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團體保險 客戶特點
隨著人們對保險的認識越來越深入,不只是個人有了購買保障的行為,許多企業也在考慮為員工購買團體商業保險作為福利。
那麼是什麼促使企業這樣做呢,團體商業保險又能為企業帶來什麼呢?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現象的逐漸顯現,人口雖然控制住,但是還在逐漸增加,4-2-1現象已經可以預見(4-2-1現象:4個老人,2個青年,1個孩子,2個人支撐整個家庭經濟收入)國家不得不做出一些政策和體制上面的改變,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制度正由原來的國家包辦,向企業、個人統籌轉變。
同時現代企業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起來,現在的勞動者已經那個不滿足單純的加薪、升職,而是在這些的基礎上轉而追求更高一層次上的心裡認同,那麼企業如果想要員工更好地為企業服務必然需要其他的途徑,於是有的企業將目光看向了團體商業保險。
團體商業保險到底能為企業帶來什麼呢?
從長遠發展來看,團體商業保險能保證企業快速運轉、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它可以有效地融入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戰略規劃中,還能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有力補充,同時有助於企業留住優秀人才,提升公司形象;最重要的是以周全的保障解除員工和企業的後顧之憂,增強企業凝聚力,激發員工的創造性,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另外還可以降低運營成本,合理運用和節約資金,實現員工福利成本收益的最大化。
想想看,企業可能只是為每名員工拿出幾百元來投入團體商業保險,卻換來員工的心理滿足感,激發工作熱情。屬於雙贏!
如果有兩家讓員工來選擇,其他條件類似,卻有一家為員工提供團體商業保障,勞動者會選擇哪家?答案不言自明。
遺憾的是,目前國內大多數企業仍沒有為企業員工增加足夠的福利保障,很多企業甚至從未投保過團體保險,尤其是一些中小企業。究其原因,還是企業相關部門對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區別認識不夠,對為員工增加福利保障的事情不夠重視,認為員工有了社會保險就萬事無憂,員工再出什麼問題就跟企業無關了。
真的是這樣嗎?
我身邊就曾經有過活生生的例子,員工是一名長途運輸司機,由於另一名司機的違規操作,導致該司機因意外交通事故死亡。家屬找到公司,最終公司付出高額的費用安撫家屬。
綜上所述,企業團體保險由於投保人數規模較大,風險相對分散,業務開拓與維護成本相對較低,所以具有價格低、保障高,投保手續簡便等特點。對於長期穩定的客戶,團險的費率相對優惠。在核保中,團險的門檻也普遍低於個險。其高靈活性、強適應性、個性化的特點,可以很好地滿足不同企業的不同需求,幫助企業在最經濟的基礎上、最大程度地提高員工的士氣,成就卓越的團隊。那麼,對於團體保險,企業何樂而不為呢?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⑵ 團體保險的特點有哪些
近些年來,團體保險被很多人所喜愛,它主要是指保險公司用一份合同為團體內的很多成員都提供保障的一種保險業務,而相對於個人保險來說,團體保險的特點尤為突出,主要體現在投保對象和投保方式上。對於人保保險怎麼樣,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中國人保怎麼樣?十大人保保險產品排名榜單!
1、危險選擇的對象基於團體。團體保險的保險人在承保時選擇的對象是團體而不是個人。因此,進行對象選擇的重點是審查團體的合法性和團體成員的比例。投保團體必須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組織,如各種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投保團體中參加保險的人數,與團體中具有參加資格的總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保險人規定的比例。通常規定,如果團體負擔全體保險費,符合條件的人必須全部參加;如果團體與個人共同負擔保險費,投保人數必須達到合格人數的75%以上。另外,對少於10人的團體可能不能投保團體保險。
2、被保險人不需體檢。對投保團體進行選擇後,可以確保承保團體的死亡率符合正常水平,對個別具體的被保險人就不需體檢了。由此,既方便了被保險人,也節省了成本費用。對於買保險體檢的問題,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買保險體檢體測十大注意事項!
