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石家莊市醫保中心電話是多少
語音查詢電話:12333。
各科室電話:
1 咨詢台 83865000/83865007
2 辦公室 83865066
3 人教科 83862782
4 行政科 83865002
5 網路信息管理科 83865050
(1)石家莊市醫保中心基金管理科擴展閱讀:
石家莊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成立於1997年5月,隸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正縣級事業單位。設26個科室,負責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經辦管理工作。
在黨中央、國務院一系列決策部署的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體醫保人合力推進醫療保障體系建設,「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發展戰略方針正在深入貫徹落實;
以「三三一」(三個統籌:市級統籌、門診統籌、城鄉統籌;三個機制:籌資機制、價格形成機制、談判機制;一個制度:費用支付制度)為主線的醫療保險管理體制轉型和機制創新,逐步向廣度深度拓展;
醫療保險的政策宣傳和問題研究適時跟進,為管理決策提供智力和技術支持,推進了醫療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目前,已經開展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保險、企業職工大額補充醫療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生育保險。
健全的城鎮醫保體系,惠及了廣大勞動者和居民,發揮了社會「穩定器」、經濟運行「減震器」、社會公平「調節器」的作用,對推進建設小康社會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積極的意義。
『貳』 石家莊市醫保電話
石家莊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石家莊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為全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經辦機構,負責全市職工醫療保險基金的收集、支付和管理。
我中心始終貫徹落實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秉承為人民服務的偉大宗旨,以廣大參保職工為中心,努力為參保職工提供一流的服務,一流的辦公環境,切實維護參保職工的合法權益。我們竭誠歡迎社會各界光臨我中心,並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
辦公地址:石家莊市滄安路19號
咨詢電話: 83865000 、83865007
舉報、投訴電話: 83865066
『叄』 石家莊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的咨詢電話是多少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試行)「和大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
石政辦發[2007] 83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試行)「和大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五區的市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屬單位:
石家莊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試行)「,城鎮居民在石家莊市的顯著數量的補充醫療保險暫行措施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把握好該器具。
2007年10月29號
石家莊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試行)
第一章總則
根據石家莊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的制定的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市市區(新華區,長安區的西部地區,橋東區,裕華區,高新技術開發區)不屬於所有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的醫療保險)覆蓋的系統,非從業居民,城市城鎮居民家庭可參加石家莊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在農村小學和初中學生全年在市區學校與家長的帳戶?城市,托兒所和兒童可以自願參加石家莊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條居民按照「低層次的,覆蓋面廣,與願望的群眾,屬地管理,協調」的原則,注重保護城鎮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的醫療需求。
文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提高實施居民個人或家庭支付,政府補助,社會貢獻相結合的方法。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堅持「固定收入的支持,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原則。
文章居民醫保的,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殘聯,市教育局和區政府共同負責管理,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醫療中心)管理器「,組織了由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的面積工作站開展居民醫保。
第二章管理機構的責任
第六屆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城市的居民醫療保險的行政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一)發展的總體規劃中的居民醫療保險試點。 (B)的發展,居民的醫療保險政策規定。 (C)是負責為居民的醫療保險政策的實施。 (D)居民醫保實施過程中的監督和指導。 (E)是負責城市定點醫療機構的資格。 (F)協調處理居民的健康保險的爭議。 (G)的居民醫療保險政策的實施,鼓勵單位和個人。
第七屆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醫療中心)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機構,其主要職責是:(一)認真貫徹落實居民醫保政策,提供改進的建議,並提高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建議。 (B)編制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帳目。 (C)是負責為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支付和管理。 (D)居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選擇和確定。 (E)會同物價部門定點醫療機構收費和葯品價格的監督檢查。 (六)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和相關信息的審核。 (G)委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居民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社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站和個人的檢查,考核和獎懲,政策執行。 (8)負責財務,會計報表,匯總統計報表和完成居民醫保的工作。 (9)承辦的工作站和居民社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居民健康保險咨詢,查詢。 (10)管理器是負責全市居民醫保業務指導。
