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積極推進醫保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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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對下一步全面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出部署。《意見》要求,2017年起,進一步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到2020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及醫療服務,按項目付費佔比明顯下降。
② 河北職工醫保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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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醫保新政策
國務院近日發布《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提出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將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這份意見中提到了哪些實用信息?小編為你梳理了諸多干貨,趕緊來看看吧!
1、覆蓋哪些人群?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范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2、將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准差距較大的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整合後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
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准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3、如何籌資?
堅持多渠道籌資,繼續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為主的籌資方式,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給予扶持或資助。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4、籌資標准如何確定?
各地要統籌考慮城鄉居民醫保與大病保險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籌資標准。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准差距較大的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整合後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
5、保障待遇如何均衡?
遵循保障適度、收支平衡的原則,均衡城鄉保障待遇,逐步統一保障范圍和支付標准。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醫葯費用。穩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進一步完善門診統籌,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逐步縮小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6、住院後,醫保可以支付多少?
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醫葯費用。穩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進一步完善門診統籌,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逐步縮小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7、醫保基金如何管理?
城鄉居民醫保執行國家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基金獨立核算、專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
結合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確保應支付費用及時足額撥付,合理控制基金當年結余率和累計結余率。建立健全基金運行風險預警機制,防範基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
8、明確醫保葯品和醫療服務支付范圍。
遵循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技術適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則,在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目錄的基礎上,適當考慮參保人員需求變化進行調整,有增有減、有控有擴,做到種類基本齊全、結構總體合理。同時,完善醫保目錄管理辦法,實行分級管理、動態調整。
9、醫保支付方式有哪些
系統推進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總額預付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復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及葯品供應商的談判協商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推動形成合理的醫保支付標准,引導定點醫療機構規范服務行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通過支持參保居民與基層醫療機構及全科醫師開展簽約服務、制定差別化的支付政策等措施,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逐步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就醫新秩序。
10、何時開始實施
各省(區、市)要於2017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於2017年12月底前出台具體實施方案。
17省實現全民醫保人社統一管理
《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印發以來,河北、湖北、內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廣西等8省(自治區、直轄市)先後正式出台文件,對本省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作出規劃部署,如期完成了國務院對整合制度工作提出的上半年任務要求。
以上8省從理順體制、整合制度、提升效能「三位一體」整體考慮,對整合制度工作全面推進作出規劃部署。一是明確提出將衛生計生部門承擔的新農合管理職能及人社部門管理的城鎮居民醫保管理職能合並,統一由人社部門管理。二是按照國務院文件「六統一」要求,對通過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全面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出要求。三是對明確整合工作任務分工以及推進時間表、路線圖,同時還對確保整合工作平穩有序推進提出具體要求。
截至目前,全國32個省區市(含兵團)中,河北、湖北、內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廣西8省已出台整合方案,天津、上海、浙江、山東、廣東、重慶、寧夏、青海、兵團9省在國務院文件發布前已全面實現制度整合,以上17個省均突破醫療保險城鄉分割的體制機制障礙,明確將整合後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劃歸人社部門管理,實現了全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乃至整個社會保險制度的統一管理,這充分說明地方黨委政府對統一醫保管理體制的高度共識,對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的深刻認識。
從地方實踐看,制度整合成效顯著:一是群眾普遍得實惠,改革獲得感增強。各地在實踐中採取「繳費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錄就寬不就窄」的思路,居民醫保制度的公平性顯著增強,特別是農村居民醫療服務利用水平與保障水平均有普遍提高。二是提升了公共服務效能,降低了行政成本。依託社會保險公共服務體系,實現了參保登記、基金征繳、權益記錄、待遇支付等一體化管理服務,避免了重復投入、多頭建設,減少了重復參保、重復補貼。僅山東省整合就剔除重復參保250萬人,當年節約財政重復補助資金8億多元。三是增強了醫保基金的互助共濟能力,有利於發揮醫保對醫改的基礎性作用。各地注重發揮社會醫療保險制度規律,促進醫保對醫療服務的外部激勵制約,為三醫聯動改革提供了堅實基礎。
中國現行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2)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以沒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無業城鎮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
(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
國務院解讀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保
一、為什麼要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2003年與2007年,我國針對農村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分別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制度建立以來,覆蓋范圍不斷擴大,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制度運行持續平穩,對於健全全民基本醫保體系、滿足群眾基本醫療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兩項制度城鄉分割的負面作用開始顯現,存在著重復參保、重復投入、待遇不夠等問題。在總結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運行情況以及地方探索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二、目前地方探索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工作進展如何?實施效果如何?