3、團體保險的保險費率低。由於團體保險的保險手續簡化,節約了大量的費用,從而降低了附加保費,毛保費自然降低。而且,團體保險的死亡率比較穩定,與個人保險的死亡率基本一致,甚至低於個人保險的死亡率,也使得團體保險的費率低於個人保險的費率。
4、團體保險採用經驗費或由於針對團體設定保險費率,其團體的死亡率隨團體人員的工作性質不同而不同,因此,不同方向類別的團體適用不同的費率。該費率根據投保團體的理賠情況制定,為經驗費率。對於重疾險、意外險、意外險和壽險的不同和理賠,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重疾險、醫療保險、意外險和壽險詳情介紹!理賠指南
5、團體保險使用團體保險單。團體保險以集體的名義投保,投保人是組織,其使用的保險單為團體保險單,即一份總的保險單,而不像個人保單那樣,通常針對單個的被保險人分別開立保險合同。在團險的保險單中要明確投保人與保險人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其變更等合同行為在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進行。通常,被保險人的保險金給付通過投保人或專門的賬戶進行,不直接面對單個的被保險人。
保哥提示:團體保險的特點已經在上文中做了詳細的說明,與個人保險不同的是:團體保險的被保險人不需要體檢,且它的保險費率很低,但仍值得提醒廣大投保者的是:無論是個人保險還是團體保險,在購買時都要根據自身的情況而定,不能人雲亦雲隨意購買。
⑶ 團體保險四類風險的高度規定是多少米
團體保險四類風險的高度規劃是50米。
⑷ 團體保險 我們公司要買團體保險,誰能介紹下。我們是施工單位,有一點危險性,
企業如何購買團體意外險
首先找一個有實力服務好的商業保險公司,例如中國平安、中國人壽。
然後選擇一個合適的代理人。把自己公司的大體情況告知代理人,例如提供公司人員的名單,身份證,年齡在16-65的.然後根據所從事的行業以及保額來釐定費率。一般來說團險需要8人(含8人)以上。
接著代理人會根據你提供的資料給你做一個團體保險計劃書,根據貴公司的情況,如果計劃書合適就可以簽單了。
購買公司的工傷保險需要提供的資料
1、被保險人名單:將您所在企業的員工姓名,年齡,職業整理成一個EXCEL表格,列印出來蓋上公章;
2、在確定的產品套餐上蓋公章(包括保什麼?保多少?每年交多少錢,套餐里有說明)
3、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提供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復印件
5、在保險公司提供的投保書上蓋公章
6、保費:現金或支票,如果是支票,在支票上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
7、如果是現金的話需要在授權委託書上蓋公章
⑸ 保險業目前主要有哪些風險點如何防範
前中後台組成的第一道防線,做業務做管理,積極開展自查,落實整改; 以合規部或風險部之類的部門組成第二道防線,負責對第一道防線的風險實行統籌管理; 內部審計部門組成第三道防線,開展檢查和內控評價; 外部審計部門第四道防線 外部監管部.
⑹ 保險渠道拓展的措施
1、、理清思路,抓住重點,把握方向,調整結構。
制定了詳細的非車險發展計劃,帶頭開發非車險渠道,相關負責人與其分管渠道進行對接,一對一的開展工作,對渠道進行拓展和維護,全面調整優化險種結構。
2、重視人才,加強管理,悉心培養一支團結穩定的展業隊伍。
堅持開展非車險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以老帶新,以相互交流的方法培養新人,並通過實戰提高展業團隊的協作和競爭力。為確保團隊的穩定性。
3、創新思維,開拓渠道,逐步建立自身非車險銷售模式,全面推進非車險業務加速發展。
注重加強渠道建設,拓展非車險業務銷售網路。動員所有力量,廣泛挖掘渠道,要求各業務部門對已有的業務渠道密切關注,加強維護,並進一步挖掘現有渠道潛力。同時,廣泛建立新的非車險業務渠道,特別是銀行渠道,因為銀行是所有民營企業和私有財產的儲存地和中轉地,通過銀行做財產保險不僅可以先行於他人一步,還能更廣闊的了解市場信息和市場動態,從而更有利於調整自我結構,持續占據有利位置。
4、加強溝通,增強服務,不斷擴大非車險保費規模
