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被網上追逃的人,不管在什麼地方用身份證都會被抓嗎
『貳』 公司觸犯刑法,法人被逮捕,是否必須換法人公司如何正常經營
1:根據《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該公司必須更換法定代表人;2:債權人無權直接管理公司。至於債權人的權益保護,建議可在工作時間跟蒲律師聯系
『叄』 各位律師:我有一朋友因交通肇事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現民事部份法院已下判,我朋友也已自覺履行了賠償義
問:各位律師:我有一朋友因交通肇事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現民事部份法院已下判,我朋友也已自覺履行了賠償義務,請問我朋友自覺履行了賠償義務後是否有權要求公安機關撤消網上追逃?該怎樣申請?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無力經濟賠償要判幾年。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的規定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依法懲處交通肇事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將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第一條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於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駕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第四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第五條「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第七條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第八條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辦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傷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等規定定罪處罰。第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三十萬元至六十萬元、六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條第(三)項的起點數額標准,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肆』 被網上追逃的人還可以使用身份證;銀行卡還可以用嘛
身份證絕對不能使用了,你的身份證號已經被存到網上逃犯的資料庫里了,只要一使用,公安內部就會報警,並且知道詳細地址,至於銀行卡就不清楚了,還是小心為妙
『伍』 公安部主管追逃的局是幾局
公安部部屬廳局:
紀委監察局 監督檢查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決議、命令的情況;協助公安部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對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隊伍紀律作風建設進行調研、分析和指導;擬訂公安機關反腐倡廉和隊伍監督工作方面的規章制度;開展公安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和公安廉政文化建設;受理對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控告、檢舉,按照管理許可權查處和督辦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受理公安系統黨員、民警不服處分的申訴。
警務督察局 負責對公安部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公安部部長負責。
人事訓練局
宣傳局
經濟犯罪偵查局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的主要職責是:調查、匯集、研究、分析全國經濟犯罪的情況、動向和規律;制定全國性經濟犯罪的對策、方針、措施和規劃;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起草經濟犯罪偵查的規章、條例、實施細則等,經過公安部領導審核發布實施;掌握全國特大經濟犯罪案件的偵破以及其它重大經濟犯罪活動情況,檢查、指導、督促偵查破案工作,必要時派人直接參與和指導某些特大經濟犯罪案件的偵破工作;組織跨省的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的並案偵查和其它重大的經濟犯罪偵查活動,發揮調度指揮功能,發布全國性的通緝通報,向基層提供信息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直接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依法交辦的經濟犯罪案件。
治安管理局
擬定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規定;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民用槍支彈葯、管制器具、劇毒化學品、特種行業;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對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指導地方公安機關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指導巡警隊、特警隊建設以及處置重大群體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指導公安派出所和社區警務工作;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重要基礎設施、重點建設工程以及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監督保安服務業的管理工作;指導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邊防管理局 一是沿邊沿海地區邊防管理;二是邊境沿海地區、海上治安管理及漁船民管理;三是出入境人員、交通運輸工具的邊防檢查和監護;四是毗鄰香港、澳門邊境一線的巡邏警戒,北部灣海上邊界巡邏監管;五是涉外邊防合作;六是防範、打擊沿邊沿海地區各種違法犯罪,管轄在海上發生的刑事案件,管轄在邊境管理區和沿海地區發生的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案、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案、偷越國(邊)境案和破壞界碑、界樁案,以及在邊境管理區和沿海地區查獲的走私、販賣、運輸毒品和走私制毒物品等案件。
