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政府轉貸是什麼意思
政府轉貸引導基金,本質上就是政府為扶持中小微企業,提供的貸款墊資。比如某公司的銀行貸款即將到期,但資金暫時無法到位不能還貸,可以向政府申請轉貸引導基金支持,若獲批,就可以由轉貸引導基金墊資還款,以後等公司有錢了再歸還。
『貳』 企業轉型升級都會遇到哪些困惑
人才和市場服務,產品質量等可能跟不上,各方面都需要提升。
『叄』 新興產業想要轉型升級為未來組織,該怎麼做
以更加精準的政策措施助推新興產業發展
新興產業的發展面臨著對新情況、新要求的應變和適應,要以更加精準的政策措施助推產業發展。
1。正確認識政府定位,突破傳統發展模式
對於新興產業的發展而言,核心關鍵就是要正確認識政府部門定位,要形成推動產業發展的明確政府權力邊界,即政府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為此,必須要打破傳統的思維定式,建立新的發展機制。
一方面,建立「市場增進型政府」(market-enhancing government),即指在制度不健全、產權不安全、信息不對稱、金融市場監管不到位等情形中,保護個人財產權利,並能夠強制執行各種契約並受到約束而不能肆意妄為。
另一方面,根據重要性和可能性將未來新興產業發展分為「必須做」、「錦上添花」、「可有可無」和「堅決不做」等類別,通過在優先選項領域制定促進相關產業發展的戰略和措施,以增強企業投資和區域經濟增長的信心,實現產業扶持和競爭力有效提升的協同發展。
也就是說,既要繼續加大對新興產業發展的扶持,在每年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預算中單列支持新興產業發展的資金,確保資金的獨立性,並為資金分配建立相適宜的規則,避免資金支持的不到位;又要讓涉足新興產業的企業面對市場競爭,「讓市場來優勝劣汰」並促進行業成長。
同時,必須跟蹤評估新興產業的發展績效,適時進行政策調整和重點調校。鼓勵地方政府建立區域性的新興產業發展引導基金,為確保政府引導基金起到盡快形成投資、發揮引領的作用,對於基金的績效考核要平衡好容忍市場風險和追究敗德行為的關系,要平衡好保障政府資金安全和發揮引導新興產業發展的關系,要平衡好政府目標和商業導向的關系,要平衡好國資保值增值的問責機制和因顧慮而無法進入實質運作的關系。
2。共享共建政府數據平台,推動政府部門轉型
網路新時代的核心在於「連接」,即實現萬物的互聯,由此必然帶來分布式的「非中心化」結構,也對政府部門的傳統治理模式、治理能力帶來了更多挑戰。為此,必須要大力推進全社會的數據公開和共享,深入發掘數據要素潛力,助推治理模式的轉型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要重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公共數據的公開,構建完整、統一、安全、實效的數據平台,實現基礎數據資源和業務信息資源的集約化採集、網路化匯聚和統一化管理。要防止數據的部門化、壟斷化,有利於信息的互聯互通、整合和即時獲取,有利於加強政府部門間的協調和合作,有利於企業深化數據的創新應用,積極構建集約協同型政府。
針對受眾的實際需要,應以深化重點領域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為突破口,加強開放數據的質量管理與安全保護、加強相關數據分析人才的培訓、積極採用移動互聯網與新媒體傳播技術,實現數據資源向產品、資產及效益轉化。要有利於提升受眾的數據可獲得性,有利於政府部門與相關服務受眾間實現真正的「連接」,著力打造開放創新型政府。
注重問題導向和應用實效,大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推動社會主體深度應用、集成應用數據資源,實現信息共享、數據融合、系統整合、業務協同和智能服務;有利於政府部門優化政務流程,有利於提升政務服務質量和效率,有利於創新服務模式、體現政策效果、創造更大公共價值,著力培育智慧服務型政府。
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確保相關主體的認知參與、行為參與和情感參與,給予相關主體充分的利益表達空間,強化政府部門與公眾互動,有利於形成開放、協商的科學決策體系和新型政商關系,構建普惠包容型政府。
3。完善評價考核體系,建立激勵相容的央地關系
「有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比只有一個積極性好得多」;這就是既要講「北京話」,又要講「地方話」。要實現新興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更需要好發揮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即,不僅需要站在國家層面總攬全局,利用頂層設計著力解決影響產業發展過程中的重點問題、突出矛盾和關鍵環節;而且也需要根據地方差異性,給予地方足夠空間和權責以發揮各自比較優勢,真正落實頂層設計。
從評價角度看,國家是一個整體,同時包括了各類不同特質、不同階段的區域,而新興產業發展又具有其自身獨特的發展規律,必須因地制宜,在加強官員問責的條件下更加突出激勵。為此,必須要根據區域特點和發展階段,在耐心傾聽基層聲音並考慮基層主體反應模式的基礎上,注重製度設計和政策安排的邏輯性和聯系性,在重視「守住底線」的同時突出地方政府的制度創造性和積極性,實現基層政府利益訴求與中央政府利益訴求的「激勵相容」。
從考核角度看,經濟處於轉型期,相關部門在助推新興產業發展的過程中,遇到困境和問題時要形成樂於嘗試並勇於接受失敗的氛圍,就必須對部門的考核做到「寬嚴結合」。「寬」是指需要寬容並靈活變通經濟下行期對增速、投資等「量」的方面考核要求;「嚴」是指要增加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等「質」的方面考核要求。
4。重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誠信社會
信任作為一種社會資本,其作用在於簡化社會復雜性,具有「放大器」和「加速器」效果;缺乏社會信用體系的低信任度社會,將極大地提高市場交易成本、降低決策效率,不利於產業規模擴大和經濟繁榮。為此,必須以重建政府信用為突破口,減少政府失信率、提高公信力。要逐步改掉損害公權力公信力的各種做法,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要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始終以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支持不支持、答應不答應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強化政府履約意識、提高政府履約能力、規范政府履約行為。
建立嚴格的誠信守規與失信違規的社會獎懲機制,對失信的懲罰必須明確、具體並依法向社會公示,對誠實守信者應在政策、金融、法律服務等方方面面給予更多、更實在的優惠待遇,實現「讓失信者寸步難行、讓守信者持久受益」,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政府部門可以通過建立財政性資金使用不誠信「黑名單」制度的方式,對市場主體的資金管理進行價值管理和質量評價,確保政府投入可以公開透明、合法合規、精細高效地被市場主體使用。
