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財產保險事故案例分析怎麼寫
1、寫清楚事故的發生及後續情況以及財產的損失
2、待估財產的損失情況及解決方案
3、與事故單位、公估公司的溝通合作以及賠償情況
最重要要寫清楚案件中如何處置突發事件以及凸顯保險公司的良好策略
② 車禍事故處理案例
一、所有關於車禍的案件都會以公安交警部門制定的事故處理報告為依據。如果不服這一報告,應首先進行行政申訴,報告被修改後才能進行民事訴訟,否則法院不會支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二、根據這件事,我估計,責任應該是,行人負次要責任,因為他在馬路上行走;A負主要責任,因為他無證照、飲酒加肇事逃逸;B負次要責任。法律依據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條 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三、不過,我們說的都不算,關鍵看交警怎麼判了。至於A的刑事責任方面,不管責任如何都是交通肇事罪,這是毫無疑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四、乘車員甲沒有任何責任。
五、B不構成犯罪,除經濟賠償外不受其他處罰。
六、在賠償上面,由於是共同侵權,A與B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具體份額,作為受害者,你還是不用太在意,任由法院判定吧,反正找A或B都可以,他們都得給賠全額,不應由自己承擔的部分可以向另一方追償。依據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致人損害,或者雖無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但其侵害行為直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構成共同侵權,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規定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 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③ 判斷風險事故與保險標的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確定保險賠償責任的近因是什麼
近因是指在風險和損害之間,導致損害發生的最直接、最有效、起決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時間上或空間上最近的原因。
近因原則是指是判斷風險事故與保險標的的損失直接的因果關系,從而確定保險賠償責任的一項派生原則,是保險當事人處理保險案件,或法庭審理有關保險賠償的訴訟案,在調查事件發生的起因和確定事件責任的歸屬時所遵循的原則。按照近因原則, 當保險人承保的風險事故是引起保險標的損失的近因時,保險人應負的保險責任。它是保險理賠所遵循的重要原則。
近因原則在保險中的運用具體分以下四種情況:
1、一因一果
導致保險事故的原因只有一個,這唯一的原因即為近因。若這個近因屬於保險人被保風險,保險人應負賠償責任。反之,該項原因屬於未保風險或除外責任,保險人不需要負責賠償。
例1:被保險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後,乘坐公共汽車,由於車禍導致身故。那麼保險公司就應該承擔被保險人意外身故的賠償責任。
2、多因一果
同時或者先後發生多個致損原因共同導致結果,但各原因又相對獨立。由於致損原因相對獨立,因此每一個原因都被認為是近因。如果這些致損原因均屬於被保風險,保險人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若都不屬於承保責任的,則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多種原因中既有被保風險,又有未保風險或除外責任,那麼保險人應如何承擔責任呢?通說認為保險人只賠償因保險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對非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不予賠償。到底承擔多大程度的損失應按照承保風險和未保風險對損失造成的原因力的比例確定。如果損失無法劃分,通常認為應按照公平原則分攤。