第八條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的面積?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站,開展居民醫保。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站的主要職責是:(一)認真執行的居民醫療保險政策,法規和良好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B)是負責居民醫療保險的入戶調查,保險登記,建立計算機信息,上傳作品。 (C)是負責協助收集居民個人或家庭支付醫療保險費用,並匯報居民醫療保險政府補助資金的工作。 (D)是負責的居民醫療保險報表的編制和呈報工作。 (E)是負責居民的健康保險卡和釋放的病歷,醫療保險手冊。 (六)負責居民醫療費用報銷事宜。 (七)負責居民醫保的查詢。 (H)承辦居民的健康保險有關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定點醫療機構應成立一個醫療保險分公司或??確定負責居民醫保的人。其主要職責是:(一)承辦居民醫療保險的醫療服務業務和相關管理制度的發展。 (B)認真貫徹落實居民的健康保險政策,法規,並做好宣傳教育工作。 (C)是居民檔案建立,登記和匯總的醫療服務和醫療消費的健康負責,按照規定的實施計算機信息管理,信息及時傳遞到醫療中心,並提交報表。 (D)負責承辦的參保居民首次診斷的定點,轉診工作的要求;(五)居民醫療保險政策是負責執行本單位的工作人員提供監督,檢查。 (F)承辦居民的健康保險有關的其他事項。
第二章覆蓋范圍和對象
第二十居民醫療保險和特定的對象,包括:(一)小學和中學的學生在學校(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的范圍。 (B)佔全年的農村小學和初中的學生在市區學校與家長?城市,幼兒園的幼兒。 (C)18歲及以下年齡的非居民在學校。 (D)就業年齡(女性超過18歲的年齡,以50歲的年齡和男性超過18歲的年齡60歲),並沒有參與在工人的醫療保險,並擁有一個殘疾人卡「的人民中國大陸,屬於一個二級殘疾居民,僱主,並持有石家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E)有工作能力,在勞動就業年齡,政府就業扶持不能就業居民,自願參加的居民醫療保險,就業,必須參加職工醫療保險。 (F)歲以上的50名婦女和男人的年齡在60歲以上的居民。
第十一條居民醫保對象不包括下列人員:(1)活動。 (B)異地退休,享受退休金或養老待遇的人員。 (C)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員。
第四章被保險人登記
12戶居民的投保條件,根據我的家庭戶口本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手冊(學生證),殘疾證和低保證復印件,和一份在小學和中學的帳戶在農村地區的學生,他的父母常年在城市市區學校,幼兒園和兒童應與父母的「暫住證,教育部門的證明到我的住所或臨時居住許可證所在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站居民申請醫療保險,按照我必須填寫在石家莊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登記表,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保險登記)申請登記。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3工作站,接受居民時,被保險人醫療中心登記核準的付款標准和基本醫療保險的信息更改記錄,應實施細則「第10條,第十二條的規定,嚴格審核申請人提供的文件符合要求的相關記錄進行登記,並批准。
第十四條居民年齡被保險人於今年12月31日,注冊。
第十五條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站保險登記,內容和格式要求的醫療中心獲得的信息的基礎上,為每個應用程序為參保居民有關計算機信息,並傳送到醫療中心或提交相關信息,及時處理。
第16屆保險中心的審查和確認,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站發送或提交確認的,及時的信息,並按照編制石家莊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保費計劃「和」石家莊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卡,病歷,醫療保險手冊附表所發出的,適當的勞動保障工作站的反饋,作為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和發放醫療保險卡,病歷,醫療保險手冊基礎的集合。
第十七條居民就業,戶籍遷移出城市市區,死亡等,應處理好之間的關系終止的醫療保險和醫療保險卡注銷手續。我支付醫療保險費用將不予退還。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站應嚴格審核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文件符合的條件,在每月10日的醫療中心,以處理。 (A)由失業到就業的居民,需辦理醫保關系終止的,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勞動合同就業。 2醫保卡。 3居民身份證。 (B)戶籍遷出本市城鎮地區,需辦理醫保關系終止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1,醫保卡。 2,家庭遷移證及復印件。 (C)居民的死亡的醫保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申請醫療保險卡注銷手續,直系家庭成員的,應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處理:1,醫保卡。 2,死亡證明。
第五章提高基本醫療保險
第18條由居民個人或家庭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的居民構成政府補助資金和對社會的貢獻。居民個人或家庭支付的醫療中心,負責收集,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站,以協助收集;政府補助資金,市財政局負責歸集。
第19條的支付和政府補貼的居民如下:首先,在小學和中學的學校的學生和18歲及以下年齡的非在校居民,籌資標准每人每年100元(其中600萬意外傷害費用)。一,兩個人,殘疾人,獲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晉州閔個人不繳納的全額資助的各級政府,其他人員個人繳納50元,50元的補貼,在各級政府。居民18歲以上的籌資標準是每人300元每年(其中6億美元的成本意外傷害)。其中包括:一,殘疾人,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靳據黽個人不繳費,完全由政府補貼,各級歲以上的60個低收入家庭居民個人交納100元,200元的補貼在各級政府,女性超過50歲,60歲以上的男性居民個人繳納200元,100元的補貼,在各級政府,其他工作人員個人繳納250元,50元的補貼,所有各級政府。
