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數據調研:中國的金融資產結構
一、中國金融資產結構概況
中國金融資產主要分為:流通中現金、金融機構存款、金融機構貸款、有價證券(債券、股票等)。表1列出了1978、1986、1991、1995年中國主要金融資產分布情況(見表1)。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金融資產由單一的銀行資產向市場化、多元化方向發展。1981-1995年累計發行國債4794.39億元,國家投資債和投資公司債共313.98億元,金融機構債1182.97億元,企業債1738.3億元,股票(A股面值)119.56億元,大額存單1796.28億元(中國證監會,1995)。這些金融工具的出現為中國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但是,中國金融資產的大部分仍是銀行和金融機構的存貸款。銀行和金融機構的存貸款占金融資產總量的比例1978年為93%,1986年為87%,1991年為84%,1995年為83%。這一比例改革開放以來雖呈下降趨勢,但90年代以來下降緩慢,說明中國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發展不盡人意。中國金融資產總額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從1978年的94%上升到1995年的221%,反映了經濟體制改革中金融深化(貨幣化)的過程。80年代這一比重上升較快,進入90年代上升速度慢了下來。
中國的儲蓄主體在改革中也發生了變化,由以前的政府和國營企業變為現在的老百姓。據世界銀行專家估計,中國改革前政府積累占總積累的比重一直在70%以上。1978年國內儲蓄占國民生產總值的35.5%,其中居民儲蓄佔1.2%,政府儲蓄佔15.4%,企業儲蓄佔18.9%。也就是說,1978年社會總儲蓄的96.7%來自政府和國營企業。1978年末,中國居民儲蓄余額只有210.6億元,占當年國民生產總值的5.9%,占當年社會存款總額的16.2%。
改革前,國家是儲蓄主體,也是投資主體,因而不需要金融中介。國有固定資產投資主要來自財政撥款,銀行貸款主要作為流動資金。銀行的貸款也主要來自政府和國有企事業的存款。1978年,企事業存款和財政存款之和為1089.9億元,占銀行存款總額的83.8%。
1995年底中國金融機構存款余額為5.4萬億,其中近3萬億是居民儲蓄。儲蓄者和投資者分離了,最大的儲蓄者是老百姓,最大的投資者是國家。銀行和金融機構的中介作用變得非常重要了。國家通過對銀行和金融機構的控制,用老百姓的錢投資建設國有企業。因此,國營企業的真正所有者,可以說是在國家銀行里存款的老百姓。
宏觀的金融資產結構必然反映到企業的資產負債結構上來。銀行和金融機構貸款是中國企業資金來源的主渠道。企業很難通過發行債券、股票等直接融資方式來獲得資金。從1986年開始發行企業債,到1995年,共發行企業債1738.3億元。1995年末,股票市值(A股)約4500億,其中只有1/3上市流通的個人股。國家股大多是靠過去已有的投入和土地價值折算的,實際現金投入不多。法人股和個人股的發行可以使企業籌到現金,但能夠被批准發行股票的企業實在是太少了。這樣企業通過發行股票所能籌到的資金十分有限,大多數企業只能靠銀行貸款。
在主要金融資產之外,還有其他金融資產,比如民間借貸、民間集資和股份合作制中的股份等。這些金融資產,都有一定意義上的所有權、參與權和處理權,並以此獲得收益。但目前民間借貸、民間集資還有待進一步規范化。
中國金融資產結構可以概括為:儲蓄主體在改革開放中由政府變為老百姓;國家政府收入在國民生產總值中所佔比例逐年下降,由1978年的31%下降到1995年的10.8%;1985年起,國家對國有企業的投資由撥款改為貸款,直接融資的資本市場渠道狹窄;其他不動產市場剛剛起步。這就使老百姓把絕大部分積蓄存在銀行里,銀行把大部分資金貸給國有企業,成為國有企業長期投資(固定資本)和流動資金的主要來源,造成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比率不斷升高。
二、中國的廣義貨幣與國民生產總值之比為什麼迅速增長?