例2:行人A在過橫穿馬路時,被車輛B和車輛C共同撞擊導致身故,此種情況下B車和C車對A的死亡都是近因,二者又是獨立因素,因此B車和C車的交強險和三者險需要根據對A的死亡承擔的責任比例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
3、連環因果
連續發生的多個致損原因,彼此間互為因果關系。如果前後損因都屬於被保風險的,保險人當然要對損失負責;如果連續發生的原因中含有未保風險或除外責任,在這種情況下,由於致損原因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因此前一個損因就是致損的近因。即前一個損因屬於承保責任,而後一個損因卻不是,保險人仍然負責賠償損失。相反,如果前一個損因不屬於承保風險,而後一個損因卻是,保險人不必對損失負責。
例3:比如海上保險中,滿載皮革和煙草的貨船突然船艙進水,海水腐蝕了皮革,但並沒浸濕煙草,也沒浸濕包裝煙草的紙箱。但是腐爛皮革散發的臭氣仍然毀壞了煙草。船艙進水事故是導致煙草和皮革損失的原因。本案中船艙進水是前因,腐爛皮革是後因,是船艙進水的結果,因此船艙進水是煙草受損的近因,保險公司應當給予賠償。
例4:被保險人患癲癇病,一次發作時倒在馬路邊的排水溝里,而排水溝通裡面有少量積水,被保險人真好面部著地,最後因溺水身亡。意外險保險人拒賠的主張得到法庭的支持。
4、間斷因果
間斷發生的多個致損原因,但原因之間沒有因果關系。在一連串發生的原因中,由於有新的獨立的原因插入而使原有的因果關系鏈斷裂並直接導致損失,該新介入的獨立原因為近因。如果新的獨立的原因屬於被保風險,保險人就應當承擔保險責任,相反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如投保人投保了火災險而沒有投保盜竊險,火災發生時,一部分被搶救出來的財產被盜走,保險公司不應對被盜部分的損失承擔責任。
例5:如投保人投保了火災險而沒有投保盜竊險,火災發生時,一部分被搶救出來的財產被盜走,保險公司不應對被盜部分的損失承擔責任。
近因原則作為判斷保險人是否承擔保險責任一個重要的標准,在存在多個致損原因的情況下,需要結合具體的情況分析近因,做出合理的賠付。
④ 平安保險理賠案例1735aha
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科學技術的發展使人類社會走向文明,汽車文明在給人類生活以交通便利的同時,也給人類帶來了因汽車運輸中的碰撞、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不僅如此,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科學技術的進步,風險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也越來越大,對人類社會的危害也越來越嚴重。機動車輛在使用過程中遭受自然災害風險和發生意外事故的概率較大,特別是在發生第三者責任的事故中,其損失賠償是難以通過自我補償的。
機動車輛使用過程中的各種風險及風險損失是難以通過對風險的避免、預防、分散、抑制以及風險自留就能解決得了,必須或最好通過保險轉嫁方式將其中的風險及風險損失得以在全社會范圍內分散和轉移,以最大限度地抵禦風險。汽車用戶以繳納保險費為條件,將自己可能遭受的風險成本全部或部分轉嫁給保險人。機動車輛保險是一種重要的風險轉嫁方式,在大量的風險單位集合的基礎上,將少數被保險人可能遭受的損失後果轉嫁到全體被保險人身上,而保險人作為被保險人之間的中介對其實行經濟補償。通過機動車輛保險,將擁有機動車輛的企業、家庭和個人所面臨的種種風險及其損失後果得以在全社會范圍內分散與轉嫁。
機動車輛保險是現代社會處理風險的一種非常重要的手段,是風險轉嫁中一種最重要、最有效的技術,是不可缺少的經濟補償制度。 平安電銷是屬於平安財產險的,是一個很有前途的行業,可以去試試。 還是問客服 平安24小時全國熱線 95512 平安車險網上報價,清晰列出每項險種及對應的保費,優惠價、對比市場價、多省保費均一目瞭然,報價精準,可直接在線支付。</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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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保險案例分析
