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太平洋保險與地鐵有什關糸
太平洋險種「出行寶」是保障出行安全的,包括自駕車、乘坐交通工具、民航,最好保額100萬元!
『貳』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險部隊伍建設激勵方案對培訓部的工作開展有什麼助力
對工作開展肯定要打提高職工的積極性
『叄』 石家莊地鐵修建,中鐵公司有個通信組,合同一年一簽不給入保險
臨時工
『肆』 如何提高工程建設的技術和管理措施
(一)落實主體責任
嚴格落實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各參建主體的質量責任,嚴格落實人員特別是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的質量終身責任。強化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各階段的質量管理責任。督促工程參建各方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准,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強化對項目的質量管理,積極開展工程質量管理標准化活動,深入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完善工程質量事故和質量問題調查處理機制,加大違法違規案件曝光力度,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逐步形成工程質量社會共治的局面。
(二)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從業人員的素質、技能水平是影響工程質量的重要因素之一。首先,要倡導「建築工匠」精神,落實企業培訓主體責任,形成重技能、重技術、重教育的良好氛圍。堅持「先培訓,後從業」的原則,引導施工企業採取工學結合、校企合作、師傅帶徒弟等方式,加強職業道德規范和技能培訓,提升工人素質和技能水平。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築工人職業技能培訓,發揮職業院校、培訓機構專業優勢,採用校企聯合、創建實訓基地等方式,培育更多合格的產業工人。其次,要健全技能鑒定體系,制訂統一的建築業職業技能鑒定標准,加強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建設和規范化管理。最後,要推行建築用工實名制管理,逐步實現建築工人的身份信息、培訓情況、職業技能、用工信息等信息的互聯共享。
(三)推動技術創新
大力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加快推動裝配式建築結構體系、建築部品技術體系進一步完善。加快裝配式建築設計、構配件生產、施工等標准體系建設。加快推進建築信息模型(BIM)、基於網路協同等信息化技術在工程設計、施工和運營維護中的開發應用,提高投資、建設、運營維護全過程綜合效益。建立技術研究應用與標准制訂有效銜接的機制,完善以工法和專有技術成果、試點示範工程為抓手的技術轉移與推廣機制,促進建築科技成果轉化,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積極推動以防治質量通病、提高工程質量、節能環保為特徵的實用建造技術應用。推動建築領域國際技術交流合作。
(四)強化工程監理
提高監理服務的標准化、規范化水平,督促監理單位按照涵蓋項目監理的組織機構、質量控制、安全監督、合同和資料管理等主要內容的監理服務標准體系,以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為核心,以監理人員到崗履職為重點,提升服務水平。建設單位應在委託合同中明確法律法規賦予監理單位的開工審核權、工程款支付認定權、進場材料把關權、隱蔽工程驗收權等監督工程質量的權責,保障和配合監理單位依法對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資金使用實施監督。強化對監理單位和總監理工程師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改革監理制度,加快研究相關配套政策,推進工程監理服務主體和服務模式多元化,引導政府部門、保險機構等主體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監理單位開展質量巡查或質量監督等工作。推動工程監理企業向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服務方向發展。
