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查看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的最新條例
最新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通過修改並於2014年1月23日施行。最新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對可以再生育的情形進行了修改,增加了單獨二孩的相關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推行計劃生育,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居住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公民和戶籍在本省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均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採取綜合措施,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
鼓勵公民晚婚晚育、少生優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
第四條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應當與增加婦女受教育和就業機會、增進婦女健康、提高婦女地位相結合。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工會、共青團、婦聯、計劃生育協會等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公民應當協助人民政府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六條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推行計劃生育工作中應當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
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對在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應當給予獎勵。
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舉報計劃生育違法行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對計劃生育違法行為的舉報應當組織調查,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予以配合。
對舉報計劃生育違法行為的人員,應當予以保護和獎勵。
第二章人口發展規劃的制定與實施
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人口發展規劃和上一級人民政府人口發展規劃,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編制本行政區域的人口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人口發展規劃,制定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實施方案應當規定控制人口數量、加強母嬰保健、提高人口素質、改善人口結構的措施。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設立計劃生育辦公室,選配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專職計劃生育工作人員。
城市社區組織應當將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納入社區管理服務體系。
第十三條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依法做好計劃生育工作,將計劃生育工作納入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和事務公開的內容,做好計劃生育宣傳、信息通報和計劃生育獎勵與優待落實的有關工作,協助政府有關部門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確定專門人員從事計劃生育日常工作,其報酬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支付。
第十四條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應當做好本單位的計劃生育工作。
實行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計劃生育工作責任制。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應當確定計劃生育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具體承擔本單位的計劃生育工作。
第十五條計劃生育協會應當組織群眾開展計劃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活動,發揮會員在計劃生育工作中的示範、宣傳、服務和監督作用,協助政府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
第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並逐步提高經費投入的總體水平,人口與計劃生育事業費應當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准。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貧困地區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予以重點扶持。
鼓勵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為人口與計劃生育事業提供捐助。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剋扣、挪用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
第十七條人口和計劃生育、教育、科技、文化、衛生、民政、新聞出版、廣播電視、司法行政等部門應當組織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
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負有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社會公益性宣傳的義務。
學校應當開展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的國情教育,並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徵的適當方式,有計劃地開展生理衛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八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受其委託的企業事業組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可以與已婚育齡人員簽訂計劃生育合同。
計劃生育合同應當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可以設定違約金。
計劃生育合同的格式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制定。
第三章生育調節
第十九條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請再生育:
(一)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是獨生子女,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二)雙方均為少數民族,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三)雙方均為歸國華僑,或者來本省定居不滿6年的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居民,只有一個子女在內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計不超過兩個的,但不適用於復婚夫妻;