該第二十條居民個人或家庭的貢獻,政府補貼需要到被調整的收入和支出在醫療中心把前進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和在金融部門調整計劃的建議,報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21條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實現預付費系統,在年度基礎上支付。 9月1每年11月25日的集中處理保險登記,變更支付和居民醫療保險信息的時間。期限為參保居民應要求按時足額支付,根據規定的標准居民醫療保險費用。啟動階段在兩個月內從發布之日起實施細則保險登記,集中處理期間的費用支付。新生兒和進入新的小學和中學的學生,18歲及以下年齡在學校的非本地居民,戶籍落戶之日起三個月內,被保險人支付,但不集中處理期間,當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由個人或家庭支付。
第二十二條醫療中心位於石家莊市商業銀行居民的醫療保險基金收入過渡戶。居民個人或家庭由石家莊市商業銀行代收貨款,居民應採取他們的醫療保險卡或身份證在保險登記規定的付款期限付款的收入過渡戶,到年底在石家莊市商業銀行分行,醫療中心健康保險支付的費用由居民的財務決算和結束的月收入家庭的平衡。商業銀行應滿足支付需求的居民,及時傳輸居民個人支付的醫療中心的信息。
第23條保險中心分區的居民實際支付的價款和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及時向相應水平的財務報告居民的醫療保險基金的政府補助資金的基礎上編制的居民收費匯總表, ,區財政局收到轉介到之日起20日內,政府補貼資金上繳醫療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市財政局,市財政局中央,省,市級政府補助資金應列入財政及時的帳戶,以確保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正常使用。居民醫療保險的市,區兩級政府補助資金的財政負擔,應列入財政預算,完全處於同一水平。
第六章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24條本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不建立個人帳戶,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建立參保居民與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用。
第二十五條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設立財政專戶,收支兩條線管理,並成立一個獨立的賬戶,獨立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和擠占挪用。
第二十六條保健中心成立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戶每月支出在上個月,編制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撥款申請,市財政局及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分類醫療中心,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家庭,以確保及時解決。
第二十七條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予以免徵各種稅費。
第二十八條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計息,計息辦法參照工人的醫療保險基金。
第29條規定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用於支付居民屬於石家莊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緊急疾病目錄所列疾病,惡性腫瘤(含白血病)門診放(住院,門診緊急)治療,慢性腎功能不全門診透析,白內障門診超聲乳化及人工晶體植入術,器官移植後門診使用抗排斥葯物以外的個人負擔的費用。
第30條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住院起付標准根據醫療機構的級別確定,具體數額如下:二級醫療機構在醫療機構(包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400醫療機構醫療,$ 600,$ 900,在三級醫療機構就醫,醫療機構的分類,參照同級別的醫療機構執行基本標准。白內障門診超聲乳化及人工晶體植入術,第一次住院,其起付標准實施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的案件之一。
第31條的居民一次住院處理時間入院和出院手續。緊急住院不間斷的,被認為是住院。確定醫療保險年度第一次住院治療過程中多年,出院結算時間。
第三十二條居民住院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准部分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但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比例,根據醫療機構的級別確定。具體標准如下:一個醫生在醫療機構(包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70%,在二級醫療機構的醫療治療為60%,50%,三級醫療機構就醫。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的年份居民與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比例,連續投保五年以上,年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用,每增加一年,這一比例可能是相應增加了05個百分點,但提高的比例最高不超過10個百分點。互不視為居民醫療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惡性腫瘤(包括白血病)門診認沽(定向)治療慢性腎功能不全門診透析,器官移植和門診使用抗排斥葯物,白內障門診超聲乳化及人工晶體植入術的個人負擔醫療費用的比例,實施醫生定點醫療機構的標准。駐地醫院屬於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個人自付15%之首,其餘85%由個人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基本葯物目錄屬於「B類目錄葯品,個人先自付10%,其餘90%由個人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居民使用的單位價格在1000以上的一次性醫療成本材料,個人先自付50%,其餘50%由個人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第三十三條醫療機構在該領域的醫療費用,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轉移被批準的比例降低了5個百分點的比例相比,與相應的水平在城市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
