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是國家級項目嗎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用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的政府專項基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負責創新基金的管理工作.
一、創新基金支持的對象
1.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需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較高,創新性較強,技術水平至少處於國內領先.
(2)產品有較大的市場容量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有望形成新興產業.
(3)項目應具備一定的成熟性.
①產品處於研發階段的項目,應已擁有被專家認可的創新性較高的實用技術,有明確的技術線路和產品構想,並有明確的市場應用目標;
②產品處於中試階段的項目,應已完成產品的樣品或樣機,並已有完整、合理的工藝路線以及有效的生產及市場經營計劃;
③產品處於規模化階段的項目,應已是成熟的產品並已小批量進入市場,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科技部每年年初發布創新基金年度重點項目指南,同時公布創新基金當年度招標的項目以及招標項目的投標時間及要求.
2.承擔創新基金支持項目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②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製、開發、生產和服務業務.
③領導班子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並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④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⑤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每年用於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於銷售額的3%.開業不足一年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⑥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3.創新基金優先支持的對象:
①鼓勵並優先支持產、學、研的聯合創新,優先支持具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高技術、高附加值、產業關聯度大、節能降耗、有利於環境保護和出口創匯的項目.
②優先支持技術水平高、持續創新能力強、管理科學、產品市場和效益前景好的企業.
4.創新基金不支持的對象:
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無自主創新的單純技術引進項目、低水平重復項目、知識產權不清或有糾紛的項目、單純的基本建設項目、一般加工工業項目、實施周期超過三年的項目、投資規模過大的項目以及對社會和環境有不良影響的項目.
②已經上市的企業、資產和財務狀況不好的企業、中方擁有股權不足51%的企業、非技術性的服務企業以及純貿易企業等.
二、創新基金支持的方式
根據企業和項目的不同特點,創新基金分別以貸款貼息、無償資助、資本金(股本金)投入等不同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
1.貸款貼息
①主要用於支持產品具有較高技術水平,需要中試或擴大規模,形成批量生產及產業化,銀行已經有貸款意向的項目.
②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
③貸款貼息一般按申請項目貸款額年利息的50%至100%給予補貼,貼息總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重大項目不超過200萬元.
2.無償資助
①主要用於科研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創辦企業的啟動資金,技術創新產品的研究、開發及中試階段的必要補助.
②項目總投資一般在1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企業有與申請創新基金數等額以上的自有資金匹配,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兩年.對於地方政府財政給予匹配資助的項目,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支持.
③創新基金資助數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不超過200萬元.
3.資本金(股本金)投入
①資本金投入主要用於支持技術起點高、具有較廣創新內涵、較高創新水平並有後續創新潛力,預計投產後具有較大市場需求、有望形成新興產業的項目.
②資本金投入的目的是引導其它資本的投入.創新基金資本金投入一般要求至少有一家以上投資合作夥伴一起投資.創新基金投入數額一般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的20%.
③企業資金來源應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
④創新基金資本金投入的資金,原則上要求在一定期限內依法收回.
三、創新基金的申請
在同一年度內,創新基金對同一個企業原則上只支持一個項目.
企業應根據申請支持的項目所處的階段和企業的具體情況,明確選擇一種相應的支持方式.
1.申請時間
一般申請項目的申請時間為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接受申請截止時間以申請材料寄出的郵戳日期為准;招標項目的投標時間按具體項目要求確定,截止時間按投標材料收到日期為准.
2.申請程序
符合創新基金申請條件或招標條件的項目,承擔企業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請或進行投標:
①按統一要求准備申請(投標)材料(具體要求詳見"申請材料"部分).
②推薦單位對申請(投標)項目進行推薦,並按統一要求填寫推薦意見表.
③按規定格式錄制軟磁碟.
④按A4紙張大小將書面材料(附材料目錄)一式五份裝訂成冊.
⑤在規定時間內,將完整的申請(投標)書面材料、軟磁碟一次性郵寄管理中心.有條件的企業,其軟磁碟可通過訪問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進行輔助的網上申報.材料寄出後,一般不得更改和補充.
