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合肥社保局電話多少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政務新區政務環路88號
0551)63536216
幫助他人,快樂自己。若我的回答對您有用,請將其設為「好評」,謝謝!
Ⅱ 合肥市生育保險中心
1、生育保險通常規定是繳費滿一年,且當前仍在繳費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險的相關待遇。但是,生育保險屬於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規定各不一,有10個月,也有6個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建議你還是咨詢一下當地社保中心(統一咨詢電話:12333),以他們回答為准。
2、生育保險可享受的待遇包括:
(1)生育津貼(產假期間的工資,一般標准:女職工生育前12個月的平均月繳費工資/30天×產假天數);
(2)生育醫療費用(包括因懷孕、生育發生的醫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品費等);
(3)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的醫療費用;
(4)國家規定的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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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合肥社保局電話號碼是多少
合肥社會保障局的聯系電話是:0551-12333,網站標識碼:3401000082 。
辦公地址:合肥市政務新區政務環路88號,可乘坐129路,166路公交車到市政務辦公區下。
(3)合肥工傷生育保險管理中心電話擴展閱讀
合肥社保局是主管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其具體工作和職責范圍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區實際,擬訂相應的政策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統計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區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全區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區人才的引進、培養、使用和激勵;擬訂人力資源市場規劃和人才流動政策,規范管理人力資源市場,指導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
(四)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城鄉統籌就業創業發展規劃,深化完善就業創業政策;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實施精準就業援助和創業指導服務;貫徹落實失業保險制度,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五)綜合管理全區社會保障工作。擬訂全區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相關政策和實施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監督制度,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分析並擬訂應對措施;管理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
(六)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收入分配,建立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的管理和審核;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崗位設置等工作。
(八)擬訂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全區職稱制度改革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資格考試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擬訂技能人才、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實施辦法,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九)負責全區高層次人才和專家的培養、選拔和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博士後工作和留學人員來鄞工作;負責全區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促進與國(境)外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並組織實施;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公務員制度及各項政策規定;擬訂有關人員調配、競爭上崗政策;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公務員績效考核。
(十二)統籌擬訂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協調、指導、規范勞動關系;負責指導企業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及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依法查處勞動違法案件。
(十三)統籌管理全區機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區級機關目標管理考核方案,督查目標完成情況;承辦區政府人事任免手續;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Ⅳ 合肥生育保險咨詢電話為什麼打不通,63536357一直打不通,問社保局給的
打了兩個下午 對面有電話聲響,但是依舊沒人接聽電話。現在放棄了,直接去現場咨詢。難怪發展不起來,這些人都不辦事的,怎麼發展我大合肥啊。。。。有點悲哀。。
Ⅳ 合肥社保咨詢電話是多少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551-12333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參與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辦法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辦法。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
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並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有關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擬訂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辦法,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肥工作或定居政策。
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做好人才服務工作,構建全市人才服務體系。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政策。
(九)貫徹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市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監督執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5)合肥工傷生育保險管理中心電話擴展閱讀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部門監督電話:
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 0551-63536141
市企業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0551-63536127
市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0551-63536249
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管理中心:0551-62729916
市失業保險管理中心: 0551-63536391
市職業技術培訓指導中心: 0551-64254962
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0551-62656755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 0551-63536315
