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一般包括:
一、各部門崗位責任制。
二、人力資源類1、招聘管理制度2、培訓管理制度3、辭聘管理制度4、薪酬管理制度5、績效管理手冊6、員工手冊7、新員工入職培訓手冊8、考核管理制度9、考勤管理制度
三、行政管理類制度1、辦公用品管理制度2、值班管理制度3、印章管理制度4、車輛管理制度5、安全保衛管理制度6、餐廳管理制度7、會議管理制度8、檔案管理制度9、宿舍管理制度10、環境衛生管理制度11、保密制度12、電話使用管理規定13、復印機、列印機、傳真機使用管理規定14、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四、財務類制度1、信用管理制度2、員工交通補助管理辦法3、報銷管理制度4、出差費用管理制度還有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以上是對企業管理制度的闡述,訂立一個比較完善、合法、理性的企業內部規章制度,對於企業而言,具有重要意義。建立一個完善而規范的企業內部制度,可以建立健康而良好管理秩序,不僅是對企業形象的一種宣傳,同時也因其中所包含員工的行為規范及員工的責權利,對規范企業的管理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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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保險公司檢查管理制度
您好!我國保險監管部門關於防控非法集資工作出台的文件只有《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做好保險業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通知》一份。全文如下:
各保監局,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為貫徹國務院關於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實保險業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視頻會有關要求,切實防範化解風險,現就進一步做好當前形勢下保險業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提升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的責任意識。各保險機構(含下屬各分支機構,下同)要切實承擔人員管控、風險管控、監測預警、風險處置、系統防控的主體責任。各保監局要積極落實屬地責任,加強轄內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公司落實主體責任;加強與當地黨委政府的溝通,取得支持;加強對轄內保險機構非法集資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有效處置風險,防止媒體不當炒作;加強對社會公眾的非法集資風險宣傳教育。
二、各單位要加強對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成立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目標、工作職責和工作流程,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擔任組長,並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此項工作。
三、各保險機構要將非法集資風險防控工作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制定與業務種類、規模及性質相適應的非法集資風險管理制度。
四、各保險機構要加強非法集資風險監測預警。要建立包括資金監測、輿情監測、投訴監測、人員往來監測在內的系統性風險監測預警機制;要創新風險監測預警方法,主動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科技手段加強非法集資風險識別預警。
五、各保險機構要建立常規排查與專項排查相結合的非法集資風險排查機制,風險排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式:
(一)定期針對重點問題、重點機構、重點人員開展常規風險排查。針對主導型案件,重點排查公司單證印章管理、管理人員和銷售人員個人借貸和資金往來情況;針對參與型案件,重點排查基層機構高管和銷售人員社會兼職、代銷第三方理財產品情況;針對被利用型案件,重點排查公司承保驗標、保單批改和外部機構利用公司名義虛假宣傳情況。
(二)各保險機構省級分公司范圍內發生2起(含)以上同類同質非法集資案件或涉案金額超過100萬的重大非法集資案件後,應及時啟動專項風險排查,比照已發生案件,對該省級分公司及其下屬分支機構的人員、業務、財務、資金及相關管理情況開展全面風險排查。