(五)充分發揮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作用
加強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建設,改革完善質量監督執法檢查機制,創新工程質量監管方式,突出質量監管工作重點,實行差別化監管,加大日常巡查、飛行檢查和隨機抽查力度。加大對質量事故、質量問題的查處力度,及時公開監督執法情況,曝光質量事故、質量問題。進一步健全質量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將監督執法情況作為責任主體信用評價重要內容之一,督促參建主體履行質量責任,提升工程質量水平。推進工程質量監管工作標准化、規范化、信息化建設,提升監管機構及人員能力,提高監管效能。鼓勵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等方式,緩解監督力量不足的問題。
(六)完善工程風控機制
探索實行工程質量責任保險,有效進行風險轉移,促進技術發展。鼓勵大型公共建築、地鐵等按市場化原則向保險公司投保重大工程保險。對結構體型復雜、技術難度大、突破標准規范、工程風險高的工程項目,積極引入保險等市場手段,參與工程管理。進一步完善工程風險的評估、防控、規避、轉移機制,降低工程風險概率,減少事故災難損失,保障相關人員、企業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業主、用戶的權益。
(七)加強行業自律
建立有效的社會監督機制,充分發揮協會在規范行業秩序、建立行業從業人員行為准則、促進企業誠信經營等方面的行業自律作用,提高協會在促進行業技術進步、提升行業管理水平、反映企業和從業人員訴求、提出政策建議等方面的服務能力。倡導企業加強自律,共同維護市場秩序。
『伍』 太平洋保險承保地鐵工程險
太平洋保險參與承保的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達到40多條,項目參與率在90%以上,總承保金額超過2000億元,市場份額超過30%,是軌道交通工程保險中最主要的承保公司之一。
『陸』 平安保險為什麼不休地鐵
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介
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國太平」,是管理總部設在香港的中管金融保險集團。
中國太平擁有27萬名員工、25家子公司和1400餘家各級營業機構,經營區域涉及中國內地、港澳、北美、歐洲、大洋洲、東亞及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業務范圍涵蓋壽險、財險、養老保險、再保險、再保險經紀及保險代理、互聯網保險、資產管理、證券經紀、金融租賃、不動產投資、養老產業投資等領域,業務種類齊全,為客戶提供一站式綜合金融保險服務。
中國太平是當今中國保險業歷史最為悠久的民族品牌,1929年創立於上海。1956年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專營境外業務。1999年受命全面控股原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所有境外經營性機構,逐步發展為中國保險業唯一跨境綜合經營的保險集團。2001年重新進軍國內市場。2009年,完成下屬各公司太平品牌整合。2011年10月,中國太平列入中央管理。2013年,中國太平同步完成重組改制和整體上市,正式更名為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近年來,中國太平抓住列入中管所帶來的重要戰略機遇,圓滿完成「三年再造一個新太平」的戰略目標,2014年底不僅全面高質量地實現了集團總保費、總資產、凈利潤較2011年翻一番,更實現了整體管理、創新、服務、協同、市場駕馭、行業影響力等無形能力的顯著提升。目前集團及旗下有9家機構獲得國際權威評級機構授予的「A級」評級,是中國保險業獲得國際「A級」評級最多的保險集團。
2015年,中國太平掀開打造「最具特色和潛力的精品保險公司」新篇章,總保費突破1000億元人民幣,總資產突破4000億元,管理資產突破6000億元,凈利潤同比大幅增長,創出歷史最好水平。