(五)婚後不育,夫妻雙方均滿30周歲,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六)第一個子女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七)夫妻一方為一級至六級的殘疾軍人,一級至五級的因公(工)致殘人員,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八)礦工井下作業連續5年以上,並繼續從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九)男方到女方家落戶且女方沒有兄弟的農村夫妻,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僅適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農村夫妻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十一)大山區的鄉,女方在農村,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村民委員會成建制轉為居民委員會,其居民未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可以繼續適用本條例中有關農民的規定;已經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三年內可以繼續適用本條例中有關農民的規定;但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第二十一條符合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再生育:
(一)妊娠14周以上,違反《安徽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規定》終止妊娠的;
(二)故意致嬰兒死亡的;
(三)自報嬰兒死亡但沒有證據證明的。
第二十二條初次生育的夫妻,在孕期內應當到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辦理妊娠登記,免費領取生殖保健服務證,並於生育後45日內辦理生育登記。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將妊娠登記和生育登記情況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報告。
生殖保健服務證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統一印製,免費發放。
第二十三條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應當向一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並附送雙方所在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收到申請和證明材料之日起20日內(需要進行病殘兒鑒定的除外)提出審核意見,並報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在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符合條件的,簽發生育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其他基層組織應當及時將生育證發放情況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生育證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統一印製。
第二十四條禁止下列生育行為:
(一)未依法取得夫妻關系生育子女的;
(二)不符合本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再生育的。
第二十五條收養子女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等法律、法規。
禁止借收養、代養名義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
禁止以送養、寄養方式違反本條例規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六條實行以避孕為主的節育措施。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創造條件,保障公民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應當向育齡夫妻介紹常用避孕方法及其作用機理、適應症、禁忌症、注意事項等,指導公民選擇適合自身的避孕節育方法。
第二十七條育齡夫妻應當自覺落實避孕節育措施,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和避孕節育情況檢查。提倡已生育子女的夫妻選擇長效避孕措施。
預防和減少非意願妊娠。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妊娠的,應當及時終止妊娠。
不得假冒他人或者組織他人冒名頂替參加孕情檢查、計劃生育手術、病殘兒鑒定、手術並發症鑒定,不得使用虛假計劃生育證明。
第二十八條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的育齡夫妻,其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所需費用,由社會保險予以保障;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由財政承擔。
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包括:發放避孕葯具、孕情和環情監測、放置和取出宮內節育器、絕育術、終止妊娠術及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的診治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項目。
第二十九條禁止歧視、遺棄、虐待女嬰。
禁止歧視、虐待生育女嬰的婦女和不育的婦女。
禁止歧視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子女。
第四章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綜合利用衛生資源,建立健全由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以下簡稱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組成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路,並將其納入區域衛生規劃,配備專業技術人員,改善技術服務設施和條件,提高技術服務水平。
第三十一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針對育齡人群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對已婚育齡婦女開展孕情檢查、隨訪服務工作,承擔計劃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詢、指導和技術服務。
第三十二條建立健全婚前保健、孕產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減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嬰兒健康水平。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開展衛生指導、衛生咨詢、醫學檢查、母嬰保健指導、孕婦產婦保健、胎兒保健和新生兒保健等婚前保健和孕產期保健服務。
第三十三條避孕節育手術及恢復生育手術,須由具備國務院《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和人員,在具備手術條件的情況下,嚴格按照手術操作規程施行,保證受術者的安全。
第三十四條從事助產接生服務的機構或者人員,在提供助產接生服務時,發現產婦未領取生殖保健服務證或者生育證的,應當及時報告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
為妊娠14周以上的婦女施行終止妊娠手術的,應當遵守《安徽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計劃生育技術事故、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計劃生育葯具不良反應的申報、鑒定和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接受絕育手術後,符合再生育條件,要求再生育的,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領取生育證後,憑生育證施行恢復生育手術。恢復生育手術的費用,由受術者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補助。
第三十七條政府免費向已婚育齡人員提供的避孕葯具,由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計劃生育服務人員負責發放,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的葯具管理機構負責發放管理和服務工作。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倒賣、變賣政府免費提供的避孕葯具。
食品葯品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對避孕葯具經營活動實施檢查和監督。
第三十八條鼓勵和支持計劃生育新技術、新葯具的研究、應用和推廣。