六、各保險機構要切實加強對從業人員和經營場所的管理。要通過正面宣傳和警示教育,發動員工自覺防範風險;要建立內部舉報獎勵制度,強化正面激勵;要強化職場管理,防範風險滋生。各保險集團公司要切實加強交叉銷售業務管控,避免出現行業間風險防控漏洞。
七、各保險機構要堅持依法處置非法集資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以下工作:
(一)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處置工作小組,明確職責分工,完善工作機制;
(二)深入開展排查,全面掌握基本案情、涉案金額和涉案人員,摸清風險底數;
(三)積極配合偵辦,協調配合公安司法機關開展案件調查和偵辦工作,必要時對涉案關鍵人員採取控制措施;
(四)協助管控資產,藉助公安司法機關力量,做好涉案資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保全措施,防止涉案資產流失;
(五)積極維護穩定,妥善應對客戶投訴,引導受害人合理合法表達有關訴求,切實防止發生群體性事件;
(六)強化輿論引導,加強輿情監測,既要積極引導輿論正面報道,又要防止負面炒作;
(七)及時報告總結,加強信息報送,確保溝通順暢,防止類似問題重復出現。
八、各保監局要綜合採取現場和非現場檢查等手段,加強對保險市場銷售行為的監管,要密切關注第三方理財、P2P網路借貸等重點領域和新的風險點,要加強與各級政府部門的外部信息溝通,及時發現非法集資風險苗頭,及時預警,及時報告。
九、各保監局在非法集資案件處置中要緊密依靠當地政府,與公安司法機關、宣傳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積極協作,敢於擔當,快速反應,組織指導和督促當地保險機構第一時間控制局面,有序化解矛盾,防止發生嚴重影響保險業和社會穩定的群體性、突發性和極端性事件。
十、各單位要切實做好非法集資案件的後續問責、整改、警示教育工作,完善風險防控的閉環管理。各保險機構在案件後續處置中要深入查明案發原因,釐清責任並確保責任追究到位,要針對內部管控和體制機制問題切實採取整改措施,並在公司內部開展警示教育。各保監局要通過監督檢查、督辦問責等方式推動保險機構嚴格執行問責整改制度,徹底消除風險隱患。
十一、各單位要定期對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進行歸納總結。每月要對發生的非法集資案件進行重點分析,深入了解案件特性及發案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每季度要對轄內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情況、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的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和執行效果進行專項評估,主動查找制度缺陷和執行不足;每年要對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進行全面總結,提出下階段工作計劃。
十二、各單位近期應根據保險業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視頻會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保監局應於2015年12月31日前,召開轄內保險中介機構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會,傳達落實保險業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視頻會的會議精神和工作要求。
(二)各保監局、各保險機構總公司應於2015年12月31日前,將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報送至保監會稽查局,各保險機構省級分公司應將領導小組名單報送至當地保監局。
(三)各單位應於2016年1月15日前,將本單位貫徹落實保險業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視頻會工作部署的情況報送至保監會稽查局。
(四)各保險機構應於每年6月30日前,向保監會稽查局報送上一年度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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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保險行業 客服中心管理制度
客服部管理制度與崗位職責
請示報告制度
遇有下列問題應及時請示報告:
1、工作中發現的政治問題和失泄密問題;
2、發現重大差錯、事故,嚴重違反通信紀律問題;
3、危及通信設備人身安全問題;
4、超出本職范圍以外需解決的問題;
5、工作中遇有用戶故意刁難,向班長請示,由班長解決;
6、請示報告應逐級進行,遇有緊急情況可越級進行,但事後應向上級匯報。
7、請示報告要及時、准確,並根據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對上級指示要詳細記載,認真執行。如有不同意見可提出建議,當上級堅持原意應先執行,然後按組織原則向上反映。
