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按照醫保基金管理制度,醫保局允許把醫保基金借給醫院使用嗎這樣做合理嗎
非常不合理,患者能預支醫保先看病再交錢嗎不足不夠的部分嗎。
② 新冠疫苗費用由醫保基金和財政共同負擔,對國家資金有何影響
會消耗大量的國家資金。新冠疫苗一針需要幾百塊錢,但是都是國家報銷了,所以國家要消耗很多資金。
③ 審計署已經整改醫保基金問題金額43億是真的嗎
12月23日,受國務院委託,審計署審計長胡澤君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她透露,針對全國醫療保險基金審計查出的問題,截至10月底,相關地方通過補繳補征醫保費、歸還原資金渠道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43.25億元,整改率97%。
審計發現,至2016年6月,有2.65萬家用人單位和47個徵收機構少繳少征醫療保險費30.06億元,還有95.09萬名職工未參加職工醫保;基金管理方面,有923家定點醫療機構、葯店及少數個人涉嫌通過偽造診療資料、分解住院等騙取套取基金2.17億元,有關單位還違規出借基金等1.2億元;葯價和收費也不盡合理,有474家醫療機構超過規定幅度加價銷售葯品和耗材5.37億元,還有1330家醫療機構自定項目或重復收費等5.99億元,加重了醫保負擔。
④ 醫保基金管理問題在哪兒
今天,審計署網站發布了醫療保險基金審計結果稱,從審計情況看,有關部門和單位能夠認真執行國家政策法規,醫保業務經辦和基金管理總體規范,但也發現一些管理不規范問題,以及15.78億元違法違規問題(約占抽查資金金額的0.46%)。
⑤ 財政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支出是什麼意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准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付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支出,和從個人帳戶基金中支付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支出,以及其他支出。
包括:住院醫療費用支出、門急診醫療費用支出、個人賬戶基金支出、其他支出。
⑥ 《醫保基金監管條例》落地,將會如何落實下去
近日,《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為“《醫保基金監管條例》”)已經通過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於日前公布,20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我們都在關注這一部與我們息息相關的條例落地後,將會如何開展實施,我們從幾個方面談談將會如何落實這一條例:
一、醫保基金的滾存如何保障根據專業統計部門統計,去年全國基金的總收入為2.4萬億元,支出大概為2.1億萬元,當年結餘2700億元,歷年滾存結余超過3萬億元。按照這組數據來分析,我國的醫療基金並無產生赤字仍有結余,甚至在結余方面還是比較充裕的,支撐起醫療保障的開支還有基本應急都沒有問題,不會影響廣大群眾醫保待遇的降低,接下來只要找專業的基金部門來落實政策並運行,還是可以長期維持於平穩狀態的。
每部政策的落實都是為了我們的生活越來越好,希望大家都能做個守規矩的人。
⑦ 如何理解社會醫療保險基金實現專款專用,收支兩條線
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是通過在國有商業銀行開 設的基金收入戶、基金支出戶和基金財政專戶來實現的。在財務 制度中,對這三個戶的設立、用途及相互關系作了明確規定。各級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嚴格執行,凡是 沒有將基金納入社會保障財政專戶的地區,必須立即納入財政專 戶,否則將按違紀違規處理。《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財社字 〔1999〕60號)規定,社會保險基金納入單獨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 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 人均不得擠占、挪用,也不得用於平衡財政預算。社會保險基金的 征繳收入,全部存在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在社會保險項目支 出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支付計劃,經財政部門審核後,將 所需社會保險基金由財政專戶劃撥到社會保險經辦部門開設的社 會保險基金(支出)專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組織發放。
⑧ 醫保基金專戶必須由財政管理嗎
是的:根據國發〔2016〕3號文件的規定,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基金獨立核算、專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
《國 務 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
(六)統一基金管理。
城鄉居民醫保執行國家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基金獨立核算、專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
結合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確保應支付費用及時足額撥付,合理控制基金當年結余率和累計結余率。建立健全基金運行風險預警機制,防範基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