目前,部分省份、市、縣實現了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整合。各地一般按照「先歸口、後整合」的路徑理順行政管理體制,按照「籌資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錄就寬不就窄」的原則統一政策,採取「一制多檔、籌資與待遇相銜接」的方式逐步過渡,建立起統一城鄉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經辦管理資源,實行一體化經辦服務。通過完善醫保信息管理系統,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妥善處理特殊問題,做好制度銜接和實現平穩過渡。
總體來看,地方的探索為全國范圍內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鑒。部分地區的整合取得了初步成效,擴大了基金的抗風險能力,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復參保、重復補貼、重復建設。但由於缺乏頂層設計和系統推動,醫保制度與醫療服務體系協同發展有待進一步加強,醫保制度的籌資公平性有待進一步改進。
三、當前,中央決定全面推進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的重大意義是什麼?
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是推進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重大舉措,對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有利於推動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務更加規范、醫療資源利用更加有效,促進全民醫保體系持續健康發展。
四、全面推進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總體思路是什麼?如何把握基本原則?
總體思路是從政策入手,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統一制度、整合政策、均衡水平、完善機制、提升服務」。突出整合制度政策,實行「六統一」;突出理順管理體制,整合經辦機構,提供城鄉一體化經辦服務;突出提升服務效能,實現逐步過渡和平穩並軌,建立城鄉統一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基本原則:一是統籌規劃、協調發展。把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納入全民醫保體系發展和深化醫改全局,突出「醫保、醫療、醫葯」三醫聯動,加強制度銜接。二是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立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鄉居民負擔和基金承受能力,充分考慮並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地區差異,保障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保待遇。三是因地制宜、有序推進。加強整合前後的銜接,確保工作順暢接續、有序過渡,確保群眾基本醫保待遇不受影響,確保基金安全和制度運行平穩。四是創新機制、提升效能。堅持管辦分開,完善管理運行機制,深入推進支付方式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基本醫保經辦服務。
五、在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過程中如何實行「六統一」?
從政策入手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重點是要整合其籌資和待遇保障政策。在研究比對原有兩項制度差異並總結各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六統一」的政策整合要求。
一要統一覆蓋范圍。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除城鎮就業人口以外的其他城鄉居民。允許參加職工醫保有困難的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二要統一籌資政策。堅持多渠道籌資,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籌資標准,完善籌資動態調整機制,改善籌資分擔結構。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准差距較大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逐步過渡。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准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
三要統一保障待遇。逐步統一保障范圍和支付標准,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妥善處理整合前後特殊保障政策的銜接,逐步縮小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四要統一醫保目錄。各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遵循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技術適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則,在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目錄的基礎上,適當考慮參保人員需求變化,制定統一的醫保葯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