中國金融資產的變化過程主要有兩條主線,一條是貨幣化過程,另一條是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發展。這里我們主要分析貨幣化過程。貨幣化有兩種含義:一是財政赤字的貨幣化,即國家用印鈔票的方法來彌補財政赤字。二是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貨幣化,即在經濟發展中,特別是改革轉軌過程中,產生超常貨幣需求,從而使貨幣流通速度減慢。本文的貨幣化是指後一種意義上的。
1978到1995年,中國國民生產總值平均每年增長9.7%,通貨膨脹率平均為7.5%,廣義貨幣(M2)平均每年遞增25%。廣義貨幣增長率在這樣長時期里遠遠超過國民生產總值增長率與通貨膨脹率之和,在各國經濟發展史中是少見的。據筆者保守估計,從1978到1992年,中央政府每年的鑄幣收入平均占國民生產總值的3%左右。謝平(1994)估計,1986-1993年,中央政府每年得到的貨幣發行收入平均為國民生產總值的5.4%。海外經濟學家常常不理解為什麼中國政府的實際綜合赤字那麼高(約佔GNP的8-9%),通貨膨脹率卻不很高。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貨幣化帶來的鑄幣收入。
表2給出了中國貨幣化過程的主要指標。中國的廣義貨幣(M2)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M2/GNP)在改革期間呈快速上升趨勢。從1978年的32%上升到1995年的105%,上升速度如此之快在發展中國家金融深化的案例中實屬罕見。在1994-1995年間,廣義貨幣與國民生產總值之比美國為59%,英國為104%,日本為114%,德國為70%,印度尼西亞為46%,韓國為44%,馬來西亞為89%,菲律賓為50%,新加坡為89%,泰國為79%(國際貨幣基金1996年報)。中國的這一比重遠遠超過周邊發展中國家,就是和英、美、日、德這些發達國家相比也是相當高的,僅次於日本。
中國廣義貨幣與國民生產總值之比迅速提高,一方面是改革中金融深化的必然,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中國金融資產結構的問題。在改革開放中,中國的儲蓄主體由國家變為老百姓,收入分配向居民傾斜。但是,老百姓金融資產投資的選擇不多,銀行儲蓄一直是主渠道。這主要是我國資本市場發展滯後造成的。中國廣義貨幣與國民生產總值之比這樣高不是經濟主體的自然選擇,而是在現有體制和政策的制約下不得已形成的。 表2中貨幣與廣義貨幣之比(M1/M2)從另一個側面印證了這一點。貨幣占廣義貨幣的比重從1978年的82%下降到1995年的39%。也就是說,不僅廣義貨幣增長快,而且結構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廣義貨幣中居民儲蓄的比重不斷升高,反映了居民所持金融資產大都壓到銀行存款上了。1995年現金凈投放600億,全社會流通現金量只比上年增長8.3%;M1增長16.8%;M2增長高達29.5%,比25%的控制目標高出4.5個百分點。
中國資本市場發展滯後,還可從各國金融資產結構比較中看出。表3給出中國與周邊國家和一些發達國家金融資產結構的比較。1993年中國股票市值佔GDP的9%,債券市值佔GDP的11%。而周邊國家股票市值平均佔GDP的148%,債券市值平均佔GDP的30%。英、美、德、日四個發達國家的股票市值平均佔GDP的75%,債券市值佔GDP的74%。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不僅落後於發達國家,也遠遠落後於周邊發展中國家。
三、中國金融資產結構畸形的後果
1.企業負債率高。據國有資產管理局的數字,1980年國有工業企業資產負債率僅為18.7%。1990到1993年分別為58.4%、60.5%、61.5%、71.7%。1994年對12.4萬戶國有企業清產核資時,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已上升為75.1%,若扣除實際的掛帳損失,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高達83.3%(吳曉靈,1995)。
