① 誰知道一些關於金融方面的知識
1、廣義的金融市場:泛指資金供求雙方運用各種金融工具,通過各種途徑進行的全部金融性交易活動,包括金融機構與客戶之間,各金融機構之間,資金供求雙方之間所有的以貨幣為交易對象的金融活動,如存款,貸款,信託,租賃,保險,票據抵押與貼現,股票和債券買賣,黃金外匯交易等。 2、狹義的金融市場:一般限定在以票據和有價證券為金融工具的融資活動,金融機構之間的同業拆藉以及黃金外匯交易等范圍之內。 3、金融市場:資金供求雙方以票據和有價證券為金融工具的貨幣資金交易,黃金外匯買賣以及金融機構之間的同業拆借等活動的總稱。 4、初級市場:又稱發行市場或一級市場,是資金需求者將金融資產首次出售給公眾時所形成的交易市場。 5、二級市場:已發行的舊證券在不同投資者之間轉讓流通的交易市場。 6、金融工具:又稱信用工具,它是證明債權債務關系,並據以進行貨幣資金交易的合法憑證。 7、股票:一種有價證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用以證明投資者的股東身份和權益,並據以獲得股息和紅利的憑證。 8、普通股票:股份公司發行的一種基本股票,是最標準的股票。 9、優先股票:股份公司發行的在公司收益和剩餘資產分配方面比普通股東具有優先權的股票。 10、債券:一種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在約定時間承擔還本付息義務的書面憑證。 11、國庫券:政府為彌補國庫資金臨時不足而發行的短期債務憑證。 12、抵押公司債:發行債券的公司以不動產或動產為抵押品而發行的債券。 13、信用公司債:發行債券的公司不以任何資產做抵押或擔保,全憑公司的信用發行的債券。 14、轉換公司債:這種債券規定債券持有者可以在特定的時間內按一定比例和一定條件轉換成公司股票。 15、附新股認購權公司債:這種債券賦予持券人購買公司新發股票的權利。 16、重整公司債:經過改組整頓的公司,為了減輕債務負擔而發行的一種利率較低的債券。 17、償債基金公司債:這種債券規定發行公司要在債券到期之前,定期按發行總額提取一定比例的贏利作為償還基金,交由接受委託的信託公司或金融機構保管,逐步積累以保證債券到期一次償還。 18、金融債券: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為了籌措資金,按照國家有關證券法律和證券發行程序,利用自身的信譽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一種債券。 19、基金證券:又稱投資基金證券,是由投資基金發起人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證明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額享有資產所有權,資產收益權和剩餘財產分配權的有價證券,它是股票,債券及其他金融產品的某些權益組合的產物。 20、票據:出票人自己承諾或委託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或見票時,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並可流通轉讓的有價證券。 21、自由外匯:無需經過發行貨幣國的批准,即可在外匯市場上自由買賣,自由兌換為其他國家的貨幣,它們在國際經濟交往中被廣泛地用作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 22、記賬外匯:未經有關外匯管理部門的批准,則不能轉換為別國貨幣,通常只能根據有關協定在協定國之間使用。 23、衍生金融工具:又稱為金融衍生品,是指一類其價值依賴於原生性金融工具的金融產品。 24、貨幣市場:以期限在1年以內的金融資產為交易標的物的短期金融市場。 25、同業拆借市場:各類金融機構之間進行短期資金借貸活動形成的市場。 26、中央銀行票據: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短期債券,期限從3個月到1年不等。 27、預發行市場:現實中有一種國庫券交易並不是在發行完成以後進行,而是在宣布發行的消息後立即交易,這種交易市場也稱為預發行市場。如美國的WI交易。 28、可轉讓大額定期存款單:由商業銀行發行的,可以在市場上轉讓的存款證明。 29、回購協議:證券持有人在出售證券時與買方約定,雙方在將來的某一日期由賣方以約定的價格,從買方手中購回相等數量的同品種證券。 30、增資:已成立的股份公司發行新股票,稱為增資。 31、信用交易:又稱墊頭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客戶向經紀人支付一定現款或股票作為保證金,差額部分由經紀人墊付的交易方式。 32、期權交易:又稱選擇權交易,是交易雙方按約定的價格,在約定的時間內就是否購買或出售某種股票達成契約。 33、股票指數期貨交易:以股票價格指數為對象的期貨交易,其目的在於減少股票投資的風險,增加股票投資的吸引力。 34、股票指數期權交易:買賣以股票價格指數為基礎的期權合約。 35、證券交易所:按照一定方式和規則組織起來的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場所,又稱場內交易市場。 36、會員制:會員制組織形式的證券交易所是由經營證券業務的中介機構自願組成的,不以贏利為目的的法人團體。 37、公司制:公司制組織形式的證券交易所是按公司法組織的,交易所收取發行者的「上市費」,並抽取證券成交的「手續費」和其他服務性費用。 38、傭金經紀人:接受客戶委託,在交易所中代替客戶買賣並按固定比例收取傭金的經紀人。 39、兩元經紀人:又稱專家經紀人,是專門接受傭金經紀人再委託,並代為買賣,收取一定的傭金。 40、特種經紀人:又稱專業經紀人,是在交易所內具有特殊身份,又固定從事特種證券交易的經紀人。 41、證券自營商:又稱交易廳交易商,他們只辦理自營業務,不辦理委託業務。 42、零股交易商:專門從事不足一個成交單位的股票交易的證券商。
