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財務部門的管理中都有哪些好的管理建議,請大家多多指導。
加強小公司的財務管理對於保證其健康發展、充分發揮潛力、增強競爭力、抵禦風險具有重要的意義;本文的研究主題也正在於此。本文將結合小公司的自身發展特點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提出如下建議供小公司開展財務管理參考。
一、認識小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性
對於小公司來說,加強財務管理對於保證其健康發展、充分發揮潛力、增強競爭力、抵禦風險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在設計其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時,應在國家統一會計規范和有關法規的指導和約束下,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符合會計核算要求的內部會計制度。在公司內部會計制度中,應明確選擇適合公司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等進行會計核算和監督使用的方法和程序,以指導公司會計實踐,保證會計工作規范運行。在這種情況下制定的公司內部會計制度,具有適用范圍專一、內容條理清晰、程序方法明確和實際操作方便等特點,有利於加強日常會計工作,提高經濟效益。
二、加強資金管理
(一)加強資金管理的內容
(1)資金的預算管理。資金的預算管理由資金預算收人、資金預算支出兩大主體內容構成,其中資金預算收人最核心的內容是公司通過經營活動帶來的現金凈增加額,通過編制公司年度資金預算計劃,能夠明確公司年度資金運作的重點,便於公司日常的資金控制,節約公司融資成本,避免盲目貸款和不合理存款等情況的發生。
(2)資金的風險管理。公司資金風險主要有使用風險、在途風險和或有風險。資金的使用風險主要表現為公司的投資風險,它是一種事先可控制的風險,因此對此類風險應加強事先控制。
(3)資金的日常管理。主要指資金使用過程中的審批管理、報表管理和跟蹤管理。通過日常的報表了解全面情況,又通過專項檢查發現資金預算執行過程中的深層次問題,特別是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賬等往來賬目應逐筆實行跟蹤管理。
(二)實際操作方法與建議
在加強預算管理方面,財務部門應在每年年初編制資金預算計劃;在資金的風險管理方面,小公司應加強對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調查論證,項目評審做到科學化、專業化,盡量把預計風險發生的概率控制在最低程度。一般小公司在同城結算業務中主要以「貸記憑證」、「轉賬支票」為結算手段,在實際工作中「貸記憑證」是一種更為安全的結算手段。資金的或有風險主要是公司為其他公司提供擔保而形成的或有負債,包括貸款擔保和業務擔保等;在資金的日常管理方面,公司應定期、不定期地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確保錢出去、貨進來、貨出去,錢進來,把壞賬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集中核算與控制
(一)集中核算與控制的內容
集中核算和控制方案帶來的價值在於,能夠較好地解決會計信息失真和會計監控不利的問題。
(1)財務集中核算與控制的解決方案是公司財務管理的基礎,其目的是依託網路環境,合理地規劃公司財務集中核算的框架、內容、策略、流程,做到公司的財務信息實時傳遞、共享和集中管理,保障信息真實、准確、完整、有效,實現對各部門財務制度的集中監控的目的。
財務集中核算與控制方案設計主要考慮個性化特徵的設置問題。不同公司組織機構、業務流程、控制點和控制指標等都不盡相同。因此,需要將體現本企業個性化特徵的信息嵌入到財務會計平台並保存在資料庫中。這些個性化特徵包括:組織結構的個性化配置、業務流程的個性化配置、控制點和控制准則的個性化設置、集權與分權「控制」權度的配置、內部協同的單據配置、支持財務業務一體化憑證模板的配置等。當公司經營環境、管理模式、業務流程、控制方法發生變化時,在不需要修改軟體的情況下,重新設置個性化特徵,實現動態資源再配置,為實時控制提供支持。
(2)完善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制度是公司內部各職能部門、各有關工作人員之間,在處理經濟業務過程中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一種管理制度。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可以保證公司業務活動的有效進行,保護財產的安全和完整,可以防止、發現並糾正錯誤與舞弊,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公司在設計內部會計制度時,應充分考慮到內部控制制度,將內部控制制度貫穿、融匯於會計制度與其他公司管理制度的各個方面。公司只要存在經濟業務事項,就需要有相應的控制制度給予制約。
(二)實際操作方法與建議
內部控制制度主要需要做到三點:首先要確定公司內部行政領導和各職能部門擁有的職權和應承擔的責任,以及據以確定的他們在處理經濟業務時所處的地位和作用;其次要明確每一項經濟業務的處理程序和手續;第三,要明確處理每一項經濟業務的人員之間相互制約的方式,相互之間能否形成制約關系,每一人員是否置於他人的監督之下。
對小公司而言,應當制定嚴格的帳務處理程序,使操作者有章可循。財政部制定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明確規定,公司內部會計制度包括賬務處理程序制度,其主要內容有:會計科目及其明細科目的設置和使用;會計憑證的格式、審核要求和傳遞程序;會計核算方法;會計賬簿的設置;編制會計報表的種類和要求;單位會計指標體系。通過以上這些制度的制定和認真執行,就可保證會計工作的規范運行。