2.金融運行風險高。首先,銀行信貸資金周轉速度減慢,國家銀行貸款年周轉速度由1993年的1.32次降到1995年的1.15次,即313天才周轉一次。第二,國有企業相互拖欠嚴重,國家銀行應收未收利息1995年高達2200多億元,比上年增加近1000億元。第三,國有銀行信貸資產質量逐步下降,1995年末,不良貸款佔全部貸款的22.3%,如果按國家銀行1995年底貸款余額為4萬億元算,大約有9000億元的不良貸款。第四,國有銀行經營困難。中、農、工、建四大行1992年上交利潤343億元,1994年降為166億元,1995年上半年竟出現除中國銀行外的全行業性虧損。
3.國有企業債務負擔重。1996年第一季度,全國國有工業企業在總體經濟平穩發展的同時,出現了凈虧損,虧損總額達34.1億元。虧損企業比重從1995年同期的40.8%,上升到44.9%,在國有大中型企業中,這個比例由1995年的45.1%,上升到51.4%(石剛,1996)。1996年的第二、三季度情況略有好轉,但總體經濟效益仍不容樂觀。國營企業虧損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債務負擔重,許多國營企業資本金不足,特別是1985年實行撥改貸以後,有些國營企業從固定資產投資到流動資金全靠銀行貸款。國營企業辛辛苦苦掙到的錢全都給銀行還本付息了。
② 韓國三星、LG、SK、現代、大宇五大財團的產值占韓國GDP的比例是多少
三星2012年產值1257億美元,占韓國的約13%;、LG約為452.2億美元、SK約為469億美元、現代約384億美元、大宇約114.4億美元,這五大集團的產值占韓國的GDP的比例約為27%;
③ 保險預算在家庭資產配置中占家庭收入比例多少
內容作者:隨身保顧問-王亞東,更多保險問題可在線答疑保障類保險有意外險、重疾險、醫療險和壽險,根據每個家庭的具體情況,一般佔比為家庭收入的百分之10%—15%之間。佔比最高的就是重疾險,形態很多,根據自己收入水平,配置足量的保額。保費由低到高分別是:單次賠付重疾<單次賠付重疾附加高發疾病多次賠(如惡性腫瘤,心腦血管疾病)<分組多次賠付重疾險<不分組多次賠付重疾險。
當然消費型重疾險,這些都是根據投保人的需求配置,用少的錢買到高的保額,我是保險經紀人。
④ 韓國保險資金運用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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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監督院的保險統計工作
韓國金融監督院是韓國所有金融機構的監督機構,其內部分別設有銀行監督局、證券監督局和保險監督局等。依照韓國保險業法的要求,保險公司要按時向金融監督院保險監督局提交包括業務、財務情況、資金運用成果、償付能力等內容的統計報告。統計報告的格式、編制周期和報告期限等由金融監督院規定。金融監督院以這些統計報告為基礎編制反映保險公司整體經營狀況的統計分析報告,按照季度對保險公司實施經營狀況計量評價,並建立早期警報指標體系。具體如下:
1.統計報告的內容。各保險公司需要提交的統計報告共分為基本情況、財務狀況、業務管制遵守狀況、區域狀況、內部控制和統計問卷調查等六大類,其中包括的指標有機構、人員、大股東持股狀況、經營效率指標、合同維持率、資產運用比率、資本適當性、資產健全性、收益性、流動性等。截至2006年3月末,財產保險公司和人壽保險公司分別向金融監督院提交了128個統計報告(見表1)。
從統計報告提交頻度來看,按月提交的是以財務報表等為主的統計報告,約佔全體報告的51%;按季提交的是以對資本的適當比率、資產的健全性等經營狀況計量評價為目的統計報告和再保險交易及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狀況的統計報告,佔全體報告的43%;按半年提交的是為掌握保險設計師的職業穩定率等經營效率指標而製成的不同區域現狀的統計報告,佔全體報告的3.1%;按年提交的是以會計年度決算為主的統計報告,約佔全體報告的2.3%。