5。保持專注發展定力,助推產業提檔升級
產業發展一般都要經過初創期、培育期、成長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對於新興產業而言,從初創期、培育期到成長期,往往需要長時間的經驗積累,需要一步一個腳印、扎扎實實的時間沉澱,需要有耐性、有定力、有傳承、能堅持。
從我們調研了解的情況看,凡是當前發展相對較好的新興領域企業,其基本特徵都體現出聚焦自身優勢、踏實做好本業的特點。例如,舜宇光學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深耕光學行業30多年,每年研發投入強度維持在5%左右,不僅在光學非球面、AF/ZOOM等核心光學技術和光學感測、微納米尺寸測量等核心光電技術方面具有較強的國際競爭力,而且在當前嚴峻的經濟形勢下,今年的銷售收入和利潤都保持了兩位數的高速增長。因此,在經濟運行面臨較大下行壓力時,必須要尊重產業發展的基本規律,必須保持專注發展的定力,少一點兒只爭朝夕、大躍進式的浮躁,多一點兒「炮製雖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雖貴必不敢減物力」的工匠精神。
要從制度、文化和人性的角度多思索,以做精品、提升產業競爭力為目標,要依託於長期的經驗積累、技術儲備為產業發展奠定堅實基礎,避免低附加值化、泡沫化的迎合政績式發展,盡量將扶持重點真正落實到那些勵志研發、基礎技術、擁有技術沉澱的企業,而不是那些只有規模、沒有技術貢獻、抱著「騙一把補貼就走」的企業。要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充分徵求行業、企業意見和建議,對核心部件與器件進行評估並將符合要求的領域納入國家鼓勵類政策范圍,以提升相關政策支持的准確性和科學性。
6。有效啟動市場需求,增強產業發展動力
要有效抑制短期內新興產業下行壓力並進而推動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必須從需求端發力,加大政府對新產品應用的支持力度,有效啟動市場需求,實現產業規模擴大和產業競爭力提升之間的協調。為此,政府部門可以通過立法、標准、認證和政府采購等政策工具構建「領先市場」,充分利用巨大的市場需求,引導和支持重點領域的發展。例如,可以通過航空航天、汽車領域和軍工技術改造對高檔數控機床的需求,通過項目采購、專項計劃的互動協同帶動高端裝備製造領域的發展。
探索創新「首台套」的支持政策,以打通研發、製造、應用的全產業鏈為目標,鼓勵產學研合作,鼓勵研製企業和用戶共同申報,鼓勵支持范圍從首台套到首批並提高資助力度。同時,政府部門對產品應用的資助方式,應多採用事後獎勵、撥貸聯動(貸款貼息)等更具市場化特徵的方式。
其中,事後獎勵是指應用企業以自有資金啟動,待項目完工驗收認定後,按項目投入總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撥貸聯動(貸款貼息)是指相關政府部門將應用項目推薦給金融機構,由金融機構對企業的應用項目進行審核後並給予一定比例的信用貸款;同時,財政對企業的實際貸款利息給予一定時期、一定比例的補助,貸款貼息到此為止;而撥貸聯動則在項目通過主管部門驗收後,將實際應資助金額扣除貼息金額後的余額撥付給企業。
7。更加重視中小企業發展,推進實業興邦
中小企業發展,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基礎,是吸引群眾參與、吸納就業人口、煥發產業發展活力的有效載體,充分體現出資源共享的分布式發展理念。為此,必須重視新興產業的「小企業優先」原則,以中小企業為對象,完善人財物等資源要素市場、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必須要形成各方重視中小企業發展的文化氛圍,可以考慮設立「企業家促進獎」以表彰有效促進創業和中小企業發展的公、私部門。必須要維護一個公平、公開和公正的市場競爭新秩序,按照能耗、水耗、環保、安全等指標而非規模指標引導市場「優勝劣汰」,並建立讓低效企業以有序、可控方式破產倒閉的新機制,促進市場主體公平競爭。
地方應建立政府風險分擔補償機制,通過設立風險分擔基金、轉貸引導基金,釋放金融機構的恐慌情緒、破解中小企業融資的「擠出效應」、重建銀企間的信任關系,增強市場化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融資的信心。制定產業發展政策,避免以絕對規模為行業准入門檻,消除發展歧視。大力發展孵化器、加速器、專業化的眾創空間等科技成果轉化基地,積極培育就業培訓企業、領軍人才培訓機構、創新型中小企業、提升專業技能的區域研究機構等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創新型專業化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添動力。
『肆』 保監會發改部 批籌
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
行政審批項目目錄
(共計94項)
1物業管理師注冊執業資格認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無《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4號)
2期貨交易場所上市、修改或者終止合約審批證監會無《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27號)
3期貨交易場所變更住所或者營業場所審批證監會無《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27號)
4期貨交易場所合並、分立或者解散審批證監會無《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27號)
5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新增股東或原股東轉讓所持股份審批證監會無《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89號)
6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收費審批證監會無《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號)
《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65號)
7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證券結算風險基金使用審批證監會無《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證監發〔2000〕22號)
《證券結算風險基金管理辦法》(證監發〔2006〕65號)
8證券交易所上市新的交易品種審批證監會無《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號)