刑事偵查局
(一)掌握刑事犯罪動態,收集、通報、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擬訂預防、打擊對策。
(二)組織、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開展對刑事犯罪的偵查工作。
(三)擬訂刑事技術和警犬技術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推廣應用,為偵辦重大疑難刑事案件提供技術支援。
(四)承擔公安機關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登記管理工作。
(五)組織、指導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工作。
(六)承辦上級交辦案件。
(七)主管物證鑒定中心,南昌、昆明警犬訓練基地,沈陽警犬技術學校,南京警犬研究所,中國法醫學會,中國刑事科學技術協會,中國工作犬管理協會。
出入境管理局 主管全國的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下設出入境管理局(處),負責本地區的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絕大多數的地市和工作量大、工作任務比較重的縣級公安機關也成立了出入境管理專門機構,具體執行出入境管理的各項工作任務。地方各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在業務上接受上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指導,同時接受同級公安機關的領導。國家在全國對外開放的口岸設立邊防檢查站,執行出入境邊防檢查任務。
消防局 公安部消防局,下設辦公室、政治處、政策研究處、防火監督處、標准規范處、戰訓處、警務處、科技處、宣傳處、後勤裝備處、審計處、財務處,負責全國消防工作的統一組織、指揮、協調、領導。
網路安全保衛局
監所管理局
公安部監所管理局是對全國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隔離戒毒所、戒毒康復中心和安康醫院進行歸口管理的業務指導部門。主要職責是:擬定監所管理的政策、制度、規定並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公安機關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隔離戒毒所、戒毒康復中心、安康醫院等公安監管場所開展好管理、教育轉化、矯治治療、深挖犯罪、信息化建設、建設保障、生活衛生及公安監管民警隊伍建設工作;掌握監所管理工作信息,開展對策調研和情況分析,檢查指導公安監管場所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依法保障被監管人員的合法權益。
交通部公安局
民航總局公安局
1、起草民航安全保衛的相關法規、規章、政策、標准,編制民航安全保衛規劃,並監督執行。
2、審定民用機場、航空公司運行資質中航空保安部分內容,審核民航企事業單位航空安全保衛方案並監督執行。
3、監督管理民航空防安全工作,規劃和指導建立行業空防安全管理系統(SEMS),開展對空防安全威脅因素評估,發布形勢分析報告(通報)及防範措施、指令。
4、負責開展情報信息工作,決定和發布預警等級。
5、指導處置非法干擾民航安全事件,指導制定處置劫機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培訓和演練,承擔處置劫機、炸機事件的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
6、指導航空運輸企業航空安全員隊伍業務建設,制定航空安全員訓練和考核辦法並監督執行。
7、指導和監督民航安檢工作,承擔民航安檢儀器設備許可證的頒發工作。
8、參與民航專機安全警衛工作,組織指導國家重大活動和會議中的民航安全警衛工作。
9、監督管理民用機場道路交通、消防和民航禁毒工作,指導機場公安機關刑事偵查、民用機場治安和公共活動區道路交通工作。
10、按規定管理直屬公安隊伍和空中警察隊伍,按照規定程序和范圍負責其他機場公安機關領導幹部的任前備案工作。
11、指導審查民用機場安全保衛設施建設項目。
12、負責民用機場控制區有關通行證件、空勤人員登機證、航空安全員執照等證件發放的監督管理工作。
13、負責民航公安機關執法監督工作和實施民航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
14、監督檢查民航行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和綜合治理工作。
15、承辦民航局和公安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
交通管理局
研究擬定道路交通管理政策;組織、指導和監督地方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指導地方公安機關維護城鄉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組織和指導地方公安機關開展機動車輛安全檢驗、牌證發放和駕駛員考核發證工作;組織和指導地方公安機關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和指導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指導地方公安機關參與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現有處級機構為七個,分別是辦公室、秩序管理處、公路巡警指導處、事故對策處、車輛管理處、隊伍建設處、科技管理處。
法制局
(一)編制公安部立法規劃。組織、協調公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
(二)審核部機關和有關部委徵求意見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研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
(三)指導、監督、檢查公安機關立法工作和執法工作,總結交流公安法制工作經驗,負責地方公安法規、規章備案審查工作。
(四)研究執法工作中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提出改進意見的建議,建立、完善公安機關執法監督工作制度和執法責任等制度。
(五)負責公安機關應用法律、法規的解釋和咨詢工作,對重大疑難案件、涉外案件、敏感事件適用法律問題提出意見。
(六)指導、監督收容教養審批工作及公安機關承辦地方人民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指導全國公安機關聽證、復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等工作。
(八)參與涉及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重大疑難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研究,維護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合法權益。