五要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定點機構管理辦法,強化定點服務協議管理,健全考評機制,實行動態准入退出。對社會辦醫採取一視同仁的政策。
六要統一基金管理。執行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強化內控管理、外部監督制度,推進付費總額控制,健全基金運行風險預警機制,合理控制基金結余,防範基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
③ 醫保基金專戶必須由財政管理嗎
是的:根據國發〔2016〕3號文件的規定,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基金獨立核算、專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
《國 務 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
(六)統一基金管理。
城鄉居民醫保執行國家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基金獨立核算、專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
結合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確保應支付費用及時足額撥付,合理控制基金當年結余率和累計結余率。建立健全基金運行風險預警機制,防範基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
④ 醫保多元復合支付方式什麼時間開始全面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2017年起進一步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支付方式。專家認為,在我國全民醫保市場業已形成,且醫保支付已成為公立醫院主要補償來源的前提下,醫保支付制度改革將成為醫療服務費用控制的關鍵機制。
按病種付費成改革方向
值得關注的是,按病種付費和按疾病相關組付費被提到重要位置。而按疾病相關組付費主要是指DRGs。從世界各國和地區實施的經驗來看,DRGs不僅是較為有效控制住院費用的工具,也是幫助醫院轉變模式的重要手段。
DRG全稱是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是根據住院病人的病情嚴重程度、治療方法的復雜程度、診療的資源消耗(成本)程度以及合並症、並發症、年齡、住院轉歸等因素,將患者分為若乾的「疾病診斷相關組」,繼而可以以組為單位打包確定價格、收費、醫保支付標准。由於DRGs根據分組打包付費,高出部分不再支付,這促使醫院需要綜合考慮葯品耗材和檢查等手段的必要性,更為精細化的管理住院服務的成本。
「隨著這項改革的落地,我國的醫保支付方式將從數量付費法轉入質量付費法。」楊燕綏表示,以數量論價值的時代是第三方付費制度發展的初級階段,在它完成使命之後必將逐漸退出,未來質量付費法將大大提高醫生的價值。
只要讓老百姓負擔得起,讓老百姓看的起病,老百姓就會支持的。
⑤ 醫保年度最高統籌支付是啥意思
醫療保險統籌是指某統籌地區所有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中,扣除劃入個人帳戶後的其餘部分。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屬於全體參保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集中管理,統一調劑使用,主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發生的醫葯費、手術費、護理費、基本檢查費等。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任何個人都不得挪用。
統籌基金包括:統籌地區全部參保單位繳費總額扣除記入個人帳戶後的剩餘部分;財政補貼;社會捐助;銀行利息;滯納金等。
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屬於全體參保人員,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挪用。統籌基金主要用於參保人員住院、非定點醫院急診搶救、異地轉診(院)、異地安置、特殊病門診等醫療費用。
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風險防範
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是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正常運轉的首要條件。一旦統籌基金出現嚴重超支,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保障功能就會隨之削弱甚至崩潰,從而導致基本醫療保險改革失敗。但是,統籌基金在運行的過程中面臨著種種風險,是客觀存在、不容迴避的事實。因此,認真研究與探討醫保基金運行當中存在的各種風險以及規避和預防這些風險,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風險的形成