9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市新的交易品種審批證監會無《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89號)
10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審核證監會無《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11保險公司股權轉讓及改變組織形式審批保監會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12保險公司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審批保監會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630號)
13投資連結保險的投資賬戶設立、合並、分立、關閉、清算等事項審批保監會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14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處置審批保監會無《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管理辦法》(保監發〔2011〕39號)
15保險公司可投資企業債券的信用評級機構核準保監會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16外資保險公司再保險關聯交易審批保監會無《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36號)
17保險機構經營農業保險業務審批保監會無《農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629號)
18鉻化合物生產建設項目審批工業和信息化部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鉻化合物生產建設許可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15號)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
19軟體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認定及產品的登記備案工業和信息化部無《國務院關於印發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00〕18號)
《軟體產品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9號)
《軟體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聯軟〔2013〕64號)
《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聯電子〔2013〕487號)
20對財政有影響的臨時特案減免稅審批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21中央財政農業綜合開發有償資金呆賬核銷和延期還款審批財政部無《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管理辦法》(財發〔2008〕4號)
《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呆賬核銷和延期還款辦法》(財發〔2008〕61號)
22豁免國有創業投資機構和國有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有股轉持義務審核財政部無《財政部國資委證監會社保基金會關於豁免國有創業投資機構和國有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有股轉持義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財企〔2010〕278號)
23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甲級資格認定財政部無《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財政部令第61號)
24境外(包括港澳台)會計師事務所在境內設立常駐代表處審批財政部無《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
25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審批稅務總局無《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26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審核稅務總局無《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徵收管理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9號)
27對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免徵增值稅審核稅務總局
同級財政、糧食部門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糧食企業增值稅征免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198號)28對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和經營免稅項目的糧食經營企業以及有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銷售業務的企業增值稅免稅資格審核稅務總局無《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糧食企業增值稅征免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198號)
29拍賣行拍賣免徵增值稅貨物審批稅務總局無《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拍賣行取得的拍賣收入徵收增值稅、營業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40號)
30營改增後隨軍家屬優惠政策審批稅務總局無《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
31營改增後軍隊轉業幹部優惠政策審批稅務總局無《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
32營改增後城鎮退役士兵優惠政策審批稅務總局民政部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
