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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環隧道項目信託基金

發布時間:2021-07-29 00:15:13

⑴ 國內信託從什麼時候開始發起的

信託是建立在財產轉移和財產處分基礎上的法律制度,是以經濟自由為前提的。因此,我國信託制度的再次導入是與改革開放密切相關的,這也決定了信託業的演進具有我國轉軌經濟的特點。我國信託業從1979年開始至今經歷了計劃經濟、計劃與市場混合經濟和市場經濟三個發展階段。因此,我國信託業的發展基本上也就可以理解為三大階段,即:恢復與擴張階段(1979—1992)、整頓階段(1993—2001)和規范階段(2002至今)。

目錄
一、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1979—1992)
1.1、改革開放前的我國信託業簡介
1.2、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
二、我國信託業的整頓階段(1993—2001)
三、我國信託業的規范階段(2002 至今)

一、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1979—1992)

1.1、改革開放前的我國信託業簡介

20世紀初,面對當時日益加重的信用危機,我國一些了解西方文化、鼓吹我國經濟進步的人士建議學習西方,改造傳統信用制度,建立近代金融制度。我國「信託」二字最早的導入是在上海,1919年聚興城銀行上海分行成立信託部,這是我國歷史上的第一個信託部,可以說是我國現代信託業的發端。1921年我國通商信託公司成立,這是我國第一家專業信託公司,從此信託公司開始登上歷史舞台,並得到很快發展。除了民營的信託業外,官營信託機構在1931年也開始出現。1935年設立了中央信託局,到1937年信託業有了一定發展。上海、東南等十幾家信託公司大多兼辦銀行、儲蓄和保險業務,也有一些銀行設立了信託部。此外,還有官辦的上海市興業信託社和中央信託局。各家經營的業務大同小異,即信託存款、信託投資、證券信託、商務管理信託、監工測量信託、保管信託、遺產信託、監護信託、房地產信託、代理信託等,但實際上有些業務並未形成完整的市場,其信託業可以說是「金融超市」,除了信託的基本功能外,還具有銀行等金融中介機構的功能。

新中國成立後,1949年11月1日成立了自己的信託機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信託部,其業務包括房地產、運輸、倉庫、保管及其他代理業務。同所有領域一樣,國家對舊中國的信託業也進行了社會主義改造,對於原來的民營信託公司和銀行信託部,國家實行嚴格的管理、整頓和改造。一部分資力不足、缺乏正常業務的機構首先被淘汰停辦;餘下的被納入金融系統,與銀行錢庄一起走國家資本主義道路,但1951年9月以後陸續停辦。這主要是在以公有制改造為主要手段的金融體系重建過程中,穩定金融局勢、實現經濟恢復是政府主要的目的,政府壟斷了金融機構的產權,形成了完全單一化的國有產權制度。隨著社會主義改造任務的完成,原有的信託業務消失,對於官營信託公司予以沒收和接管,並直至1952年全行業公私合營為止。至此,信託業在我國的發展告一段落。雖然在國營銀行里設有信託部門,但很快同民辦信託機構一樣收縮業務,最後停辦。

1.2、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

從信託起源和發展來看,信託功能與商品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制度的完善有著密切關系。我國信託制度的再次引進使我國信託業迅速發展,同時,特殊的國情,又使我國信託業在不斷「糾錯」中艱難的成長。

1979年10月,改革開放後的我國第一家信託機構——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宣告成立,直屬國務院領導,可以辦理國際信託投資和金融業務。它的成立標志著我國開始恢復信託制度,是我國改革開放的產物,是在特定時期我國金融改革與制度創新的產物。

1980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務院關於銀行要試辦信託投資公司的指示,正式開辦信託業務。此後,各家銀行、各部委和各地政府等紛紛設立信託投資公司,其中,國有銀行的一些省級分行也相繼設立信託機構。從1980年到1982年底,全國各類信託投資機構己有620多家,其中,中國人民銀行的信託部186家,建設銀行的信託部266家,中國銀行的信託部96家,農業銀行的信託部20多家,絕大部分是地方政府和專業銀行開辦的,少數幾家是中央部委開辦的。當時設立信託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充分利用各種渠道的多餘閑置資金,以彌補銀行信貸之不足。我國信託業的重新崛起,是對計劃經濟體制的突破。但是,我國信託業從「出生」起就被賦予了高級形態——金融信託,遠比受託理財要多的功能,它肩負著為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籌集社會資金和提供多樣化金融服務的功能。我國改革開放極大地調動了地方政府和各部門的積極性,人民銀行相關政策使信託業迅速的發展,基本上處於自由發展階段,出現了一定的盲目性。信託業的金融功能(主要是信用中介、支付功能和信用創造功能),一定程度上擴大了基本建設規模,沖擊了信貸收支平衡。有鑒於此,國務院於1982年4月下達了《關於整頓信託投資機構和加強更新改造資金管理的通知》,規定除國務院批准和國務院授權單位批準的信託投資公司以外,各地區、部門都不得辦理信託投資業務,已經辦理的限期清理。要求信託投資業務全部由銀行來辦,地方信託投資公司一律停辦,這一階段整頓的重點是業務整頓,限定信託業只能辦理委託、代理、租賃、咨詢業務。