安全保密制度
1、嚴守通信機密,在任何情況下不泄露客戶的任何資料。
2、嚴格遵守公司通信紀律,(防火、防毒、防泄密、防盜、防事故)做好安全工作。
3、嚴禁與客戶閑聊,不準帶非工作人員進入機房,凡外部人員因公進入機房,須經上級批准,並履行登記手續。(客服系統正常運行以後執行)
4、正確使用通信設備,愛護機房設施,嚴禁把水杯等易損壞設備的物品放在機台上,以免發生故障。
5、嚴禁在通信現場使用明火,因工作確需動用明火,應由公司保衛部門同意後採取必要安全的措施,方可動用。
6、加強對安全、保密工作的領導,堅持定期檢查(電源,插座,明火隱患,文件控制執行),消防器材專人保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保管好工作必需物品,在更衣櫃內放錢及貴重物品丟失者責任自負。
8、通信現場嚴禁使用自購的電熱設備煮飯、熱水。
客服部會議制度
1、交接會唔時,對業務增加變動情況,上級批示精神,客戶建議投訴及流程、設備變動情況及時與下一班交待清楚,且記錄清楚。
2、班務會每周一次。由各班班長參加,客服部主任主持,就服務、安全、作風、培訓、考勤等講評本周工作,通報業務處理情況,並針對特殊疑難問題的解決進行案例分析,並總結出統一的答復口徑,傳達到每位業務代表。
3、全客服部的業務代表會議每月25日前周五召開,由客服部主任主持,中心主任參加。會議內容通報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根據質檢檢查情況獎優罰劣。由各班組匯報當月工作,並指出工作中現存的問題。業務培訓及疑難問題解答。通報下月工作計劃及工作目標。
4、及時提交半年和年度工作總結,並提出改進工作意見和措施,合理安排布置下半年和明年的工作。
客服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員值班在崗,首先要著裝統一、堅守崗位、佩戴上崗證,其次要坐姿端正、精神飽滿、集中精力。
2、值班人員要服從指揮調度,認真按各項業務規程、服務規范及操作規范的要求去做。
3、值班時必須使用規范服務用語,從語氣、聲調、應答上做到:禮貌、親切、簡練、清晰、耐心、周到。
4、樹立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牢記「客戶永遠是對的」服務原則,做到反應快、應答好日清日高。
5、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履行操作員職責。嚴禁在機房內大聲喧嘩,未經值班長批准不得擅離職守。
6、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安全保密制度,確保客戶的信息和機主資料不被泄露。
7、嚴格交接班手續,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
客服部現場規范化標准
1、著裝統一,禮貌待人,坐姿端正。
2、機房內不得大聲喧嘩,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顯示器位於檯面右側,耳機懸掛於機台右側。
4、工作檯面整潔,記事本統一放置同位。
5、座椅整齊,離座後應及時歸位。
6、機房物品要求橫豎一條線。
7、出入機房不得超過規定時限,如有特殊情況需請示班長。
場管現理制度
1、聽從班長的指揮調度。
2、規范使用服務用語,耐心解答用戶所提問題,認真受理用戶的業務登記,業務咨詢,申告建議。
3、嚴格按規定進行操作,不能自行其事。
4、遵守通信紀律、勞動紀律、保密制度。
5、進機房著裝整齊化一、工牌佩戴統一位置。
6、坐姿端正,檯面要整潔衛生,與業務無關物品不能帶入機房。
7、椅子、鍵盤、電腦不能隨意移動。離台時鍵盤要推入抽屜,不能在設備處亂塗亂畫。
8、未經班長同意,不能隨意離台。
9、上班時間不能看書,不能與臨台閑聊、不能私掛電話;傳呼機、手機不能帶入機房。
10、客服中心所有微機未經批准不準上網玩游戲。
11、不在崗人員,不得在機房內逗留,不得隨便使用機房內的固定電話。
12、機房內不得出現瓜果皮核。
客戶服務中心衛生管理制度
一、工作環境機房重地
1、機房內微機、桌椅、文具等物品擺放整齊無塵土;
2、門窗明亮,地面整潔;
3、員工上機著裝整潔、衛生,長發要束發。
4、保持大屏幕前宣傳欄及設施整齊干凈。
二、更衣室的管理
1、保持更衣室內安靜,輕關門、輕聲講;
2、進入工作間必須更換衣物放入自己的更衣櫃內,不得放在櫃外及櫃頂;
3、著裝整潔,不皺巴、不缺殘、不挽袖,畫淡裝上崗;
4、個人物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禁止亂拿亂用,及時鎖櫃,否則後果自負。
5、更衣室清潔每周一由當天的班長負責組織實施。
三、對機房內花草的管理
1、倒班的日班負責澆水。
2、每周五倒班的日班負責清潔葉面。
客服部交接班制度
1、提前10分鍾到崗,認真聽取班長點名點評。
2、點名點評完畢列隊進入機房。
3、做好班前准備,崗位交接要簡練、快速,不允許閑談,並要迅速進入工作狀態。
4、接班人未到機台,交班人不得離台。
5、仔細閱讀最新通告,及時了解業務變更及優惠政策。
6、交接日誌要對設備情況、疑難問題、人員調班情況,記錄清楚明了。
客服部請假制度匯編
一、認真執行請銷假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工,確保當班時間准點到崗。