作為綜合金融保險服務提供商,中國太平將全力實施精品戰略,不斷完善「一個客戶,一個太平」綜合經營模式,積極發揮保險央企的社會擔當特色、綜合金融服務特色、國際化經營特色、「總對總」戰略聯盟特色、互聯網金融特色和「四位一體」監督工作特色,大力弘揚「有夢想、敢擔當,有激情、在狀態,有膽識、善創新」的中國太平核心文化,加快建設國內領先、國際一流的綜合金融保險集團。
『柒』 工程保險在建設施工中的應用
1實行工程保險制度的必要性
1.1工程保險是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項目是國家的,項目資金來源於國家投資。建設單位是政府或其下屬,施工單位也是政府有關行政部門所屬的施工企業。因此在施工過程中,工程遭受不可抗力的破壞時,雙方都不會承擔損失,而是由國家最終負責。即主要建築材料隨投資向各工程項目按需調撥。既然風險無損自己的利益,工程保險就顯得無關重要了。但是,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合資、獨資、國有企業等多種經濟成分及多種經營方式同時存在,多層次經濟結構的諸多組織同時濟身於開放的建設市場中。在這種新的形勢下,對於發包方而言,雖然投資者均以追求最大利益為目的;但投資主體呈現出多元化的局面;對於承包方而言,企業與政府脫鉤,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甚至一些施工企業的所有制形式都發生了變化,這樣,如果發生損失,發包方和承包方都是直接的受害者。因此發包方和承包方為了保證自身的利益,就要想方設法地轉移或降低風險帶來的損失,工程保險則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
1.2工程保險可以減少風險的不確定性
風險具有不確定性,這包含了風險事件的發生與否不確定,發生於何時不確定,發生的原因不確定,和損失的結果不確定。例如,在建工程可能會失火,但是任何人都不能預測何時發生;而失火的原因也有多種可能,不能預知是哪種原因所致;對於導致的損失也是不可能預測的,它可能使工程全部燒毀,也可能只燒毀一小部分。類似這樣的風險,往往會導致承包商在承接工程項目的同時,也要承擔負擔風險、防患損失的巨大心理壓力。
但投保可將這些具有不確定因素的風險轉移給保險人。這並不是說保險公司承攬保險,就是引火燒身。保險公司根據大數定律對期望損失作出比較准確的判斷,從而採取各種防範和應急措施來降低不確定性的影響。如向投保人提供有關安全、防災的教育和培訓,提供關於現場檢查和其它方面的有益幫助等,從而減低風險發生的機率。另外,業主或承包商只要付出少量的保險費,便可獲得保險范圍內風險發生所造成的重大損失賠償,從而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風險導致的損失。
1.3工程保險有利於增強競爭力
目前,國內的施工單位或承包商的主要問題是市場佔有問題。沒有市場,就談不上競爭,更談不上經濟效益的最大化。而我國大部分建築企業的市場主要局限在該地區或該部門,難以有所突破。原因雖然很多,但風險管理水平比較低,風險防範意識比較薄弱是其中不可忽視的一條重要原因。這體現在事前未能預測可能發生的風險並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或在風險發生之後又難以採取合理的措施來減少風險帶來的損失。而建設工程是一項高風險事業,這就導致承包商容易產生害怕心理,懼怕風險損失,嚴重阻礙了他們在激烈的市場經濟中參與競爭。而工程保險就是著眼於可能發生的不利情況和意外不測,從若干方面消除或補償遭遇風險造成損失的一種特殊措施。盡管這種對於風險後果的補償只能彌補整個工程項目損失的一部分,但在特定情況下卻能保證承包商不致破產而獲得生機。通過保險,可以解除應保險范圍風險發生所承受的經濟損失,增強承包商抵禦風險的能力,使其大膽地參與競爭。
1.4工程保險有利於加快與國際接軌的進程
在國際工程承包中,工程保險作為承包商的一項義務是強制性的。我國政府也規定,凡「三資」項目及國際金融機構貸款的工程項目必須進行工程保險。隨著我國市場的進一步開放和改革的不斷深入,國外的承包商會不斷地湧入我國的建築市場。同樣,我國的建築承包企業也要參與國際競爭。在國際建築市場上,我們必須按照國際慣例運作。而在建設工程中推行工程保險制度,是我們與國際慣例接軌的一項重要措施,它對於提高我們的項目管理水平起著非常積極的作用。
綜上所述,工程保險是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其重要意義在於以極小的代價換取了最大的安全。因此,在建設工程中推行工程保險,是業主和承包商轉移重大風險事件的一項有效措施。