到了1984年,我國信託業發展又出現了一次高潮。但是,信託業務的內容和方式並未體現現代信託業的特徵,基本上還在行使銀行功能,是銀行存貸款業務的重復。而且,其資金多用於投資固定資產領域,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固定資產規模的膨脹。

到1984年底,針對當時經濟過熱造成貨幣投放和信貸規模雙重失控現象,我國宏觀經濟採取緊縮性政策,信託業再一次開始全國性整頓,暫停辦理新的信託貸款和投資業務,對存貸款加以清理。同時,國務院要求停止辦理信託貸款和信託業務,對己辦理業務加以清理,次年又對信託業資金來源加以限定。

在1986年以後,我國經濟出現過熱,導致資金需求過大,引發了信託業的迅速膨脹和再次擴張。由於監管工作跟不上,嚴重干擾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分散了有限的資金,擴大了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影響了國家的宏觀調控,再次給國民經濟造成了負面影響,隨著國家對經濟實行治理整頓,信託業又面臨整頓收縮的局面。在這期間,我國人民銀行先後頒布了《金融信託投資機構管理暫行規定》和《金融信託機構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兩個法規性文件,就信託機構、信託業務和資金管理作了一些規定,對規范信託業務和防止信託投資公司信貸業務沖擊信貸收支計劃發揮了一定作用。以市場經濟為取向所進行的改革使原體制無法滿足「經濟高速發展」對資金產生的巨大需求,從而各專業銀行相繼成立信託投資公司或信託部,各地方也設立信託機構。

198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清理整頓信託公司的文件。同年10月,人民銀行開始對信託業進行整頓。第二年,國務院針對各種信託投資公司發展快,管理較亂的情況,對其進行了進一步的清理整頓。至1992年,我國信託業一直處於發展的低潮階段。總體上看,當時的信託投資公司面臨資本規小、運營風險高、資產質量差、主業不明確、經營不規范等問題。因此,管理層先後於1982年、1984年、1986年和1989年對信託業進行了四次清理整頓。

二、我國信託業的整頓階段(1993—2001)

1993年後我國經濟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里程碑,經濟發生了極其深刻的結構性變化,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機制基本上轉變到以市場為主體的軌道上來。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我國金融體制已經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例如,多元化金融體系的建立、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金融分業監管體制的確立和加入WTO等等。而信託業卻是進入了長達七年的整頓,直到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頒布。

1993年,為治理金融系統存在的秩序混亂問題,開始全面清理各級人民銀行越權批設的信託投資公司。到1993年,全國的信託投資公司達到389家(不含各地越權審批的機構),總資產規模近4300多億元。其大致格局如下:一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主要是省級政府)創辦的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如上海市政府創辦的「上海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二是各專業銀行(包括總行與分行)設立的全資附屬性的信託投資公司或信託部,如中國工商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這類信託機構為絕大多數;三是各地方政府創辦的信託投資公司,如北京市政府創辦的「北京市房地產信託投資公司」;四是各行業部門創辦的信託投資公司,如中國人民保險
公司創辦的「中國人保信託投資公司」等等。至此,我國信託業進入了清理整頓。
1995年,又進行了全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重新登記和國有商業銀行與所辦信託投資公司的脫鉤工作。到1997年末,全國共有信託機構242家,資產規模約為4600億元左右。這些信託機構舉步維艱,普遍存在資產質量差、支付困難和破產危機等問題。

1999年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決定對當時的239家信託投資公司進行全面的整頓撤並,按照「信託為本,分業管理,規模經營,嚴格監督」的原則,重新規范業務范圍,把銀行業和證券業從信託業中分離出去,同時出台嚴格的公司設立條件。信託業又再次進行了整頓,採取撤銷、改組、合並、移交等措施大量撤並信託機構。信託業在整頓金融秩序中不斷調整,各種問題不斷暴露,由於管理失控,監管滯後,大量的信託公司出現盲目拆借資金,大規模發放貸款,以及投資炒作房地產和股票,甚至出現了在STAQ系統等國債回購市場買空賣空變相違規拆借資金等問題,因此,中國人民銀行停止了銀行向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金拆借,銀行不得向自辦的各種經濟實體注入信貸金,並限期收回己投放的資金,從資金來源上限制了信託投資機構擴大貸款規模的能力。

從業務角度來看,多年的「金融超市」功能使很多信託投資公司不僅獲得了國內國際渠道的融資權,還相繼獲得了進出口貿易、房地產開發、租賃等多項投資經營權,並向企業、政府提供貸款。國家分別於1995年、1998年相繼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規,從法律上規定了金融各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