二、遇病事假不能上班,必須提前請假。一般事假需在一天提出;特殊事假需在班前一小時提出;如不能提前請假需經管理人員批准後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請事假要逐級辦理,不允許越級請假和交叉請假。假期審批許可權:一天由客服部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客服中心主任批准。
四、事假必須由本人出面辦理,不得由他人代請,病假除外。
五、病假滿一天,必須持醫療單位證明方可生效(急診除外),急診必須在班前電話通知(可委託他人)班長。病假證明時間必需連續,假條必須在病假到期後第一天交給班長。
六、原則上夜班不允許請假,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在當日十二點之前提出,經管理人員批准後方可生效。
七、節假日不允許請假,除極特殊情況需提前二天提出,經管理人員批准後方可生效。
八、班前未請假,遲到二十分鍾及以上者;擅離值守脫崗二十分鍾及以上者按違紀處理。
九、因公事及外出學習,需經客服中心主任批准
客服部換班制度
一、員工在工作期間因本人或其它需要在工作時間內親自處理事情可允許換班。
二、換班必須經雙方班長同意,填寫換班登記表方可。
三、每人每月換班不得超過2次。不允許連續換班,換班者、還班者不允許連班。
四、換班必須堅持同工種和技術業務水平相當的原則。
五、換班雙方必須交待清楚,若交代不清造成誤班、空班的按曠工處理,並按責任大小考核雙方當事人。
六、換班和還班均不得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七、班長必須掌握人員情況,不得隨意批准。
八、換班還班必須遵守客服中心各項制度。
九、節假日當班人員不允許換班或請假。
客服部主任工作職責
1、協助客服中心主任抓管理,建立建全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業務流程,貫徹執行電信服務的各項方針政策,及時傳達公司的最新精神及業務通知,執行上級關於電信業務知識的各類文件,及各項業務的實施管理,維持客戶服務中心正常的工作秩序。
2、負責客服部人員的調度及安排,負責對班長的管理、指導與監督,負責客服部日常工作的組織管理,並按時提交客戶安全服務等情況分析報告。
3、落實各項業務的開展,監控管理辦法熟練掌握操作系統,出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登記。
4、負責與各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及時處理客服中
心突發事件與重要投訴。
5、負責客服部業務知識的定期培訓和考核,並存檔
以促使業務代表的業務素質不斷提高,以盡快滿
足客戶的需求。
6、負責匯總統計每周受理督辦、反饋、回訪情況,並將結果及時上報。
客服部班長責任制
1、負責對業務代表的業務管理與指導;檢查、監督員工崗位職責執行情況;處理在工作中的疑難問題、重要事件及突發事件,並及時上報客服部主任。
2、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正確執行各項業務資費政策,嚴格業務流程及處理時限,確保客服部及考核指標的完成。
3、嚴格現場管理,認真填寫值班日誌,每月匯總形成服務質量分析報告,22日前交客服部主任。
4、每天日班值班長負責統計當天工作情況(系統問題、疑難匯總,咨詢、查詢、主動服務工作量日報、周報)交由客服部主任。
5、各組值班長負責業務代表思想動態,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負責組織業務代表學習新業務,定期培訓,確保每位員工熟悉業務知識,熟練掌握操作系統。
6、掌握各班忙閑情況,及時提交客服部主任,合理安排座席。對違反各項制度、業務規程、勞動紀律,有權責令停止工作,掌握現場情況並向主任提出建議及處理意見。
7、每班提前10分鍾到崗,進行點名點評,內容簡捷有針對性。
8、及時了解系統運轉情況,掌握工單滯留及各工位回單情況,及時催促完工。
客服部質檢員的職責
1、負責客服系統服務質量檢查,發現問題立即糾正,遇突發事件及時上報主任。
2、認真學習電信業務知識,檢查中發現問題要耐心幫助解答。
3、每月每人監聽不少於1-5次,內容包括:服務用語、服務態度、語氣語調、客戶需求的歸納能力,接待客戶應變能力等。
4、把每人每次檢查情況,詳細填寫在服務質量綜合考評表上,並詳記內容,每月匯總上交考核。
5、每周小結一次,根據檢查結果制定出培訓計劃,可全員培訓,也可單獨培訓。並交客服部主任。並提交一份質檢分析報告及培訓計劃。