2我國工程保險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2.1思想觀念落後,缺乏保險意識
(1).保險通過集合危險(風險)來實現賠償的職能,即多數人參加保險,分擔少數人的損失,這是一種社會行為。但是,現在仍有不少人將具有社會互助性質的保險事業視為個別行為,或者是政府行為。即:你遇到風險,由你承擔損失;我遇到風險,由我承擔損失。由此導致人們在保險問題上錯誤地認為:既然保險是個別行為,因此買不買保險由自己決定,因而大多數業主或承包商不願意花錢買工程保險。
(2).由於建設工程的風險事件存在著諸多的不確定性,因而許多承包商或業主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僥幸心理。他們認為如果風險不發生,或者發生了但損失不大,不投保而節約的費用足以應付損失,否則所支付的保險費將白花,沒有任何回報。這種心理嚴重地影響了建設工程保險制度的推行。
2.2法規不完善,缺乏配套措施
目前我國缺乏《保險法》相應配套的法律、法規,特別是關於建設工程推行保險制度的實施辦法至今未見出台,因而影響了工程保險制度的運作。
(1).計劃經濟的影響仍繼續發揮著作用
在建設工程保險方面,1985年國家計委、審計署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在《關於基本建設項目保險問題》的通知中指出:「對建設項目實行強制保險加大了基建投資,增加了工程造價,這種做法不妥」。根據這個意見,在通知中規定:國家預算內的「撥貸款」項目不實行財產保險;國家計劃用信貸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項目也不實行保險;各地區、部門和企業單位的自籌基本建設項目是否實行保險,可自行決定。這項規定在《保險法》實施後,是否還繼續實行,沒有具體的規定。由此給建設工程推行保險制度造成了一定的障礙。
(2).配套法規滯後阻礙了工程保險制度的推行
由《保險法》可知,我國的保險活動實行自願保險和強制保險兩種形式。由於工 保險的標底一般與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家重大經濟利益有著直接的利害關系,因此應該實行強制保險。在國際上,絕大部分國家都強制規定承包商必須投保建築、安裝工程一切險,第三方責任險,社會保險,機動車輛險,一些法語國家還強制規定投保十年責任險。但是,我國在建設工程保險方面,只在《建築法》中有「建築施工企業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的強制規定,而對其它方面則無強制保險規定。由此造成是否投保建築和安裝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由承發雙方自願決定的狀況,影響了工程保險制度的推行。
2.3缺乏專門人才和中介機構
對於承包商或業主而言,購買保險能否得到保障,這是他們最關心的問題。有許多人投了保,但在風險發生之後卻不能獲得賠償。其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但很重要的一條就是投保決策失誤。在投保之前,首先要全面深入了解各保險人的具體情況,進行認真深入的評估和比較,做出妥善的決策。同時,還要嚴格執行保險合同條款。所有這些,要求投保人要有專門知識,既要擅長分析保險人的可靠性,又要精於成本計算、效益分析,同時還要對建築工程的特點瞭然於胸,能善用機遇擴大索賠效益。另外,對於保險公司而言,保險有兩個任務:一是在被保險人受災時予以科學、准確的評估和賠償;另一方面,由於建築工程規模大,工期長,涉及的內容廣泛,潛在的風險很多,保險公司為了降低由此可能造成的損失,要通過保險條款促使投保人提高對事故的警惕,增強防範意識,並協助投保人就可能發生的不利情況採取各種有效措施預防風險,減少損失。因此,需要有一批專業人員去解決這一系列的問題。
目前我國十分缺乏從事工程保險業務的專門人才,社會上亦少有這類代理工程保險的中介機構。從而使得工程保險難以實現社會化、規范化和科學化。
2.4造價管理體制落後