33消費稅稅款抵扣審核稅務總局無《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消費稅納稅申報及稅款抵扣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6〕769號)
34成品油消費稅征稅范圍認定稅務總局無《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消費稅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7號)
35主管稅務機關對非居民企業適用行業及所適用的利潤率審核稅務總局無《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國稅發〔2010〕19號)
36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選擇主管稅務機關批准稅務總局無《境外注冊中資控股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5號)
37境外注冊中資控股居民企業主管稅務機關變更審批稅務總局無《境外注冊中資控股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5號)
38國防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轉讓及實施審批國家國防科工局無《國防專利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418號)
39全國性社會團體籌備審批民政部需要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0號)
40社會福利基金資助項目審批民政部無《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社會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社字〔1998〕124號)
41獸葯生產許可證核發農業部無《獸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4號)
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獸醫行政主管部門
42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機構資質認定水利部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國務院令第496號)
43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年度計劃審批水利部無《關於進一步加強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農經〔2005〕806號)
44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年度計劃審批水利部無《關於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發改農經〔2007〕1752號)
45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流通審批中國人民銀行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流通審核規則》(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4〕19號)
46國家重點工程建設或重大自然災害臨時增加採伐限額審批國家林業局無《國務院批轉林業局關於全國「十二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審核意見的通知》(國發〔2011〕3號)47進入林業部門管理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從事教學實習、參觀考察、拍攝影片、登山等活動審批國家林業局無《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1985年6月21日國務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業部發布)
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48啟動實施一級突發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預案審批國家林業局無《突發林業有害生物事件處置辦法》(國家林業局令第13號)取消
49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設任務調整審批國家林業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林業局關於下達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二期2011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的通知》(發改投資〔2011〕1620號)
50天保工程森林培育建設任務調整審批國家林業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林業局關於下達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二期2011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的通知》(發改投資〔2011〕1620號)
51跨區域重點推廣示範項目審批國家林業局無《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廣示範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農〔2009〕289號)
52省級退耕還林年度實施方案審核國家林業局無《退耕還林條例》(國務院令第367號)
53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規劃審批國家林業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水利部
《國務院關於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25號)
《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規劃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發改西部〔2010〕1382號)
《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財農〔2007〕327號)
54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旅遊規劃審批國家林業局無《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1985年6月21日國務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業部發布)