② 跟金融和經濟有關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一、基本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
1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
1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15.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
16.基金會管理辦法
17.儲蓄管理條例
18.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19.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
20.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二、機構與人員管理規則
1.金融機構管理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3.外國金融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
4.在華外資銀行設立分支機構暫行辦法
5.境外金融機構管理辦法
6.城市合作銀行管理規定
7.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辦法
8.城市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管理辦法
9.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規定
10.農村信用合作社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11.農村信用合作社章程(範本)
12.農村信用合作社縣級聯合社管理規定
13.農村信用合作社縣級聯合社章程(範本)
14.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15.典當行管理暫行辦法
16.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
17.外資金融機構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暫行規定
18.《外資金融機構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
19.關於對金融機構違法違規經營責任人的行政處分規定
20.關於向金融機構投資人股的暫行規定
三、業務經營管理規則
(一)信貸資金管理
1.信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2.貸款通則
3.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試行)
4.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
(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及風險管理
1.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監控、監測指標和考核辦法的通知
2.城市信用合作社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暫行辦法
3.農村信用合作社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暫行辦法
4.防範和處置金融機構支付鳳險暫行辦法
(三)存款與利率管理
1.關於執行(儲蓄管理條例)的若干規定
2.人民幣單位存款管理辦法
3.通知存款管理辦法
4.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
5.制止存款業務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於規則
(四)現金管理
1.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2.大額現金支付登記備案規定
(五)會計結算管理
1.銀行賬戶管理辦法
2.票據管理實施辦法
3.支付結算辦法
(六)外匯外債管理
1.銀行外匯業務管理規定
2.離岸銀行業務管理辦法
3.銀行間外匯市場管理暫行規定
4.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
5.境內機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管理辦法
6.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
7.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8.外匯賬戶管理暫行辦法
9.境外外匯賬戶管理規定
10.境外進行項目融資管理暫行辦法
(七)債券管理
1.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市場發行管理暫行規定