在拓展非車險業務的同時,還要精心維護客戶關系,為客戶提供多項優質服務,並加大對業務發展的支持力度。有關業務部門熟練掌握相關業務條款,隨時准備應對被保險人提出的問題,加強售中服務,定期到單位進行走訪,得到該公司董事長的認可,2010年份額提升到了35%。
通過大力發展非車險,強化管理,拓寬渠道,非車險業務的發展將更加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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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代理保險業務的風險主要包括哪些
首先是道德風險。有的代理銀行將保險產品表述為儲蓄產品,有的未按保險條款對重要事項進行如實告知,有的對保險品種的風險提示不夠。同時還有主體關系誤導,部分臨櫃人員向客戶宣傳時,故意迴避銀行代理地位等。
其次是操作風險。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員工因不懂保險知識和業務,不明保險規章,在代理保險業務中給自身經營增加了新的風險隱患。
再次是資金風險。保險公司直接將手續費返給銀行櫃員,一些代理銀行對此也是聽之任之,使三者之間的關系變得復雜。
還有就是市場風險和腐敗風險。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多頭代理,二是手續費偏高。少數保險企業出於搶占市場、增加業績方面的考慮,不斷給出更高的手續費或變相提成,甚至出現賬外貼補等涉嫌商業賄賂的情況,而個別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管理層和員工則收受高額回扣、參加由保險企業組織的境外旅遊等高消費活動,為滋生腐敗提供了溫床。
⑻ 團險銷售和個險銷售人員區別在哪,能不能說詳細一點
我對這個不是很了解,我幫你查了一下,希望你能用上,你可以先看一下.或者你自己去網路裡面搜索一下也行啊.我就是在那裡面搜索出來 的.祝你早日找到你自己想要的答案.加油吧
保監會2005年7月發文「關於規范團體保險經營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第八條明確規定:「保險公司營銷員可以銷售團體保險產品。保險公司應對其進行團體保險專業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嚴禁誤導、欺詐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行為發生。」保險營銷員銷售團險的行為正式合法化。如何進行個險銷售隊伍的團險產品交叉銷售戰略選擇,成為擺在我們面前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
從壽險公司角度來看,不宜鼓勵個險銷售隊伍銷售團險產品,主要原因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一)鼓勵保險營銷員銷售團險可能會嚴重影響個險產品的銷售。
與車險、家財險等財產險產品和個人壽險產品具有互補性,可以實現交叉銷售,增進客戶價值滿意度不同,現有團險產品與個險產品在功能上更多體現的是替代性的特徵,交叉銷售不能增進客戶滿意度。面對功能高度重合的兩個團險與個險產品,滿足投保條件的客戶更多情況下只會二者選一。
從保單預定利率與分紅水平來看,團體保險產品比個險產品更具有競爭力。團險產品的預定利率一般高於個險產品,分紅類團險產品一般來說分紅水平也要高於個險同類產品。客戶更願意接受團體保險。
按照「通知」規定,原來團體保險的定義從「8人」修改為「5人以上的特定團體成員」,並放寬到「可包括成員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投保范圍擴大,更多原來只能購買個險產品的客戶將滿足團體保險的投保條件。如果公司再從制度設計、宣導等方面鼓勵保險營銷員銷售團險,很可能會對個險產品的銷售造成嚴重影響。
(二)鼓勵保險營銷員銷售團險,不利於團險業務自身的專業化經營。
團險銷售在展業方式、管理模式、人員素質要求等方面均與個險銷售有很大區別,鼓勵保險營銷員銷售團險不利於團險業務自身的專業化經營。