在當前社會環境下,醫療保險統籌基金風險的形成大致可分為整體社會因素和局部社會因素。
整體社會因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我國醫療保險制度自身特點所致。我國現有的醫療保險制度是由以前的公費醫療逐步轉變而來。現階段,醫療保險的支付是由參保人、醫療機構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三個方面來完成的,醫葯消費的不透明性,使得醫療監管機構很難對醫葯消費的價值與消費內容的合理性做出准確的界定,這就為統籌基金正常、准確地支付醫葯費用造成了很大困難。二是在當前狀況下,各定點醫療機構所獲得的財政投入不變甚至被削減,其經濟效益主要依靠於自身的創收能力,這就不可避免地使得醫療機構把獲取經濟利益作為一個極為重要的追求目標,甚至有的醫療機構為了獲取最大經濟利益而不惜採取種種手段,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哈爾濱天價醫療費事件就是最好的例子。三是隨著醫療衛生條件的加強,人口老齡化問題越來越突出,這部分人群的醫療消費需要也日益加強,這勢必也會造成醫療費用的大幅增長。
造成基金風險的局部社會因素,一是保險基金的收繳受經濟形勢的影響較大。在現有市場經濟條件及社會環境下,在經濟基礎相對比較落後的地區,相當一部分單位在規定的時期內不能按時足額地為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而這些單位的參保職工仍然要進行醫療消費,這就會造成統籌基金的大幅減少。二是隨著醫療科技水平的發展,新醫葯設備不斷投入臨床應用,就診人員的心理使然,都希望能盡量使用最新最好的醫葯設備,從而造成人均醫療費用的大幅增加,這相應地也會增加統籌基金的開支。而目前我國的醫療保險統籌基本上都是以縣區為基本單位,獨立運營,暫時無法建立整體的協調均衡機制。
二、基金的籌集與支出
籌集與支出是保證基金安全正常運行的兩個關鍵,籌集是醫療保障系統運行的基礎,只有按時足額的籌措到所需的資金,才能保障系統的正常運營,而資金籌集的比例是以當地的生活與醫療消費水平為基礎的,還要考慮到以後的發展趨勢,因此,在確定統籌水平時,必須經過縝密的調查分析,以做到准確適度。正常情況下,籌資水平應略高於醫療消費水平,做到略有盈餘。而如果在調查分析中出現失誤或分析不周,或者不能正確地預測未來的醫療費用走勢,籌資水平低於預定的醫療消費水平,基金運行就有可能存在透支的風險。
基金的支付方式,從目前已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城市看,大體可分為三種:1、患者看病時直接付費與醫院,然後由患者與醫保機構結算;2、患者看病時不直接付費,由醫院與醫保機構相互結算;3、 醫保機構與醫院採用定額預算管理,醫保機構逐月撥付醫療費用,年終總結算。一般情況下,基金出險是由於採用了事後結算的方式,因為醫療機構的醫療消費形式發生在前,結算在後,也就是說,作為結算本身已經失去了對醫療行為的制約能力.如果採取預付制,正常情況下是不會導致基金出險的.因為醫療保險機構已經按照預定的指標體系對醫療機構進行結算付費,醫療機構是根據醫療保險機構提供的費用和需求指標體系的要求提供醫療服務的。所以,通常是不會出現基金出險的情況,而往往容易出現的是另外一個問題,即醫療消費不足。而結合制的付費方式正是取長補短,把預付制和後付制結合起來,力求興利除弊,彌補二者的缺點。
三、風險的防範
一是要加大收繳力度、確保基金收繳率。要保證統籌基金的正常運行,就必須要保證較高的基金收繳率,特別要注意防範惡意拖欠的問題。
二是建立完善基本醫療保險預算制度和基金預警系統。在統籌年度開始之前,必須對該統籌年度的醫保金收支總額特別是統籌基金部分的收支情況進行預算,並留有充分的餘地,做完總體預算後,再分別核實個人帳戶與統籌基金具體收支預算。基金預警系統是指在建立基本醫療保險體系時,通過管理信息系統,為各種基金設置相應的警戒線,從而預先警示基金系統在運行當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對已實現網路化的統籌地區,更要充分利用管理信息系統及計算機結算系統等實行網上監控。
三是要結合實際,確定合適的支付比例。因各地的收入水平、醫療消費水平等情況差異較大,在支付比例以及支付的方式上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原則,而決不能完全照搬所謂大中城市、改革試點已有的套路。
四是要建立統籌基金支付的調節與平衡機制。從目前各地的實踐情況來看,統籌基金支付的主要是是醫保病人住院費用的大部分和特殊門診的部分費用。通常住院費用都是按一定比例分段支付,而特殊門診如何支付各地做法不盡相同,這也正是建立調節機制的重要部位。門診特殊病種補助應採取彈性比例,即補助的具體比例應視年終統籌基金的結余情況確定。
五是要嚴格大病的審查。目前各地對進入大病互助的門檻設置與支付比例不盡相同,但各地進入大病互助的人數都呈逐年上升趨勢,且費用的增長幅度較大。從而給醫保經辦機構造成相當大的支付壓力。
四、化解風險
對統籌基金的風險要做到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認真研究和探索化解風險的措施和辦法,勢在必行。這樣才能保證醫療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化解風險的措施通常有以下幾點:
一要搶佔先機,盡量爭取將風險化解在萌牙狀態。統籌基金的風險,通常是指統籌基金的支付額超過了統籌基金的帳戶額。這種超支現象往往是逐漸產生的,可以通過月統計報表反映出來。所以應規范會計統計報表制度,認真核查每月的收支狀況,一旦出現超支,馬上在下一個月份進行調節,盡量使超支的問題在統籌年度內得以解決;倘若在統籌年度年終總結算時出現嚴重超支的現象,就必須在新的統籌年度第一季度內加以解決。