保險費是投保人轉移風險的代價,保險是一種市場交易行為。按照《FIDIC合同條件》(它是由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編寫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是一份國際通用的規范性文件)規定:工程本身、施工機械設備、工程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的生命財產的保險均由承包商負責,其保險費納入投標報價中。而我國現行的工程造價管理,仍然按計劃經濟的做法,把保險費分別劃歸業主和承包商。承包商只能按規定從業主處得到施工機械使用費中的運輸機械保險,現場管理費中用於施工管理的財產、車輛保險、特殊工種安全保險,企業管理費中的企業財產和管理用車輛保險費用。至於工程保險費、即建築和安裝工程一切險,被劃在工程建設其它費用中,由業主自己支配,承包商無法負責辦理全部的險種。這給通過保險來進行風險管理帶來諸多不便,具體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建設工程對於業主來說,具有一次性的特點。大多數業主並不熟悉施工階段的各個生產環節和施工方法,不了解產品的特點,人員投入也有限。讓其就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投保,他就必須連帶承擔施工階段的風險防範和工程保護工作,這是很難做好的。另外,業主從節約工程造價的角度考慮,亦不會辦理保險。
第二,對於承包商來說,由於投保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不屬於他的責任。因此,從經濟利益出發,他們也不會主動投入人力、物力、財力,去採取措施防範風險,保護工程、材料及配套設備。
3建議
3.1加強宣傳,提高認識
首先,要宣傳保險制度在市場經濟中的意義和完善建築市場的作用,以提高業主和承包商對在建設工程中推行保險制度的認識。使業主和承包商懂得,參加工程保險不是個別的、僥幸的行為,而是一項社會性的補償制度,是業主和承包商轉移重大風險事件,保證工程順利實施、國有資產保值和增值的重大舉措。同時,在建設領域普及工程保險知識,使業主和承包商認識到工程保險是著眼於可能發生的各種不利情況和意外不測,從若干方面消除或補償遭受風險造成損失的一種措施。其重大意義在於能以極小的代價換取最大的安全,進而促使業主和承包商自覺地參加建設工程保險,推動保險制度在建設工程中逐步實施。
3.2加快立法步伐,為工程保險制度的推行提供法律保障
為了確保工程保險制度的順利實施,必須加快立法工作。建議參照國際慣例及外國的經驗,結合建築工程自身特點,盡快制定與《保險法》相配套的建設工程強制保險法律、法規,促使建設工程依法實行工程保險。在抓好立法同時,還應加強工程保險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建設工程保險的制度化主要體現在二個方面:一是工程保險作為一項制度納入工程建設的基本程序;二是工程保險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包括投保、索賠、監督制度等。工程保險的規范化也應分二個層次:一是政府的各項管理工作,都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並依法行事;二是完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有關保險的條款,要逐步形成比較成熟、規范的模式。
3.3培育和發展工程保險隊伍
工程保險工作能不能搞得好,與工程保險隊伍的建設和專業人才的培養有著密切的關系。工程保險是一種集約型、高智能的綜合性工作,因此,工程保險隊伍的發展一定要堅持高標准、嚴要求,不能一哄而起。目前,從事的部門只有保險公司;從事的人員或者只懂保險不懂建築,或者只懂建築不懂保險,難以達到降低風險的目的。所以,效仿國外的經驗,建立專門從事工程保險的中介機構,有利於推動工程保險制度的全面開展。
加強工程保險人員的培訓工作,這是保證工程保險隊伍高素質、高水平的重要途徑。但無論何種培訓都要保證質量,要選好教師,選擇適用教材,確保達到培訓的目的。在抓好崗位培訓工作的同時,還應積極推進工程保險的專業教育。
3.4改革造價管理體制
在建設工程中推行保險制度,參照國際慣例,改革現在的造價管理體制,逐步將保險責任和保險義務轉移給承包商,把保險費納入到承包商的投標報價中去。這樣既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又有以下一些優點:
第一,明確保險責任和保險經費,使工程保險落在實處;
第二,轉移了業主和承包商的風險,可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風險損失;
第三,有利於預防風險,保護工程;
第四,可增強承包商保護工程的責任心,提高承包商的風險防範意識和風險管理水平。
3.5加強工程保險的理論研究