Ⅵ 合肥工傷鑒定中心的電話號碼是多少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60號三樓合肥市勞動能力鑒定辦公室
辦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7:00
受理條件: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康復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用人單位應及時提出申請。
Ⅶ 合肥市社保卡制卡中心電話號碼
合肥市的社保卡,歸合肥市社保中心管理,社保中心隸屬於合肥市人社局。社保卡一旦丟失,可以電話掛失,也可以到社保中心窗口掛失。
社保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規劃,由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用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領域的集成電路(IC)卡。面向城鎮從業人員、失業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稱為社會保障(個人)卡,面向用人單位發放的稱為社會保障(用人單位)卡。人社部表示將用5年左右時間,使社會保障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
社會保障卡作用十分廣泛。持卡人不僅可以憑卡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實時結算,還可以辦理養老保險事務;辦理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手續,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就業培訓;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和申領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網上辦理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等。
社會保障卡採用全國統一標准,社會保障號碼按照《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採用公民身份號碼。
一、社保卡的作用:
1.個人社會保障相關信息記錄、電子憑證和信息查詢等;
2.記錄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戶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納情況;
4.可持卡到醫院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到葯店買葯;
5.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和生育等社保事務;
6.查詢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累計總額等信息;[4]
7.辦理領取養老金等社保事務,進行求職、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職業培訓等。
二、社保卡丟失補辦:
第一步:預掛失。社保卡掛失分為兩種形式,一種為口頭掛失,一種為書面掛失。書面掛失:可以持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到社保卡服務網點(設在街道社保所)進行書面預掛失。掛失手續辦妥,掛失即時生效。口頭掛失:持卡人可通過撥打發卡銀行服務電話或12333電話掛失等多種渠道辦理,通過電話辦理掛失時,持卡人應提供本人的社保卡號、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及聯系電話等相關信息。電話掛失後,持卡人應在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社保卡副本)原件到卡中心服務網點或代理服務機構網點辦理正式書面掛失。逾期未辦理書面掛失的,卡中心將自動解除失卡掛失狀態。
第二步:補新卡。預掛失後可辦理正式掛失與補新卡手續(正式掛失後不能撤銷)。補卡時可委託他人辦理,辦理時需要出示委託人、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在填寫《申請單》後,由社保卡服務網點工作人員辦理。此時,工作人員會開具一張《領卡證明》。如果在補卡期間生病,則可拿著《領卡證明》到定點醫院就醫,並保留處方明細、收費單據,按手工流程報銷。
第三步:領新卡。在辦理完補新卡手續15個工作日後,補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證和《領卡證明》,到社保卡服務網點領取新卡。
說明:社會保障卡的首次發放為免費發放。因被盜、丟失、損毀等原因補換社會保障卡的,適當收取工本費。社會保障卡補換卡工本費全省統一標准為20元,由各社會保障卡對應的發卡銀行收取。各合作商業銀行收費之前須向物價部門報備,在銀行網點進行公示,給補換卡人開具相應收費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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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工傷保險咨詢電話是多少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葯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你們當地標准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Ⅸ 合肥市醫保咨詢生育保險電話
生育津貼領取: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辦理生育證後,女職工連續參加生育保險(系同一用人單位)7個月後(計算月份不含補繳月份社保)生育的,方可備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確診懷孕3個月需辦理生育備案,生育備案時生育保險需足額繳費到賬。本地生育攜帶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務證或生育證、結婚證、孕產婦保健手冊到合肥市生育保險定點醫院辦理備案,與定點醫院直接實時結算享受;異地生育您可以攜帶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務證或生育證、結婚證、孕產婦保健手冊、女方單位證明(內容何種原因異地生育,此材料為異地生育提供材料)到合肥市生育保險經辦部門辦理異地生育備案,異地自費後回合肥辦理報銷手續並按核定時間到指定銀行領取津貼。備案成功後領取備案回執單,辦理流程詳見回執單。產前檢查最高享受800元,順產最高結算3000元;剖宮產最高結算5000元;產假期間女職工工資由社會保險承擔,用人單位不需承擔工資待遇。本地生育出院結算後第二個月30日及以後本人持回執單和本人身份證到指定銀行領取生育津貼;異地生育報銷核定的次月30日本人持回執單和本人身份證到指定銀行領取生育津貼。生育前未按規定辦理生育保險備案的,生育基金不予支付相應待遇。
產假工資發放:
生育津貼次月領取
請於生育出院結賬後下個月30日後的任意一個工作日,持《合肥市職工生育保險備案回執單》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指定銀行領取法定的生育津貼。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請於生育後4個月內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和光榮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合肥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3樓的生育保險經辦窗口申報,將增發一個月的生育津貼。逾期申報者不再享受該政策。
(一)生育費用個人墊付、4個月內辦理結算申報
異地生育發生的費用由個人墊付,生育後4個月內填報《合肥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及相關材料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待遇結算。期間發生生育並發症、合並症的,應在一周內報經辦機構。
(二)待遇次月領取
經審核,醫療費用和津貼均於核定後的下個月起始發放。請你於申報受理下個月30日後的任意一個工作日,憑《合肥市職工生育保險備案回執單》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指定的銀行領取。
生育津貼金額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國務令第619號)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基金支付;對於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生育津貼即為產假工資,用人單位停發產假期間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承擔;根據社會保險法產假期間社保個人部分仍由個人繳納。
生育津貼金額=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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