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險學原理案例分析題7
1.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沒有法定利益關系,兵器沒有被保險人親自簽名,合同無效。
2.保險公司不應該賠償,因為是無效合同,最多退還保險費。
② 保險學案例分析題
這顯然是企業內合夥做生意,防止股份流失,而影響企業運行而買的保險。
這錢應該是受益人拿,即服裝廠領取,至於總經理奚某的股份如果安排,其妻應得其一。
③ 關於保險學的案例分析題。麻煩寫詳細一些
第一題:分析如下:
若按保險責任,正常情況下保險公司不會向陳某家屬給付保險金的賠償,因為陳某購買的是意外傷害保險,在保險理賠原則里對出險是要追究其引起事故發生的「近因」的,所以「近因」就是指引發事故的最直接最原始的因素。本案導致中陳某死亡的「近因」是陳某的「肥胖」所導致的,並不是穿襪子時的意外。所以保險公司按照正常的理賠程序是無需向陳某家屬給付賠償金的,除非保險公司進行「通融賠付」,也就是說本來不應該由保險公司賠償的但保險公司由於某種原因而進行賠償。
第二題:
人身保險的索賠期限並非兩年,而是五年,在出險後五年內索賠仍然可以獲得賠償金。但本案的焦點並非是索賠時效的問題,而是趙某的父母有沒索賠權的問題,趙某在保單中明確了受益人的情況,且有受益金額的明確分配,然而其中之一的受益人趙某的兒子已經先於趙某而死亡,而趙某在其兒子死亡後又並未更改或從新指定受益人,所以本案中本因由趙某兒子繼承的部分保險賠償金額3萬元就只能作為趙某的遺產按法定受益人順序進行分配,趙某的妻子和趙某的父母都可獲得此3萬元賠償中的部分賠款。而趙某妻子並不會因為其後來改嫁就喪失了受益權,仍然可以獲得5萬元保險賠償金。
第三題:
保險公司無需賠償,原因如下:
1、單從合同法上來說,合同都需要有邀約和承諾才行,本案中化工廠只是提出了邀約,保險公司還並未做出承保或不承保、或按什麼樣的條件承保的承諾,因此在事故發生時保險合同並不成立,當然保險公司無需賠償了。
2、化工廠在投保單上並未填寫「建築情形及周圍情況」、「是否有警報系統或安全保衛系統」、「費率」、「保險費」等,並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影響了保險公司是否決定承保,或按什麼條件承保,因此即使保險合同成立了保險公司也有權拒賠。
3、保險公司最終做出承保承諾的保險期限是7月10日零時,保險法規定保險的起期只能是投保之日起的第二天的零時或中午12時,或約定的投保日之後的其他日期的零時或中午12時,並不能是投保當天就生效。
4、化工廠在8月18日才向保險公司繳納保險費,保險公司對保費到帳之前所發生的事故不負賠償責任,保險自保費到帳之日起正式生效。
④ 個人風險管理案例(保險學案例),這是書上的案例,沒有答案,求幫忙解答
前提小李7:50出門
根據交通工具分析如下:
A.公交車:
乘坐公交車大概需要50分鍾到達公司,一切正常抵達時間為8:40.
中間會遇見的風險如下:
第三方客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公交沒有正點抵達小李乘坐的公交站台(車流量較大堵車、公交路程中發生車禍等);
公交車正點抵達小李乘坐的公交站台,但是行駛中間耗時超過50分鍾,造成小李在9:00之後抵達公司。(造成原因可能有車流量較大堵車、路程中發生車禍等);
主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小李個人造成自身未有按時抵達乘坐的公交站台,與公交車錯失交臂(原因可能如下:出小區後發現客戶資料遺失在家、下樓看手機摔著導致腳踝扭傷等);
小李按時抵達乘坐的公交站台,趕上公交車,公交車行駛中無問題,但是下車前往公司的路上發生問題致使未能趕在9:00抵達公司(原因可能如下:發現摔倒老人前去攙扶耗時過久、步行路上遇見熟人寒暄/遇見一見鍾情的女性等)
B.公交車+地鐵
以下只闡述因增加交通工具(地鐵)所帶來的可能風險,此處與公交相關的不闡述:
第三方客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地鐵晚點(電力供應不足、地鐵公司員工集會罷工等);
地鐵處發生恐怖襲擊等;
地鐵發生踩踏事件等;
主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小李自身缺乏鍛煉,搭乘地鐵的人數較多,小李體能不足以搭乘上地鐵;
小李乘坐地鐵後發現手機/電子設備被偷後報警等;
以及與公交中闡述相同的小李主觀問題
汽車:
第三方客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汽車壞了(晚上因低溫水箱凍裂、時間開久了潤滑油不足、昨夜朋友借車忘記加油、天氣過熱加油過滿汽車自燃了等);
行駛中被追尾等;
經過某建築工地,建築垃圾高空墜落砸中小李車尾端(還好是尾端)等;
主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行駛中打電話等(開小差)與前方車輛發生追尾等交通事故;
技術不過硬造成車輛損傷等;
忘記年檢到期等證件審核時間到期事宜。
以上分析:風險無處不在,導致小李上班遲到的原因眾多,可解決方案如下:
購買離公司近的住宅;
採取就近辦公(例如在家辦公);
起早一點、整慢一點、細心一點(這個最實際、所需資金最少、難易度最低)
⑤ 保險學原理案例分析謝謝 急
a.李四為書店投保了保險,為書店規避了風險,這是他的利益。
李四在這次事故中,沒有遭受到任何損失,因為所有的損失,都將由保險公司賠償。
b.因為是全額賠償,李四能獲得8000元的保險金。
c.因為標的物與投保人無任何關系,所以保險公司不會對其進行理賠。書店的損失將由張三獨自承擔。
⑥ 保險學案例分析考試題
你好,你所說的是屬於不足額投保的情況,保險金額只是實際財產的一半,所以事故之後保險公司的賠償也會按相應的比例賠償,但以不超過總的保險金額為限。在沒有免賠額的情況下計算如下:
1.20*30/60=10萬元。即是損失20萬元只能獲得保險公司10萬元的賠償。
2.40*30/60=20萬元。即是損失40萬元只能獲得保險公司20萬元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