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政府性基金收入是什麼意思
政府性基金收入是國家通過向社會徵收以及出讓土地、發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
政府性基金徵收制度主要包括徵收主體和徵收程序兩個方面。使用制度是財政支出層面的制度,應當重點關注使用原則、使用范圍和使用主體問題。
會計制度和國庫制度是實現政府性展金日常管理的輔助性制度,可以納入政府性基金徵收使用制度的范疇加以研究。政府性基金監督制度應當主要指向與政府性基金日常管理相關的行政行為或行政過程。
(1)援外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擴展閱讀:
政府性基金設立程序的本質是立法程序,實現政府性基金設立的合法化,需要同時依據合法性原則對現有政府性基金項目進行清理,並規范現行的政府性基金申請審批程序。
政府性基金的設立範圍在形式層面上應當體現政府性基金與稅收等其他財政工具的功能界限,在實質層面上則應當體現政府與市場、社會的必要分工,現行政府性基金設立範圍有待予以相應完善。
❷ 境外投資外匯怎麼操作
您知道如何投資境外匯嗎,今天筆者為您揭秘境外投資外匯操作指南,讓您輕輕鬆鬆學會境外投資外匯操作。下面,請跟著筆者的思路一起來了解境外投資外匯操作指南吧。境外投資外匯業務流程(外商投資企業除外):第一步:擬在境外投資企業的投資主體持有關材料向注冊所在地外匯局提出申請,由外匯局對其資金來源進行審查;第二步:投資主體向商務部或其授權的部門申請批准設立境外企業;第三步:經商務部或其授權的部門批准後,投資主體持有關材料向注冊所在地外匯局申請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及資金購匯或匯出核准;第四步:投資主體持外匯局外匯資金匯出核准件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資金匯出。境內機構(外商投資企業除外)辦理境外投資申請人需報送什麼材料?資金來源審查(1)填寫《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申請表》;(2)境外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3)經工商管理部門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4)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上年度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5)外匯資金來源證明,包括:使用自有外匯資金的,應提供有關外匯賬戶的開戶批准文件和最近一期的余額對賬單;使用國內商業外匯貸款的,應提供投資主體與貸款行簽定的貸款意向書、貸款行的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使用援外合資合作基金外匯貸款、外貿發展基金外匯貸款等國內政策性外匯貸款的,應提供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使用該項政策性資金的批准文件;(6)視情況要求的其他材料。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各分局(外匯管理部)的外匯資金來源審查的審核許可權,超過分局(外匯管理部)審核許可權的由分局(外匯管理部)初審後報總局審批法規依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簡化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有關問題的通知》境外帶料加工裝配項目申請人需報送什麼材料涉及購匯或匯出外匯的,需進行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和外匯風險審查,應提交:、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業務申請表(簡要說明項目的基本情況,重點說明外匯資金來源和投資所在國對外匯流出、流入的有關規定)和國家經貿委確認該項目為境外帶料加工裝配項目的有關文件;2、項目建議書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300萬美元以下的項目可以合並編制;300萬美元及3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項目建議書經國家經貿委批准後方可進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企業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同時,應提交國家經貿委對項目建議書的批復);3、項目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對該項目的確認意見;4、項目的投資構成、用匯清單;5、項目的資金來源證明(使用自有資金應由企業提供銀行外匯帳戶對帳單;使用境外帶料加工項目支持基金外匯貸款、援外合資合作基金或援外優惠貸款的,應提交有關管理部門的相關文件或證明;使用商業銀行外匯貸款的,應提交貸款銀行的有關確認文件);6、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7、項目的投資回收計劃;8、如成立境外合資企業,需提供合資合同或協議(草簽文本)及當地政府或中介機構出具的合資夥伴背景及資信材料;9、我國駐投資所在國使領管意見;10、如在外匯管制國家進行投資,企業需有投資所在地外匯管制實際情況的報告及制定詳細的外匯風險防範措施。
❸ 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變更登記及注銷登記應當如何辦理
新辦境外投資外匯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境外投資基本情況登記表》;
(2)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核準的批復(法規規定免除該項審查的除外);
(3)(非金融類的境外投資)應提供商務管理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投資批准證書》;
(4)中方投資額3000萬美元以上的資源開發類境外投資和中方外匯投資額1000萬美元以上的非金融、非資源開發類境外投資,應提供國家發改委對該項投資的批復;
(5)金融類的境外投資應提供相關金融主管部門對該項投資的批准文件;
(6)援外項目不需辦理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直接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辦理時另需提供:商務部下達的援外任務書;使用援外合資合作基金的項目應提供外經貿部授權部門的借款批復;使用援外優惠外匯貸款的項目應提供中國進出口銀行與借款人簽訂的借貸協議;涉及購匯的,提供項目的用匯清單。
註:2.3.4.5.6驗原件留復印件。
境內投資者投資的境外企業的名稱、經營期限、合資合作夥伴、合資合作方式發生變更,或者注冊資本、投資總額、股權比例變更及發生其他資本變更,或者通過上市、收購、參股、換股等方式進行資本運作的,境內投資者應在變更發生後60天內,持如下材料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變更手續:
(1)書面申請;