從1995年起,我國人民銀行加大了對信託機構的監管力度,全面引入並開始實行金融市場退出機制,金融退出機制開始啟動。1995年10月,我國人民銀行接管違規經營、資不抵債的中銀信託,並要求所有銀行開設的信託投資公司全部與銀行脫鉤或轉為其分支機構;1997年2月,我國農村信託投資公司因到期債務不能償還被關閉;1998年6月,我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因同一原因被關閉:1998年10月,按照市場原則和法律處理程序,號稱我國信託業「老二」的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也因資不抵債和支付危機被關閉。1999年2月,經國務院批准,華融、長城、東方、信達、中保等五家信託投資公司撤銷;3月,我國電資力信託等6家信託投公司和中經開等7家信託投資公司分別完成改組和從中央移交給地方的工作。4月,財政部發布關於《信託投資公司清產核資資產評估和損失沖銷的規定》,由此全面拉開了金融信託業20年來的第五次整頓的序幕。

2000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了信託投資公司清理工作會議,其中,特別強調了保留的信託投資公司的條件是不得有逾期外債、不得有個人債務、不得有分支機構、不得有資金缺口、資本金在按有關規定沖銷呆帳、壞帳和投資損失,並彌補歷年累計經營虧損後,不得低於人民幣現金3億元等。』這次整頓的目的是要讓我國金融信託業回歸至信託本業上來,真正辦理「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信託業務,整頓的重中之重是要使信託業和銀行業、證券業分業經營,不能用負債資金從事投資、貸款業務和證券業務。

在這次整頓中,將對各類信託投資公司分類處理,進行合並重組、擴充資本金、壯大經營實力,提高資產質量、降低經營風險;不符合條件的信託投資公司將被摘去其金融牌照,改為各類實業公司或改為財務公司和證券(經紀)公司,以銀行業務為主的信託投資公司,經協商可轉為國有獨資銀行的分支機構。這次整頓一是把證券業務剝離出去,二是把銀行業務剝離出去,突出信託主業。在這一階段中,將按照國際通行的信託管理方式來規範金融信託業的各項業務,促使我國金融信託業走上規范之路,使之真正成為從事受託理財業務即從事中介服務的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我國的金融服務體系。
在這一期間我國信託業主要呈現以下特徵:

1、由於種種原因,我國的信託業的「金融超市」功能——混業經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發揮,而其本業——「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民事信託,幾乎沒有發展。信託業的一些重要作用和優勢逐漸消失,信託企業逐漸發展成兼營銀行業務、證券業務、投資經營業務的金融百貨公司,實際上己經名不副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信託機構。

2、由於信託投資公司是各級政府出資建立的,一些信託公司己成為政府的「小財政」和「舉債的窗口」;

3、由於缺少信託業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制約,一些信託公司為了生存只得「混」業經營,而經營結果又因企業產權不清,管理不善形成巨大的市場風險,以致最終被關閉。

三、我國信託業的規范階段(2002 至今)

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化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我國信託業生存的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也發生了實質性變化。這些變化為我國信託業的規范發展和功能創新提供了基本的條件與基礎。2001年4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法》頒布,並在2001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我國信託業終於從制度上規范了信託關系和信託行為,確立了信託當事人的法律地位,為促進我國信託事業奠定了制度基礎。2002年6、7月又相繼頒布的《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使信託公司業務向本源回歸,即圍繞「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信託內涵開展業務,標志著信託業開始走上健康發展之路。與以前有名無實的信託業相比,整頓後的信託業面臨著內外發展的大好環境。
2003年,隨著金融機構改革的深入,原中國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和監管職能進行了分離,成立了銀監會,承擔原人民銀行對銀行和非金融機構監管等職能,信託投資公司由銀監會直接監管。信託投資公司由銀監會直接監管之後,信託投資公司的發展空間得到一定程度的拓展,信託業務更趨規范。截止2003年年底,共有59家信託投資公司完成了清理整頓和重新注冊登記工作,這標志著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第五次清理整頓已基本完成,一個較為完整的、全新的信託業陣容基本形成。

在國務院確定的信託整頓方針的指導下,信託公司獲得了一定程度的發展,接受管理的信託財產總額己近2000億元人民幣,營業性信託業務取得了長足進步,我國信託業邁出了可喜的一步。受託管理資產達。2500多億元,其中信託財產1600多億元。全行業自有資本額481億元,資產負債率49%,全年共盈利15.5億元。至2004年6月底,信託公司從業人員約為4600人。2004年3到10月,我國銀監會的多位主要領導均明確肯定了信託業在改革開放及國民經濟建設和發展中的重大作用,指出信託業是我國金融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之一。11月,經國務院和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歷經三年漫長籌備的我國信託協會第一次會員大會暨我國信託協會創立大會終於正式召開。從此我國信託業終於與其它金融機構一樣有了行業性的自律組織,有了面對社會和外界的統一形象與聲音。