《自然保護區生態旅遊規劃技術規程》(GB/T20416-2006)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自然保護區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0〕63號)
《國家林業局關於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工作的意見》(林護發〔2005〕55號)
55海域海岸帶整治修復項目(海域類)審批國家海洋局無《國務院關於全國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的批復》(國函〔2012〕13號)取消
56國務院批準的用島項目建築物和設施登記核准國家海洋局無《無居民海島使用權登記辦法》(國海島字〔2010〕775號)
《無居民海島使用申請審批試行辦法》(國海島字〔2011〕225號)
57海島整治修復項目實施方案審批國家海洋局無《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9〕491號)
《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10〕44號)
58海島整治修復項目驗收國家海洋局無《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9〕491號)
59教育部科技查新機構認定教育部無《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教育部科技查新機構工作的意見》(教技發廳〔2004〕1號)
60地質資料延期匯交審批國土資源部無《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9號)
61土地調查實施方案核准國土資源部無《土地調查條例》(國務院令第518號)62礦產地儲備區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審批國土資源部無《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土資源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71號)
《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關於開展礦產地儲備試點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土資發〔2011〕128號)
6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查閱保護期內的地質資料審查國土資源部無《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9號)
《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16號)
64省、自治區、直轄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審核國土資源部無《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44號)
65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產地名錄審批國土資源部無《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80號)
《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實施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7號)
66國土資源部科技平台建設審批國土資源部無《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4號)
《關於組織開展國土資源部野外科學觀測研究基地命名和建設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213號)
《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工作的意見》(國土資發〔2013〕72號)
67整裝勘查區設置審批國土資源部無《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土資源部等部門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綱要(2011—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1〕57號)
《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快推進整裝勘查實現找礦重大突破的通知》(國土資發〔2012〕140號)68調整礦產勘查風險分類審批國土資源部無《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完善礦業權管理促進整裝勘查的通知》(國土資發〔2011〕55號)
69船舶污染物清除作業單位資質認定交通運輸部無《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61號)
70船舶油污損害民事責任保險證書或者財務保證證書核發交通運輸部無《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61號)
下放至省級及以下海事機構
71水運工程監理甲級企業資質認定交通運輸部無《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
《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號)
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
72外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運輸審批交通運輸部無《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25號)
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
73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人員資格認可交通運輸部無《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
子項「裝卸管理人員資格認可」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子項「申報人員資格認可」和「集裝箱現場檢查員資格認可」下放至省級及以下海事管理機構