第五章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三十九條男25周歲、女23周歲登記結婚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4周歲初次生育為晚育。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應當給予晚婚、晚育的職工以下獎勵: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長婚假20天;
(二)晚育的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
(三)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
職工在前款規定的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農民以及城市無用工單位的人員晚婚晚育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條婦女妊娠、生育和哺乳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特殊勞動保護。
第四十一條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免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子女滿16周歲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每月發給不低於20元獨生子女保健費,至獨生子女滿16周歲止。所需經費,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承擔;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承擔。獨生子女保健費的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並報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二)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退休時,提高5%的退休金;企業職工退休時,給予一次性補助,具體標准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所需經費,是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承擔;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承擔。國有企業改制、破產的,其退休職工計劃生育獎勵資金的發放依照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三)在調整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分配集體收益時,以家庭人口數量作為基本分配補助單位的,增加一人份額;以家庭作為基本分配補助單位的,戶均增加30%以上份額;
(四)分配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農村危舊房改造時,予以照顧;
(五)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獎勵和優待。
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按照前款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農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除享受本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獎勵和優待外,還享受下列優待:
(一)列為家庭經濟發展的重點扶持對象,在資金、技術、培訓、信息、勞務輸出等方面予以支持、優惠;
(二)組織勞務輸出時優先照顧;
(三)對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四)在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農村住院分娩制度時,政府給予補貼;
(五)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優待。
農村生育兩個女孩並已落實絕育措施的計劃生育家庭,可以享受前款規定的優待。
第四十三條實行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對只有一個子女或者兩個女孩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發給獎勵扶助金。
實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對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傷殘的計劃生育家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發給特別扶助金。
第四十四條職工憑節育手術證明,按規定休假,休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農民施行絕育手術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適當獎勵。
節育手術並發症患者在治療期間,職工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農民、無用工單位的城市居民因此導致生活困難的,或者治療後仍不能正常從事勞動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助。
第四十五條終身無子女或者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職工,退休時按100%發給退休金或者給予一次性補助。一次性補助標准,由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所需經費,由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承擔。
第四十六條對符合本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可以申請再生育夫妻,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除享受本條例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規定的待遇和獎勵外,由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從計劃生育經費中給予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的一次性獎勵。
第四十七條建立健全基本養老制度。按照政府引導、農民自願的原則,優先為農村生育兩個女孩並採取絕育措施的夫妻和只生育一個女孩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辦理養老保險。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下列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徵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會撫養費。但生育時已達到法定婚齡,並在被告知徵收後3個月內補辦結婚登記的,不予徵收;
(二)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所在地縣(市、區)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民年人均純收入(以下簡稱計征基數)的5倍徵收社會撫養費;家庭年實際人均收入高於計征基數1倍以上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家庭年實際人均收入的5倍徵收社會撫養費。每再多生育1個子女的,依次遞增5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三)符合本條例規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領生育證生育的,徵收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第四十九條借收養、代養、送養、寄養名義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按違法生育處理。
第五十條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按照國務院有關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除按照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二項的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外,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職工,未依法取得夫妻關系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給予記過處分,3年內不得評為先進;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第二個以上子女的,給予開除處分;