⑨ 如何加強醫療保險基金的堅督管理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醫療救助 如何加強各制度之間銜接? (一)加大政府對醫療服務領域的資金投入,為醫療保障制度的有效運行奠定基礎 政府的資金投入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醫療服務供方(醫院)的投入,二是對其他醫療保障制度,如靈活就業群體的醫療保險、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和農民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投入。對醫院,政府應考慮適當增加財政資助的比例,從補償機制上徹底改變「以葯養醫」的經營模式。需要強調的是,在醫療保障的投入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將承擔相應責任,兩級政府應該進行合理的分工,而不僅僅是靠中央財政撥款。當然,對於政府投入資金的使用情況,應該有必要的監督,確保資金真正用於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服務上面。對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外的其他醫療保障制度,各級政府有責任投入資金。同時,醫療救助制度提倡慈善捐助和多種籌資方式。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方向,就是建立由政府和其他多種社會力量,如非政府組織、慈善機構、企業和個人等共同編制的社會保障安全網;對於農民合作醫療制度,各級政府也應當加大資金投入。《加快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已經明確了政府出資的標准,即地方財政為每個農民每年補助10元,問題的關鍵是政府應切實覆行職責。同時對貧困地區,中央政府還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以保證農民得到醫療保障。 (二)醫保、醫療、醫葯「三改聯動」。創造醫療保障制度實施的良好環境 醫療、醫保和醫葯是社會醫療保障體系中的三個組成部分,只有三個方面協調運作,才能保障整個醫療系統正常地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醫療、醫保和醫葯在醫療系統中的定位和相互之間的密切關系,決定了三項改革必須聯動,齊頭並進。首先,政府對公立醫院或其他非盈利醫療機構正確定位,通過適當的補償機制轉變醫院「以葯養醫」的經營模式。其次,政府要下決心徹底解決醫葯生產和流通環節中的問題,扭轉葯品虛高定價的局面。最後,調整好醫療保險供、需、保各方利益。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用比較低廉的費用,提供比較優質的醫療服務,努力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基本醫療服務的需要」的醫療制度改革目標。 (三)發展社區衛生事業。理順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社區衛生醫療服務具有「預防、保健、醫療、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六位一體的功能。在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建設中,加快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至關重要。合理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應該是雙層或三層機制,即小病、常見病在以全科醫生為主體的社區醫院就診,大病、重病在較大的醫院就醫。社區醫院的醫療成本比較低,患者能夠得到比較及時和實惠的服務。為了促進社區衛生服務事業的發展,首先應當大力培養全科醫生隊伍,使其成為社區醫療服務的主力軍;第二,鼓勵醫生或醫生團體在社區開辦診所,診所或醫院既可以是新設立的,也可以是由區級(一、二級)醫院改造的;第三,支持民間資本進入社區醫療服務領域,並鼓勵社會對社區醫療服務的捐助;第四,將社區醫療服務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將社區醫院或診所視同定點醫院。 (四)加快社會醫療保障的立法步伐。為醫療保障制度的推行提供法律保證 醫療保險實行三方付費制度,所以,規范需方、供方、保方三者的責任和行為,特別是加強醫療行為監管,嚴格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的發生十分重要。因此,要盡快對醫療保障進行立法。對於醫療服務的供方,嚴格醫保定點醫院、定點零售葯店的准入資格,醫保經辦機構通過與定點醫院、葯店簽訂合同來對其進行規范化管理。對於需方,也要用法律來約束其就醫行為。通過分類給付,增加個人費用意識。對出借、冒用醫療保險卡者要受到一定的經濟賠償或停用的處罰。對企業和單位,要通過法律手段強化基金的征繳力度。基金上繳要按時和足額到位,保證醫療保險基金有長期、穩定的來源。對於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機構,也要有相應的行為規范,並嚴格依法行使職權。同時有義務向社會公示其管理的業績,並接受公眾的查詢和社會監督。 (五)扶持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真正形成多層次的醫療保險體系 為了進一步推動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至少可以從兩方面考慮:一是劃分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的范圍,補充醫療保險應該交由商業醫療保險經營。為此,應用法律的形式界定社會保險的經營范圍,對於社會保險管轄范圍的,商業保險不應插手;而屬於基本醫療保險范圍以外的領域,社會保險管理機構也不應干預。二是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扶持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政策。目前的優惠政策力度還不夠大,可以考慮借鑒國外的經驗,進一步完善與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比如補充醫療保險費在一定額度內(工資總額的4%)予以稅前列支;對經營補充醫療保險的公司,保費收入減免營業稅;對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部分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