第34條在年度基礎上,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最高為25000元。超過限額,根據石家莊市重大金額的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城鎮居民。
第35居民意外傷害住院費用的支付管理辦法的發展前。
第七章衛生服務管理
第36條的居民對醫療的首診定點系統的實施。
應該是在我的實際情況,按照第37條的居民,最近的方便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醫療機構,我第一次訪問,是確保全年保持不變的水平。居民需要住院治療的疾病,您必須先成為一名醫生確診我選擇定點醫療機構。確需轉診的診斷和治療,因病情需要咨詢的,應該是第一次訪問是在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的條件的首診定點醫療機構的診斷和治療,不得隨意轉出。
第38居民患病他們的醫療保險卡和醫療的醫療記錄。
第三十九條居民就醫,定點醫療機構應檢查病人的醫療記錄和健康保險卡,發現醫療記錄和健康保險卡冒用的,一律拘留,並及時報告醫療中心。
第40條居民的緊急救援屬於石家莊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目錄中的「疾病疾病最接近方便的醫療緊急疾病,但它應該是在五日內處理程序的緊急救助病種的醫療中心識別,鑒定,住院費,您就可以使用健康保險卡不符合要求的緊急或不辦理認定手續在醫療機構的醫療記賬結算;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不支付。
第41條的居民首次訪問指定的醫療機構為其他醫療機構未經批准,未經批準的醫療費用,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將不支付。
第四十二條醫療保健中心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了一個項目范圍的醫療保險服務,服務質量標准,監督和檢查,費用結算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43條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葯品使用的診療項目在石家莊市的醫療服務和收費,使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44條規定,第一次被診斷定點醫療機構根據醫療中心的要求,建立健康檔案居民,醫療服務管理信息和醫療記錄。
第45條為了方便結算的醫療費用和醫療服務管理,定點醫療機構應當要求醫療中心,居民醫療保險計算機系統和網路保健中心。
第四十六條定點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規范醫療行為,根據實際情況,居民醫療待遇,按照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葯的原則,提供適當的醫療服務,並嚴格執行住院的排放標准及轉介,轉診制度,不得被無理拒絕,推諉,滯留和轉移的住院醫師。
在住院的居民「第47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進行登記,居民住院醫療費用的及時和准確的信息輸入到計算機中,通過計算機網路系統,並上傳醫療中心。放電的居民,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允許患者或者其親屬,以驗證住院醫療費用,簽訂無病人或病人家屬簽訂了醫療費用,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爭議的情況下,醫療中心處理。從醫院或應急救援終止與劑量急性排出的居民不得超過7日量,慢性疾病不得超過的金額不超過7天劑量的第15屆中國草葯。
有限公司第48條居民居住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沒有轉移的情況下,你需要在其他醫療機構檢查,治療,購買葯品,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現場辦公室處理。
第49條惡性腫瘤(包括白血病)門診放(化)治療慢性腎功能不全門診透析,器官移植後門診使用抗排斥葯物,實行定點管理,普遍存在的物種指定的醫療中心找到指定的醫療機構或專門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指定管理結算另行制定。
第50條限制居民的城市的城市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需要轉移到外地的診斷和治療,應該是三級醫療機構,副主任及以上醫師建議,健康保險科審核,主管領導簽署了「意見報告,轉診前批準的保健中心。
第51條居民的醫療保險不適用於醫療領域和搬遷人員常駐聯合國代表團。
第52居民在國外以及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第53條的犯罪,交通事故,打架斗毆,酗酒,自殺,故意自傷自殘,醫療事故和對方的居民應負責的醫療費用,居民將無法滿足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第八章結算和報銷醫療費用
第54條規定的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解決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我應該記錄了他們的醫保卡與定點醫療機構的成本負擔得起的個人,由指定醫療機構結算。
第55條醫療中心和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結算參考「石家莊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醫療費用結算方式。」
第56條居民一次住院醫療費用在起付標准以下(含起付標准),而不是作為一個入場。
第57條居民在應急救援的目錄中所列的疾病和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通過社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站,與當地的醫院,醫院所有的醫療記錄的診斷和治療醫療費用的詳細信息,醫療費收據,醫療保險卡,醫療中心,按照規定的審核報銷。
第58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期間,經批準的醫療檢查,治療和購買葯品,先進的第一個個人密碼的成本,按規定報經批準的醫療機構,包括在住院的費用。
第五十九條轉移到醫療機構的診斷和治療領域的醫療費用,第一個人進步,診斷和治療結束後,通過社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站,並將其移交到外地,並審批表,
『肆』 石家莊醫療保險中心上班時間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試行)和大額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
石政辦發〔2007〕83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試行)和大額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市內五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屬各單位:
《石家莊市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試行)》、《石家莊市市區居民大額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石家莊市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石家莊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市市區(新華區、橋西區、長安區、橋東區、裕華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內所有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覆蓋范圍的,具有本市市區戶籍的非從業居民,均可參加石家莊市市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戶口在農村常年隨父母在本市市區就學的中小學生、入托幼兒可自願參加石家莊市市區居民醫保。
第三條居民醫保遵循「低水平、廣覆蓋、群眾自願、屬地管理、統籌協調」的原則,重點保障城鎮居民住院和門診大病的醫療需求。
第四條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以下簡稱居民基本醫保費)的籌集實行居民個人或家庭繳費、政府補助、社會捐助相結合的辦法。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居民基本醫保基金)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原則。
第五條居民醫保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主管,由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殘聯、市教育局及各區政府協管,由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醫保中心)經辦,由各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本轄區勞動保障工作站開展居民醫保工作。
第二章管理機構職責
第六條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為全市居民醫保的行政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一)制定居民醫保試點的總體規劃。(二)擬訂居民醫保的政策、規定。(三)負責居民醫保政策的貫徹落實。(四)對居民醫保的實施過程進行監督、指導。(五)負責市區定點醫療機構的資格審定。(六)協調處理有關居民醫保的爭議。(七)對執行居民醫保政策的單位和個人實施獎懲。
第七條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醫保中心)為市區居民醫保的經辦機構,其主要職責是:(一)認真執行居民醫保的政策、規定,提出改進和完善居民醫保制度的建議。(二)編制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收支預、決算。(三)負責居民基本醫保基金的籌集、支付和管理。(四)選擇和確定居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五)會同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定點醫療機構的收費標准及葯品價格。(六)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醫葯費及相關資料的審核。(七)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委託,對定點醫療機構、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和個人執行居民醫保政策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和獎懲。(八)負責居民醫保各項財務、會計報表、統計報表的匯總和填報工作。(九)承辦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和居民對居民醫保的咨詢、查詢事宜。(十)負責全市居民醫保經辦業務的指導。
第八條各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勞動保障工作站開展居民醫保工作。勞動保障工作站的主要職責是:(一)認真執行居民醫保的政策、規定,並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二)負責居民醫保入戶調查、參保登記和計算機信息建立、上傳工作。(三)負責協助收繳居民個人或家庭繳納的醫保費和申報居民醫保政府補助資金工作。(四)負責居民醫保有關報表的編制和呈報工作。(五)負責居民醫保卡、病歷本、醫療保險手冊的發放等工作。(六)負責居民醫療費的報銷事宜。(七)負責居民醫保的查詢事宜。(八)承辦有關居民醫保的其他事宜。
第九條定點醫療機構應設立醫保科或確定專人負責居民醫保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承辦居民醫保的醫療服務業務,並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二)認真執行居民醫保的政策、規定,並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三)負責居民的健康檔案建立、就醫及醫療消費情況的登記和匯總,並按規定實行計算機信息化管理,及時向醫保中心傳輸信息和報送有關報表。(四)負責按規定承辦參保居民首診定點、轉診工作;(五)負責對本單位工作人員執行居民醫保政策、規定情況的監督、檢查。(六)承辦有關居民醫保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保障范圍及對象
第十條居民醫保的實施范圍和具體對象包括:(一)在校的中小學生(含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二)戶口在農村常年隨父母在本市市區就學的中小學生、入托幼兒。(三)18周歲及以下年齡的非在校居民。(四)勞動就業年齡段(女18周歲以上至50周歲,男18周歲以上至60周歲)內,未參加職工醫保,並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屬於一、二級殘疾的居民;無用人單位,並持有《石家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五)在勞動就業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經政府就業扶持不能就業的居民,可以自願參加居民醫保,就業後必須參加職工醫保。(六)女50周歲以上和男60周歲以上居民。
第十一條居民醫保對象不包括下列人員:(一)現役軍人。(二)異地退休享受養老金或退休金待遇人員。(三)已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員。
第四章參保登記
第十二條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應憑本人家庭戶口本及復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手冊(學生證)、殘疾證及復印件、低保證及復印件,戶口在農村常年隨父母在本市市區上學的中小學生、入托幼兒應憑父母一方《暫住證》、教育部門的相關證明,到本人戶籍或暫住證所在地勞動保障工作站申請參加居民醫保,並根據本人情況填報《石家莊市市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登記表》,辦理基本醫保登記(以下簡稱參保登記)。
第十三條勞動保障工作站、醫保中心受理居民參保登記、核定繳費標准和基本醫保信息變更備案時,應按本實施細則第十條、第十二條的規定,嚴格審核申請人提供的有關部門認可的相關證件,對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和備案。
第十四條居民年齡計算至參保登記當年的12月31日。