6、在點名、點評時將檢查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的服務質量問題向業務代表(由客服部主任指定)做詳細講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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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關於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參保人可以進行查詢嗎方法是什麼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向參保人員及其用人單位開放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查詢程序,界定可供查詢的內容,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網點、自助終端或者電話、網站等方式提供查詢服務。第15條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網點應當設立專門窗口向參保人員及其用人單位提供免費查詢服務。參保人員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本人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保人員委託他人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本人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的,被委託人需持書面委託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需要書面查詢結果或者出具本人參保繳費、待遇享受等書面證明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提供。參保用人單位憑有效證明文件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免費查詢本單位繳費情況,以及職工在本單位工作期間涉及本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相關內容。
⑤ 保險企業信用管理制度
摘要]目前保險業存在承保容易、索賠難;不能嚴格履行保險合同;壓賠案、壓賠款;代理人誤導;不能及時收取續期保費等不誠信行為,已經成為制約保險業發展的瓶頸。誠信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根本保證,是保險公司的生命線。因此,應進一步加強保險誠信教育;建立健全保險誠信相關法律制度體系;嚴格履行承諾;實行投保提示,綜合利用各種方法推進保險誠信建設,實現保險業做大做強的目標。
[關鍵詞]保險誠信,保險發展,誠信教育,制度體系,代理人,續期保費,投保提示,保險合同
一、保險業誠信建設現狀
作為保險業發展的基石,誠信建設日益受到重視,保險誠信建設工作初步展開並取得明顯成效。但隨著業務的高速發展,保險隊伍的迅速擴大,保險誠信建設方面暴露出的諸多問題,已成為制約保險業發展的瓶頸。
(一)承保容易,索賠難。該賠的不能盡快賠付,不該賠的也不能在較短時間內給客戶答復。據某公司2005年調查,從案件受理到給付結案,平均每案64天,有的公司超過100天,個別案件處理時間長達2年之久,引起客戶投訴。
(二)不能嚴格履行保險合同。某些公司單純考慮自身效益,隨意改變保險合同內容,降低給付標准;有的公司為照顧「關系」或「工作方便」,對一些不該賠付的案件,通過「協議」形式給予賠付,侵佔保險責任准備金,損害了公司利益。
(三)壓賠案,壓賠款。這種情況多發生在年底。某些公司為了完成利潤等項考核指標,把該處理的賠案壓著不處理,把該賠給客戶的賠款壓著不給客戶,等到次年處理或給付。有的公司甚至從9月份以後就不再處理賠案。
(四)代理人誤導。個別代理人為獲取業務不擇手段,展業時不能全面、准確向客戶宣傳保險條款全部內容,誇大保險責任,不講或少講除外責任。尤其對於分紅險業務,誇大分紅比例,誤導客戶投保。
(五)不能及時收取續期保費。由於代理人頻繁流動,造成大量「孤兒保單」。有的公司不能及時通知保戶並收取續期保費,導致保單失效,給客戶帶來損失。
(六)侵佔、挪用保費。個別代理人利用公司管理漏洞,將收取的保費侵佔或挪作他用。有的代理人雖然離開公司,但仍持未交回的「收費收據」收取保費占為已有。
(七)道德風險。有的保戶投保動機不正確,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帶病投保騙取保險金。更有甚者,還存在代理人與投保人合謀欺詐保險公司等現象。
二、加強保險業誠信建設的措施
保險誠信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僅依賴於整個社會誠信建設狀況,又同每個單位、每個人密切相關,要綜合利用各種方法和手段來構建與推進。
(一)進一步加強保險誠信教育。加強保險誠信建設,教育是基礎。要教育全體員工站在自身生存和發展的高度,站在公司生存和發展的高度,站在整個保險業生存和發展的高度,站在事關國家安危、民族興衰和現代化建設事業成敗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保險誠信建設的重要意義。要在全體員工中廣泛開展誠實守信道德教育,倡導「誠信為本」,形成「守信為榮、失信為恥」的良好氛圍,使誠信理念深人全體員工的內心,讓誠信變為每個員工的自覺行動,把誠信落實到具體工作當中(二)建立健全保險誠信相關法律制度體系。一是進一步完善《保險法》,充實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中介等保險合同各方誠實信用的具體條款,對違者的處理,也要有明確的定性、定量法律規定。