3.申請材料
企業申請創新基金支持或投標創新基金招標項目,均應提交以下有關材料:
①《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請書》.申請貸款貼息的,須分別由開戶所在地銀行信貸部門和貸款審批銀行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請書》的相應欄目中,簽署承貸意見.
②按《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提綱》要求編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有關機構和專家對該報告的論證意見(須附論證專家名單).
③推薦單位出具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推薦意見表》.
④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⑤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上兩年度以及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復印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報表附註等.開業不足一年的新創辦企業須報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注冊資金證明(復印件)和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
⑥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證明文件(如科技主管機構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專利證明,用戶使用報告等).
⑦高新技術企業須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復印件).
⑧國家專賣、專控及特殊行業產品,須附相關主管機構出具的批准證明(復印件).
⑨地方財政部門匹配資金的項目,須出具地方財政部門的批准文件.
⑩與項目有關的其它參考材料(如列入國家科技計劃的有關批准文件、環保證明、獎勵證明等).
對①、②、③項要求的內容,還須按規定格式錄制軟磁碟.
企業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發現弄虛作假,管理中心將不再受理該企業的申請.
4.推薦單位
企業提出的申請或進行投標,須經一個推薦單位推薦.推薦單位一般應在企業所在地區選擇.推薦單位為熟悉項目及企業情況的地市以上(含地市)科技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
推薦單位須對企業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可靠性作出評價,並填寫《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推薦意見表》.
推薦單位必須嚴肅、認真、科學、公正地履行其職責,如發現有重大失誤或其它虛假行為,管理中心將不再受理其推薦的項目.
5.申請咨詢和申請表格等資料的獲取方法
創新基金的基本情況、有關文件、申請程序、申請要求以及相關申請表格和磁碟可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上瀏覽;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科技主管部門、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咨詢和索取;也可直接向管理中心咨詢和索取.
四、申請受理
1.受理單位
管理中心負責受理創新基金項目的申請.
2.受理處理
管理中心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審查.對審查不合格的項目,自收到申請之日起(招標項目自招標截止之日起)60天內,管理中心向申請(投標)企業書面發出《不受理通知書》,同時抄送推薦單位.對發予《不受理通知書》的項目,當年不得再次申請.
受理審查合格的項目,管理中心將組織有關專家和機構對其進行立項審查或評標.立項審查未通過或未中標的項目,管理中心將在自該項目申請之日起(招標項目自招標截止之日起)四個月內,書面通知申請(投標)企業,並抄送推薦單位.
所有申請材料一律不退還.管理中心將酌情負責保存或銷毀.
3.受理情況查詢
企業可通過企業法人代碼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請書》中自設的認證密碼,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上在線查詢在申請和立項過程中所有的狀態信息.
推薦單位可通過推薦單位代碼(由管理中心提供)和《推薦單位信息表》中自設的認證密碼,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在線查詢所推薦的申請項目在申請和立項過程中的所有狀態信息.
五、監督管理
通過立項審查並報經科技部、財政部批準的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以下簡稱"創新基金項目"),將在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上發布,同時書面通知申請(投標)企業和推薦單位,並與企業簽訂創新基金項目合同書.管理中心對創新基金項目的實施過程進行監督管理(以下簡稱"監
理").
1.監理內容
監理的內容主要包括:資金到位與使用情況、合同計劃進度執行情況以及項目完成的質量情況.
2.監理要求
①承擔創新基金項目的企業(以下簡稱"承擔企業")應自覺接受管理中心對項目實施過程的監理.
②承擔企業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管理中心委託的信息匯總部門如實上報管理中心所要求的半年及年度創新基金項目監理信息調查表(含軟盤)以及相關附件,並同時抄報推薦單位.
③創新基金的監理工作可以通過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輔助完成,承擔企業可以在線接受監理指導、獲得監理要求、查詢監理結果信息等.
④管理中心根據創新基金項目監理信息調查和實地考察的結果,對合同作出繼續執行、調整或中止等相應的處理.
