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個人在縣城兩家商業銀行網點存款保險,兩個網點都存款保險制度一樣嗎
存款保險制度是人民銀行制定的,各個銀行都一樣的標准。
❷ 什麼是存款保險《存款保險條例》頒布有何意義
什麼是存款保險?存款保險又叫存款保障,是國家通過立法的形式,設立專門存款保險基金,明確當個別金融機構出現問題時,依照規定對存款人進行及時償付,保障存款人權益的法律制度。
超過50萬以上的會有保障嗎?通過市場手段,也可以使存款人的權益得到保障,但是這一點說的就比較隱晦啦!
是否要繳納存款保險保費不需要你自己繳納存款保險保費,實際上是由金融機構按規定繳納,放入存款保險基金,由存款保險管理機構運作。
如果發生賠付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會在7個工作日內足額賠付存款。
❸ 商業銀行存款保險制度怎麼運行
目前國際上通行的理論是把存款保險分為隱性存款保險和顯性存款保險兩種。隱性的存款保險制度則多見於發展中國家或者國有銀行佔主導的銀行體系中,指國家沒有對存款保險做出制度安排,但在銀行倒閉時,政府會採取某種形式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因而形成了公眾對存款保護的預期。由於長期以來我國的銀行類金融機構中一直是國有銀行占據絕對主導地位,對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起到決定性作用,政府也就一直承擔著儲戶存款的隱性擔保職能。
顯性存款保險制度是指國家以法律的形式對商業銀行存款保險制度的相關問題做出明確規定,明確銀行倒閉時存款人的賠付額度,穩定存款人的信心,同時建立專業化的問題處置機構,以明確的方式迅速有效地處置有問題銀行,節約處置成本。同時,在顯性存款保險制度下各家商業銀行需要向存款保險機構繳納保費,事先進行基金積累,以用於賠付存款人和處置銀行,這些做法都有助於增強銀行體系的市場約束,明確銀行倒閉時各方的責任。
❹ 我國目前的商業銀行有沒有實行了存款保險制度
我國目前的商業銀行還沒有實行了存款保險制度!等到元旦過後才會實行!
❺ 銀行存款保險制度意味著什麼
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相當於給中小儲戶繫上一條安全帶。
意味著國家對銀行業的管理越來越市場化,換句話說:中國的銀行以後「有資格死亡」了。
中國銀行業正面臨三個新情況:一是利率市場化,二是對民營資本開放,三是互聯網金融的攪局。
銀行業將出現三大變化:第一,銀行數量急劇增長,中小銀行越來越多;第二,行業競爭將空前激烈,利差越來越小,資金成本越來越高;第三,中小銀行經營風險越來越大,一招不慎、滿盤皆輸將成為可能。也就是說,銀行破產的幾率大增。
民營資本的中小銀行如果出現經營風險,國家不可能全部兜底。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建立一整套制度,防範可能出現的風險。也就是說,國家需要為銀行業建立一套「喪葬制度」。
所謂「生前遺囑」,就是銀行在沒有遇到危機的時候,就需要制定一套預案,交代清楚,如果出現破產風險的時候,應該按照什麼樣的步驟救助,按照怎樣的方案來清理其資產。遺囑中一般會包括:激勵性薪酬怎麼樣回吐,紅利回撥或限制分紅制度,業務的分割與恢復,機構的處置與處理。
僅有「生前遺囑」是遠遠不夠的,因為這很難給儲戶帶來更為可靠的利益保護。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相當於給中小儲戶繫上一條安全帶。
目前存款的注意事項:
慎重選擇在中小銀行存款。很多中小銀行,特別是金融風險、房地產風險比較高的地區的農村合作銀行、小型民營銀行,輕易不要將資金放進去。這些銀行是最脆弱的,一筆大的貸款出現問題就可能翻船。所以,輕易不要被人情或者高息所左右,把錢存入不靠譜的小銀行。
如果存款量大,最好分散到多家銀行。根據媒體的報道,將來存款保險保障的上限,大概是每人50萬元人民幣。也就是說,如果銀行破產,50萬以下的儲戶可以在保險的幫助下全額拿回存款。超過50萬的部分就很難說了,也許都拿不回來,也許只能拿回來一定比例。
銀行出現問題的時候,50萬元以下存款是有絕對保障的,但理財產品不屬於存款,不在存款保險保護范圍,所以以後理財產品還是要慎重選擇,銀行的理財產品利率都比較低,如果再不受保護,那還真不如網貸平台來的放心。
❻ 我是2018年存的錢。2019年銀行加入的《存款保險條例》。還管用嗎
你好,你是2018年辦理的存款,2019年的時候,銀行才加入存款保險,這種情況是不存在的。2015年開始,所有的商業銀行包括新成立的銀行,都需要繳納存款保險費。所以你的存款受到保護。
❼ 城市商業銀行實用《存款保險條例嗎》
城市商業銀行適用《存款保險條例》,所有銀行都適用。
《存款保險條例》是為建立和規范存款保險制度,依法保護存款人的合法權益,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製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15年2月17日發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❽ 商業銀行經營管理學簡答題存款保險制度的作用表現在哪些方面
1、存款保險制度: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准備金,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
2、存款保險制度的積極作用:
(1)對於世界:可有效提高金融體系的穩定性,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維持正常的金融秩序;有利於保護存款人的利益,總體上增強銀行信用,提高社會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能促進銀行業適度競爭,為公眾提供質優價廉的服務。
(2)中國金融業的現狀是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機制尚未完全轉變,資產負債結構不合理,風險抵禦能力較差,在金融市場發育不完善、金融監管手段和方法落伍的背景下,實行強制性存款保險實際上也是對銀行業發展的一種強制性保護;提高公眾風險意識;有利於加強中央銀行的監管力度,減輕中央銀行的負擔。
3、存款保險制度的消極作用:
(1)對於世界:可能誘發道德風險;刺激銀行承受更多的風險,鼓勵銀行的冒險行為;產生逆向選擇的問題。
(2)對於中國:中國四大國有銀行有政府為其做後盾,無償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險,為了節省運行成本會不願加入存款保險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