總之,財務制度是小公司進行財務管理的規程,這決定了設計財務制度時一定要從公司的實際出發,結合公司各項業務處理程序,要能正確反映有關的管理制度,按照業務循環,系統地反映每一類經濟活動的會計處理程序,這樣才能通過制度的運作,加強對各類經濟業務的管理。如成本核算制度的內容應與本公司所產產品的工藝流程和生產組織方式相適應,此外,還必須與其他各項成本管理職能的要求相一致,體現成本管理內部控制的要求等。
⑵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論文!2000字
社會保險基金被老百姓稱為「養老錢」、「救命錢」,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運行至關重要。近年來,各種社會保險覆蓋范圍持續擴大,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征繳社會保險基金數量逐年增加,給基金監管帶來一定難度。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安全管理,切實防範和化解基金管理風險,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與完整,是各級社保基金監管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迫切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一、當前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存在的問題
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包括管理與監督兩方面的內容。管理是指社會保險基金籌集、保值增值、使用等全過程的行政、資產負債的管理,監督是對社會保險基金運行全過程的監督,尤其指對社會保險基金使用過程的監督管理。
(一)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管理體制需要改革。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管理制度設計,政府既是社會保險制度和規則的制定者,又是社會保險制度和規則的執行者,政府承攬了社會保險的一切管理事務,社會保險體制運行的一切後果也完全由國家承擔。如「上海、廣州市挪用社保基金」案,最後的責任都由政府來承擔。有關資料顯示,截止2006年底全國累計挪用社保基金71億元人民幣。如此龐大的專用資金被擠占挪用,給國家社會保障事業健康發展帶來隱患,隨著社保基金規模持續擴大,迫切需要改變目前國家在整個社會保險事務管理中承擔具體責任的現狀,轉向國家在社會保險基金監管中只負責制定宏觀政策,而社保基金監督則由社保機構主管部門、社會專業中介機構負責的格局。
2.國家社會保險政策不統一,統籌層次較低,沒有充分發揮基金的調劑作用。目前,我國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不統一,經辦機構名稱不一,給人民群眾造成社會保險不規范、不嚴肅的表象。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經過20年的改革實踐,已實現基本保險制度全國統一,養老基金省級統籌,但從地區差別來講,西部、中部地區的養老基金積累較低,社會保障支撐能力和抗風險能力有限。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從1996年開始探索改革,目前仍處於改革試點階段,基本養老金還是縣級統籌,並且各地征繳基數、徵收比例、發放形式、待遇標准也都不一致。失業保險仍停留在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參加失業保險處於起步階段,女工生育保險仍處於探索試點階段。各項社會保險制度各地啟動時間不一,覆蓋范圍不一,嚴重影響不同性質單位職工和人才的合理流動,不利於職工跨地區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和接續,容易挫傷參保單位和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積極性。
3.社會養老保險擴面征繳沒有形成合力。國務院1999年頒布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明確規定了勞動和社會保障、稅務、財政、審計及行政監察機關對社會保險費徵集、管理和監督的職責,但在實際施行過程中,社會保險擴面工作主要靠勞動保障部門;審計部門雖然經常安排社保基金審計項目,但基本上只對社保經辦機構在基金的財務管理方面實施審計,由於審計手段、時間和精力有限未能做到全部跟蹤審計,各地社會保險參保稽核面不足40%;財政部門僅對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行政監察機關很少對欠繳或拒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領導進行責任追究。
4.稽核檢查手段缺乏剛性、參保單位欠繳養老保險費現象嚴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徵收缺乏具體的法規支持。如企業職工徵收養老保險費按實發工資為基數,事業單位按檔案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社保經辦機構在稽核徵收過程中,缺乏對參保單位有效的制約手段。《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但在實際中,有的企業欠費嚴重,對於上千萬元的欠費來說,加收的滯納金微不足道,有的企業把代扣代繳的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也擠占挪用了。一些企業經營困難,對其處以任何經濟處罰都不起作用。據統計,我市欠費企業占參保企業總量的40%以上,拖欠養老保險費百萬元以上的企業17戶,欠費企業數量多,拖欠數額大,給社保事業可持續發展帶來隱憂。各險種各自征費,各自稽查,造成多頭檢查、重復檢查和人力、財力浪費,還收不到好的稽核效果,一些私營企業、合資企業、外資企業參保人數降低,欠繳養老保險費現象也很嚴重。