二要適時適當調整有關的比例標准。當超支數額巨大,而發生的超支費用又在正常合理的開支范圍內,並非違規或過度醫療消費所致,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適當提高收繳比例,以此增加統籌基金的總量,提高統籌基金的支付能力,但是劃入個人帳戶的計入比例一般不能降低,否則,容易引起參保人員的心裡不平衡,另外,根據情況適當調整大病互助的收繳基數與支付比例,以化解大病互助基金的支付壓力,也可以考慮與商業保險公司合作,通過社會化的渠道來緩解醫保基金壓力;如果前述措施仍不能化解風險,則需要提高統籌基金支付項目的起付標准,或者降低統籌基金的支付比例,以增強參保人員的節約意識,適度降低總體醫療消費水平,從而化解統籌基金超支的風險。
三是要建立資金預留制度及爭取更多的政府資金投入,以達到分擔風險的目的。資金預留制度就是從各定點醫療機構的結算額中提留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以約束各定點醫療機構的違規行為,也可以同時建立獎勵制度,對於表現優秀的定點醫療機構採用各種形式的獎勵與表彰,促其合法經營。在經濟水平較發達,財力較充足的地區,可以申請政府加大對社會保障的投入,為各參保人員提供更完善的社會保障服務。
⑥ 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的主要目標和內容是什麼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對下一步全面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出部署。28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醫療保險司有關負責人就文件主要內容和社會關心的問題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采訪。
四是完善按人頭、按床日等付費方式。推進門診統籌按人頭付費,可從治療方案標准、評估指標明確的慢性病入手。對於精神病、安寧療護、醫療康復等需要長期住院治療且日均費用較穩定的疾病,可採取按床日付費。
五是強化醫保對醫療行為的監管。完善醫保定點協議管理,全面推開醫保智能監控,將醫保監管從醫療機構延伸到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實現監管重點從醫療費用控制轉向醫療費用和醫療質量雙控制。有條件的地方醫保經辦機構可以按協議約定向醫療機構預付一部分醫保資金,支持醫療機構運行。
⑦ 如何開展好醫保工作
1
全面優化現行醫保制度體系
新形勢下,醫保面臨提質增效的壓力。既要用有限的醫保資源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醫療保障需求,還要確保醫保基金安全可持續。在這樣的背景下,醫療保障體系也需要像我國的經濟結構一樣,從規模擴展轉向高質量發展。做好這個前提,醫保基金監管工作才能有好的制度環境,事半功倍,高效運轉。所以,有專家建議盡快全面優化現行制度安排,改變政策僵化局面,優化資源配置,提高保障績效,建成高質量的醫保制度體系。比如在制度政策層面,改革個人賬戶制度,避免個人賬戶資源浪費;推進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結余留用、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讓醫療機構從「多收多賺」轉變為「多省多賺」,形成主動控費的內生動力;平衡門診與住院待遇差異,解決門診轉住院問題等。
2
補上醫保監管立法的短板
醫保監管法律是當前推動醫保監管的重要抓手,應系統梳理醫療保障基金監管相關法律法規,盡快出台國家層面的醫保基金監管辦法(或條例),將已經成熟有效可行的基金監管措施通過立法程序上升為相應法律法規,為醫保監管提供上位法的支持,也為依法監管提供可操作的具體依據。
要注意二個問題:一是醫療保障監督法律條文應該更加科學、可操作,盡量避免出現社會保險法這種有法難依的窘況,也同時避免出現言語表述過於模糊的問題。二是要與現有的法律體系相融合,加強與司法部門、公安部門的協商和對話。地方經驗:2011年,上海市就以政府規章形式出台了《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辦法》,建立了以監管辦法為核心,包括就醫規定、醫保目錄等在內的一系列管理規范,為規范醫保監管奠定了法律基礎,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國家層面醫保監管立法的短板。
3
重建醫保執法監管體系
目前正值機構改革窗口期,有利於重構醫保基金監管行政執法體系。各地醫保部門可充分利用這次機構改革契機,建立專門的醫保監管執法隊伍,並根據「醫保監管辦法」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從制度上將各項執法的職責和任務進行分解,釐清行政監管和經辦管理的職責定位和內在聯系,盡快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互補互助的監管體系。同時,建立健全執法責任評議考核機制,加強執法監管。
此外,還應進一步明確醫療保障領域行政復議監督范圍和行政訴訟范圍,暢通群眾醫療保障權益的訴權渠道;及時公開醫療保障政策實施情況、基金運行情況、執法監督情況,特別是與人民群眾切實利益密切相關的報銷政策、醫保目錄調整等,為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創造條件。
4
完善協議管理
協議管理是基金監管的第一道防線,也是當前最重要的抓手。需細化協議內容,針對不同定點醫葯機構制訂個性化的定點服務協議,明確違約行為及處理辦法。嚴格費用審核,規范初審、復審兩級審核機制,採取現場檢查與非現場檢查、人工檢查與智能監控、事先告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的檢查方式,全方位開展對定點醫葯機構履行協議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經辦機構內控體系建設,規范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堅決堵塞風險漏洞。當前,無論協議簽訂還是協議執行,都有失之於寬,失之於松之虞,應進一步完善協議內容,規范醫葯服務行為,讓協議管理貫穿業務全流程。