另一方面,自加入WTO後,我國經濟發生了極其深刻的結構性變化,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機制基本上轉變到以市場為主體的軌道上來。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以及市場體制不斷深化,我國社會經濟結構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一個良好的經濟環境正在形成,社會資源配置效率日益提高,經濟增長連續多年居世界前列,國民財富的增加和私人財產的保護,為信託業的發展提供了基本條件。清理整頓後的信託投資公司通過資產剝離和增資擴股,增強了資本實力,優化了資產結構,構建了相對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市場主體地位得以形成;從外部環境來看,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使得居民的閑置資金增多,投資理財的市場需求充分體現,這無疑為信託這一財產管理制度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信託法》的頒布使得信託所具有的制度優勢被法律認可,信託投資公司的發展有了制度的保證,而作為監管當局的銀監會對信託業賦予的產品開發備案制度大大降低了信託業產品創新的成本,這些環境和條件促成了信託業在短短幾年時間內,取得了迅猛的發展。

從業務角度來看,2002年7月18日,上海愛建信託投資公司發售了首隻信託產品,這也被業內人士稱之為信託公司回歸主業的開端。從當時投資人的身份看,中老年人佔了相當比例。而信託公司的監管機構我國銀監會制定的法規,顯然是希望將抗風險能力較差的投資人排除在外。《信託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信託計劃的份數不得超過200份,單個信託計劃的最低規模為5萬元。2003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出台「121文件」,旨在遏制房地產投資過熱,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銀行貸款的門檻又大幅度提高——規定自有資金(指所有者權益)不低於開發項目總投資的30%。一些地產商們向銀行求貸無門時,小荷才露尖尖角的信託公司開始「拾遺補缺」。截至2004年12底,約有60隻集合資金信託產品通過信託公司網站公布了到期清算報告。從實際結果看,2004年幾乎所有信託產品均達到了預期收益水平,年平均收益率達到4.304%。其中北京國投的三環新城項目年均收益率超過預期收益0.3529個百分點;衡平信託不僅完成2004年到期的全部信託產品的兌付工作,而且其中
約30%的產品在收益水平和收益規模不變的前提下實現了提前清算,最高收益率超過6%。此外上海外環隧道項目資金信託計劃等24隻信託計劃也分別不同程度地超出了預期收益水平。

隨著信託業的不斷創新,財產信託也成為信託投資公司的「新寵」。例如,中誠信託率先推出了一項名為財產信託的信託計劃,隨後,各家信託公司紛紛效仿,並進行創新。2005年12月15日,期盼已久的金融創新終於面市——國內(兩個)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同時發行成功,並正式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其發起機構分別是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發行人分別為中誠信託和中信信託。2005年12月23日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與中海信託舉行簽約協議,委託中海信託理財30億元,期限一年,投向鐵道部的鐵路建設,由交通銀行北京分行提供擔保。自此以後,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除了委託基金管理公司投資證券市場之外,又增加了新的安全穩定的理財渠道。中海信託為信託業開辟了一條嶄新的籌資渠道,我國信託公司一次重要的業務機會來臨。同時,機構投資者的加入,使得信託公司能夠做大信託業務規模。不過,2004年初以來許多的創新最主要的意義是合理突破了200份的限制,能夠「圈更多的錢」。一些信託投資公司頻繁突破「一法兩規」框架,以「創新」之名行違規之實,主要表現在:一股獨大,公司治理結構和風險內控措施極不完備;明顯缺少市場公允的關聯交易,損害投資人利益;人才結構不合理,專業素質較低,少數公司在歷史問題還沒有解決的時候,新的風險和壞賬又開始繼續累積。2004年慶泰信託投資公司投資證券市場資不抵債被關閉;2004年伊斯蘭信託投資公司和金新信託投資公司挪用委託人資產等問題被接管;因為炒作雲大科技(*ST雲大,600181)導致巨額浮虧,北方信託法人代表、董事長、總經理霍津義涉嫌重大違紀,於2005年12月2日被實施雙規;2005年12月30日,銀監會浙江監管局發布公告:由於金信信託違規經營和經營不善,造成較大損失,責令金信信託停業整頓。這使整頓後剛剛起飛的信託業又一次籠罩在厚重的陰雲之下,我國信託業又一次面臨嚴峻的考驗。

新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等法規在200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對信託公司的經營范圍和業務定位做出了新的規定。信託公司根據新規要求進行實業投資清理、存續業務的整改,以申請進行重新登記或執行過渡期政策。截至2008年2月,正常經營的54家信託公司中已有34家獲准換發新的金融許可證。

在新的法規施行下, 2010年,全國范圍內共有55家信託公司正常經營。共成立了2337隻集合信託產品。總規模達到2579億元。隨後幾年信託業迎來了爆發式的增長。行業規模從11年的3000多億,在短短的5年時間。突破到16年的16萬億。其數量也增加到現在的68家。隨著政府對信託牌照的限制。國內信託公司的數量目前穩定在了68家。