一、如高壓鍋上有註明不可煮綠豆或相關豆類,則按第一種意見處理。否則應是第三種意見。
二、這個很簡單,保險公司勝。雖然保險期內並未發生賠付,但保險公司已經承但了相應的保險責任,故三德公司應付清餘款。
三、保險公司賠付10000元。其餘由施工方負責。
⑥ 財產一切險中無法轉移風險的案例
首先要明白什麼是財產一切險:它包含財產基本險綜合險的保險責任 在保單上明確除外責任,一切險無法轉移的風險只是在財產的設計錯誤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一些人為事故的財產損失不在保單的保障范圍,因此保險經辦人會根據保單范圍確實和財產質量確實加保其它險種 如 機器損壞險 實習生責任險等。孤陋寡聞不足為據。
⑦ 舉例說明保險實務中出現的風險有哪些
保險實務包括承保過程中的核保,生存調查,保險合同簽訂後對合同的一系列更改,修正,給付,退保等操作。
例1:河南省某鎮居民王某夫婦於2000年5月,為其經營的雜貨店向當地保險公司投保了家庭財產保險,保險金額為15萬元,期限為1年,2001年1月,王某開始進行各式煙花爆竹銷售。一天,當他們剛滿10歲的孩子獨自在家,玩耍中引爆了店內的煙花,引發一場大火,災後清點雜貨店的損失,經保險公司核定後為1萬元,王某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認為火災是其孩子的故意行為所致不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風險增加未如實告知保險人,保險人對因風險顯著增加而引起的保險事故不予賠償。
例2:某在保險公司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10000元。在保險期內的一天,被保險人A某早餐穿襪子時,突然覺得腹部疼痛,一個星期後死亡。經醫院鑒定,是由於被保險人肥胖,穿襪子時擠壓了內臟器官,致使腸變位並引起阻塞,這種阻塞對心臟構成極大壓力,造成死亡。
疾病造成腸變位並引起阻塞,由於不是意外造成的傷害,保險人不予賠償。
這是最常見的保險案例中的兩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⑧ 個人風險管理案例(保險學案例),這是書上的案例,沒有答案,求幫忙解答
前提小李7:50出門
根據交通工具分析如下:
A.公交車:
乘坐公交車大概需要50分鍾到達公司,一切正常抵達時間為8:40.
中間會遇見的風險如下:
第三方客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公交沒有正點抵達小李乘坐的公交站台(車流量較大堵車、公交路程中發生車禍等);
公交車正點抵達小李乘坐的公交站台,但是行駛中間耗時超過50分鍾,造成小李在9:00之後抵達公司。(造成原因可能有車流量較大堵車、路程中發生車禍等);
主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小李個人造成自身未有按時抵達乘坐的公交站台,與公交車錯失交臂(原因可能如下:出小區後發現客戶資料遺失在家、下樓看手機摔著導致腳踝扭傷等);
小李按時抵達乘坐的公交站台,趕上公交車,公交車行駛中無問題,但是下車前往公司的路上發生問題致使未能趕在9:00抵達公司(原因可能如下:發現摔倒老人前去攙扶耗時過久、步行路上遇見熟人寒暄/遇見一見鍾情的女性等)
B.公交車+地鐵
以下只闡述因增加交通工具(地鐵)所帶來的可能風險,此處與公交相關的不闡述:
第三方客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地鐵晚點(電力供應不足、地鐵公司員工集會罷工等);
地鐵處發生恐怖襲擊等;
地鐵發生踩踏事件等;
主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小李自身缺乏鍛煉,搭乘地鐵的人數較多,小李體能不足以搭乘上地鐵;
小李乘坐地鐵後發現手機/電子設備被偷後報警等;
以及與公交中闡述相同的小李主觀問題
汽車:
第三方客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汽車壞了(晚上因低溫水箱凍裂、時間開久了潤滑油不足、昨夜朋友借車忘記加油、天氣過熱加油過滿汽車自燃了等);