在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各個施工階段、工程部位,風險發生的概率是不同的,對整個工程建設影響也不相同。例如,基礎工程由於施工的環境難以意料,施工技術復雜,極易發生意外。而且,一旦出現了問題,對整個工程影響極大。因而,我們應加強在此方面的研究,總結出每個施工階段、工程部位風險發生機率的大小及其影響,從而確定哪些方面需投保、哪些方面需加大投保金額。
同時,我們還要合理地計算保險費率,根據建築工程涉及保險范圍的風險概率來計算不同險種的費率,如:建築工程本身、材料及設備、施工機械及設備、現場人員、第三方人員及財產等。投保對象的保險費率,應根據不同對象過去發生的大量風險事件加以統計,在此基礎上預測將來同類風險發生的概率。概率高的保險費率可以高一些,反之,則可以低一些。
3.6創造條件,全面推行建設工程保險制度
全面推行工程保險制度,重點應當在三個方面有所突破:一是新開工的大中型項目、重點項目,都應當逐步實行工程保險。我們實行工程保險的目的就是要降低風險,而大中型項目、重點項目往往投資大、工期長、工藝復雜,對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影響重大,一旦出現意外,直接關繫到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因此,抓好大中型項目、重點項目、成為推行工程保險制度的重點。二是市級以上城市或經濟發達地區,全部開展工程保險工作,以當地政府的名義,頒布地方法規,實行工程保險。三是規定強制保險范圍,除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傷害保險外,還應包括建築、安裝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等。
『捌』 2019年承保運營管理提升年活動考核指標中,對於車險回退率考核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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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加強保險公司核心業務系統監管
[保險評述][2008年3月27日]編輯整理:[中國保險網]雙擊自動滾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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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業務運營系統是指保險公司以業務、財務、客戶服務流程處理和數據管理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化運營平台,是構造公司信息技術應用體系最核心、最基礎的內容。近年來,各家保險公司推進核心業務運營系統的改造和優化,逐步實現了業務平台的統一化和經營數據大集中,核心業務運營系統已廣泛滲透到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為公司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撐。同時,業務運營系統的數據和報表也反映著公司違規的市場行為和經營結果,因此,核心業務運營系統也成為監管機構對各機構業務運營情況實施現場檢查的一個重要渠道。監管機構應將公司核心業務系統運營風險監管納入保險監管的統一框架之中,完善保險信息技術風險監管體系,提高防範和化解業務風險的能力。
一、加強保險公司核心業務運營系統監管的重要作用
(一)有助於規范保險市場,解決違規問題違規的市場行為和違規的數據有一定的聯系,而違規數據的產生必然有不合規的核心業務運營系統的支持。檢查核心業務運營系統的目的,就是消除對違規行為的技術支持,從而降低公司違規行為發生的可能性。
(二)有助於監管機構把違規問題查實、查透
核心業務運營系統設計和建設的薄弱環節,也是風險聚集環節,易產生違規行為,此類違規行為具有面廣、量大等特點,監管機構如果從保險公司的「生產流水線」設計問題人手查找,就能全面、准確地發現「產品」的瑕疵。比如,在批改處理中,運營系統支持非正常批改操作,公司就可能普遍存在批改退費的違規行為。
(三)有助於實現「監管前移,防範風險」
如果核心運營系統存在問題,監管只能是亡羊補牢,而不能做到未雨綢繆。根據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新頒布或修訂以後的法律法規要求,保險公司要及時修正、補充、完善核心業務運營系統,就可以降低或消除系統平台支持違規操作的風險,防患於未然。