2.境內機構發行外幣債券管理辦法
(八)內部控制及監督檢查
l.加強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指導原則
2.非現場稽核監督管行規定
3.中國人民銀行現場稽核規程(試行)
(九)信用卡管理
1.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
四、其他有關規則
1.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
2.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監事會暫行規定
3.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
4.會員卡管理試行辦法
出處:http://ke..com/view/11004946.htm?fr=aladdin
③ 大學專業里關於金融類的專業有哪些
關於金融類的專業有:金融學、投資學、金融工程、金融學與國際金融以及銀行與國際金融、保險精算、公司金融、證券投資與金融工程。
投資學:與股市最相關的專業顯然是投資學,在我國,投資學專業是最近幾年才從金融學專業中脫離出來的。
金融工程、保險學、證券投資管理等專業也都是先後脫胎於金融學專業。上述專業的畢業生在面對金融行業單位招聘時,機會幾乎是均等的。
拓展資料:
金融工程、金融學與國際金融:大部分金融類專業都是從金融學專業衍生而來,金融工程和國際金融也不例外。三者的最大區別在於,金融工程更偏微觀一些,主要教授金融行業內的技術、操作和原理;金融學則更偏向宏觀,管理的成分更多一些。
金融工程與證券投資管理:很多高校的金融工程專業就包含證券投資管理方向,比如東北財經大學。但如果沒有特別說明,證券投資管理就只屬於金融工程專業同學學習課程中的部分內容。
保險學:保險學專業的就業和大形勢一致,行業內充滿機會,高薪人群日漸增多,但初級人才,也就是畢業生的待遇一般,工作壓力大而且相對比較辛苦。他們需要積累一定的工作經驗和業績以後,才能分享到保險業高速發展的成果。
④ 保險資產應該如何進行投資
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經濟的進步,在生活中我們也越來越重視自身的安全。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保險行業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也越來越多,那麼對於如何買保險資產以及如何進行保險資產的投資。有很多人都不知道該選擇哪種,那麼今天我們要說的就是這個問題。
做好規劃因此當我們在做事情的時候,在開始我們一定要下足功夫去了解這件事情它的可成性以及它能夠給我們帶來的收益,只有這樣我們之前所做的努力才會是有用的。而不是說等你投入了一定的資產,但是卻沒有給你帶來任何的效益
⑤ 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包括哪些內容
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
保監會資金部2015年12月下旬下發了《關於調整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范圍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一位業內人士將這份文件解讀成,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范圍增加了信託等資產,同時明確了創新標的產品的申報工作。
關於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范圍,現行的依據為保監會2013年2月份發布的《關於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
這一規定將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限於銀行存款、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央行票據、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基礎設施投資計劃、不動產投資計劃、項目資產支持計劃及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
而新下發的《徵求意見稿》欲將保險資管產品投資的基礎資產范圍調整為:符合監管規定的保險資金可投資范圍,以及債權收益權等保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
(5)關於保險資產投資有關金融擴展閱讀:
與其他理財產品相比,資管項目具有以下優勢:
(1)收益方面:資管業務是去年下半年才開始放開的業務,目前正是需要大力拓展市場的時候,為了提高競爭力,資管公司對融資方收費會盡量稍低,給到客戶的收益盡量稍高,例如同類型的產品一般資管產品會比信託高0.5%/年左右。
(2) 安全度方面:目前做這類項目的都是資產管理公司挖的信託經理及本公司具有多年金融行業風控的人員,行業經驗深厚,一般情況下,安全度高的產品能給到的融資成本隨市場變化越來越低,也偏向於給資管公司做融資。
目前這32家資管公司都是做第一波項目,選項目時的要求會比較謹慎,對項目的資質要求比較高,因此對於想配置性價比高的固定收益項目客戶來說也不失為一個選擇的方向。
⑥ 保險公司是關於什麼的理財項目