首先,與個險業務拓展「單兵作戰」方式不同,團險產品的銷售,特別是年金類產品的銷售,往往採用團隊銷售法,一個銷售經理配備3-4名輔助銷售人員,銷售經理在核保能力、銷售能力、溝通技巧和談判技巧方面有較強的能力和豐富的經驗,和客戶保持良好的關系,在輔助人員的支持下,發現、分析客戶的保險及理財需求,並最終促成保險業務的完成。
其次,不同於個人保險銷售和客服相對獨立的做法,按照國際慣例,團體保險業務往往採取銷售與運營一體化的方式,團體保險的業務處理和客戶服務往往由團險部門一起解決。這樣一方面可以使風險評估(核保)前置到銷售過程中,有利於風險掌控;另一方面是由於團體保險核保及其業務處理的特殊性,使得團體保險的後援服務為壽險公司的其他運營部門所不能提供。
另外,團險銷售展業公關層面高、難度大,需要銷售人員具備相當廣度與深度的知識技能。其中涉及很多精深的專業知識,包括統計、精算、財務、稅務、管理學、心理學等。有時甚至需要求助於公司內外專業人士組成「攻關項目組」來完成。現有的個險銷售人員培訓課程體系與師資力量無法滿足這一需求。
(三)鼓勵保險營銷員銷售團險,會使得營銷員風險管控難度大大增加,業務質量難以保證。
與團險銷售隊伍員工制管理不同,個人保險營銷員採用的是委託代理關系的管理制度,保險營銷員與保險公司簽訂業務代理合同,保險營銷員按照業績抽取傭金,公司一般不為其提供底薪,不提供福利和保障。在這種制度安排下,保險公司和代理人僅僅是一種鬆散的經濟利益關系,缺乏有效的約束機制,保險營銷員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較容易發生欺詐誤導客戶事件。相對於個人客戶來說,團體客戶涉及面廣,影響范圍與影響能力大,如果發生誤導或欺詐事件,後果要遠大於個人客戶。
與團險業務員相比,個險營銷員流動性更大,後續客服質量難以保證,團險業務退保風險將比個人業務大的多,而且一旦脫保,再次贏得客戶的可能性非常校團險銷售中投保人、被保險人、單證審查流轉等情況遠比個人保險復雜,對銷售人員作為第一核保人的技術能力與道德水平要求要遠高於個人保險,鼓勵保險營銷員銷售團險會使得團險業務質量難以保證。
對於保險營銷員在展業過程中發現潛在團體保險客戶的情況,比較穩妥的處理方式是採用營銷員推薦團體業務的形式:營銷員收集到掌握的信息後,返回公司向團體業務部門負責人提供所掌握的信息,團體業務部門應詳細記錄在案,由公司團險銷售人員對客戶進行進一步的接觸談判。一旦保單簽定,可根據事先的規定,給予營銷員一定的獎勵。
採用這種處理方式對公司來說不會流失有價值的業務信息,團險保單業務品質能夠有所保證,同時,渠道劃分比較清晰,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客戶從一個營銷員處同時購買團險產品和個險產品所產生的單純比較會影響同類個險產品銷售的可能性。
⑼ 保險公司在承保團體人壽保險時,其風險選擇的對象是
風險選擇的對象是團體法人。
團體壽險,保險公司會考慮投保單位的行業、性質、還有員工的職業風險、年齡 性別。
投保的團體必須是合格的團體,有其特定的業務活動,獨立核算,投保團體的被保險人員必須是能夠參加正常工作的在職人員。
對投人數也有限制,一般是5人以上就可以出團單,保額也會根據規定不同有限制。同一被保險人的身故及傷殘保險金累計給付以該被保險人在該項保險下的保險金額為限。
(9)團體保險拓展業務風險點擴展閱讀:
風險選擇原則:
風險選擇原則要求保險人充分認識、准確評價承保標的的風險種類與風險程度,以及投保金額的恰當與否,從而決定是否接受投保。
保險人對風險的選擇表現在兩方面:一是盡量選擇同質風險的標的承保;二是淘汰那些超出可保風險條件或范圍的保險標的。
事先風險選擇是指保險人在承保前考慮決定是否接受承保。此種選擇包括對「人」和「物」的選擇。
所謂對「人」的選擇,是指對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評價與選擇。所謂對「物」的選擇,是指對保險標的及其利益的評估與選擇。
事後風險選擇,事後風險選擇是指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物的風險超出核保標準的保險合同作出淘汰的選擇。
等待保險合同期滿後不再續保;按照保險合同規定的事項予以注銷合同;保險人若發現被保險人有明顯誤告或欺詐行為,可以中途終止承保,解除保險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