隨著2016年9月1日《慈善法》的正式施行。各大信託公司紛紛設立慈善信託。信託公司業務出現了新的道路。

⑵ 上海愛建信託投資有限公司的公司簡介

1997年到2003年,連續三次被評為上海市級文明單位。被上海市外經貿委評為1998—2000年度上海市外經貿委系統先進集體。2000年被上海市財政局、稅務局授予「納稅信用A類企業」。2003年被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等10家單位聯合授予第五屆上海市「學知識、學科學、學技術」先進集體;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評為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建設先進集體。2000年1月,愛建信託順利獲得了香港品質保證局的認證,成為通過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認證的首家國內信託投資公司。2001年,愛建信託將原實行的ISO9002:1994提升為ISO9001:2000。2001年11月,通過了香港品質保證局升級轉版的審查,這是國內金融行業中第一家通過ISO升級轉版的公司。愛建信託總結出的企業流程管理模式,在2000年上海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評審中獲得一等獎。2002年7月18日,成功推出了全國第一個規范的資金信託計劃--上海外環隧道項目資金信託計劃,被譽為「信託業立春」的標志性事件。
愛建信託以其豐富、全面、獨特的金融服務在推動經濟發展中發揮著積極作用。一是愛建信託利用理財功能,可充分發揮為財產所有者經營、管理、運作、處理各種資產的作用。如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等;二是愛建信託利用融資功能,可受託有資金節余的中小企業的資金,由愛建信託研究分析各產業、行業的發展情況,為委託者提供投資方便,同時資金緊缺而得不到銀行信貸支持的企業,可以從愛建信託獲得融資支持,為資金餘缺的企業提供服務;三是愛建信託利用投資功能,可通過信託投資的方式將信託資金加以運用,將其轉化為資本市場上穩定的投資資金,還可通過設立集合資金信託,將吸收的企業、居民節余資金投資國家各項重大工程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實現投資的社會化、全民化,不僅僅可以拓寬投資來源,發揮國家財政投資的引導作用,還可以將項目投資的風險向社會分散,減少政府、企業、銀行信託和個人所負擔的風險;四是愛建信託利用服務功能,可以為國有企業的改制提供經濟咨詢、財務顧問、資信調查、投資咨詢等咨詢服務,具有貸款、股權投資、產業基金投資、貸款擔保、信用見證、融資租賃等融資便利,可以為國有企業的改革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另外,為社會公益事業服務,可設立各項公益信託,支持我國的文化教育、科技體育、慈善、環保等事業。
愛建信託堅持合規運作,積極開拓信託本源業務,資金信託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資產信託業務取得了快速的發展。愛建信託堅持以人為本,注重人才價值與公司發展的良好結合,凝聚了一大批優秀人才,為信託業的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加快,愛建信託正以全新的機制、全新的理念、全新的經營戰略以及現代化的管理方式走向信託市場。將努力使自己成為資產質量一流、贏利能力一流、服務質量一流的國內外著名信託投資公司。

⑶ 上海外環隧道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上海外環隧道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07月24日,主要經營范圍為隧道工程投資、管理,國內貿易(除專項規定),建築工程技術、網路信息專業內「四技」服務等。
法定代表人:黃國斌
成立時間:2000-07-24
注冊資本:2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10115000575285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張江路625號710-D室

⑷ 上海外環隧道怎麼建造的資料

世界第二、亞洲最大規模的沉管隧道———上海外環隧道,28日上午完成江底隧道接頭施工。這標志著外環隧道已經全線貫通,同時也使全長99公里的城市外環線在黃浦江底實現合龍。整個外環線隧道工程將於今年6月底竣工。

外環隧道是上海外環線北段穿越黃浦江的咽喉,全長2公里,共設8條機動車道。它東起浦東三岔港,西至浦西吳淞公園附近,距吳淞口約2公里。與本市其它隧道都以盾構掘進施工不同,外環隧道採用岸上預先造好隧道管節,然後運至江中沉放的沉管法施工。

據上海城建集團建設者介紹,施工最難點之一在於重量及體積巨大的管段沉放。每節管段高達9.55米,寬43米,長100-108米,自重4.5萬噸。建設投入巨資,實施了10多項專題研究,採用衛星定位系統及三維測深技術等,解決了當今沉管施工中最難克服的管段水下位移,表明了我國沉管法隧道施工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

據上海城建集團負責人透露,目前工程已經進入最後沖刺,內裝飾已完成70%,機電設備安裝完成75%;4月底將完成所有設備安裝,6月初進行隧道路面攤鋪,6月底竣工通
http://cn.chinagate.com.cn/chinese/gongye/5049.htm

⑸ 上海愛建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的成功項目

2002年至2007年,成功向機構和自然人推介了22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投資向基礎
設施,環保、房地產等項目,募集資金人民幣超過40億元。
1、2002年「上海外環隧道項目資金信託計劃」被譽為信託業春天的到來;
2、上海環保投資固體廢棄物中轉站;
3、上海復興東路隧道資金信託計