(二)農民、無用工單位的城市居民在社會撫養費繳納後3年內不得錄用為國家工作人員;
(三)產假期間停發獎金、福利,孕期檢查、分娩、產褥期的醫葯費自理。
第五十二條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有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情況,經申請被批准允許再生育的,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享受獨生子女保健費等各項待遇,追回其依照本條例規定享受的所有物質獎勵。
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追回其依照本條例規定享受的所有物質獎勵,並按本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處理。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衛生行政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超過10000元的,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6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0000元的,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為他人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
(二)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
(三)實施假節育手術、進行假醫學鑒定、出具假計劃生育證明的。
第五十四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計劃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記大過以上的行政處分;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的;
(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賄賂的;
(四)截留、剋扣、挪用、貪污計劃生育經費或者社會撫養費的;
(五)虛報、瞞報、偽造、篡改或者拒報人口與計劃生育統計數據的。
第五十五條未按規定發放生育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計劃生育證明的,由其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以上的行政處分;在發放計劃生育證明時,強行提供有償服務,或者超范圍、超標准收費的,由其主管部門責令退還多收的費用,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以上的行政處分。
第五十六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違章操作或者延誤搶救、診治,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七條偽造、變賣、買賣計劃生育證明,由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計劃生育證明的,由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取消其證明;出具證明的單位有過錯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以上的行政處分。
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假冒他人或者組織他人冒名頂替參加孕情檢查、計劃生育手術、病殘兒鑒定、手術並發症鑒定,使用假計劃生育證明的,由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九條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以及計劃生育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倒賣、變賣政府免費提供的避孕葯具的,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記過以上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拒絕、妨礙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並予以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履行計劃生育管理責任,未完成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目標的,給予通報批評,並取消當年參加綜合性先進集體評選資格;取消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當年晉職資格;給予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記過以上的行政處分。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履行協助計劃生育管理義務的,由有關人民政府責令改正,並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的行政處分。
第六十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實施計劃生育管理過程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七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依照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第六十四條本條例應用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六十五條本條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計劃生育條例》同時廢止。
Ⅱ 求村計劃生育和衛生工作年工作總結!
我先來給你第一個,這是個鎮的計劃總結,你改一下! 一年來,我鎮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和黨委政府的領導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改革、創新、服務」為主題,進一步解放思想,科學管理,求真務實,狠抓落實,深化人口與計劃生育綜合改革,在全鎮幹部群眾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各項工作健康有序的發展,為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創造健康良好的人口環境。今年我鎮總人口44707人,已婚育齡婦女10753對,其中一孩夫婦7231對,初婚257對,晚婚率61.03%,今年共出生人口336人〔其中一孩277人,二孩47人,計劃外12人(其中一孩9人)〕,出生率為7.5‰,計生符合率96.43%,今年共死亡306人,人口自然增長率0.67‰。今年落實長效避孕措施470人(當年落實措施137人),第一次查孕查環率為99%(應查6077人,已查6023人)。回顧一年來的工作,我們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強化計生組織網路制度軟硬體建設,繼續推行計生目標管理責任制。 今年自我鎮被列入市計劃生育基礎薄弱鄉鎮後,黨委政府極為重視,黨政主要領導專門三次組織計生辦人員會議,聽取計生工作匯報,分析計生工作的現狀和存在問題,研究落實新形勢下計生工作的任務,並投入2萬多元新購入微機電腦2台,B超機1台,增添鎮人口學校的部分設施,對計生幹部在工作中的用車、誤餐也提供方便,在人力物力上對計生工作的開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同時為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黨委政府還從各村著手,進一步明確由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原則,根據年初市委市府下達的計劃生育考核指標,結合本鎮的實際,對村、鎮幹部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並與79個行政村簽訂了計生目標管理責任狀,對全年的計生工作進行了全面的量化,考核結果直接與工資、獎金掛鉤,做到政策、制度、措施三落實。同時行政網路健全,重新調整計生辦人員的崗位職責。設辦公室、協會、宣傳、政法、流動人口、葯具、統計、知情選擇、便民窗口等九大線九個片和計生養老保險、人戶分離、再生育審批等12項辦中心工作,還完善建立了計生專干匯報交流例會制、婚育知識培訓制、信息資料收集匯總反饋制、計生聯系員例會制、「四項手術」報銷制等5項制度,使計生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二、抓基層基礎,促全面平衡,深化計生綜合改革,使計生工作落實到實處。 基層是計劃生育工作的落腳點,基礎工作是得以落實的關鍵。 1、抓村級計生服務員的隊伍建設。