5
完善智能監管平台
智能監控信息系統在全國90%的統籌地區都已經上線,但大部分地區的監控較為簡單粗放,碎片化嚴重,遠沒有發揮出醫保大數據的應用價值。應從更高層次統籌推進智能監管平台建設:
一是完善醫保大數據應用在具體操作層面的的政策指導。二是推進數據標准化,提升數據質量。三是探索建立醫保數據安全應用管理機制。四是加強部門間的數據共享,實現數據來源的多渠道化。有的地方智能監控體系較為成熟,如成都市的實時監控,包括入院辦理、出院辦理、醫囑上傳、住院明細上傳、結算等,都有詳細的數據呈現,而且逐漸開展靶向監管和購銷存管理,並將監管延伸到醫療機構的科室和醫務人員。上海市則充分依託醫保大數據,開發了醫保大數據監管系統,包含門診、住院、葯品、耗材、醫師等八大板塊,初步實現了監管對象全覆蓋,監管渠道全過程,監管手段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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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綜合監管機制
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形成最廣泛的統一戰線。比如,自上而下建立打擊欺詐騙保聯席會議工作機制,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發改、財政、商務、審計、公安、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都參與進來。加強行刑銜接,涉嫌違紀違法的,及時移交司法部門,加強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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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引入第三方服務
由於醫療保障服務涉及的領域問題比較多,也比較復雜,專業性比較強,如果產生一些爭議的時候,利用第三方專業機構有利於問題得到公正和權威的解決。所以,應積極引入信息技術服務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商業保險機構、大數據應用企業等第三方力量,參與基金監管工作,建立第三方專家評審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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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醫保誠信體系建設
誠信監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創新監管方式的重要內容。結合誠信體系建設試點,探索建立嚴重違規定點醫葯機構、醫保醫師和參保人員「黑名單」制度,並探索向社會公開的方式方法。建立個人懲戒制度,將醫保領域涉騙行為納入國家信用管理體系,使其一地違法,全國受限,發揮好聯合懲戒威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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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通過建立及完善舉報獎勵制度,暢通監督渠道,方便全社會共同參與醫保基金監管工作。同時,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宣傳活動,解讀醫保基金監管法律法規與政策,強化定點醫葯機構和參保人員的法治意識,主動與欺詐騙保行為作斗爭。積極曝光典型欺詐騙保案件,形成震懾,營造全社會共同打擊欺詐騙保行為、維護基金安全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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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重點葯品監控制度
可結合各地經驗,調整完善重點監控葯品目錄,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重點加強對輔助性、營養性、高價葯品使用情況的跟蹤監控,但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一刀切。數據統計發現,我國葯品使用的集中度非常高的,比如中成葯,前5%的品種佔了95%的費用。因此做好關鍵少數的監控,對醫保基金和整個醫療費用的合理使用都有很大的幫助。可參考國外經驗,對一些重點品種進行單獨的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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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配合做好異地就醫監管工作
