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你這個人是不是適合買保險,風險有多大,很多人是不能買保險的
⑵ 保險中的斷流風險是什麼意思
您好,保險中斷的風險就是保險合同被終止,一般因為保費沒有按時繳納時60天可以讓您去解決保費,這個期間保險合同依舊有保障功能,一旦出險,保險公司依舊給與賠付;過了這60天,保險公司會給2年的時間繼續讓您去解決保費,這2年時間合同依舊屬於您,但是保障暫時沒有,一旦出險保險公司不賠付。超過2年時間仍未繳納保費,保險公司終止合同。
⑶ 什麼是風險保障
你的問題不太清楚哦,不好回答。
保險中有一個是 保險金額,是如果發生保險合同中的事故後所賠付的最高金額。
為了對應的保險金額就會收取一定的錢,這個錢叫做保費。 你也可以理解為風險保障金。
⑷ 保險裡面算得出來的是數字,算不出來的是風險是什麼意思
保險是規避風險唯一的最有效方式,保險里算的出的數字是指有限的保費和所得的保險金,算不出的風險是指風險無法預知和大小無法計算,保險是用有限少量的錢去對沖將來可能發生無法預知的風險
⑸ 保險的意思是什麼要兩種
1、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指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
2、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指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
3、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
4、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5)保險的風險通常指的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保險價值可由三種方法確定:
1、根據法律和合同法的規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確定保險價值的根本依據;
2、根據保險合同和雙方當事人約定。有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難以衡量,比如人壽保險,健康保險,人的身體和壽命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則其保險價值以雙方當事人約定;
3、根據市價變動來確定保險價值。一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並非一直不變的。大多數標的物也會隨著時間延長而折舊,其保險價值呈下降趨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保險
⑹ 保險中的風險指的是什麼
指的是意外,無法預料的損失
⑺ 保險學中的風險的具體含義是什麼
風險:在實現其目標的經營活動中,會遇到各種不確定性事件,這些事件發生的概率及其影響程度是無法事先預知的,這些事件將對經營活動產生影響,從而影響企業目標實現的程度。這種在一定環境下和一定限期內客觀存在的、影響企業目標實現的各種不確定性事件就是風險。簡單來說,所謂風險就是指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內和一定的環境條件下,人們所期望的目標與實際結果之間的差異程度。
⑻ 承保風險是什麼意思
保險人對承保合同的賠付比例就是承保風險。
保險風險是指尚未發生的、能使保險對象遭受損害的危險或事故,如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或事件等。被視為保險風險的事件具有可能性和偶然性
承保風險。由於保險公司的粗放性經營而帶來的風險。如在產險承保上,只注重保費收入,而忽視承保質量,對標的物缺乏充分的分折、預測、評估、論證.而導致風險;在壽險營銷上,對被保險人缺乏必要的調查、了解,簡化必要的手續,致使被保險人狀況失真,一旦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就易形成風險。
⑼ 保險基本風險是指什麼
保險風險是指尚未發生的、能使保險對象遭受損害的危險或事故,如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或事件等。被視為保險風險的事件具有可能性和偶然性。
保險風險的特徵:
(一)風險的不確定性
1.不能確定是否會發生。就個體風險而言,其是否發生是偶然的,是一種隨機現象,具有不確定性。
2.不能確定發生時間。雖然某些風險必然會發生,但何時發生卻是不確定的。例如,生命風險中,死亡是必然發生的,這是人生的必然現象,但是具體到某一個人何時死亡,在其健康時卻是不可能確定的。
3.不能確定事故的後果,即損失程度的不確定性。例如,沿海地區每年都會遭受台風襲擊,但每一次的後果不同,人們對未來年份發生的台風是否會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以及損失程度也無法准確預測。
正是風險的這種總體上的必然性與個體上的偶然性的統一,構成了風險的不確定性。
(二)風險的客觀性
風險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是獨立於人的意識之外的客觀存在。例如,自然界的地震、台風、洪水,社會領域的戰爭、瘟疫、沖突、意外事故等,都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因此,人們只能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內改變風險存在和發生的條件,降低風險發生的頻率和損失程度,但風險是不可能徹底消除的。正是風險的客觀存在,決定了保險活動或保險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三)風險的普遍性
人類的歷史就是與各種風險相伴的歷史。在當今社會,風險滲入到社會、企業、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個人面臨著生、老、病、死、意外傷害等風險;企業面臨著自然風險、市場風險、技術風險、政治風險等;甚至國家和政府機關也面臨著各種風險。正是由於這些普遍存在的對人類社會生產和人們的生活構成威脅的風險,有了保險存在的必要和發展的可能。
(四)風險的可測定性
個別風險的發生是偶然的,不可預知的,但通過對大量風險事故的觀察發現,風險往往呈現出明顯的規律性。運用統計方法去處理大量相互獨立的偶發風險事故,可比較准確地反映風險的規律性。根據以往大量資料,利用概率論和數理統計的方法可測算風險事故發生的概率及其損失程度,並且可構造出損失分布的模型,成為風險估測的基礎。例如,在人壽保險中,根據精算原理,利用對各年齡段人群的長期觀察得到的大量死亡記錄,就可以測算各個年齡段的人的死亡率,進而根據死亡率計算人壽保險的保險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