74放射防護器材和含放射性產品檢測機構、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評價(甲級)機構認定國家衛生計生委無《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關於職業衛生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0〕104號)
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
75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有關科研項目審查國家衛生計生委無《病原微生物實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24號)
76關稅及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延期繳納審批海關總署無《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國務院令第392號)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取消原由直屬海關審批
77關稅及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滯納金減免審批海關總署無《海關稅款滯納金減免暫行規定》(署稅發〔2012〕437號)
78計量檢定員資格核准質檢總局無《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1987年1月19日國務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國家計量局發布)
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質監部門
79設備監理單位甲級資格證書核發質檢總局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質監部門
80涉及人身財產安全健康的重要出口商品注冊登記質檢總局無《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447號)
81國家級裁判員審批體育總局無《體育競賽裁判員管理辦法(試行)》(體競字〔1999〕153號)
82民用航空器(發動機、螺旋槳)生產許可(PC)中國民航局無《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器適航管理條例》(1987年5月4日國務院發布)
下放至民航地區管理局
83民航計量檢定員資格認可中國民航局無《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1987年1月19日國務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國家計量局發布)
下放至民航地區管理局
84航空營運人運輸危險品資格批准中國民航局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下放至民航地區管理局
85民用航空器特許飛行資格認可中國民航局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下放至民航地區管理局
86航空安全員資格認定中國民航局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下放至民航地區管理局
87民航企業及機場聯合、重組和改制審核中國民航局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下放至民航地區管理局
88民用航空器地址編碼指配中國民航局無《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89軍工產品儲存庫一級風險等級認定和技術防範工程方案審核及工程驗收公安部
國家國防科工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90航行港澳船舶證明書核發公安部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91一級文物系統風險單位安全技術防範工程設計方案審批和工程驗收公安部無《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文物系統博物館風險等級和安全防護級別的規定》(GA27-2002)
92麻醉葯品、第一類精神葯品和第二類精神葯品原料葯定點生產審批食品葯品監管總局無《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2號)
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管部門
93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國家基準氣候站、基本氣象站氣象探測環境審批中國氣象局無《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623號)
下放至省級氣象主管機構
94商用密碼科研單位審批國家密碼局無《商用密碼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3號)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伍』 產業扶持資金和產業引導基金的區別
產業扶持資金和產業引導基金的區別如下:
1、目的不同
產業投資基金的設立是借鑒成熟資本市場"產業投資基金"運作模式,由發起人定向募集,委託專業機構管理基金資產,主要採取股權投資方式解決文化產業融資問題的一種探索和嘗試。
產業引導基金,旨在促進科技創新,助力創業,支持國家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政策。引導創業投資行為,支持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業和技術創新。
2、投資對象不同
產業投資基金對象主要為非上市企業。投資期限通常為3-7年。積極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
投資的目的是基於企業的潛在價值,通過投資推動企業發展,並在合適的時機通過各類退出方式實現資本增值收益。
產業引導基金的對象是中小企業。其宗旨是,發揮財政資金杠桿放大效應,增加創業投資資本供給,克服單純通過市場配置創業投資資本的市場失靈問題。
特別是通過鼓勵創業投資企業投資於種子期、起步期等創業早期的企業,彌補一般創業投資企業主要投資於成長期、成熟期和重建企業的不足。
(5)市級應急轉貸引導基金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產業扶持資金賬務處理的方法:
目前,支持企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資金大致分為五大類別。據不完全統計,僅中央有關財政資金就有幾十項。但是,對有關財政資金一直缺乏統一、明確的財務處理原則。對企業取得財政資金的財務處理做出了具體規定:
1、屬於國家直接投資、資本注入的財政資金,如基本建設投資、國債投資項目等。這類資金屬於國家以投資者身份對企業的資本性投入,因此,應當增加國家資本,對於超過注冊資本的投資則增加國有資本公積。
2、屬於投資補助的財政資金,如公益性和公共基礎設施投資項目補助、推進科技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投資項目補助等。
這類資金是對投資者投入資本的補助,但是與前一類資金最大的區別是國家不一定以投資者身份投入,大部分時候是政府為了貫徹宏觀經濟政策或實現調控目標,給予企業的、具有導向性的資金。
3、屬於貸款貼息、專項經費補助的財政資金,如技術更新改造項目貸款貼息、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等。
這類資金一般是對企業特定經濟活動支付的成本費用的補償,因此,企業使用這類資金時,作為收益處理。企業在具體執行時,使用這類財政資金如果形成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應當作為遞延收益,按照資產使用壽命分期確認。
4、屬於政府轉貸、償還性資助的財政資金,如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等。這類資金使用後要求歸還本金,因此,企業收到時,應當作為負債管理。
5、屬於彌補虧損、救助損失或者其他用途的財政資金,如國有企業虧損補貼、「非典」期間補償民航公司的損失、關閉小企業補助等。企業收到這類資金時,作為本期收益或者遞延收益處理。
『陸』 杭州常裕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杭州常裕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證件。杭州常裕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簡稱:常裕金融)是在浙江省金融辦指導下,在江干區委、江干區政府的支持下,於2015年3月經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後注冊成立,注冊資本金1億人民幣。
公司業務涉及:票據服務,政府轉貸引導基金,政府產業基金,政府債券項目,私募基金,不良資產處置,證券投資,實業投資,融資租賃,資產管理,股權投資,財富管理等領域業務。公司已形成全金融、全方位、立體化的業務架構;公司堅持秉承:以人為本,客服至上的經營理念,致力於不斷滿足客戶的多元化融資需求,充分整合公司各類合作夥伴資源尤其是金融機構資源,積極創新金融產品的品種,更好服務於各類各級客戶與金融機構。
作為浙江省內唯一一家注冊資本金1億元的民營股份制金融服務公司,旗下全資控股的子公司有:杭州常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常裕互聯網金融有限公司(籌),杭州常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籌),舟山常裕融資租憑有限公司(籌)。同時公司也開展了郎溪縣,桐廬縣等當地的政府項目,並與宣城市郎溪縣達成了戰略合作協議,擬在郎溪縣設立:郎溪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裕郎溪縣中小企業金融管理有限公司。
常裕金融秉承:收益穩健,投資安全,,百姓放心,首選常裕的服務宗旨,憑借完善的市場營銷渠道,嚴謹的風控機制,致力於滿足每一位客戶的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公司配備了一支高素質,精業務,經驗豐富管理團隊。團隊內具備多年的銀行,證劵,基金等金融行業從業經驗的精英構成,他們擁有豐富的經濟,金融,管理,法律相關的從業經驗和背景。團隊成員均在金融領域累計了廣泛的理論知識和實戰經驗,為客戶統籌規劃提供涵蓋存款,貸款,股票,基金,理財產品的綜合財富管理服務。
常裕金融力爭發展成為經營規模區域領先、金融業務布局、產業金融協同發展、企業建設成果顯著的綜合性金融集團,為杭州建設長三角南翼金融服務中心作出積極貢獻。
法定代表人:徐燕平
成立日期:2015-03-20
注冊資本:10000萬元人民幣
所屬地區:浙江省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100328161895F
經營狀態:存續
所屬行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人員規模:100-500人
企業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中河中路198號1003室
經營范圍:服務:接受企業委託從事資產管理,接受企業委託從事資本管理,實業投資,投資管理(未經金融等監管部門批准,不得從事向公眾融資存款、融資擔保、代客理財等金融服務),金融信息服務(涉及前置審批的項目除外),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業務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知識流程外包,以服務外包方式從事票據中介業務(不含承兌等銀行核心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柒』 寧波銀行向企業貸款如何防範風險
「科技金融是寧波銀監局和寧波銀行業的一個重點。」寧波銀監局副局長呂碧琴表示,目前,寧波銀行業已設立5家科技專營或特色支行,惠及科技企業2211戶,貸款余額335億元,另有近10家類似支行正在籌建中。針對科技企業輕資產特點,寧波銀行業探索風險分擔模式,如中國銀行寧波市分行實行政府貼息和政府、銀行、保險風險分擔,為科技企業提供免抵押、低費用信貸支持,惠及科技型中小微企業460戶,發放貸款超過15億元。
『捌』 陝西渭濱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怎麼樣
陝西渭濱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是2017-11-16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注冊地址位於陝西省寶雞市渭濱區濱河南路1號渭濱區互聯網產業園。
陝西渭濱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610302MA6XDME83W,企業法人李文戰,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陝西渭濱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經營性國有資產投資、運營管理業務;城市基礎、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城市舊城(棚戶區)改造;新興產業(股權)投資、教育、文化、旅遊、體育、衛生、養老產業等項目開發建設;經批准開展產業引導基金、應急轉貸基金、擔保基金運營管理、網路信息中介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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