第十五條勞動保障工作站根據參保登記獲得的信息,按醫保中心要求的內容及格式,為每個申請參保居民建立有關計算機信息,並及時向醫保中心傳輸或報送有關信息。
第十六條醫保中心根據勞動保障工作站傳輸或報送的信息及時進行復核和確認,並根據確認的信息分別編制《石家莊市市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征繳計劃》和《石家莊市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卡、病歷本和醫療保險手冊制發明細表》,反饋至相應勞動保障工作站,作為向居民收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和發放醫保卡、病歷本、醫療保險手冊的依據。
第十七條居民就業、戶籍遷移出本市市區、死亡等,應分別辦理終止醫保關系和醫保卡注銷手續。本人所繳納的醫保費,不予返還。勞動保障工作站應嚴格審核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證件,對符合條件的於每月10日前到醫保中心辦理。(一)居民由無業變為就業,需辦理終止醫保關系的,應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1就業的勞動合同。2醫保卡。3居民身份證。(二)戶籍遷出本市市區,需辦理終止醫保關系的,應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1、醫保卡。2、戶籍遷移證及復印件。(三)居民死亡的,醫保關系自行終止,直系親屬在30日內辦理醫保卡注銷手續,辦理時應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1、醫保卡。2、死亡證明。
第五章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籌集
第十八條居民基本醫保費由居民個人或家庭繳費、政府補助資金和社會捐助構成。居民個人或家庭繳費,由醫保中心負責收繳,勞動保障工作站協助收繳;政府補助資金,由市財政局負責歸集。
第十九條居民繳費和政府補助標准如下:一、在校的中小學生和18周歲及以下年齡的非在校居民,籌資標准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6元用於意外傷害費用)。其中一、二級殘疾人、領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居民個人不繳費,全額由各級政府補助;其他人員個人繳納50元,各級政府補助50元。二、18周歲以上居民籌資標准為每人每年300元(其中6元用於意外傷害費用)。其中:一、二級殘疾人、領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居民個人不繳費,由各級政府全額補助;低收入家庭的60周歲以上居民個人繳納100元,各級政府補助200元;女50周歲以上、男60周歲以上居民個人繳納200元,各級政府補助100元;其他人員個人繳納250元,各級政府補助50元。
第二十條居民個人或家庭繳費、政府補助標准需調整時,在醫保中心根據收支情況提出建議後,由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提出調整方案,報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一條居民基本醫保費實行預繳費制,按年度繳納。每年9月1日至11月25日為集中辦理參保登記、繳費及居民醫保信息變更時間。居民應按規定的時限參保,按規定的標准及時足額繳納居民醫保費。啟動階段自本實施細則發布之日起兩個月內為集中辦理參保登記和費用繳納期。新生兒和新遷入中小學生、18周歲及以下年齡非在校居民,自戶籍落戶之日起3個月內可以參保和繳費,但未在集中辦理期限辦理的,當年居民基本醫保費全部由個人或家庭繳納。
第二十二條醫保中心在石家莊市商業銀行設居民醫保基金收入過渡戶。居民個人或家庭繳費由石家莊市商業銀行代收,居民應在規定的參保登記繳費期內憑醫保卡或居民身份證到石家莊市商業銀行營業網點向收入過渡戶繳費,醫保中心月末將居民繳納的醫保費劃入財政專戶,月末收入戶無余額。商業銀行應滿足居民繳費需求,及時向醫保中心傳輸居民個人繳費信息。
第二十三條醫保中心根據居民實際繳費情況分區編制居民繳費匯總表,各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據此及時向本級財政申報居民醫保政府補助資金,區財政局接到資金請示後20日內將本級政府補助資金上繳市財政局醫保基金財政專戶;市財政局應將中央、省、市政府補助資金及時劃入財政專戶,確保居民基本醫保基金的正常使用。市、區兩級財政負擔的居民醫保政府補助資金應足額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第六章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四條本市市區居民醫保,不建立個人賬戶,用居民基本醫保費為參保居民建立居民基本醫保基金。
第二十五條居民基本醫保基金設立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設賬,獨立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擠占和挪用。
第二十六條醫保中心設立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出戶,每月根據上月支出情況編制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撥款申請,由市財政局及時將居民基本醫保基金劃入醫保中心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出戶,確保按時結算。
第二十七條居民基本醫保基金不計征各種稅、費。
第二十八條居民基本醫保基金的計息,參照職工醫保基金計息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居民基本醫保基金用於支付居民住院、門診急診搶救屬於《石家莊市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急診搶救病種目錄》所列病種、惡性腫瘤(含白血病)門診放(化)療、慢性腎功能不全門診透析、白內障門診超聲乳化人工晶體置入術、器官移植後門診使用抗排異葯物的個人負擔以外的費用。
第三十條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付住院醫療費的起付標准按醫療機構的級別分別確定,具體數額如下:在一級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時為400元;在二級醫療機構就醫時為600元;在三級醫療機構就醫時為900元;醫療機構未評定級別的,參照基本標准相同的醫療機構級別執行。一例白內障門診超聲乳化人工晶體置入術視為一次住院,其起付標准執行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的數額。
第三十一條居民一次住院是指辦理一次入院、出院手續的過程。急診搶救與住院不間斷的,視為一次住院。一次住院診治過程跨年度的,按出院結算時間確定醫保年度。