(九)參與刑事司法協助、引渡條約和國際警務合作協議的起草、談判等涉外法律事務。
(十)清理、匯編、編纂公安法規、規章,維護、管理公安法規文獻資料庫。
(十一)組織開展公安法制宣傳和警察法學理論研究工作。
(十二)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際合作局
裝備財務局
禁毒局
離退休幹部局
1、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落實離退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
2、組織離退休幹部閱讀、學習文件和參加政治活動,加強離退休幹部黨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3、負責離退休幹部的醫療保健、生活福利、休養和用車等服務保障工作。
4、組織、協調部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文化、體育活動。
5、會同有關部門辦理離退休幹部的喪葬和善後處理事宜。
6、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7、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
組織、指導部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員學習政治理論和公安業務知識;對黨員進行教育和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做好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幹部職工的意見,維護幹部職工的正當權益;加強黨內監督和黨風廉政建設;做好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員發展工作;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組織建設;配合幹部人事部門對部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和行政領導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工作,對部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和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領導部直屬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工委等群眾組織。
『陸』 截止到2016年1月,我國通過國際追逃追贓,追回外逃人員多少人
12月9日,是聯合國確定的國際反腐敗日。中央紀委最新數據顯示,2014年以來,我國已從7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2442人,其中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397人,追贓金額85.42億元人民幣。今年1至11月,追回外逃人員908人,追贓金額23.12億元。
追逃成果 「百名紅通」已有37人落網
今年11月16日下午3時許,一架從美國飛來的航班在北京首都機場降落。
「百名紅通」頭號嫌犯、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走下舷梯,歷時13年、輾轉多國的逃亡生涯宣告結束。
這名曾經表示「死也要死在美國」的「頭號紅通」歸案,在我國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進程中刻下新的印記。
2015年4月,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集中公布針對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人員紅色通緝令。「百名紅通」一經發布,就引起海內外高度關注。
截至目前,「百名紅通」人員中已有37人落網,其中,今年以來落網19人。追逃「百名紅通」人員只是海外追逃追贓工作的一部分。
2014年,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成立,由中央紀委、最高法、最高檢、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銀行等8個與追逃追贓工作密切相關的單位組成。
今年追回908名外逃人員
2015年4月,在中央追逃辦統籌協調下,「天網」行動拉開帷幕。
該行動由多個專項行動組成:公安部牽頭開展「獵狐行動」,重點緝捕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和腐敗案件重要涉案人;最高檢牽頭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重點抓捕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人民銀行會同公安部開展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庄向境外轉移贓款專項行動;中央組織部會同公安部開展治理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證照專項行動。
從「天網2015」到「天網2016」,行動接續開展。兵分多路、同步發力、整體推進,劍鋒所指,對外逃腐敗分子形成前所未有的震懾。
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最新數據顯示,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我國已從7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2442人,其中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397人,追贓金額85.42億元人民幣。今年1至11月,追回外逃人員908人,追贓金額23.12億元。
反腐外交 設立反腐敗追逃追贓中心
今年9月,世界矚目的G20杭州峰會舉行。在峰會取得的豐碩成果中,除了經濟議題,還有一項內容備受關注。
G20各國領導人一致批准通過《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在華設立G20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二十國集團2017-2018年反腐敗行動計劃》。這是我國積極開展反腐外交,推動構建國際反腐新秩序的又一標志性成果。
2005年,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我國加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
2014年11月,亞太經合組織第26屆部長級會議在北京舉行,在中方推動之下,會議通過了《北京反腐敗宣言》,成立APEC反腐執法合作網路。
今年G20杭州峰會通過的3項成果,特別是《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內容涉及拒絕腐敗分子入境、建立個案協查機制等多個方面,明確要求各國為追逃追贓工作創造有利條件。