⑹ 上海市的隧道都是從黃浦江底下建成的嗎如何建成成本各是多少

上海市的隧道都是從黃浦江底下建成的,都是使用現代工程方法建成的,成本沒有公布

打浦路隧道

打浦路隧道於1971年6月建成通車。它不僅是上海的第一條越江隧道,也是中國的第一條越江隧道。它的建成,突破輪渡為過江唯一手段的格局。

打浦路越江隧道復線於2010年2月11日建成通車,位於既有打浦路隧道以西,與既有打浦路隧道組成一組雙向四車道的越江通道。

(6)上海外環隧道項目信託基金擴展閱讀

延安東路隧道

延安東路隧道是上海第二條越江隧道,於1989年5月1日通車運營,對上海的發展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從一定意義上說奏響了浦東開發開放的序曲。1996年11月,延安東路隧道南線正式通車。

上海外環越江隧道

2003年6月,外環隧道通車,標志著總長99公里的上海城市外環線全線通車。

外環隧道是上海首次採用沉管法施工的越江隧道,按隧道的車道數、管段的寬度及重量指標進行比較,外環越江隧道規模在當時居亞洲第一。

⑺ 不動產信託的發展

早在20世紀20年代,中國的上海就出現了信託業。但新中國成立後,停滯了很長一段時間,1978年後,信託業得以恢復。其後信託業利得財富得到空前發展。這一時期,國家對信託投資業的定位是「金融業的輕騎兵,是金融百貨公司」。由於改革在摸索中進行,信託投資業的發展也出現了很多的問題,信託業經歷了五次大的整頓,分別是1982年、1985年、1988年、1994年、1999年。但是綜觀歷次大整頓,除了最近的一次,前幾次都沒有跳出膨脹、整頓、再膨脹的怪圈。
第五次整頓從1999年廣東國投破產開始,到2002年6月中經開倒閉結束,歷時3年。全國的信託公司由1999年以前的239家減少到現在的幾十家,混亂無序的狀態得到有效控制。這次整頓,化解了信託業違規運作積累的巨大金融風險,更重要的是要按照信託的本質還信託投資公司「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本來面目,使信託投資公司獲得了一個健康發展的空間。
1998年,中國幾乎沒有信託機構辦理不動產信託業務,不過隨著中國信託第五次整頓的結束,各大信託機構紛紛調整自己的業務,逐漸開辦不動產信託業務。 2002年7月18日,第一個不動產信託計劃――5.5億元的「外環隧道項目資金信託計劃」在上海一周內售罄。2002年7月29日,上海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推出《新上海國際大廈項目資金信託計劃》信託產品通過各大銀行發售,這是中國信託業重新開業後的第一個房地產資金信託產品,產品規模為2.3億元人民幣。信託計劃期限為三年,每份信託合同金額不低於人民幣5萬元,預計收益人獲得的年收益率達4%(每年支付收益,期滿歸還本金)。而同年9月份,北京國投的CBD信託計劃則成為是中國第一個投資於地產開發的信託,到2003年9月,中國50多家信託公司有1/3的業務都與房地產業有關。特別在央行121文發布、產業基金法未獲批準的大環境下,房地產信託一時成了「准產業基金」,受到房地產業界的追捧,同時也為絕大多數信託網公司看好。

⑻ 上海愛建信託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簡介:上海愛建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愛建信託」)是由上海愛建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組建,經中國人民銀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專業信託金融機構。愛建信託創建於1986年8月,前身為上海愛建金融信託投資公司,是全國首家民營非銀行金融機構,注冊資本金人民幣10億元。2001年12月,愛建信託獲中國人民銀行批准重新登記。2012年4月,愛建信託獲中國銀監會批准換領新金融許可證。2012年5月,公司名稱變更為上海愛建信託有限責任公司。2012年6月,愛建信託注冊資本金增至人民幣30億元。
愛建信託業務范圍涵蓋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以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方式運用固有財產;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從事同業拆借;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愛建信託自成立以來,一直發揚「愛國建設」的精神,堅持「穩中求進」的理念,誠信經營,開拓創新,為國家尤其是為上海的許多重大項目提供了大量的金融服務,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愛建信託連續多年被評為全國500家最大的服務性企業;多次被評為上海市級文明單位;成功推出全國第一個規范資金信託計劃——上海外環隧道項目資金信託計劃,被譽為「信託業立春」的標志性事件;2013年被有關媒體評為「2013年度最具成長性信託公司」、「第七屆『誠信託』投資回報獎」、「第六屆中國資產管理『金貝獎』最具發展潛力信託公司。
愛建信託充分發揮信託制度綜合理財優勢,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基礎上,積極開拓信託本源業務,資金信託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資產信託業務,取得了快速的發展,通過有效發揮自身專業理財能力和經營優勢,得到了廣大客戶的認可。愛建信託將繼續秉承「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信託宗旨,創新發展業務,切實加強全面風險管理,不斷提高核心競爭力,將公司打造成資本充足、信譽良好、經營穩健、勇於創新的資產集成商和財富管理者。
要求有意向的人員在規定期限內將個人簡歷和相關資料發送至信託公司人力資源部指定郵箱。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篩選後安排面試,擇優錄取。
備註:如公司認為符合條件者,會通知並安排應聘者面試,其他時間一律不接受來訪。
人力資源部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法定代表人:周偉忠
成立日期:1986-08-01
注冊資本:460268.4564萬元人民幣
所屬地區:上海市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000132202077A
經營狀態:存續(在營、開業、在冊)
所屬行業:金融業
公司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英文名:Shanghai AJ Trust Co., Ltd.
人員規模:100-499人
企業地址:上海市徐匯區肇嘉浜路746號3-8層
經營范圍: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其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以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方式運用固有財產,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從事同業拆借,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⑼ REIT在中國的歷史