2.統計報告的報送。2001年12月,韓國金融監督院以網際網路為載體,建立了金融信息交換網(FINES),通過此網,採集、驗證保險公司報送的統計報告。具體流程是首先由保險公司按照規定格式編制統計報告,經金融信息交換網傳送至金融監督院。金融信息交換網具備對統計報告項目之間驗證及報告間相互驗證的功能,所傳送的數據通過數據錯誤驗證後儲存到金融監督信息系統資料庫,在這里對數據進行計算處理形成統計結果(見圖1)。
保險公司提交的統計報告情況
3.統計資料的使用。韓國金融監督院形成的統計資料,一是用於評價保險公司經營狀況,了解和把握保險業的發展情況。二是了解掌握保險業及個別保險公司所面臨的風險水平及今後經營不善的可能性。通過時序分析等,掌握異常變動指標,可對經營不善的公司採取先發制人的對應策略。通過分類評定模型或判別分析等統計性方法,對保險公司進行早期預警。三是金融監督院內保險公司的專管員對所負責公司的一般情況、保險營銷及投資經營現狀、合同保全狀況、償付能力狀況等進行一攬子的查詢,便於開展常規監察及現場檢查業務。四是向外報送或披露統計信息。信息發布主要是通過發行金融統計月報及在網站上發布保險統計數據等形式來公布統計信息(見表2)。
統計資料的使用
4.韓國金融監督院對違反統計法規的行為處理較為嚴厲。韓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如果不在期限內提交財務報表等,或者提交虛假的財務報表等時,監管部門可以對其處以1千萬韓幣以下的罰款,並可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在韓國還有相關的法規規定:如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300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
——故意遺漏或虛報季度(中期)報告與業務報告的重要事項者。
——明知故意遺漏或虛報季度(中期)報告與業務報告重要事項的情況下簽字者。
(二)保險開發院的保險統計工作
韓國保險開發院是根據保險業法第176條所成立的機構,該條款規定了保險開發院統計工作的必要性、保險公司的協助義務,以及統計資料的提供方法等。主要目的是保護保險合同當事人的利益,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開發院主要職責是釐定純保險費率、保險商品的確認(保險費及責任准備金的妥當性)、保險制度及政策研究、保險市場分析、經營分析及咨詢、保險經驗數據統計的匯總、分析、提供保險信息的管理及利用,保險信息網的運營等。開發院保險統計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統計資料的內容及報送周期。開發院統計的內容是基於每份保險合同以及每次保險事故的詳細信息。以火災保險為例,開發院要求保險公司報送每份保險合同的合同號、批單號、處理日期、保險期間、標的類別、保險金額、保險費、折扣及加價事項等多項詳盡的信息。保險事故資料要求提交合同號、批單號、處理日期、事故號碼、事故日期、風險級別、標的代碼、標的類別、事故原因、保險金額、發生損失額、保險責任類別等詳盡的信息。根據保費規模的大小,分為基礎統計資料和摘要統計資料。機動車保險、火險、水險和人壽保險等15種保費規模較大的險種均屬於基礎統計資料,匯總周期有按月、按季度、按半年和按年度等多種方式。其它規模較小的險種屬於摘要資料的范圍,每年匯總一次即可。韓國開發院統計匯總各保險公司的險種情況已有20多年的歷史。
2.通過保險信息網收集、匯總及校驗統計信息。由共同信息系統、資料傳輸系統、保險事故信息系統及為國際貿易交易而建的EDI系統構成的保險信息網是收集保險統計信息的主要渠道。保險信息網是國家主幹電算網的一部分,由保險開發院與所有的保險公司、有關機關、地方自治團體及貿易網等聯接。韓國保險統計資料的匯總分保險合同及每次事故的資料及摘要資料匯總兩部分,以不同的方式進行。對規模較大的險種的保險合同及每次事故的資料匯總見圖2。