行駛中被追尾等;
經過某建築工地,建築垃圾高空墜落砸中小李車尾端(還好是尾端)等;
主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行駛中打電話等(開小差)與前方車輛發生追尾等交通事故;
技術不過硬造成車輛損傷等;
忘記年檢到期等證件審核時間到期事宜。
以上分析:風險無處不在,導致小李上班遲到的原因眾多,可解決方案如下:
購買離公司近的住宅;
採取就近辦公(例如在家辦公);
起早一點、整慢一點、細心一點(這個最實際、所需資金最少、難易度最低)
⑨ 出現事故通過保險理賠後,家人後期找事怎麼辦
作為高質量問題包的問題,這個問題看來涉及咨詢較多,我來做一個整理答案,可供類似案例的朋友參考。
發生交通事故後:
(1)第一時間應該冷靜地停車,觀察事故傷亡情況,同時設置事故提醒標志,鎖好車身防止被盜。
(2)用手機拍照事故現場,圖片要足夠描述事故發生的位置,比如背景是明顯建築物地標,或者街道圖標等,要能夠描述事故發生的位置,比如是行車道還是人行道,有沒有紅綠燈,有沒有道路位置線,就是白色的實線以及虛線,等等;事故車碰撞的位置,事故目擊者,事故傷者狀態和事故車之間距離關系等;
(3)然後,撥打保險公司電話以及122報警電話。此時,你需要做的不是救死扶傷,除非你是一個專業醫師。否則你救不救,對傷者沒有什麼正面作用。你需要的是立即呼喚家人或者朋友,等待熟人來幫忙的同時,提醒過往車輛,並保護現場,避免二次事故,還能夠有助於幫助交警事故認定;
(4)給予傷者人道主義關懷,但是還是不能移動傷者,除非傷者自行移動,此時你最好錄制現場錄像;
(5)如果傷者意識清晰,你不需要提醒他找家人,這樣會帶來不可控制的情況發生;如果傷者失去意識,你可以查詢他的證件,並拍照,然後查詢傷者電話(如果對方沒有設置密碼鎖屏的話),給他最近撥打家人回撥回去(這個需要視情況來決定,你懂得)。
交警和保險來了後:
(1)你需要首先和保險公司理賠員溝通,詢問事故處理意見(態度誠懇點,人家能夠善意多支點招數);
(2)向交警描述事故情況,詢問辦事流程;
(3)在這個時候,有交警和保險公司在場情況下,其實是撥打傷者家人電話最好的時候,建議你親自用傷者電話撥打,這樣會給家人一個你主動的態度;
(4)傷者如果送入醫院,你最好不要陪同,最好的方式是讓交警將雙方責任劃清後,再聯系。你的理由是沒有錢,但是保險足夠支付任何賠償,讓傷者以及家人相信你的賠償能力。
(5)尤其不要先行墊付傷者醫葯費的事情,否則後期很難計算和統計。你要有理有據的表述清楚,經過你咨詢保險公司,要按照保險規定,一切等傷者治療以及診斷費用全部下來後,在一次性賠償;在這個案例中,事故人先行墊付醫葯費等問題,就會導致後來的病人家屬獅子大開口,如果傷者費用都是他們自行墊付的,就會自然的控製成本;也便於日後統計,你要跟傷者家屬講清楚,最好採取簡訊或者微信的方式,告訴對方,你只對有效票據以及保險公司規定的費用理賠。如果超出部分是不合理,你是不賠償的。如果他們不服,可以讓他們走訴訟賠償方式。這樣對方,就不會提出太多無理要求了。記住別人跟你講感情,你跟對方講法律,別人跟你講道理,你跟對方講感情。
(三)關於理賠
(1)每個車的第三者保險額度不一樣,建議應該根據所在城市死亡最高賠償金的額度來選擇保險品種(或者額度),顯而易見,本案例中,車主只投保了20萬額度,顯然導致很被動,沒有底氣了。
(2)關於交強險,這個是定額,就是最高賠償一萬,所以,只投保交強險的朋友們,最好是那些車技很好,沒有不良駕駛習慣,不經常開夜車,不酒後駕駛的朋友。
(3)保險公司就按照保險條款理賠,你對自己不清楚的條款和責任,可以撥打客服電話咨詢,本案例中,保險公司最高賠償額度是1萬+20萬。按照案例中,家屬的各種要求,我建議,遇到這種情況,就不要繼續和他們溝通了,告訴他們你無法接受他們的方式,你讓他們將你和保險告上法庭,有法庭裁決吧。這是最好的方式。
(4)不要忽視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如果你沒有責任,那麼雖然不能免除傷者救治的義務,但是超出保險公司額度以外的部分,你不用賠償了。
(5)最後再次強調,遇到事故,一定要跟對方談清楚,你只接受一次性賠償方式,所以,建議讓傷者全部治療好後,再找你理賠。同時強調,保險公司的報銷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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