三.我國REIT的雛形。
其實無論是美國模式的資金信託型REIT,還是日本模式的房地產資產信託型REIT,在我國目前的現實生活中,都有所反映。具體表現在:
1.資金信託型REIT。
(1)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盡管我國實務界一直沒有出現過"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這個名稱,但是類似的組織卻早已存在。如我國1992年先後出現的老基金,由於當時我國處於經濟過熱時期,加上沒有法律加以規范,基金投資上的"發燒"現象成為它們的先天性特徵,這反映在它們把許多資金都投到具有泡沫成分的房地產上,而且有許多投資於房地產的比重已高達70%, 隨著我國經濟的軟著路,房地產泡沫被擠干,房地產價格回歸真實價值,而基金投資者也為此付出了慘重代價。1997年《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頒布後,將基金僅限於證券投資基金,而且通過條文對基金的機構及運作機製作出了規定,這就意味著老基金必須作出調整,有些極不規范的還將被撤銷,老基金的改造工作一直持續到2001年4月份, 除了被撤銷的外,其餘基本上變為以證券投資為目標的新基金,原來的房地產投資業務則被叫停。
盡管法律層面上的基金沒有明確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形式,但是民間社會中私募基金廣泛存在,其組織形式往往以投資咨詢公司、投資顧問公司等不需央行發照的一般公司出現,其投資方向比較不確定,房地產投資在其中也佔有一定比例,不過由於對私募基金缺乏法律規定,其存在的合法性遭到質疑。
除此之外,顯性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萌芽也正在出現,如去年5月,由中國五礦集團房地產、北京首鋼集團房地產、北京城建集團房地產、中國石油天然氣管道局房地產、萬年投資集團共同發起成立的北京世紀華夏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可以算是房地產投資基金在顯性方面的萌芽,正如首創集團的董事長劉曉光所說:"《產業投資基金法》一天不出台,產業投資基金就不會在國內生根發芽。雖然不能獲得"出生證",但不見得不能先"投胎"。對於有些人而言,沒有準生證,就不敢懷胎,但對有的人而言,就可以先懷胎,到底何時降生,由自己把握,想什麼時候生,就什麼時候生"。
(2)房地產項目信託新產品。
2002年6月《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的頒布實施,激發了各信託投資公司的創新熱情,從愛建信託的"上海外環隧道項目資金信託計劃"、上海國投的"新上海國際大廈項目資金信託計劃"和"上海磁懸浮交通項目股權信託受益權投資計劃"、北方信託的"濱海新區基礎設施建設(管網)資金信託計劃",到北京國投的"CBD信託"、新華信託的"住房按揭貸款資金信託",先後已有10多個信託品種推出。其中,後兩者從其操作過程來看,已經具備了資金信託型REIT的特徵,現在存在的爭議主要是信託投資公司發行的信託合同是否屬於"證券"范圍,因為按照《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信託投資公司不能發行"憑證式證券",現行的《證券法》也沒有把信託合同納入"證券"的范圍,但按照國外的立法實踐和我國的理論界,這種受益憑證都應當納入到證券的范圍,因此它應當是一種證券化的過程。
信託投資公司從事的REIT有別於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因為按照《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從事基金業務必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因此,信託投資公司只能通過基金管理公司來間接從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業務。
2.房地產資產信託型REIT。
(1)"房屋銀行"現象。
"房屋銀行"最早是由貴州房屋置換中心與中國工商銀行貴州省分行聯手推出的。房屋銀行並非銀行,它只是一種借代稱呼。它是由房屋所有人將房屋的使用權以定期的方式,全權委託房屋租賃公司負責出租及管理,並通過專業房產評估機構對房屋的使用權價值(即租金)進行評估,或雙方議價,確定其租金價格,房屋所有人定期獲取租金回報的一種房產投資方式。
由於這種經營模式既降低了租賃雙方的交易成本,又使雙方的利益能夠得到保障,因而深受廣大群眾的歡迎,並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全國各大城市得到推廣。因中國人民銀行規定"銀行"名稱不得任意使用,一些地方如上海已經將其更名為"存房中心",天津改為"房屋信託"。
對於出租方而言,擁有閑置的房屋想出租,自己找客源、辦理各種登記、繳納各種費用,還要為隨時出現的瑣事而四處奔波,十分麻煩。把房子租給房屋銀行,既可輕松租掉房屋,及時獲取租金,房屋銀行還可協助房屋所有人代辦租賃證、代繳房屋稅收及各種費用;有的還提供免費財產保險;存房期內,房屋的日常管理、維護與租金收取均由房屋銀行全權負責,無論房子出租與否,房屋銀行均須按月照常支付租金,風險由房屋銀行自行承擔,出租方的租房風險大大減少。對於承租方來說,承租房屋銀行的房子可以免收服務傭金,而且這些房子有些還經過專業清潔、消毒和簡單裝修,隨時都能入住。入住後的後序服務也可由房屋銀行保障。
貴州的運作方式是,把房屋象錢存入銀行一樣,客戶將房子存入房屋置換中心租賃部,由房屋租賃部運用科學的方法測算出房屋正常的出租價格,經房屋所有人認可後出租。客戶存房後,房屋的租賃將由置換中心全權負責,房屋可委託置換中心管理。客戶在存房的同時,會得到一個由工商銀行簽發的存摺及靈通卡,每月不再由客戶向承租戶直接收取租金,而是由置換中心租賃部按月定期將房屋租金直接劃到客戶的賬戶上,租金從房屋第一次出租之日開始計算。置換中心向客戶承諾,存入房屋租賃部的房屋每半年除留出20天的租賃工作期和房屋交接期外,其餘時間均計租,無論租出與否,租金照常打到客戶賬上,風險上置換中心承擔。這樣,既免除了客戶在租房期間的一切事務甚或糾紛,同時也使客戶不再因為房屋租不出去造成空置而發愁。在"房屋銀行"存房、租房,都不收取任何費用。
"房屋銀行"基本流程如下:(略)