(四)有助於解決保險公司違規行為的「屢查屢犯」問題
核心業務運營系統漏洞,是違規行為的「溫床」,消除其漏洞,也就消除了違規行為產生的平台,從而解決屢禁不止的問題。
此外,由於公司業務經營管理依託在信息系統平台之上,通過檢查和評估公司的核心運營系統,監管機構可以掌握公司業務處理和管理的性能和效率,把握公司業務的管控能力和水平。
二、公司核心業務運營系統監管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監管機構對公司核心業務運營系統的監管主要是通過對公司實施信息技術的現場檢查來實現的。在信息技術現場檢查中,對系統本身日常運行管理檢查多,對系統處理、管理業務合規性檢查少,對業務問題本身分析多,對產生問題的系統技術原因分析少,核心業務運營系統監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深入、不到位的問題。此外,公司核心業務運營系統建設和應用過程中缺乏統一的規范和標准,造成各公司在建設和應用方面客觀上存在缺陷、主觀上存在問題。
(一)系統功能設計不完善
一是缺失某些業務處理必須具備的重要功能。有的公司財務系統缺失「1/365」法計提未到期責任准備金的核算功能,無法實現新的會計核算要求;有的公司在查勘和定損環節缺失預估損管理功能,無法統計已發生已報告未決賠案金額;有的公司未能實現全險種、全流程的計算機處理,造成業務、資金等無法進行系統管控。二是功能存在嚴重缺陷。有的公司承保車輛時,費率無法通過車型、座位或噸位、使用年限、使用性質等因素自動帶出,系統中理賠計算公式存在邏輯錯誤等,給變相套用費率、多賠、惜賠等行為留下可乘之機。
(二)合規性控制不規范
一是對法律、法規的禁止行為在業務運營系統中不加限制。如有的公司對車險費率優惠幅度無限制,無交通事故與交強險費率浮動的關聯機制。二是運營系統中存在未經監管機構審批或備案的險種和費率,或與已報備或審批的費率不符,導致不嚴格執行條款費率。三是系統中單方面違規設置保險條款以外的責任免除、費用扣除等規定。
(三)業務流程式控制制不嚴密
一是系統流程各環節之間沒有承上啟下的關聯控制機制,某些重要環節缺少防篡改機制,存在人為對數據進行增加、修改、刪除等非法操作和數據斷流風險。如有的公司某些數據處理到中途,被無限期終止,造成「垃圾」數據,給數據真實性帶來隱患;有的公司缺失報、立案管控機制,系統支持出險後,需補錄承保信息,再進行理賠,或根據利潤核算要求,通過立案來調整未決件數和金額。二是子系統之間脫節或鏈接不嚴密,業務、財務、統計、客戶信息等子系統相關數據無勾稽機制。有的公司業務和財務系統的對接不嚴密,造成保費不及時入賬或應收保費管控不力,通過各種理由隨意注銷已生效保單來減少應收,或產生「注銷退費」行為,給應收保費和保費收入的管理帶來隱患。
(四)指標口徑不一致
各家公司運營系統資料庫欄位或報表項目等關鍵指標口徑不一致,導致公司數據之間沒有可對比性。比如未決賠款指標,有的公司以立案為起點來統計,有的公司以報案為起點來統計;賠付率指標,除了簡單賠付率、綜合賠付率外,產險公司還有所謂的滿期賠付率、歷年制賠付率、保單項下賠付率等。
(五)操作不規范
一是「不錄」問題。有的公司數據沒有全部錄入核心業務運營系統,存在游離於系統之外的數據,易產生「埋單」、「Pc單」等違規行為。二是「補錄」問題。對某些需要補錄的業務,核保環節缺乏對保單補錄的時效性控制,延時補錄,造成保費無法及時人賬等現象發生。三是「誤錄」問題。受操作人員業務水平等因素影響,加之數據的錄入無有效的核對機制,易輸入不準確的數據至資料庫中。
另外,核心業務運營系統運行效率決定著公司數據、報表質量,具備高質量的生產流水線,才有可能「生產」出高質量的數據、報表。目前,部分公司數據、報表質量不高,直接影響到公司經營的真實性,同時導致監管信息失真,影響監管決策。
三、加強保險核心業務運營系統監管的建議和措施
鑒於公司核心業務運營系統在監管機構實施監管中的重要地位和目前建設應用中存在的問題,監管機構應把對公司核心業務運營系統風險的監管納入保險監管的統一框架之中,通過完善機制、制定規范、統一標准、深化監管,實現核心業務運營系統監管與其他監管工作的統籌規劃、協調發展,及時防範化解業務風險。
(一)引導保險公司完善保險信息化治理機制