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是金融的三家馬車。銀行是水,保險是舟。銀行是儲蓄和借貸的地方,證券公司是企業募集社會閑散資金的機構,保險是分散社會風險轉嫁個人風險的途徑。這些初中生都知道了。我國的中學教科書里都有的。
保險是一切金融目的的基石,是家庭賴以生存的最後保障。保險公司有推出保險理財類的產品,這類產品只是適合社會上固定的一類人群,比如缺乏投資渠道的手頭上又有大量資金的個人和家庭。分紅類產品,返還型兩全保險,萬能保險等都有理財的功能在裡面。保險公司的資金投資渠道是固定的,投資到不同項目的資金比例也是有規定的。80%的資金必須投資穩健收益類項目。所以投資保險就選擇了保守的或者說是穩健的投資手段。短期內收益非常有限,退保的話會有比較大的損失。這是保險理財的特色。也是很多人詆毀保險的原因之一。
用100元能解決的保險需求,黑心業務員會讓你付出10000元的帶價,美其名曰投資理財。這是社會上很多人荼毒保險的最根本原因。因為客戶沒有得到真正的實惠和需要。
國內業務員和歐美業務員的區別就在於,他們如何對待自己的使命。國內個別業務員可能會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罔顧客戶的真正需求而推薦不適合的保險產品。所以在選擇業務員的時候,需要多了解他們是不是在認真研究客戶的需求。
希望能夠幫到你。
⑦ 保險對於金融系統 的作用
1、金融系統在不同時間、部門和地區間轉移資源。這一功能使投資被更有效地利用而不是浪費在不需要的地方。以上我們已經涉及學生貸款和通休儲蓄的例子。下面是一個發生在國際金融領域的例子。日本是儲蓄率極高的國家,現在正通過貸款和國外直接投資方式將資源轉移到投資機會激增的國家——中國。
2、金融系統控制風險的作用。從某種意義上說,風險管理類似於資源轉移:它將風險從那些最需要降低風險的人或部門中轉移出來,並轉移或分散給那些風險承受力和適應性更強的人或部門。例如,房屋火災保險可為你承擔高達20萬美元的損失,讓風險分攤到成千上萬的保險公司股東們的頭上。
3、金融系統根據單個儲蓄者或投資者的需求吸收和發放資金。作為一個投資者,你可能只想在普通股票的多樣化組合中投資1萬美元,但有效地選購一個100種股票的組合也許需要投資1000萬美元。在這種情況下,共同基金便應運而生:基金可以擁有1000個投資人,可以選購上述股票投資組合,然後再接受你的1萬美元的認購並管理你的投資。作為回報,這個運作良好的共同基金可能需要你每年為你1萬美元基金投資承擔30美元的管理費。此外,現代經濟要求大型公司擁有上千萬美元的土地和設備的投資,個人很難負擔得起。就算有人非常有錢、能夠獨立進行投資,他恐怕也不會願意將自已所有的雞蛋都放在同一個籃子里。因此,現代公司制度便應運而生:公司有能力吸引許多投資人買自已的股票,從而可以將分散的投資集中起來,從事規模巨大且更具風險性的投資。
4、金融系統發揮著重要的「票據交換所的功能」,從而促進付款人(買者)和收款人(賣者)之間的交易。例如,當你經由支票賬戶出具一張支票購買新電腦時,票據交換所就會在你的銀行賬戶借方上記一筆,同時也在那家電腦公司的銀行賬戶的貸方上記一筆。正是這一功能能夠讓資金在全世界快捷地進行交易。
功能主要有:
1、降低交易費用
2、清算結算
3、期限媒介
4、規模媒介
5、提高資金利用效率
6、風險分散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⑧ 有關金融的行業都有哪些
根據國家發改委制定發布的《行業分類標准》劃分,金融行業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信託公司和其他金融單位的附屬機構。跨行業小類從事銀行、證券經紀代理(含證券營業部)、證券投資(含券商自營業務)、保險、信託、風險投資、實業投資等活動,其附屬機構應單獨劃分行業。
68
銀行業
681
6810
中央銀行
指代表政府管理金融活動,並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的特殊金融機構的活動。
◇
包括:
—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中國人民銀行各級分支機構。
682
6820
商業銀行
指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等活動。
◇
包括: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的金融活動;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金融活動;
—股份制商業銀行及分支機構的金融活動;
—城市商業銀行及分支機構的金融活動;
—農業商業銀行及分支機構的金融活動;
—農村信用社及分支機構的金融活動;
—國外銀行在我國境內開辦的金融機構的活動。
◆
不包括:
—銀行金融資產的管理活動,列入7412(投資與資產管理)。
689
6890
其他銀行
指政策性銀行。
◇
包括:
—國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金融活動;
—國家政策性銀行駐各地金融機構的活動。
69
證券業
指對股票、債券、期貨及其他有價證券的投資交易活動。
691
6910
證券市場管理
指證券、期貨市場的管理和監督。
◇
包括:
—國家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管理活動;
—國家證監會派出機構(駐各地的證券監督辦公室、辦事處、特派員辦事處)的管理活動;
—證券交易所的活動;
—商品期貨交易場所的活動。
◆
不包括:
—證券營業部、期貨交易營業部,列入6920(證券經紀與交易)。
692
6920
證券經紀與交易