雖然各地都基本參照貴州的方式運作,但還是有差異。比如,北京房地產交易中心將此類"房屋銀行"業務稱為"租賃吞吐"業務,該業務規定每年預留兩個月作為不向房屋所有人支付房租的租賃工作日,自房屋"存入"之日起開始按照事先約定的數額計算房租,不過所約定的房租額與向承租人收取的實際租金並不相等,房地產交易中心賺取了其中的差價。
在"房屋銀行"業務運作中,房屋所有人和"房屋銀行"之間一般是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關系,因而像北京房地產交易中心那樣從中賺取差價的行為,有點類似於房屋的轉租獲利,這是不符合委託代理及中介業務的有關規定的。但多數"房屋銀行"的基本理念是:幫你理財,永遠不收中介費。即"房屋銀行"是一種自益信託關系,房屋所有人將房屋委託給"房屋銀行",由"房屋銀行"全權處理房屋的出租事宜,"房屋銀行"定期給房屋所有人支付房屋出租收益,房屋所有人則以若干天的房屋租金和每月房租的若干比例作為報酬。從另一方面來說,在"房屋銀行"業務中承租人是不用支付中介費的,因此"房屋銀行"不是中介一方,而是代表房屋所有人一方,是受託於房屋所有人的被委託人。在這種運作方式下,"房屋銀行"應盡可能地提高房租以獲得更多的服務費,所以承租人盡管沒有交中介費用,但中介費用含在房租中,房租也提高了。因此,從實質意義上說,承租人和"房屋銀行"之間是名義上的租賃關系,此時,是"房屋銀行"以"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與承租人簽定租賃合同,承租人也並不關心誰是房屋的真正所有者。由此可以看出,"房屋銀行"業務的運作更符合信託法律關系。房屋所有人是信託法律關系中的委託人,"房屋銀行"是具體從事房屋經營管理活動的受託人,受益人既可以是作為委託人的房屋所有人,也可以是房屋所有人指定的其他人。這樣一來,將"房屋銀行"稱為"房屋信託",並用信託法加以規范可能就較為妥當了。
(2)"紹興模式"的土地信託。
浙江省紹興縣2001年成立了"農民土地信託中心"。農民個人承包田的使用權,在自願的前提下可以同縣農辦、土管、農業局等有關部門一起成立的這個"中心"來簽約,以"入土地股分紅"形式委託這個中介機構來經營自己土地的使用權。"中心"通過農業信息網以及當地報紙上登載土地使用權轉包信息,向種養大戶、工商房屋所有人"招商"。這樣,經營大戶就不必同農戶一家一戶簽約,而且,土地使用供求矛盾的問題也能得到較好解決。此舉使縣、鄉鎮、村三級可以"聯網"搞返租倒包,突破了原來土地使用權僅限於村一級內部搞活的界限,縣一級形成了一個土地使用權流通市場。

資料來源:http://www.yanglee.com/papers/FZP/fzp03112301.htm

⑽ 誰知道上海市的外環隧道是哪個公司承建的有沒有聯系方式

上海隧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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