隨著異地就醫工作的不斷推進,一方面要積極配合兄弟省市醫保經辦部門,協同調查異地就醫零星報銷異常情形,調閱就醫醫院病史情況,去偽存真,共同防範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另一方面,推進異地就醫工作重心要由「聯起來」向「管得好」轉變,落實就醫地監管責任,將異地就醫人員納入統一監管范圍,著重配合參保地加強備案管理,不斷滿足本市及異地參保人員住院需求,規范醫療行為,保證異地就醫結算制度的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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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點、分類打擊、對應施策
對於不同的監管對象,有針對性的監察,聚焦重點、分類打擊、對應施策:
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重點查處分解收費、超標准收費、重復收費、套用項目收費、不合理診療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基層醫療機構,重點查處掛床住院、串換葯品、耗材和診療項目等行為;社會辦醫療機構,重點查處誘導參保人員住院,虛構醫療服務、偽造醫療文書票據、掛床住院、盜刷社保卡等行為。
定點零售葯店,重點查處聚斂盜刷社保卡、誘導參保人員購買化妝品、生活用品等行為。
參保人員,重點查處偽造虛假票據報銷、冒名就醫、使用社保卡套現或套取葯品、耗材倒買倒賣等行為。
醫保經辦機構(包括承辦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的商保機構),重點查處內審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約檢查不到位、違規辦理醫保待遇、違規支付醫保費用以及內部人員「監守自盜」、「內外勾結」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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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國家醫保醫師制度
要想控制醫療費用的過快增長,就要管好醫生手中這支「筆」。各地目前實踐的醫保定點醫院執業醫師管理,規范性較差,考評內容不統一。國家層面應在總結各地探索經驗的基礎上,把對醫保定點醫院執業醫師的處方考評工作制度化,制定實施醫保醫師制度的指導意見,並上升為統一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基礎性管理制度,在全國推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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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醫保從業人員派駐制
有專家建議,醫院內部醫保從業人員應劃歸醫保部門統一管理,切斷醫院醫保人員與醫院之間的人事利益聯系,避免醫保人員監管醫生投鼠忌器。同時,相關部門要加強崗位設置、門檻准入、職稱評定等政策傾斜,將醫院內部醫保從業人員打造成專業化隊伍,而不是安排醫護人員養老的照顧性崗位,要讓醫院內部醫保辦成為醫保監管的橋頭堡,把醫保監管直接滲透到醫院科室的日常運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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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醫療機構內部管理制度
疏甚於堵,防騙如治水,加強疏導有利於激發各行為主體內在遵紀守法意識,從源頭上避免欺詐騙保行為的發生,起到事半功倍效果。一是完善薪酬管理體系,提高醫務人員的技術勞務價值,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二是健全執業規范、質量考核、日常監管、患者權益保障等監管制度。三是推行醫德醫風考評、醫師合理用葯評估、葯品用量動態監測及超常預警等制度。四是通過制定相應的技術標准和措施,完善臨床路徑和指南,約束醫療服務行為,提高診療效率,避免醫療資源浪費。五是積極支持葯師在合理用葯方面的作用,等等。總之,要引導醫療機構、零售葯店、醫師等行業協會開展行業規范和自律建設,主動規范醫葯服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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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醫療服務供給側改革
最後,還有一個非常基礎且重要的因素不能忽略—— 醫療服務市場環境的改善。 專家建議,國家應大力推進醫療服務供給側改革,放開社會辦醫、社會葯店的諸多限制,讓各種產權性質醫葯服務機構成長起來,打破公立醫院一家獨大的壟斷局面,在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下,最終形成差異化、多層次的醫療服務格局,才能從根本上改善醫改的政策和市場環境,打通梗阻,讓醫保基金監管等工作事半功倍,甚至水到渠成。
⑧ 醫保統籌是什麼意思
醫保統籌,是指某統籌地區所有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中,扣除劃入個人帳戶後的其餘部分,其中還有財政補貼;社會捐助;銀行利息;滯納金等額外收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屬於全體參保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集中管理,統一調劑使用,主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發生的醫葯費、手術費、護理費、基本檢查費等。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任何個人都不得挪用。醫保統籌相當於社會保險基金,用來報銷醫療費用的。