二是抓緊制定和出台與《保險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如《保險誠信制度管理辦法》、《保險市場管理辦法》、《反不正當保險業競爭法》、《保險違規行為處罰辦法》、《保險信息披露管理規定》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辦法》等,使保險誠信建設有法可依,全面納入法律法規監管之中。三是完善保險企業信用管理體系。首先,建立保險企業信用評級制度並通過法律認可。其次,組建保險企業信用評級機構,定期對保險企業信用情況進行評估。目前,可暫由保險行業協會負責,並逐步實現社會化、專業化管理。第三,建立保險人、保險從業人員、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信用檔案,建立保險信用信息網路,實現保險機構、監管機構和社會信息資源的共享。第四,制定信用評級標准,使保險信用評估有可靠的依據,避免評估工作隨意性。第五,規范保險信息披露工作,定期將保險信用評估情況及有不良記錄的「黑名單」公布於眾,接受社會監督。第六,加強社會和群眾監督。進一步完善客戶服務電話中心建設,接受客戶的監督。聘請保險監督員,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見,以便及時改進工作。第七,強化失信懲戒機制,有效發揮法律和市場對失信行為的雙重懲戒作用。要加大失信行為成本,對失信者,按《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懲處,以維護保險業的整體行業信用。第八,建立保險市場退出機制。對有不良記錄被列入「黑名單」的代理人,保險公司應解除其代理合同,其他保險公司在規定年限內不能再錄用。對不講信用的保險企業,或連續兩年信用評估不合格的保險公司,應責令其退出保險市場,以增強保險經營的危機感、責任感。
(三)嚴格履行承諾。客戶購買保險,買的是保障,買的是信譽,買的是服務,最關心的是保險公司能否真正兌現保險承諾。
首先,誠信承保。一是准確、全面宣講保險條款,不僅要向客戶講清保險責任、保險費率及保險給付等,更要向客戶講明除外責任、免賠額及退保扣除等。對於保險分紅產品,要客觀宣傳保險收益,不能誇大分紅率,誘導客戶投保。二是規范手續。按照保險合同規定,應由投保人填寫的事項及內容,必須由投保人親自如實填寫,保險人(包括保險代理人)不得代簽。避免合同無效,損害客戶利益。三是及時簽發保險單。保險公司收到保險費後,要依據投保單內容和有關規定及時簽發保險單,並責成代理人或派專人把保險單正本及有關保險單證送到客戶手中,讓客戶放心投保。
第二,誠信理賠。理賠是客戶關心的熱點,投訴的焦點,也是公司誠信建設的重點。一是實行理賠崗位人員准入制度,堅持持證上崗,強化培訓,不斷提高理賠人員素質。二是制定《理賠工作流程》,從立案登記、事故調查到保險理算、給付等,每一個步驟都要有明確的規定和要求。三是開辟理賠綠色通道。對小額賠案即時給付;對重大賭案實行賠款預付制,減輕家庭和社會負擔。四是制定(理賠質量考核辦法》,加大對保險案件勘查率、結案率、結案速度和理賠質量等項指標的考核力度。凡屬保險責任的案件,必須及時調查、及時研究、及時給付,不能拖延,更不能久拖不決。對於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案件,也要盡快向客戶做好解釋工作。堅決杜絕為自身利益而隨意壓賠案、壓賠款等現象的發生,從根本上解決「投保容易、索賠難」的問題。五是建立理賠案件公示制度。定期將公司處理的理賠案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接受員工和社會的監督。六是推行定點醫院和駐院代表制度。保險公司同醫院簽訂合作協議,對保險「病員」實行定點治療。同時,選派公司專業人員作為駐院代表,對保險「病員」提供慰問、接案受理、案件調查、協助索賠等服務。
第三,及時收取續期保費。尤其是「孤兒保單」,要指定專人負責,使「孤兒保單」不「孤單」。要不斷完善續期保費收取辦法,通過銀行代收,建立收展員隊伍等途徑,及時收取續期保費,避免保單失效,切實維護客戶利益。
第四,做好客戶回訪。要通過電話服務中心和代理人,對新單、撤單、失效和永久失效保單、退保、給付、投訴等進行全面回訪。通過回訪,不僅可加深公司與客戶之間的聯系和溝通,還能及時發現和解決在承保、給付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維護公司和客戶利益。
(四)實行投保提示。讓客戶明明白白買保險,放放心心交保費。一是銷售人員身份提示。銷售人員上門推銷保險或收取續期保費時,應向投保人出示《保險代理人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和《展業證書》,便於投保人查詢核實。二是仔細閱讀保險條款提示。投保前,保險銷售人員要提示投保人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尤其是保險責任、除外責任、免賠額、退保扣除等事項。三是如實告知和親筆簽名提示。按照保險合同規定應由投保人如實告知的內容及事項,如被保險人身體健康狀況等,必須提示投保人如實告知並簽名。四是產品回報率提示。對於投保投資、分紅類保險,必須提示投保人回報率具有不確定性,提示產品說明書或保險利益測算書中的測算數字、宣傳資料中收益率的演算等,都只是對未來收益的假設,不能保證未來實際收益。五是索要單證提示。