(2)《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登記變更事項後將變更頁復印,原件返還);
(3)投資主管部門對變更事項的批准或者備案文件;
(4)相關變更事項的真實性證明材料,其中:境內投資者使用其境外投資利潤對其相關境外機構增資或在境外進行再投資的,應提交利潤分配決議、增資或再投資的相關協議。
註:3.4驗原件留復印件。
境內投資者投資的境外機構因破產、解散、清算、經營期滿等原因注銷或已停止實質性經營性活動的,其境內投資者須持以下材料到外匯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並繳回《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
(1)書面申請(境外企業基本情況、注銷或停止經營的原因、目前資產狀況、應調回境內資產金額等);
(2)《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1996第193號令)
《境外投資外匯管理辦法》([89]匯管條字第118號)及《境外投資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90]匯管投字第381號)
《商務部、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簡化境外加工貿易項目審批程序和下放許可權有關問題的通知》(商務部、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商合發[2003]126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簡化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3]43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深化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3]120號)
《關於援外項目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1999)251號)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
❹ 中國援外項目合資合作有哪些特點
怎麼說呢?這些項目一般都屬於大型工程項目,幫助的都是弱小國家,所以這些國家的基礎設施和條件都很差,而援外人員待遇很低,合作公司的利潤也基本很小,算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還未必能交到朋友。
❺ 對國外捐贈物品是否可以申請退增值稅
援外出口貨物(不包括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和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貨物)
對一般物資援助項下出口貨物,仍實行出口不退稅政策。
對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和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貨物,比照一般貿易出口,實行出口退稅政策。(國稅發[1999]20號)
所以你對外捐贈的貨物(援外貨物)如果是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和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 可以申請出口退稅
如果不是上述情況 不能申請退稅
❻ 中鐵援外項目巴基斯坦m42b項目什麼時候開工 電焊工工資多少錢
符合條件的可以退稅。 對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和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貨物,比照一般貿易出口,實行出口退稅政策。
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和援外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援外方式下出口的貨物,是指援外企業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和合資合作項目基金到受援國興辦合資企業或合資合作項目,因項目投資帶動國內設備物資出口的貨物,以及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向受援國提供我國生產的成套設備和機電產品出口的貨物。上述援外企業必須是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的具有使用上述援外優惠貸款和援外合資合作項目基金的企業。
援外優惠貸款是指中國政府指定的金融機構對外提供的具有政府援助性質、含有贈與成分的中、長期低息貸款。優惠利率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之間的利息差額由中國政府對指定的金融機構進行貼息。中國進出口銀行是中國政府指定的對外提供優惠貸款的金融機構。
援外合資合作項目是指在中國政府與受援國政府原則協議的范圍內,雙方政府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中國企業同受援國企業以合資經營、獨資經營、租賃經營、合作經營等方式實施的項目。援外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是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負責管理的,提供給援外企業用於援外合資合作項目的具有償還性質的援外政府基金。
❼ 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外匯登記手續如何辦理
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外匯登記手續所需資料:
1、書面申請。詳細說明境內企業基本情況、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股權結構以及境外融資安排。
2、填寫《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表》(表五)(可到外匯局領取或在外匯局網站下載,一式兩份)
3、境內居民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4、擬境外融資的境內企業的登記注冊文件和最近一期會計財務審計報告。
5、境外融資商業計劃書。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①境內企業所屬行業、發展歷程、近3年財務狀況;②實際控制人與管理層的基本情況介紹;③境內企業所在市場前景、市場開發戰略、發展規劃和財務預測、市場風險分析;④將境內居民的境內資產轉移由特殊目的公司控制的過程、控制方式及後續融資的法律安排及可行性分析,境內居民與其控制的境內企業、計劃設立或控制的特殊目的公司之間的投資關系說明;⑤各境內居民在特殊目的公司的持股比例,若有員工持股計劃和管理層期權激勵計劃,應予以披露;⑥計劃融資方式、融資金額以及境外融資機構基本情況介紹、與境外融資機構達成的融資意向及備忘錄情況說明。以過橋貸款方式進行融資的,應說明其融資利率、期限、還貸資金來源;以私募或公募方式(包括可轉換債券)進行融資的,應說明特殊目的公司資產或股權的定價方式;計劃以上述兩種方式分階段進行融資的,應一並說明有關情況;以所擁有的境外權益注入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應說明該境外權益合法取得並存續的原因及過程等情況。⑦境外融資資金使用計劃說明,包括境外投資計劃、調回方式的可行性分析。