醫保統籌基金包括:
1、統籌地區全部參保單位繳費總額扣除記入個人帳戶後的剩餘部分
2、財政補貼
3、社會捐助
4、銀行利息
5、滯納金等
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屬於全體參保人員,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挪用。統籌基金主要用於參保人員住院、非定點醫院急診搶救、異地轉診(院)、異地安置、特殊病門診等醫療費用。
⑨ 我國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趨勢有哪些
(一)擴大覆蓋面,盡快實現全民醫保的目標。主要措施:一是全面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在將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納入城鎮職工醫保的基礎上,爭取2010年統籌解決其他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參保問題。二是推進大學生參保。將新入學大學生全部納入城鎮居民醫保,已經參加商業保險的大學生做好銜接,保障其基本醫療。三是加大推進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等參保力度,落實選擇參保政策,提高參保率。四是新農合參合率繼續保持較高水平。同時,按照全民醫保的目標,探索建立引導各類人員長期參保的機制,減少有病參保、無病退保的「逆向選擇」。
(二)提高並均衡醫療保障待遇水平,保障人民群眾基本醫療。主要措施:一是提高封頂線。2010年所有統籌地區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今後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繼續提高。二是提高住院醫療費報銷比例。2010年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60%以上,職工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也要有所提高。同時,考慮均衡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待遇水平,不斷縮小差距,促進社會公平。三是進一步降低大病、重病患者個人負擔。在規范相應的治療指南和疾病治療服務包的基礎上,逐步探索解決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兒童重大疾病患者個人負擔過重的問題。四是拓寬保障范圍。2010年城鎮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擴大到60%的統籌地區,新農合門診統籌達到50%(力爭達到60%)的統籌地區,爭取用2-3年時間在全國全面推開,逐步解決人民群眾常見病、多發病的醫療費用負擔問題。五是加大醫療救助力度。在資助城鄉所有低保對象、五保戶參保的基礎上,對其經醫保報銷後仍難以負擔的醫療費用給予補助。逐步開展門診救助,取消住院救助病種限制。探索開展重特大疾病救助辦法。
(三)加強醫療保險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主要措施:一是從2010年開始編制包括醫療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險預算,使基金管理更加科學、規范。基金結余較多的地區,通過編制「赤字預算」等辦法,擴大覆蓋面,提高待遇水平,限期釋放過多的結余。二是提高醫療保險統籌層次,2011年基本實現市級統籌,增強基金共濟能力。參保人數較少、共濟能力差的省區,逐步探索實現省級統籌。三是加強醫療服務管理,推行定點醫療機構分級管理等制度,充分發揮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的監督和制約作用。四是改進支付方式,推行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總額預付等,2010年選擇部分臨床路徑明確的疾病進行試點,逐步在有條件的地區推廣。
(四)改進醫療保險服務,方便參保群眾。主要措施:一是推行直接結算,減少個人墊付醫葯費用,著力解決參保人員「跑腿」和「墊支」問題。以「一卡通」為重點,完善醫療保險信息系統。2010年80%的統籌地區實現醫療費用醫保機構與醫院直接結算,個人不墊付醫葯費用。二是以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為重點,改進異地就醫結算管理服務。通過提高統籌層次,減少異地就醫人數;推進省內聯網結算,盡快實現同省跨城市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探索建立區域經辦機構協作機制,逐步解決參保人員跨省異地就醫結算問題。三是做好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做到手續簡便、流程規范、數據共享,方便廣大參保人員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和享受待遇。四是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探索委託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等提供醫療保障服務,最大限度方便參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