對統計資料的校驗目的在於檢驗資料是否是開發院根據統計編撰要求准確地進行編制。採用實施平衡檢驗、項目檢驗、分布檢驗等方法,在發現保險公司未達標時,向其提出更正要求。平衡檢索是為了檢驗資料的准確性,由保險公司與保險開發院對附件資料編制記錄件數、金額等進行核對。項目檢索是確認基礎統計的各個編制項目有無不合適的資料,通過相關項目之間的比較確認資料錯誤。分布檢索是將對象資料實績與過去實績相比較,確認有無異常。
3.統計資料編撰要求。統計資料的編撰要求由四個部分構成。一是記載記錄的提交方法、記錄單位等共同的指示事項。二是格式由保險憑證號、會計處理日等記錄管理項目、所涉及合同的風險特徵、保費、保險金等項目構成。三是關於格式的各個項目詳細的編撰方法說明。四是整理編撰記錄時所使用的代碼。
4.統計資料的利用。開發院利用採集到的保險統計資料,編制經驗生命表及經驗住院率,計算保險費率(風險率)。按照合同統計、支付統計、賠付率統計三大類別,編制、提供按照保險年度/商品種類/合同物品/年齡/職業/地區等進行分類的統計資料。對於機動車保險、工傷保險等,向保險公司提供每件合同的傾向特點。出刊發行保險統計月報、年報、年鑒、按險種分類的統計資料集以及其他非定期分析統計。建立並運營保險事故信息系統、機動車履歷信息系統。從現代海上火災保險公司我們了解到保險公司可以獲得並利用開發院的統計資料,進行公司運營分析、保險費的調整、對歷史數據結果的評估等。
二、統計在韓國保險業發展中的作用
(一)保險統計是保險業發展的基礎
從上面的介紹中可以知道,保險統計在韓國對保險業起到強有力的支撐作用,是保險監督管理的重要支柱。以保險統計報告為基礎編制的統計資料,應用於金融監督院、保險開發院、保險公司各個環節。從大的方面看是整個業界對保險公司實施經營狀況計量評價,是對保險公司分類評定並進行早期預警的基礎,從小的方面看是純保險費率的釐定、經驗生命表的制定、保險費及責任准備金的妥當性、對象指標評價等的基礎。
(二)保險統計范圍廣、內容多
韓國的保險統計范圍廣泛、內涵豐富,例如從各保險公司定期向金融監督院保險監督局提交的統計報告來看,不僅包含我們通常所說的業務財務等一般經營過程中的數據統計,而且還包括股東變更、關聯交易、內部控制、問卷調查和金融事故等重要事項和各項經營記錄。金融監督院可以憑借這些統計報告建立一攬子統計指標,全面分析衡量各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及各種基本情況。又如各保險公司向保險開發院報送的保險合同資料的內容十分詳盡,不但包括公司代碼、時間、合同狀態號碼、批單號碼和保險期間等基本事項,還包括結構級別、物品代碼和物品類別等風險特徵,更包含了投保金額事項、保費折扣或加價原因事項以及保費更正變動事項等內容,是一種基於每份保單和每次保險事故的統計資料。
(三)保險統計對整個保險行業加強資源共享、進而做到保險經營的精細、科學發揮著重要作用
現代保險的發展很大程度上基於大數法則等原理的運用,利用保險統計手段在各公司之間做到資源共享,建立整個社會的損失率和賠付率等數據資料庫,從而做到針對不同人群或不同保險標的提供不同的差別費率,十分有利於整個保險行業的科學穩健經營。韓國的保險開發院在這方面發揮著獨特的功能作用。
1.保險費率的計算與驗證。開發院利用各家保險公司報送的保險合同的有關信息資料,在人壽保險行業,主要是針對人壽保險和醫療保險的保險標的事故發生率,編制經驗生命表及經驗住院率,供各人壽保險公司確定險種費率時使用,經驗生命表一般是每三年編制一次。在財產保險行業,主要是匯總計算各種社會風險損失率,並以次為依據來計算整個行業參照執行的保險費率。
2.建立行業核保核賠資料資料庫。保險開發院按照保險合同統計、支付統計和賠付率統計等三大類別,編制和提供按照保險年度、商品種類、合同物品、被保險人年齡和職業、區域分布等因素進行分類的統計資料,並將這些風險因素資料庫的內容提供給各家保險公司進行參考使用。通過各家保險公司定期制度性進行信息交流,有助於確定實際損失的賠償,進行資料交換,有助於預防和防止保險欺詐。
3.建立費率等級,體現結構性差異費率。保險開發院還針對個別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建立不同的費率等級,例如開發院要針對機動車輛保險、工傷保險等主要險種,向保險公司提供每件保險合同的趨向特點。
(四)保險統計在體現社會管理功能中發揮著獨特作用