我們對79個行政村的聯系員進行了全面的調查,把年紀輕、有文化、有能力、素質好,熱愛計生工作的優秀農村婦女充實到聯系員隊伍中來,在去年調整3個村聯系員的基礎上,全年又調整充實了1名計生聯系員(赤峴村),並在今年四月份對全鎮村級計生聯系員進行了1期業務知識培訓,糾正了個別村計生聯系員有人不到位,到位不到崗的狀況,確保了計生工作情況明、底子清。 2、抓好村級月報告單的核實、反饋工作,把月報告單的信息與微機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反饋冊各片專干,村聯系員每季度核對一次,計生統計誤差率控制在1.5%以下。 3、積極開展創一流協會活動,在加強行政措施的同時,大力加強協會建設,通過協會組織,使群眾真正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上來,進一步深化了計劃生育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工作,在深化計劃生育民主管理工作中,在去年40個行政村開展這項工作的基礎上,今年又增加20個行政村,深化面達到76%。並由30%的村協會開展收繳會費工作。 4、進一步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 ①繼續做好農村計劃生育對象社會養老保險和一次性補助對象落實工作,在前兩年對已放棄生育的185戶家庭辦理參保手續和一次性補助的基礎上,今年又參保48人,一次性補助2人。 ②進一步落實優先優惠政策,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發放《計劃生育優惠證》109份,並加強督促,確保了計劃生育家庭在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收費優惠、宅基地審批、中考加分,使優惠政策落實到實處,真正使群眾得到實惠。 ③抓好計劃生育公益金的發放工作,按照市《計劃生育公益金保障制度實施辦法》的要求,在調查排摸的基礎上,今年又對5戶計生特困戶家庭得到了計劃生育公益金的救助。 三、抓宣傳教育,抓優質服務,走依法管理的路子。 1、繼續深化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宣傳質量。計劃生育宣傳教育面廣量大,政策性強,加上原基礎較差。我們針對這一實際,加大了宣傳力度,特別是重點抓了「一法一例一辦法」的宣傳教育。今年共發放宣傳資料600份,宣傳精品3500份,舉辦新婚期、青春期培訓班12期,培訓人數達800餘人次,已婚育齡人群計生基礎知識普及率95%以上,為計生工作創造良好的氛圍。 2、創造條件,提供優質服務。在繼續做好知情選擇工作的同時,對知情選擇對象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核實,按照協議內容規定,進一步落實了措施,對今年已生育的336名育齡婦女做到信息反饋快、情況明。措施個個有落實,同時利用2個多月的時間下村為6077名育齡婦女進行一年二次查孕查環和婦女病普查工作,效果良好、深得群眾歡迎。 3、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計生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抓好計劃生育的源頭,為認真搞好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我們專門建立和完善了管理與服務相結合的工作機制,重新建立外出外來育齡人員檔案,並對全鎮4982名(育齡婦女2450名)外出人員和外來238名(育齡婦女119名)人員進行了出證、驗證。對全鎮135家企業法人落實了計劃生育責任制,又對鎮12家外來人口較多的重點企業簽訂了外來人口計生管理責任狀。在6月份專門組織服務站人員,到華隆綉品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查孕查環查病,服務對象達80多人,受到外地民工的歡迎。完善了流動人口「本地化」管理服務機制,真正做到了流動人口享與戶籍地人口同等計劃生育服務,為外來流動人口創造良好的服務環境。同時計生工作做到依法管理,對今年計劃外出生12例案件中,在家的9例已作立案、送審、決定和徵收工作。並積極推行每季一次的計生政務公開、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計生工作中沒有發生「七不準」行為和行政侵權導致重大信訪事件的發生。 4、加強了人口計劃管理和生育審批工作,為盡可能的減少群眾麻煩,不斷深化便民窗口的管理工作。同時進一步明確了生育條件、完善審批操作程序、審批時限法制化,全年共審批二胎生育指標57人,無出現一例違規現象。今年共落實各類長效避孕措施470例(當年落實137例),採取補救措施184例,防止和減少了計劃外生育。 總之,通過一年來的工作,雖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我們決心在新的一年中,努力開拓,積極工作,強化服務,把我鎮的計生工作上一個新台階。 在給你衛生的 這個也是06年的 你自己改一下 就OK 我們都這么做 在縣委、縣政府和縣委宣傳部的領導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全縣上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圍繞實現「兩個率先」的奮斗目標,加壓奮進,求真務實,推動了全縣衛生事業爭先創優、健康發展。 一、2006年全縣衛生工作回顧 2006年是全縣衛生事業快速發展的一年。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衛生工作,把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的重要內容,統籌安排,精心謀劃。縣委常委會、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議多次聽取衛生工作匯報,幫助解決衛生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縣六套班子領導堅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了解情況,指導工作。各級衛生單位自我加壓,履行職責,圍繞「塑造新形象、實現新發展」的總體要求,營造了衛生事業快速發展的
Ⅲ 安徽省2010人口普查
這種情況在有些省份是允許的,就是說不屬於超生范圍。
就算是超生的孩子也是可以落戶的。
為做好普查工作公安部門專門發了一個文件叫第六次人口普查戶口整頓工作方案。這個方案里頭公安部明確規定,對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時的登記落戶。
1、人口普查與上戶口是兩回事,人口普查也不會並且不應該將超生信息交計生部門
2、上戶口是免費的(工本費很少的)
3、超生(或其它違反計劃生育行為)要徵收計劃外生育社會撫養費(俗稱計生罰款)
4、給新出生小孩上戶口時公安派出所一般要求出具計生證明、村證明,此時計生部門甚至村委會便要求你落實節育措施和徵收計劃外生育社會撫養費;在這次人口普查期間可能有些地方會放鬆一些,出具計生證明時不強行要求罰款
5、超生(或其它違反計劃生育行為)徵收計劃外生育社會撫養費也不是很可怕的東西,沒錢也可以分期付款,訂個分期付款計劃。
以上說的簡單一句話就是:可以上戶口但不等於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
Ⅳ 安徽省全員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新網址
明光市古沛鎮全員人口信息核查
Ⅳ 我是賁池鎮計生特扶家庭。請問我家今年能享受國家給予的人口基金特扶家庭慰向或計生協特扶慰問嗎謝謝!
將符合計生獎服,那麼就能夠享受國家給予的家庭慰問。
Ⅵ 安徽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網站怎麼進入
給你一個網址,可直接進入:http://www.ah.hrss.gov.cn/DEF,1
Ⅶ 街道計生辦在計劃生育協會和人口基金工作方面存在哪些問題
工作人員經驗不足;工作經費短缺;人員老年化嚴重,後備人才儲備不足;辦公設置落後。
Ⅷ 從合肥市高鐵站到安徽省人口健康基金會怎麼坐車
108路 > 41路
50分鍾
11.0公里
步行174米
時間短 156路
40分鍾
10.9公里
步行176米
地鐵1號線 > 104路
1小時
10.8公里
步行1573米
地鐵1號線 > 地鐵2號線 > 地鐵3號線 > 166路(41路 或 103路)
1小時10分鍾
19.7公里
步行973米
地鐵1號線 > 地鐵2號線 > 地鐵3號線
1小時
19.7公里
步行1416米
Ⅸ 安徽省全員人口信息網站怎麼下載
4月29日,記者從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化工作會議獲悉,今年我省人口計生部門將在充分利用已有育齡婦女信息資源的基礎上,與公安、民政等部門密切合作,通過逐戶採集、個案核實、信息比對、督查核查等方式,建設標准統一、功能完備、覆蓋我省全部人口的人口信息資料庫。 全員人口資料庫是人口計生信息化的基石。為夯實這一基礎性工作,各地人口計生部門將通過入戶清查核實,進行全員人口摸底登記,採集人口個案信息和戶況信息,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人、人不漏項、項不出錯」;充分發揮人口計生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利用公安、民政、衛生、社保、統計等相關部門信息,採取自主採集、部門交換、信息整合、認真比對、回訪確認等方式,提高全員人口個案信息採集的准確率、到位率。省人口計生委要求各地加強工作督查,對數據採集過程進行全程督查,對數據質量進行校驗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