第三十二條居民住院超過起付標准部分的醫療費主要由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付,但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付比例按醫療機構的級別分別確定。具體標准如下:在一級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為70%;在二級醫療機構就醫為60%;在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為50%。居民繳納基本醫保費的年限與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付比例掛鉤,連續參保5年以上的,繳納基本醫保費年限每增加一年,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可相應提高05個百分點,但提高的比例最高不超過10個百分點。居民醫保與職工醫保繳費年限互不視同。惡性腫瘤(含白血病)門診放(化)療、慢性腎功能不全門診透析、器官移植後門診使用抗排異葯物、白內障門診超聲乳化人工晶體置入術的醫療費個人負擔比例,執行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的標准。居民住院採用屬於基本醫保基金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個人先自付15%,其餘85%再按規定由個人和基本醫保基金支付。使用屬於基本醫保葯品目錄中「乙類目錄」葯品的,個人先自付10%,其餘90%再按規定由個人和基本醫保基金支付。居民使用單價在1000元及以上一次性醫用材料的費用,個人先自付50%,其餘50%再按規定由個人和基本醫保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經批准轉往外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付比例較在本市相應級別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的比例降低5個百分點。
第三十四條按年度計算,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付醫療費的最高限額為25000元。超過最高限額以後,按《石家莊市市區居民大額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執行。
第三十五條居民意外傷害住院費用另行制定支付管理辦法。
第七章醫療服務管理
第三十六條居民就醫實行首診定點制度。
第三十七條居民應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就近就便選定一家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作為本人的首診定點醫療機構,一定一年不變。居民患病需要住院治療時,必須首先在本人選定的首診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因病情需要確需轉院診治的,應由首診定點醫療機構提出意見,方可在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首診定點醫療機構有條件診治的,不得隨意轉出。
第三十八條居民患病時憑醫保卡和病歷本就醫。
第三十九條居民就醫時,定點醫療機構應當核驗患者的病歷本和醫保卡,發現冒用的,應扣留病歷本和醫保卡,並及時報告醫保中心。
第四十條居民因急診搶救屬於《石家莊市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急診搶救病種目錄》所列疾病病種的,可以就近就便就醫,但應在五日內到醫保中心辦理急診搶救病種認定手續,認定後,住院費可以使用醫保卡在就醫醫療機構記賬結算;不符合急診搶救要求或未辦理認定手續的,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居民基本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第四十一條居民未經首診定點醫療機構批准,擅自到其他醫療機構就醫的醫療費用,居民基本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第四十二條醫保中心應與定點醫療機構簽定有關醫療保險服務項目范圍、服務質量標准、監督檢查、費用結算等內容的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四十三條居民使用基本醫保基金就醫,所用葯品、所採用診療項目、所使用的醫療服務設施和收費標准參照石家莊市市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首診定點醫療機構要按醫保中心要求為居民建立健康檔案、醫療服務管理資料和病歷。
第四十五條為便於醫療費的結算和醫療服務管理,定點醫療機構應按醫保中心的要求建立居民醫保計算機系統,並與醫保中心聯網。
第四十六條定點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規范醫療行為,根據就醫居民的實際病情,按照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葯的原則,提供相應的醫療服務,並嚴格執行住院、出院標准和轉診、轉院制度,不得無故拒絕、推諉、滯留和轉讓就醫居民。
第四十七條在居民住院時,定點醫療機構應按要求進行登記,及時准確地將居民住院的醫療費用明細輸入計算機,並通過計算機網路系統上傳醫保中心。居民出院時,定點醫療機構應讓患者或其親屬核實住院醫療費用明細並簽字,未經患者或其親屬簽字的醫療費用,居民基本醫保基金不予支付。如有爭議,報醫保中心處理。居民出院或急診搶救終結帶葯量,急性病不得超過7日量,慢性病不得超過15日量,中草葯不得超過7天劑量。
第四十八條居民因所住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在不轉院情況下,需到其他醫療機構檢查、治療、購葯的,需經所住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科審批。
第四十九條惡性腫瘤(含白血病)門診放(化)療、慢性腎功能不全門診透析、器官移植後門診使用抗排異葯物,實行定點管理,所患病種經醫保中心認定後到指定的定點綜合醫療機構或專科醫療機構治療。定點管理結算辦法另行制定。
第五十條居民因本市市區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需轉往外地診治的,應由三級醫療機構副主任及以上醫師提出意見,醫保科審核,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報醫保中心核准,方可轉院。
第五十一條居民醫保不辦理常駐外地和異地安置人員就醫。
第五十二條居民出國以及赴港、澳、台地區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居民基本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第五十三條居民因違法犯罪、交通肇事、打架斗毆、酗酒、自殺、故意自傷自殘、醫療事故等由他方承擔責任的醫療費用,居民基本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第八章醫療費的結算與報銷
第五十四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醫療費,應由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付的費用由本人憑醫保卡與定點醫療機構記賬結算;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由本人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第五十五條醫保中心與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結算參考《石家莊市市區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醫療費結算辦法》。
第五十六條居民一次住院醫療費在起付標准以下(含起付標准)的,不視為一個住院人次。
第五十七條居民外出期間因診治急診搶救病種目錄所列疾病而發生的醫療費,通過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憑當地醫院全部病歷資料、住院醫療費明細、醫療費收據、醫保卡,到醫保中心按規定審核報銷。
第五十八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期間,經批准到其他醫療機構檢查、治療、購葯的,其費用先由個人墊付,由批准醫療機構按規定報銷,並列入本次住院費用。