監管機構應通過出台政策、制定措施,引導公司把信息技術納入企業發展戰略規劃。各公司應立足於公司長遠發展,統一籌劃保險信息化工作,實現保險信息化與保險業同步和協調發展。一方面,建立公司層面的信息化工作管理、決策與審計機制。建立既能加強風險管控,又富有彈性的科學的信息化管理架構,明確各層級信息化工作的職責,加強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完善組織保障體系。另一方面,突出核心業務運營系統在信息化建設中的基礎作用,在公司經營管理中的支撐作用,體現公司經營理念的導向作用。進一步提高業務運營系統應用方案的執行力,通過優化業務運營系統提升公司合規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規范保險公司市場行為,降低違法違規風險。
(二)出台核心業務運營系統規范指引
監管機構應借鑒國內外業務流程管理的成熟經驗,深入研究國際上主流的信息化管理服務規范,結合我國實際情況,根據風險導向原則,抓關鍵風險點和關鍵的業務環節,制定相應的核心業務運營系統規范指引,主要包括功能設計、合規性控制、流程式控制制、操作控制等規范。
1.功能設計規范。指核心業務運營系統對保險業務處理時,在承保、核保、批改、報案、立案、定損、核賠、理算、結案以及統計、財務核算等關鍵業務流程和環節必須具備的最基本功能,尤其重點建立影響償付能力指標的功能規范,如「1/365」法計提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未決案件統計等功能的規范。
2.合規性控制規范。對法律法規限制性或禁止性的規定,必須在核心業務運營系統中加以限定,以避免違規操作。當新的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行業規范出台後,公司應針對相應的要求,及時對系統進行修改,一個合規的核心業務運營系統將有力減少違規的可能性。
3.流程式控制制規范。對核心業務運營系統的關鍵業務流程和各環節之間的關聯和控制進行規范,建立完善的防篡改機制,制定業務和財務系統之間鏈接標准,切實實現業務、財務系統的無縫鏈接。
4.操作控制規范。建立業務運營系統相關的操作規范控制體系。建立公司層面的核心業務運營系統操作人員崗位職責、操作規范、責任追究、績效評估等相關制度,加強人工和系統之間的「對接」管理,以解決核心業務系統運行中各環節存在的操作風險。
(三)加快保險數據信息標準的制定和實施
完善保險數據信息標准,推進保險數據標準的應用,有利於核心業務運營數據的採集、處理、貯存,為行業間保險資源共享打下基礎。因此,監管機構應組織力量,加強調查研
究,盡快制定出台全國統一的保險數據信息標准。主要包括:
1、制定數據的介面標准。用來解決監管機構與保險機構之間的數據共享、通訊問題,為建立遠程的電子化監管體系和「保險稽核系統」改造升級打下基礎。
2、制訂統計指標的准確定義及具體操作、實現標准。除了准確定義一些行業通用的基本指標,還應解釋其實務操作方法,以便有效解決指標口徑理解上的差異導致實務操作不一致的問題。
3、制訂運營指標的風險分析、評價、預警指標體系。
(四)加強業務運營系統的現場檢查力度
1、在加大對常見違規問題的查處力度的同時,重點查外主觀故意在核心業務運營系統留有違規操作窗口的行為。加強支持違規的技術原因分析,在對症下葯,整改違規問題的同時,完善核心業務運營系統。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加強對系統合規性的檢查力度。
2、強化業務運營系統報表真實性檢查。掌握報表的生成方式,如果存在人工干預報表生成,就要通過原始數據的統計與報表數據核對,查找問題。
3、重點關注「中國保監會統計信息系統」報表數據與公司報表數據的一致性,進而驗證公司核心業務運營系統報表數據的可靠性、真實性,防範核心業務運營系統報表質量風險。
4、專業人員通過分析業務運營系統流程和編碼設計直接找出問題。
『玖』 現行的工程保險制度中你認為存在哪些不足的地方和你認為應當改進方面的建議
事實上,韶關市早於2019年8月在全省率先推出投標保證金電子保單系統,實現了在韶關市招投標活動中以投標保證保險電子保單形式通過建設工程交易系統繳交投標保證金,開啟了保險機構與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電子化合作篇章。這也揭示出廣東省「重點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發展電子投標保證保險」的工作思路。
安徽、浙江、廣東這三個建築業大省的工程保證保險推進思路有所不同,但都穩扎穩打,以試點經驗為基礎,在鞏固擴大試點成果的過程中逐步完善建設工程保證保險機制。也期待更多地區積極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先行經驗的基礎上將工程保證保險應用於更多專業,早日實現工程建設領域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