汽車是現代社會重要的基本交通工具之一,汽車行業在整個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與現代企業和人類的聯系十分緊密,再加之汽車保險的強制性,因此,機動車保險統計對促進汽車產業健康發展、保障廣大被保險人利益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例如韓國保險開發院對保險合同內容進行統計就是從機動車開始的,最早始於1985年7月。保險開發院通過機動車強制保險投保管理電算網等連接全國256個市、郡、區的建設交通部等汽車行業的主管部門,向其通報未投保責任保險的汽車名單,並與交通部門共享違反交通法規者的信息資料。此外,保險開發院還通過統計數據構建和運營保險事故信息系統和機動車履歷信息系統等,積極支援社會公益活動。
三、韓國保險統計對我國的啟示
(一)繼續加強保險統計工作
近年來,我國保險統計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在制度建設、標准構建、手段創新和人員配備等方面取得了一些進展。但基於大數法則原理發展起來的現代保險業,其統計工作與其他行業相比,重要性更為突出和迫切。無論是加強保險償付能力監管、防範化解保險經營風險,還是科學合理釐定保險費率、積極開發新險種擴大保險覆蓋面,均離不開保險統計的支持和保障。因此,我們要繼續重視與加強監管機構的保險統計工作,同時還要加強對各家保險公司的指導力度,積極督促其切實加強保險統計等各項基礎工作,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經費安排等方面優先考慮進一步促進保險統計工作的開展。
(二)進一步加強統計法規建設
韓國科學豐富的統計內容,統一協調的統計體制,高度集中的數據管理,高效先進的統計平台,高素質的統計隊伍等,對我們拓展創新統計工作思路幫助很大。因此,建議結合此次我國保險法修改的有利時機,進一步明確保險統計工作的相關責任和要求,從而為保險統計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盡快完善保險統計內容
自保險統計信息系統開發使用以來,在收集匯總並整理分析保險公司財務、業務數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在數據集中管理、高效查詢使用等方面取得了歷史性突破。但通過與韓國保險統計內容廣泛、內涵豐富的現狀相比,我們的保險統計還存在數據偏少、內容不全、不成體系等諸多問題,因此,建議借鑒韓國保險統計的先進做法,尤其是韓國詳盡統計保險合同內容、每次賠付事故信息等方面的先進做法,本著量力而行、循序漸進的原則,盡快補充完善保險統計的內容和范圍,做好保險合同信息、保險機構信息、保險從業人員記錄等全方位、多角度的統計工作,為建立動態性監管措施提供詳實全面的數據資料。
(四)創新保險統計工作手段
統計工作與IT信息化建設息息相關,現代化IT信息技術是做好保險統計工作的重要手段。中國保險行業的統計數據信息量和工作量遠遠大於韓國保險開發院,因此,當務之急是在借鑒吸收國外先進技術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我國保險統計信息系統。同時,對保險公司提出了統計信息收集、傳輸、管理等方面的rr技術要求,通過利用先進的丌技術手段促進保險統計工作取得更大的發展。
(五)加強保險統計數據集中管理
從近年來我國保險業發展實際來看,保險行業已經初步積累了一些行業數據,但保險監管機構在帶領和協助各家保險公司積累整個行業的公共數據方面做得還不夠,尤其是在集中統一管理保險行業的相關數據資料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從韓國保險統計數據的管理方式來看,監管部門集中統一收取相關的保險統計數據,並在組織體系內部共享使用,因此建議保監會進一步明確我國保險統計數據的統一集中,避免統計數據及統計分析資料的多頭管理,強化數據和分析依據的一致性,做到數據資料的統一、規范,從業務發展、償付能力評估、風險管理和政策研究等諸多方面實現保險行業數據資源的統一一致和信息資源的共享,並切實減輕各保險公司多次重復向監管機構報送數據的工作任務量。
(六)強化保險統計執法檢查
