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險業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 金融是指經營貨幣資金融通活動的業務,包括貸款、融資租賃、金融商品轉讓、金融經紀業和其他金融業務。 保險是指將通過契約形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以補償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的活動。
⑵ 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九十二條 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
(一)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保險業務;
(二)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
同一保險人不得同時兼營財產保險業務和人身保險業務;但是,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核定,可以經營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和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核定。保險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業務范圍內從事保險經營活動。
保險公司不得兼營本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外的業務。
(2)金融保險業業務范圍中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六十八條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
(四)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十九條設立保險公司,其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二億元。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根據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經營規模,可以調整其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但不得低於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限額。
保險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第七十條申請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立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的保險公司的名稱、注冊資本、業務范圍等;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籌建方案;
(四)投資人的營業執照或者其他背景資料,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五)投資人認可的籌備組負責人和擬任董事長、經理名單及本人認可證明;
(六)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十一條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設立保險公司的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籌建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決定不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七十二條申請人應當自收到批准籌建通知之日起一年內完成籌建工作;籌建期間不得從事保險經營活動。
第七十三條籌建工作完成後,申請人具備本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設立條件的,可以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出開業申請。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開業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開業的決定。決定批準的,頒發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決定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七十四條保險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應當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保險公司承擔。
第七十五條保險公司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向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立申請書;
(二)擬設機構三年業務發展規劃和市場分析材料;
(三)擬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及相關證明材料;
(四)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十六條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保險公司設立分支機構的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決定批準的,頒發分支機構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決定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七十七條經批准設立的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憑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⑶ 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是分為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九十二條 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
(一)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保險業務;
(二)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
同一保險人不得同時兼營財產保險業務和人身保險業務;但是,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核定,可以經營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和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核定。保險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業務范圍內從事保險經營活動。
保險公司不得兼營本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外的業務。
(3)金融保險業業務范圍中擴展閱讀:
保險法具體可分為以下四種:
1、保險業法
保險業法又叫保險業監督法,是調整國家和保險機構的關系的法律規范。凡規范保險機構設立、經營、管理和解散等的有關法律均屬於保險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1985年3月3日發布的《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對保險企業的設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等做了具體規定,即屬於保險業法性質。
2、保險合同法
保險合同法又叫保險契約法,是調整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關系的法律規范。保險方與投保方的保險關系是通過保險合同確定的,凡有關保險合同的簽訂、變更、終止以及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法律,均屬保險合同法。
3、保險特別法
保險特別法,是專門規范特定的保險種類的保險關系的法律規范。對某些有特別要求或對國計民生具有特別意義的保險,國家專門為之制定法律實施。
4、社會保險法
社會保險法是國家就社會保障所頒發的法令總稱。例如2010年10月28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⑷ 金融范圍包括哪些企業
金融機構包括銀行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金融監管機構,其中銀行金融機構包括國有政策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國有商業銀行(中行、建行、農行和工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交通銀行、徽商銀行、興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北京銀行、上海銀行)和其他銀行(花旗銀行、渣打銀行)。
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信用合作機構、汽車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信託公司、保險公司、財務公司、基金公司和證券公司。
金融監管機構有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
⑸ 金融保險業的徵收范圍包括哪些
根據《營業稅稅目注釋》第三條的規定:金融保險業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其徵收范圍包括:金融、保險。金融包括貸款(人民銀行對各商業銀行的貸款業務,不徵收營業稅)、融資租賃、金融商品轉讓、金融經紀業和其他金融業務(存款或購入金融商品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⑹ 營業稅中金融保險業徵收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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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營業稅稅目注釋》第三條的規定:金融保險業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其徵收范圍包括:金融、保險。金融包括貸款(人民銀行對各商業銀行的貸款業務,不徵收營業稅)、融資租賃、金融商品轉讓、金融經紀業和其他金融業務(存款或購入金融商品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⑺ 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有哪些
答: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分為財產保險業務和人身保險業務。 1.財產保險業務,是指保險公司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對象的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保險業務。財產損失保險是指以財產作為保險標的,如果保險財產在保險事故中受到損失,保險公司即按保險合同對這種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責任保險是指財產責任保險 ,保險標的為被保險人對於第三者應當依法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信用保險的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對他人的信用。 2.人身保險業務,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健康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業務,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壽命作為保險標的,以死亡或者生存作為保險事故。當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健康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疾病、分娩及其所致的傷殘或者死亡為保險事故,當保險事故發生時,由保險公司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意外傷害保險是以意外傷害及其所致的殘廢或者死亡作為保險事故,當保險事故發生時,由保險公司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同時,保險法還規定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由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核定,保險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業務范圍內從事保險經營活動。
⑻ 保險行業有哪些業務
0202020202020202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分為財產保險業務和人身保險業務。
02020202020202021.財產保險業務,是指保險公司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對象的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保險業務。財產損失保險是指以財產作為保險標的,如果保險財產在保險事故中受到損失,保險公司即按保險合同對這種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責任保險是指財產責任保險,保險標的為被保險人對於第三者應當依法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信用保險的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對他人的信用。
02020202020202022.人身保險業務,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健康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業務,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壽命作為保險標的,以死亡或者生存作為保險事故。當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健康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疾病、分娩及其所致的傷殘或者死亡為保險事故,當保險事故發生時,由保險公司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意外傷害保險是以意外傷害及其所致的殘廢或者死亡作為保險事故,當保險事故發生時,由保險公司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0202020202020202同時,保險法還規定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由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核定,保險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業務范圍內從事保險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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