指證券、期貨經紀代理人的代理交易活動;證券、基金的管理等活動;證券營業部的管理活動。
◇
包括:
—證券公司的證券交易代理活動;
—期貨經紀公司的期貨交易代理活動;
—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管理活動;
—證券營業部、期貨交易營業部活動;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活動。
◆
不包括:
—證券交易所(上海、深圳)、期貨交易所,列入6910(證券市場管理);
—證券商的自營投資交易活動,列入6930(證券投資);
—獨立或為主的證券承銷活動,列入6930(證券投資)。
693
6930
證券投資
指在證券市場從事股票、基金、債券、期貨及其他有價證券的投資活動。包括證券公司(券商)的自營投資活動,以及其他企業、自然人的證券投資活動。該類別還包括證券承銷服務活動。
◇
包括:
—專門從事股票、債券、期貨及其他有價證券的投資活動;
—專門從事基金的投資活動;
—證券現券交易、證券回購等活動;
—證券包銷、代銷、轉銷等活動;
—其他證券投資活動(如金融衍生工具投資)。
◆
不包括:
—證券公司(券商)在各地開辦的證券營業部,列入6920(證券經紀與交易);
—證券公司(券商)下屬機構(子公司、分公司)對非金融市場的實業投資活動(如投資房
地產、電信、製造業等),列入相應的行業類別中;
—證券公司(券商)下屬機構(子公司、分公司)受託對資產、資金的信託管理活動,列入7110(金融信託與管理);
—證券公司(券商)下屬機構(子公司、分公司)從事的證券咨詢、分析活動,列入6940(證券分析與咨詢);
—證券公司(券商)下屬機構(子公司、分公司)從事的項目策劃、項目融資、財務顧問、企業購並、重組、上市等風險投資活動,列入7412(投資與資產管理);
—投資公司及其他機構從事的項目策劃、項目融資、財務顧問、企業購並、重組、上市等風險投資活動,列入7412(投資與資產管理);
—以代理為主,代理證券、期貨的交易活動,列入6920(證券經紀與交易);
—受託對股票、基金、債券等資產的信託投資管理活動,列入7110(金融信託與管理);
—不具體從事證券投資業務和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業務,具有法人資格的證券公司、信託投資
公司、控股公司的總部,列入7411(企業管理機構)。
694
6940
證券分析與咨詢
指證券咨詢、投資分析活動。
◇
包括:
—證券投資顧問咨詢公司的活動;
—證券分析活動;
—證券資信評估機構的活動;
70
保險業
701
7010
人壽保險
指主要提供養老等人壽保險和再保險的活動。
◇
包括:
—各類人壽保險公司及分支機構的保險活動;
—人壽保險公司的附加保險(健康保險、人身意外險、兒童傷害險等)活動;
—非人壽保險公司下屬獨立的人壽保險機構的活動;
—以人壽保險為主險種的保險公司的保險活動;
—為單位提供的集體養老保險活動。
◆
不包括:
—強制性養老保險,列入8600(社會保障業)。
702
7020
非人壽保險
指主要提供除人壽保險以外的保險活動和再保險活動。
◇
包括:
—事故險;
—財產保險;
—機動車保險;
—交通運輸保險;
—再保險;
—其他未列明的非養老保險。
703
7030
保險輔助服務
指保險代理、評估、監督、咨詢等活動。
◇
包括:
—保險代理的活動;
—保險經紀人的活動;
—保險咨詢的活動;
—保險行政監督管理;
—其他保險輔助活動(精算、理賠、調查、評估服務)。
71
其他金融活動
指銀行、證券、保險以外的金融活動。
711
7110
金融信託與管理
指代理資金、財產的信託、管理活動,以及基金的託管人活動。
◇
包括:
—受託經營資金、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的信託管理活動;
—受託經營證券、投資基金、養老金及其他社會基金的信託管理活動;
—受託經營的投資管理活動;
—代理財產的管理、運作與處置活動;
—對財產(貴重財物、證券及其他物品)保管服務。
◆
不包括:
—信託投資公司獨立從事的銀行活動,列入6820(商業銀行);
—信託投資公司獨立從事的證券經紀代理活動(證券、期貨代理及證券營業部),列入6920(證券經紀與交易);
—信託投資公司獨立從事的證券投資活動,列入6930(證券投資);
—信託投資公司獨立從事的項目策劃、項目融資、財務顧問、企業購並、重組、上市等風險投資活動,列入7412(投資與資產管理);
—信託投資公司獨立從事的實業投資和服務活動,分別列入相應的行業類別中;
—不從事具體的信託業務和其他金融業務,具有法人資格的信託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控股公司的總部,列入7411(企業管理機構)。
712
7120
金融租賃
◇
包括:
—各類金融租賃公司。
713
7130
財務公司
指經人民銀行批准,為企業融資服務的金融活動。
◇
包括:
—企業集團、大型聯合性企業及其他大型企業的財務公司的活動。
714
7140
郵政儲蓄
◇
包括:
—各級郵政系統開辦的郵政儲蓄機構的活動。
715
7150
典當
指以實物作抵押的貸款活動。
◇
包括:
—各類典當行、公司的活動。
719
7190
其他未列明的金融活動
指上述未列明的金融活動。
◇
包括:
—金融擔保活動(如貸款擔保等);
—信用卡金融機構的服務活動;
—外匯、黃金、鑽石交易活動;
—農村辦的融資機構(合作基金會);
—上述未包括的其他融資活動。
◆
不包括:
—銀行金融資產的管理活動,列入7412(投資與資產管理);
—與房地產有關的擔保活動,列入7230(房地產中介服務);
—與工程有關的擔保活動,列入7671(工程管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