數據的真實性、一致性和完整性是做好制定保險行業政策工作的基礎和前提。從韓國考察情況來看,保險產品的設計定價、償付能力評估、保險准備金的提取、再保險安排和資產負債管理等均需要積累多年的承保和理賠的歷史數據。這些數據至少需要5年左右的積累才會有相應的效果,而且數據的准確性、及時性、完整性十分重要。韓國保險監督局按照保險法的規定,經常對公司上報的統計數據進行檢查核對,主要採取與公司以前歷史數據核對、與其它公司對應數據相互比較和對保險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等方法確保數據的真實准確,並對其中存在問題的保險公司實施相應處罰並直接追究公司高管人員的責任,這對我們加強保險統計執法檢查、實施相應的行政處罰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鑒意義。
(七)做好保險數據標准化工作
要做好保險統計工作中的數據採集、數據管理、決策支持和分析研究,就必須首先解決好保險數據標准化的問題。當前我國各保險公司的系統都相互獨立,差別很大,統計口徑不盡一致,採用的資料庫也不盡相同,這些問題的最根本原因是統計數據標准不完善甚至缺失,因此我們應該抓住保險標准化建設的有利時機,採用「急用先行」的原則,首先花大力氣重點解決好保險基礎數據標准缺位、數據介面標准缺失等主要問題。
(八)加快統計機構和統計隊伍建設
保險統計工作是業務性、綜合性都非常強的工作,對於幹部素質的要求也非常高。我國保險監管機構統計隊伍無論從人員、還是從隊伍整體素質方面都不適應統計工作要求,因此,建議加快統計機構建設,增加統計人員,提高統計隊伍整體素質,適應做大做強保險業的需要。
作者: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裴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寧夏監管局郭學艷劉雷四川大學經濟學院魏培元
⑤ 2019 保險占金融資產 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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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名日本公民一出生,就背負著750萬日元(合約人民幣55萬元)的債務。以日本現在的國內生產總值500兆日元的數目來計算,日本的債務已經是國內生產總值的1.97倍,一般國家破產大約是債務為國內生產總值的2倍,日本已瀕臨危險水域。
一向被認為富裕的日本,為什麼會出現如此的狀況?追究原因,是因為高齡化社會。政府支付年薪給退休國民,以及醫療費的增加。而且在90年代以後,受經濟刺激政策影響,政府開支不斷膨脹。
日本人口現在約1.2億人,但因生育力不足而問題日趨嚴重。人口學家警告,到2050年,日本人口可能要減到8000萬人。少數的下一代要擔負起上一代所遺留的龐大債務,更讓日本人不敢生小孩了。
日本的債務主要是發行國債。最大的債主9成以上是日本銀行、郵政儲金、保險公司、年金基金等,這些資金當然來自民眾的口袋。所以日本人現在把錢無利息(近20年間接近零利率)存到銀行,等於間接持有政府債務。
日本政府之所以背負如此龐大的債務還不破產,主要是國民的金融資產還很多,一般家庭的存款與股票投資等個人金融資產,加起來大約有1400兆日元。國際貨幣基金的估算顯示,到2019年,日本債務將超越個人金融資產,個人小家將再也無法承擔國家龐大的國債。也就是說,再過十年,如果日本財政沒有得到改善,日本破產的可能性就很大。
⑥ 1、查找2006-2015年每年各類受銀監會監管的金融機構總資產占所有受銀監會監管的金融機構總資產的比例
哈哈,一看就是學生黨論文找資料來的,可以去中央銀行官網查查數據自己算算比重,還可以去知網查查期刊,或者還有一種辦法:去國家統計局官網點金融銀行這欄查數據,至於表格和變動趨勢可以用office文檔繪制。大學一個任課老師跟我說過:如果在網上查不到合適的圖表,自己手上又有數據,那幹嘛不自己動手繪制?個人覺得還有些道理。一句話吧:自己動手豐衣足食啦,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