3.合同變更
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擅自更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承擔企業需對合同的目標、進度和經費進行調整或中止合同時,應向管理中心提交書面申請,經科技部和財政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4.監理表格等資料的獲取方法
監理信息表格、規定格式的軟磁碟錄入程序可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直接下載;或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科技主管部門以及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索取.
5.投訴受理
管理中心受理社會對創新基金項目有關問題的投訴,並對立項或實施過程中有重大爭議的項目進行調查,及時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6.違約處理
承擔企業如有嚴重違約行為,管理中心將依據合同有關條款中止合同.對中止合同的項目,承擔企業應進行項目財務清算,並將基金支持的剩餘經費如數返還管理中心.同時,將取消該企業以後三年內申請創新基金支持的資格.
六、項目驗收
1.驗收時間和依據
在創新基金項目合同到期時,管理中心依據合同書對項目的完成情況進行驗收.
2.驗收內容
創新基金項目驗收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合同計劃進度執行情況;
②項目經濟、技術指標完成情況;
③創新基金研究開發項目取得的成果情況;
④資金落實與使用情況;
⑤項目實施前後企業的整體發展變化情況.
3.驗收程序
①承擔企業應在項目合同到期後的兩個月內,向管理中心報送經推薦單位簽署意見的創新基金項目驗收表和軟盤.
②管理中心收到創新基金項目驗收表和軟盤後,將根據項目情況,分別以書面審查、委託地方科委審查、管理中心組織實地審查等三種方式,對創新基金項目的完成情況進行審查驗收,並填寫驗收意見.
③經審查後,管理中心對按期完成合同目標及有關要求的項目予以通過驗收,並撥付合同約定的經費余額;對基本完成合同目標的項目做結題處理,並視情況撥付或減撥合同約定的經費余額;對沒有完成合同目標,差距較大的項目不予通過驗收,並停撥合同約定的經費余額.
4.驗收表的獲取方法
驗收表及規定格式的軟磁碟錄入程序可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直接下載;或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科技主管部門以及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索取.
B.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大記事
2013年5月 海富通養老收益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正式成立
2013年5月 海富通香港子公司獲批QFII資格
2013年4月 海富通精選基金獲《上海證券報》授予的「金基金·分紅基金獎」
2013年3月 海富通現金管理貨幣市場基金正式成立
2012年9月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獲得保險資金投資管理人資格
2012年7月 海富通攜手壹基金於深圳會展中心啟動「大愛將至」救助孤兒計劃
2012年5月 海富通中證內地低碳經濟主題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成立
2012年3月 海富通被《中國證券報》授予「2011年金牛基金管理公司」
2012年3月 海富通精選混合被《證券時報》授予「五年持續回報平衡混合型明星基金」
2012年1月 海富通香港子公司首隻RQFII基金獲得SFC核准
2011年12月 海富通香港子公司獲首批RQFII業務資格
2011年11月 海富通國策導向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成立
2011年9月 海富通穩進增利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成立
2011年5月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裁田仁燦新書《這樣投資更幸福:你應該知道的投資密碼》面世
2011年4月 上證非周期行業1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海富通上證非周期行業1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成立
2011年1月 在天相一季度基金公司評級報告中,綜合排名第七,獲AAAAA評級
2011年1月 海富通大中華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成立
2010年12月 獲得社保基金管理業務資格
2010年11月 海富通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2010年11月 海富通穩固收益債券型基金基金成立
2010年9月 上證周期行業50ETF及其聯接基金募集成立
2010年9月 在惠譽評級2010年度復評中連續獲得惠譽M2+(中國)國內資產管理人優秀評級
2010年5月《中國證券報》「第七屆中國基金業金牛獎」 評選中,海富通基金榮獲「海外投資金牛基金公司」大獎
2010年4月 海富通中小盤基金募集成立
2010年4月 香港全資子公司——海富通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完成公司注冊及商業登記
2010年3月 公司外方股東名稱及股權變更:3月29日,「富通基金管理公司」變更為「法國巴黎投資管理BE控股公司」,法國巴黎投資管理公司通過全資控股巴黎投資管理BE持有本公司49%的股權