9月23日,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在北京正式揭牌,這是第一個面向G20成員國開展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的機構,將為我國海外追逃追贓提供智力支持。
與46個國家簽署引渡條約
9月19日,公安部對外公布「獵狐行動」工作組將浙江省公安機關通緝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從法國押解回國的案件,成為中法引渡條約生效後兩國間首次成功引渡逃犯。
9月22日,與加拿大正式簽署關於分享和返還被追繳資產的協定,為追逃追贓工作提供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據,成為我國就追繳轉移到境外的犯罪贓款對外締結的第一項專門協定。
11月21日,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JLG)第十四次會議在北京開幕,基於JLG的中美反腐敗合作機制日益完善,成果有目共睹。兩年前中美在JLG框架內確定的5起重點追逃案件中,3起案件(包括楊秀珠案)所涉犯罪嫌疑人回國自首,其餘2起案件所涉犯罪嫌疑人在美國被逮捕或被判處監禁。
外交部9月底的數據顯示,我國已與近60個國家簽署了79項司法協助條約,與46個國家簽署了引渡條約。反腐外交不斷打開嶄新局面,我國在國際反腐合作中的話語權和規則制定權不斷增強。
積極評價 國際追逃追贓體系更完善
11月16日,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網站發布中國接受《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第一周期履約審議報告執行摘要。根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審議機制安排,作為締約國的中國,自2013年7月起接受履約審議。
摘要積極評價我國反腐敗的成功經驗和良好做法。摘要認為,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的領導層更加重視反腐工作,展現出持續的、堅定不移的決心,更多腐敗案件被成功起訴。
我國積極開展國際交流合作。2016年1月至11月,中央紀委監察部共派出32個代表團出訪43個國家和地區,接待35個外國代表團組和4個國際組織來訪,簽署和續簽6個雙邊反腐敗合作諒解備忘錄,13次為54國、1個國際組織來訪團組專題介紹中國反腐敗工作,全年主辦8場相關國際會議,出席13次各類國際會議。
我國堅定不移反對腐敗的決心和成果,占據了國際道義制高點。
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制定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外逃信息統計報告制度,目前一個全國聯網、動態更新的外逃人員資料庫已經建立;不斷加強對黨員幹部出國(境)管理,嚴格執行黨員幹部護照管理、出入境審批報備制度;重拳整治「裸官」,做好對黨員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的抽查核實。
「我國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的體系建設更加完善,能力更加強大,國際環境不斷改善,追逃成果不斷擴大。我們的積極工作也在引領國際社會在追逃追贓方面給予更多的關注,進行更密切的合作。」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局長劉建超說。
新聞背景
國際反腐敗日
12月9日是聯合國確定的國際反腐敗日。聯合國設立這一紀念日以彰顯國際社會反腐敗的決心,並通過舉辦一系列活動,倡導國際社會為反腐而共同努力。
2003年10月31日,第58屆聯合國大會通過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這是聯合國歷史上首個指導國際反腐敗斗爭的法律文件,對各國加強反腐行動、促進反腐國際合作具有重要意義。大會還決定將每年的12月9日確定為國際反腐敗日,以提高人們對腐敗問題的重視和對公約作用的認識。
2003年12月9日至11日,聯合國在墨西哥梅里達舉行國際反腐敗高級別會議,正式簽署《聯合國反腐敗公約》。2005年12月14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正式生效,為世界性的反腐敗斗爭以及國際反腐敗合作提供了國際法依據與保證。目前,《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有180個締約國。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5年10月27日審議並批准了該公約。2007年9月,中國國家預防腐敗局正式成立,成為中國首個防腐敗機構。
為促進國際反腐敗工作,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和國際刑警組織2008年10月13日簽署協議,決定建立國際反腐敗學院。該學院於2010年9月2日於維也納正式成立。學院的主要任務是提供反腐教育和專業培訓;進行和促進反腐領域的學術研究;提供與打擊腐敗相關的技術援助以及促進打擊腐敗領域的國際合作並建立相關網路。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今年5月發布研究報告說,貪腐受賄等行為造成全球經濟每年損失1.5萬億至2萬億美元,約佔全球經濟總量的2%,而其帶來的經濟和社會成本將更高。
『柒』 本人在一家P2P理財公司上班過,現離職10個月,離職時有解聘書,現在公
你只要掙得都是合法的,就不怕傳喚,你掙得那些錢不是合法的,就趕緊給公安機關退還了,免受牢獄之災。
『捌』 涉嫌詐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傳喚,沒有去,會不會上網追逃
涉嫌違法詐騙的,公安機關會進行依法傳喚,如果拒絕到場說明的話,性質就會變得比較嚴重,肯定會成為網上追逃的對象
『玖』 請問一下印花廠的員工被抓到了,老闆沒有抓到,老闆會不會被通緝
這個首先應該是集體犯罪,如果是老闆為首的犯罪,已經抓了員工,即使老闆潛逃,也會被公安列為抓捕對象,即使沒有被公開懸賞通緝,但上網追逃是必須的
『拾』 因涉入一經濟案件被公安立案調查並上網追逃,後經調查無違法行為,但追逃信息還在個人信息裡面,怎麼辦
因涉入一經濟案件被公安立案調查並上網追逃,後經調查無違法行為,但追逃信息還在個人信息裡面,向發布網上追逃信息的公安機關請求消除該信息的相關記錄。
經濟案件是指公民、法人因為國家所認可的盈利機構所受到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以及不當的違法經營和商業舞弊、商業間諜,依據《經濟法》的相關章節,可以由當地政府和人民法院進行處理的案件。
經濟糾紛,又稱經濟爭議,經濟法律關系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引起的爭議。它包括平等主體之間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與行政機關之間因行政管理所發生的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