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論文基金項目可以掛靠么
可以掛靠,但是也要看具體的情況。
首先,如是一個單位的課題基金,自然順理成章的可以掛上自己的名字來發表。當然,一個科室的就更沒有問題了。不過,如不是一個單位的,就需要提供很多證明,來證明自己參與了課題研究,並不能隨隨便便說掛靠就掛靠的。優助醫學在醫學課題上有豐富的經驗,在我們遇到的客戶中對於客戶掛靠課題的大多還是一個單位的。
B. 導師一般會輕易把他的國家基金項目給他所帶的碩士生做嗎
一般來講,不會讓他的碩士生全權負責。頂多是讓他打打下手,搜集搜集資料,做做實驗,當然,如果很器重他的話,一些會議和論壇也會帶他一起參加,進入自己的人脈圈,認識認識業界的牛人。
不知道你學的是什麼,但總之,鍛煉好自己的真本事比較重要,對導師也要信任,既然當初他選中了你,而你也選擇了他,那麼就應該在自己還在校園的這段時期多多練好自己的真功夫。拿你的專業當成事業去做,終有一天,你也會在自己的領域成為一個牛人的。
祝好!
C. 博士生可以同時在幾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掛名會不會影響他們的申請啊 現在有3個項目都掛了名
博士生不屬於高級職稱,不限項。
D. 科研基金項目掛名
不行
E. 論文發表需要掛靠一個基金項目,但是沒有合適的,掛靠一個不相關的項目可以嗎
這個主要是由基金項目以及你論文發表刊物的級別決定的,如果只是為了晉職稱而用的論文,就發表在小一點的刊物上,不相乾的基金項目也沒問題,沒人查。
除了院校級別的項目編號查不出課題名稱,其他的都可以查得到的。
寫在第二作者那是最好了,不過現在第二作者沒有啥意義,晉職稱只可以是第一作者。
F. 想掛名(前幾名)參加國家自然基金基金項目(電子信息類),申報職稱用,請提供幫助(有酬謝)。
厲害厲害。是要申報高級職稱嗎?可以網路搜個這方面的中介公司,讓中介公司再找路子,前幾名不好整啊。
G. 職稱是副教授,申請青年基金還需要找個教授掛名嗎
副教授一般來講是副高級職稱(有些地方也算是高級職稱),根據相關要求,如果想要通過率高一些,似乎找個符合要求的更靠譜。
下面是具體的要求,僅供參考
依託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青年基金項目:
(一)具有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三)申請當年1月1日男性未滿35周歲,女性未滿40周歲。
從事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前款規定的條件、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託單位的,經與依託單位協商,並取得該依託單位的同意可以申請。依託單位應當將其視為本單位科學技術人員實施有效管理。
H.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中有一種是面上項目,這個名稱是怎麼來的
面上項目(Surface project)
面上項目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研究項目系列中的主要部分,支持從事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范圍內自主選題,開展創新性的科學研究,促進各學科均衡、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面上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不得申請面上項目,但在職人員經過導師同意可以通過其受聘單位申請。
面上項目申請人應當充分了解國內外相關研究領域發展現狀與動態,能領導一個研究組開展創新研究工作;依託單位應當具備必要的實驗研究條件;申請人應當按照面上項目申請書撰寫提綱撰寫申請書,申請的項目有重要的科學意義和研究價值,理論依據充分,學術思想新穎,研究目標明確,研究內容具體,研究方案可行。面上項目合作研究單位不得超過2個,研究期限一般為3年。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是20世紀80年代初,為推動我國科技體制改革,變革科研經費撥款方式,中國科學院89位院士(學部委員)致函黨中央、國務院建議的。
隨後,在鄧小平同志的親切關懷下,國務院於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自然科學基金堅持支持基礎研究,逐漸形成和發展了由研究項目、人才項目和環境條件項目三大系列組成的資助格局。二十多年來,自然科學基金在推動我國自然科學基礎研究的發展,促進基礎學科建設,發現、培養優秀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績。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部署,2006年發布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十一五」發展規劃,要准確把握「支持基礎研究、堅持自由探索、發揮導向作用」的戰略定位。
貫徹「尊重科學、發揚民主、提倡競爭、促進合作、激勵創新、引領未來」的工作方針,實施「源頭創新戰略、科技人才戰略、創新環境戰略和卓越管理戰略,促進我國基礎科學各學科均衡、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的總體部署,結合科學基金資助工作的特點,遴選了13個綜合交叉以及按學部分布的一批優先發展領域。有關具體內容將體現在本指南和今後的項目指南當中。
I. 國家自然基金項目申請成功後,還能再修改項目組參與者名單嗎
可以修改,但要經過批准。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項項目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依託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應當保證參與者的穩定。參與者不得擅自增加或者退出。由於客觀原因確實需要增加或者退出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依託單位審核後報自然科學基金委批准。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項項目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項目實施過程中,研究內容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項目負責人應當及時提出申請,經依託單位審核後報自然科學基金委批准。
由於客觀原因不能按期完成計劃的,項目負責人可以申請延期1次,申請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2年。項目負責人應當於項目資助期限屆滿60日前提出延期申請,經依託單位審核後報自然科學基金委批准。
自項目資助期滿之日起60日內,項目負責人應當撰寫結題報告、編制項目資助資金決算;取得研究成果的,應當同時提交研究成果報告。項目負責人應當對結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9)國家基金項目掛名擴展閱讀:
1、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自收到結題材料之日起90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結題要求的,准予結題並書面通知依託單位和項目負責人。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責令改正並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
(一)提交的結題報告材料不齊全或者手續不完備的;
(二)其他不符合自然科學基金委要求的情況。
3、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公布准予結題項目的結題報告、研究成果報告和項目申請摘要。 發表專項項目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向各級政府報送的政策咨詢報告或者建議,應當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研究成果管理的有關規定註明得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