第五十九條轉往外地醫療機構診治的醫療費,先由個人墊付,診治終結後,通過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憑轉往外地審批表、全部病歷資料、住院醫療費明細、醫療費收據、醫保卡,到醫保中心按規定審核報銷。
第九章監督考核
第六十條各勞動保障工作站應當每年向本轄區居民公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年齡居民參保名單,接受群眾監督。
第六十一條居民有權對醫保中心、勞動保障工作站、定點醫療機構執行居民醫保政策的情況實施監督,群眾對有關單位及人員的投訴和舉報受法律保護。
第六十二條成立由勞動保障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居民代表參加的居民醫保基金監督委員會,對居民醫保基金運營情況實施監督。
第六十三條醫保中心負責對參保居民、定點醫療機構和勞動保障工作站執行居民基本醫保政策、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參保居民、定點醫療機構和勞動保障工作站應積極配合。
第十章獎懲
第六十四條符合下列情況且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或獎勵。(一)定點醫療機構認真執行居民醫保的政策規定,按照要求及時、准確地提供居民就醫的各種信息,積極配合有關檢查和考核,為保障居民基本醫療作出貢獻的。(二)勞動保障工作站認真執行居民醫保的政策規定,認真進行入戶調查,按時辦理參保登記,及時足額收繳居民醫保費,及時呈送各種報表,如實提供居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情況,對其醫療費報銷嚴格把關的。(三)醫保中心工作人員積極宣傳和認真執行居民醫保政策、規定,堅持原則,敢於抵制不正之風,及時糾正或處理違反政策、規定的行為,為居民醫療保險事業做出突出成績的。(四)居民主動檢舉和揭發定點醫療機構、勞動保障工作站、醫保中心違反居民醫保政策、規定的行為,使居民醫保基金免受損失的。
第六十五條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醫保中心應按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並給予通報批評;通報批評超過3次的,停機限期整改;整改無效的,中止協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定點;必要時,提請有關部門依法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不核實患者是否屬於參保居民,造成冒名頂替就醫的。(二)採用掛名住院、編造病歷、住院病歷與住院醫療費明細不符的。(三)推諉、滯留或轉讓病人的。(四)不能保證居民必需的檢查、治療和用葯,造成不良後果的。(五)串換診療項目和葯品,將不符合規定的診療項目和葯品列入居民醫保基金支付醫療費范圍的。(六)違反診療項目收費標准和葯品價格規定亂收費的。(七)檢查、治療、用葯與病情不相符的。(八)利用工作之便搭車開葯的。(九)其他違反居民醫保政策規定的。
第六十六條居民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居民醫保基金損失的,醫保中心除追回損失外,可給予通報批評,並可暫停其享受醫保待遇。必要時,提請有關部門對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向他人提供本人醫保卡和病歷本,造成冒名頂替就醫的。(二)虛報冒領醫療費的。(三)其他違反居民醫保政策、規定的。
第六十七條醫保中心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單位或勞動保障部門追回非法所得,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在醫療保險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損公肥私的。(二)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索賄受賄,謀取私利的。(三)違反規定,將居民醫保基金挪作他用的。(四)因瀆職造成居民醫保基金損失的。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八條居民因突發性、流行性疾病和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大范圍急、危、重病人的救治醫療費,由政府綜合協調解決。
第六十九條本細則由石家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七十條本細則自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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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石家莊市醫保管理中心官網
石家莊市住房公積金余額查詢的辦法:
1.登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查詢:進入官方網站通過「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鏈接,擊進入查詢頁面,輸入賬號(身份證或公積金卡號)及密碼,進入賬戶詳細頁面。
2.登錄公積金託管銀行網銀查詢:登錄公積金託管銀行,登錄成功後,進入的是網銀歡迎頁面,點擊導航欄「我的賬戶」欄目鏈接;進入「我的賬戶」頁面後,在左側功能菜單里找到「住房公積金」選項,點開「住房公積金」;根據自己需要選擇需要查詢的「我的住房公積金」、「查詢交易明細」和「查詢還款計劃表」。
3.前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櫃台查詢:職工本人查詢需攜帶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單位經辦人查詢需攜帶單位經辦人持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原件、查詢職工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受委託人查詢需攜帶受委託人持查詢職工及受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委託書原件;攜帶資料到區公積金管理中心櫃台;查詢(列印)公積金繳存歷史明細(超過近一年半)的,須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前往公積金中心(辦事處、分中心)提出申請,職工可在5個工作日後領取查詢明細。
4.撥打12329公積金服務熱線查詢:撥打公積金熱線,根據提示點擊自助查詢,點擊賬戶查詢輸入公積金帳號和密碼即可。
5.通過簡訊查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積金查詢格式要求編輯簡訊,發送至查詢號碼即可。
6.支付寶查詢公積金(部分城市不支持):點擊手機桌面的支付寶錢包按鈕,打開進入首頁;找到「城市服務」按鈕打開進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務」菜單中,找到「公積金查詢」按鈕;首次操作該項服務時,需要先進行授權確認;授權完成後,即可點擊「個人查詢」按鈕;按系統提示輸入身份證號碼,查詢密碼;進入界面後即可等待系統提供具體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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