5.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基礎工作薄弱。一是內部控制制度還不夠健全完備,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台賬及相關單位的繳費記錄等基礎性工作還不能完全應用計算機化管理;二是編制緊缺,人少事多,現有的編制已不能適應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需要,一些工作人員業務水平不高,影響了養老保險工作的健康發展;三是社會保險稽核工作因經辦機構人員少,經費不足,基金管理往往流於形式,未能落到實處。
(二)監督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1.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運營缺少制衡式監督制度。相互制衡式監督制度強調的是在監管職能的履行方面各機構之間的分工與協作,即社保部門、財政部門、個人賬戶基金管理委員會、監管委員會和外部監督機構共同監督基金運行的全過程,以及五者之間相互制約。目前我國現有社會養老基金監督體制是將社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財政部門對社保基金的監督僅是對存入財政專戶社保基金的管理,而對社保部門在基金徵收、支付環節的監督不到位。參保單位少繳、漏繳、未報現象缺少外部監督,另外財政部門管理的基金如何購買國債等項目,安全增值又缺少國家基金管理委員會的監督。
2.勞動保障部門內部缺少建立相應的審計監督。缺乏對基金的徵收、發放、管理全過程的跟蹤檢查和科學規范,沒有起到積極的內部控制、監督作用。
3.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缺少應有的監督手段。如:(1)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是監管最基本的組成部分;(2)基金外部管理人,是限制騙取和盜竊基金資產機會的謹慎措施;(3)外部審計,能夠提供獨立和客觀的評估,可以成為監管的重要工具;(4)監管成本控制,可限制基金管理人將成本轉移到未被監管的基金項目上。
4.社保經辦人員自我約束意識淡薄。基金管理法制意識不強,缺少養成在監督環境下工作的習慣,應建立社保經辦機構定期的輪崗和培訓機制,增強社保基金管理職業道德意識。
二、加強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監督的幾點建議
中國養老社會保險模式選擇的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制度(下稱「統賬制度」)。這一制度,從產權結構看,是公共社保金和私人社保金的混合,從財務制度看,是隨收即付制度和積累制度的混合。這種制度決定了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復雜性和特殊性,它要求採用不同於單一產權結構和單一財務制度的基金管理模式和監督制度。建議:探索建立與此復雜性相適應的社會保險基金分權式管理制度和相互制衡式監督制度。
(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方面的建議
1.建立分權式管理制度。其要求是:第一,建立獨立、高效、統一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和管理委員會。監管委員會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以及企事業單位代表共同組成,實行委員會制。監管委員會按城市設立地方監管辦事處(類似於人民銀行、證監會和保監會的管理體制),垂直管理。第二,建立專業性養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由省級社保部門成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行政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是養老基金完整性的重要保證,社保部門不能既是基金管理政策的提供者同時又是基金運營的主體,所以應建立獨立於政府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運營社會統籌賬戶基金。一方面基金管理局依據養老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要求和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取向,將統籌賬戶基金投資於以固定收益金融工具為主的對象和國家重點開發項目。另一方面在給付時期,基金管理局按社保部門的指令將資金劃入財政專戶,社保部門建立臨時性賬戶,從財政專戶劃出給付資金並按時足額進賬職工在國有商業銀行的個人養老金賬戶。地方財政和中央財政部門對社會統籌部分的給付負有最後責任。第三、個人賬戶基金交給個人賬戶基金管理委員承擔,會遴選合適的基金管理機構,基金管理機構再根據與各省個人賬戶基金管理委員會簽訂的契約對個人賬戶基金進行多元化投資,以實現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益最大化。
2.以稽核為重點,建立擴面征繳工作的長效機制。勞動保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履行部門職責,積極會同財政、審計、工商部門,加大對社會保險擴面、征繳、清欠的工作力度。要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主動向政府報告,建立健全擴面征繳工作的長效機制,形成部門配合、齊抓共管的合力;要積極爭取審計部門在審計社會保險時,向繳費單位延伸審計,督促參保單位繳費;同時要加大社會保險宣傳力度,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和行政執法力度,努力實現應保盡保。