合同成立後,提示投保人應及時向銷售人員或保險公司索要保險單、保險條款、保費發票或保費收據等保險憑證。六是索賠提示。提示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發生保險事件後,要及時報案,並持保險單、保費收據、事件證明(事故證明、傷殘證明、死亡證明、醫療費收據等)、領取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等)等到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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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對查詢和使用作出哪些規定
第四章查詢和使用
第十四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向參保人員及其用人單位開放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查詢程序,界定可供查詢的內容,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網點、自助終端或者電話、網站等方式提供查詢服務。
第十五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網點應當設立專門窗口向參保人員及其用人單位提供免費查詢服務。
參保人員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本人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保人員委託他人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本人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的,被委託人需持書面委託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需要書面查詢結果或者出具本人參保繳費、待遇享受等書面證明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提供。
參保用人單位憑有效證明文件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免費查詢本單位繳費情況,以及職工在本單位工作期間涉及本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參保人員或者用人單位對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存在異議時,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書面核查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進行復核,確實存在錯誤的,應當改正。
第十七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信息機構基於宏觀管理、決策以及信息系統開發等目的,需要使用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依據業務需求規定范圍提供。非因依法履行工作職責需要的,所提供的內容不得包含可以直接識別個人身份的信息。
第十八條 有關行政部門、司法機關等因履行工作職責,依法需要查詢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按照規定的查詢對象和記錄項目提供查詢。
第十九條 其他申請查詢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的單位,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申請單位的有效證明文件、單位名稱、聯系方式;
(二)查詢目的和法律依據;
(三)查詢的內容。
第二十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依前條規定提出的查詢申請後,應當進行審核,並按照下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一)對依法應當予以提供的,按照規定程序提供;
(二)對無法律依據的,應當向申請人作出說明。
第二十一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對除參保人員本人及其用人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查詢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的情況進行登記。
第二十二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資料庫全庫交換或者提供超出規定查詢范圍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