2010年2月 獲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復,境外投資額度調升至10億美元
2010年2月 海富通基金獲准設立香港子公司——海富通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2010年2月 海富通獲授權開發相關ETF產品,A股首現行業配置指數
2010年1月 海富通中小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募集
2009年12月 海富通基金年金管理規模突破百億
2009年10月 海富通首隻指數基金——海富通中證100指數基金(LOF)成立
2009年9月 海富通首隻「一對多」產品、與中信建投合作發行的「創新成長資產管理計劃」在9月16日提前結束募集
2009年6月 海富通中國海外精選股票型基金第二次分紅
2009年5月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搬遷至新辦公地址辦公(上海市浦東新區花園石橋路66號東亞銀行金融大廈36層、37層)
2009年3月 海富通旗下的第四隻股票基金海富通領先成長股票型基金開始發售
2008年1月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企業年金理事會最終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人資格確定,海富通基金獲得該公司年金投資管理業務的第一大單
2008年3月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獲中國證監會核准,已經獲得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
2008年5月 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旗下海富通中國海外精選基金於2008年5月19日起發行
2008年7月28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申報的海富通穩健添利債券型基金獲得核准發行批復(證監許可(2008)985號)
2008年9月8日 海富通旗下的第一支債券基金海富通穩健添利基金開始發售
2008年10月17 海富通旗下的第一支債券基金海富通穩健添利基金順利募集,並於2008年10月24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2008年11月 中旬海富通參加北京的「金博會」和上海的「理財博覽會「,與投資者近距離交流
至2007年1月 海富通先後和吉林亞泰、淮北礦業、海爾集團、光大銀行、淮南礦業、滬杭甬高速、江蘇鹽業、陝西秦龍電力等企業簽署合同,成為他們企業年基金基金的投資管理人
2007年1月 富通銀行獲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新增QFII額度1億美元,總額度達到5億美元。新增額度除用於揚子基金的重新開放申購外,一部分用於發起設立小盤A股基金
2007年2月 海富通成為韓華Dream & Green中國股票基金投資咨詢顧問
2007年4月9日 海富通精選二號證券投資基金成功募集86億份基金單位,合同正式生效。
2007年5月 海富通公司副總裁、投資總監陳洪先生被選為新一屆發審委委員,作為基金業的兩名代表之一
2007年5月 網上交易新增浦發銀行渠道
2007年6月 海富通客戶服務部推出「海富通QQ情「服務,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實時在線的投資咨詢服務
2007年6月 交大-海富通投資者教育研究基金揭牌,標志著海富通投資者教育活動進入了一個嶄新階段
2007年8月 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獲得QDII資格,將首推全球精選中國概念股票基金產品
2007年11月 海富通連續中標全國電力企業年金項目
2007年11月22日 首屆「海富通在線會議室「召開
2007年12月28日 海富通首個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基金產品「海富通中國海外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已經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批准募集發行
2006年2月14日 海富通的注冊資本由人民幣1億元增加至人民幣1.5億元,其中:海通證券出資人民幣7650萬元,比利時富通基金管理公司出資人民幣7350萬元;雙方的出資比例從原來的67%:33%變更為51%:49%
2006年5月25日 海富通強化回報證券投資基金成功募集25.6億份基金單位,正式成立
2006年5月27日 聘請陳洪、閻小慶先生擔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06年10月19日 海富通風格優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成功募集22.1億份基金單位,正式成立
2006年10月 海富通成為B股基金投資咨詢顧問
2005年1月10日 海富通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成功募集9.6億份基金單位,正式成立
2005年2月16日 海富通基金入選2004年度全國銀行間拆借市場優秀交易成員
2005年6月10日 海富通股票證券投資基金正式發行
2005年7月30日 海富通股票證券投資基金成功募集4.2億份基金單位,正式成立
2005年8月1日 海富通獲得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認定的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