3.調整國家在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的職能。一是立法職能,負責制定確保養老金系統健康順利運行的法律法規。二是對養老金事務的動作實施監督,確保養老保險的經辦管理規范化。三是接受有關個人和機構就養老金事務提起的申訴、舉報、批評、建議,調解有關養老金事務的糾紛,受理有關養老金事務的訴訟。
4.加強社保部門經辦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程序化。完善管理制度,簡化辦事程序,增強社保部門依法遵章辦事的透明度,提高計算機管理應用能力和經辦服務能力。
(二)、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監督方面的建議
1.建立制衡式監督制度。相互制衡式監督制度是指在整個養老社會保險基金運營監管體系中,將養老社會保險基金充足性監督權交給社保部門,將養老社會保險基金運營的合法性監督權交給基金監管委員會,外部監管機構對養老社會保險基金運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實現內部監管與外部監管相結合,以及實現交叉監管的目的。
2.完善監督手段。其主要內容包括:(1)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的目的是將基金管理公司置於社會公眾和監督機構的雙重監督之下,防止基金管理公司違法、違規操作,損害所有人利益。(2)增設外部保管人。外部保管人原則對於限制代理風險是非常必要的。在足夠的保管安排下,基金管理人不直接持有養老基金,以此限制騙取和盜竊基金資產的機會。(3)加強外部審計。在法律和制度環境下,外部審計提供一個精確的、獨立的評估,向監管人報告有關基金的任何問題,而且成為監管的重要工具。
3.加強行政監督。建立有效的監管規則和監管機構,建立社會養老基金在徵收、支付、待遇、核定增值運用全過程全社會監督和適度監督制度。在勞動保障部門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同時加快中介機構市場化改革進程,加快培養精算、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和各種風險評級公司等中介機構,強化外部監督機制。中介機構的目的是向各機構和公眾提供信息服務,使他們能夠獲得並准確理解有關基金運營的信息,從而加強對基金監管,減少基金的風險投資,保證基金的增值安全。今後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用、操作就像酒店、餐廳的開放式廚房一樣當眾操作,讓客人監督。
4.加強對社保部門隊伍建設的監督和素質提高的監督。培養社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養成在監督下工作的習慣。對組織機構內部建立控制機制,包括道德風險、運營風險和市場風險的預防、矯正和有效處理,以及投資范圍的適度管制,減少基金的風險投資,保證基金的增值安全。
⑶ 如何有效加強財務管理的幾點看法
知識培訓
完善企業財務管理知識培訓工作,使得企業財務管理人員樹立正確的財務管理理念。
人員培養
對於企業中的財務管理問題,主要的解決方向就是人員的培訓,人員的素質提高對於財務管理的質量有著直接的關系,加強對管理人員的專業培訓,提高財務管理的效率,具體的可以通過定期的培訓和公費課程等對管理人員進行培訓,還可以通過管理人員之間的經驗交流提高對財務管理的理解,結合企業中財務管理的經驗,通過工作會議或課堂講授的形式為員工培訓。
強化財務管理人員財務管理信息化操作技能培訓
網路信息時代的到來,為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者能夠及時獲得有效的企業經營管理信息就必須提升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操作能力,由於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本身就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企業采購、銷售以及財務各部門的相互配合。
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完善企業財務管理防範系統
為了全方面提升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水平,就需要強化企業內部控制,完善企業財務管理防範系統,這樣才能保證企業財務管理信息系統使用過程的安全性,減少企業財務信息泄露和企業財務信息系統的崩潰。
建立企業財務管理風險管理和成本管理
企業的財務管理中,要加強管理細分,即加強財務風險管理和財務成本管理。
⑷ 新的一年,關於財務管理方面有沒有什麼好的建議
加強財務基礎工作,切實做好核算、資金、稅務,培訓等各方面基礎業務;
進行財務管理創新,在做好基礎工作的基礎上學習借鑒新技術。
⑸ 當前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哪些
財務管理主要包括財務管理的基本理論和籌資,投資,運營,成本,收入與分配管理,其中涉及預算與計劃、決策與控制、財務分析等環節。
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有:
1、籌資管理 2、投資管理 3、營運資金管理 4、利潤分配管理
財務管理是指運用管理知識、技能、方法,對企業資金的籌集、使用以及分配進行管理的活動。主要在事前事中管理、重在「理」。會計是指以資金形式,對企業經營活動進行連續地反映、監督和參與決策的工作。主要在事後核算,重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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