6、委託主要控制人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手續的,應提供相應的授權委託書。
7、其他真實性證明材料(如境外融資協議或融投資備忘錄等)。
備註:3-7項驗原件留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❽ 境內采購物資向國外捐贈可以退稅嗎
向國外捐贈不能退稅。向國內紅十字等符合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公益性組織捐贈,不超過利潤總額12%的部分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有些符合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捐贈還可以全額扣除。以上回答希望對您有幫助,謝謝。
❾ 什麼是援外出口貨物
一、援外出口貨物概念
(一)援外出口貨物的形式。我國援外出口有兩種形式,一是對一般物資援助項下出口貨物;二是對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和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方式下的出口貨物。
(二)相關概念
1、一般物資援助
一般物資援助是指中國對外經濟技術援助項下,由中國政府向受援國政府提供民用生產或生活等物資,承辦企業代政府執行物資采購和運送任務,企業在執行援外任務後與政府辦理結算。結算方式包括實報實銷結算制和承包結算制。
2、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和援外合資合作項目援外方式下出口貨物
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和援外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援外方式下出口的貨物,是指援外企業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和合資合作項目基金在受援國興辦合資企業或合資合作項目,因項目投資帶動國內設備物資出口的貨物,以及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向受援國提供我國生產的成套設備和機電產品出口的貨物。
3、援外優惠貸款
援外優惠貸款是指中國政府指定的金融機構對外提供的具有政府援助性質、含有贈與性質的中、長期低息貸款。優惠利率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之間的利息差額由中國政府對指定的金融機構進行貼息。中國進出口銀行是中國政府指定的對外提供優惠貸款的金融機構。
4、援外合資合作項目
援外合資合作項目是指在中國政府與受援國政府原則協議的范圍內,雙方政府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中國企業同受援國企業以合作經營、獨資經營、租賃經營、合資經營等方式實施的項目。
5、援外合資合作項目基金
援外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是指由國家商務部負責管理的,提供給援外企業用於援外合資合作項目的具有償還性質的援外政府基金。
二、援外出口貨物稅收政策規定
對援外出口貨物的稅收政策分兩種情況:一是對一般物資援助項下出口貨物,仍實行出口不退稅的政策,實行實報實銷結算的,不征增值稅,只對承包企業取得的手續費收入徵收營業稅;實行承包結算制的,對承包企業以對內總承包價為計稅依據徵收增值稅;二是對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和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貨物,比照一般貿易出口,實行出口退稅政策。
三、援外出口貨物稅收管理規定
自1999年9月1日起,對於屬應退稅的援外出口貨物企業,屬外貿(工貿)企業按現行外貿(工貿)企業出口退稅辦法管理;屬生產型企業的按現行免、抵、退稅
辦法管理。
四、出口退稅憑證
援外企業利用中國政府援外優惠貸款和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貨物,可向其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退稅,在報送《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表》時,還應提供以下憑證:
1、國家商務部批准使用援外優惠貸款的批文(援外任務書)復印件或商務部批准使用援外合資合作項目基金的批文(援外任務書)復印件;
2、與中國進出口銀行簽定的援外優惠貸款協議復印件或與商務部的有關部門簽定的援外合資合作項目基金借款合同復印件;
3、購進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生產企業除外);
4、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
5、出口發票。
對於部分援外企業利用中國政府援外優惠貸款,採用轉貸方式出口的援外物資,因無法提供與中國進出口銀行簽訂的優惠貸款協議而不能辦理退稅的問題,考慮到上述轉貸方式的變化並未改變援外優惠貸款性質的情況,為支持我國援外項目國產貨物的出口,對利用中國政府援外優惠貸款採用轉貸方式出口的貨物,援外出口企業在申請退稅時可免予提供援外出口企業與中國進出口銀行的貸款協議,但要附送援外出口企業與受援國業主簽訂的出口合同和中國進出口銀行開具給稅務機關的證明出口企業轉貸業務的證明。在項目執行完畢後,援外出口企業還要提供中國進出口銀行向其支付貨款的付款憑證。
援外企業在申報辦理援外出口貨物的退稅時,提供的上述退稅憑證上的援外企業名稱必須一致,凡退稅憑證上的援外企業名稱不一致的,退稅機關一律不予辦理退稅。退稅機關應定期了解援外企業利用上述貸款(基金)援外項目的經營情況,避免出現非上述援外方式出口貨物辦理退稅的問題。
五、違章處理
援外企業只能利用上述貸款(基金)援外方式出口的貨物申報辦理退稅,不得將其他援外方式出口的貨物辦理退稅,一經發現,除追回已退稅款外,一律停止該援外企業半年以上的出口退稅權,並按有關騙取出口退稅的處罰規定進行處理。
❿ 我國企業進行海外投資有相關法律嗎
1、商務部的規定,有《境外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援外合資合作項目基金管理辦法》、《援外合資合作項目基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
2、發改委,《境外投資項目核准暫行管理辦法》,各省也有相應的規定出台,包括青海省、遼寧省、甘肅省等省份;
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試行辦法》;
4、保監會,《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等等。
目前,尚無一個全國性的海外投資法,而是由各個分管的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所分管的實際情況出具各種「辦法」。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