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一切保險合同中保險人承擔的風險是指()A被保險人所遇到的一切特殊風險 B被保人所遇到的一切特定責任風
B 被保險人所遇到的一切特定責任風險。D 保險合同中列明的除外不保風險之外的一切風險。
B. 建築工程一切險中一般風險和特殊風險指的是什麼
個人認為沒有包括
C. 在現代商業保險中,符合保險人承保條件的特定風險一般被稱為
可保風險。(5個條件:1應當是純粹風險。2使大量標的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3有導致重大損失的可能。4不能使大多數保險標的同時遭受損失。5必須具有現實的可測性。)
D. 如何區分特定危險保險合同與一切危險保險合同(請舉例說明)
保險合同按保險標的來分類就有好多種,另外同樣的標的按不同的責任范圍來分也有好幾種,所以你問的問題用一部教科書來回答恐怕才能結束。保險合同沒有特定保險合同和一切危險保險合同這樣的分類的,請你詳細咨詢跟你講這兩個概念的朋友,請清楚地問他是什麼條款就行。然後不明白再繼續問。因為你說的這兩個概念不準確,行內沒有這種叫法。 1,在財產損失保險內,有基本險(還有綜合險)與一切險,如果是這兩種分類,那就是前兩者採取的是列明責任制,只有發生條款列明的那些風險,保險公司才負責賠償;後者採取除外責任制,它承保的風險大好多,除了除外責任,保險公司都負責賠償,所以行內都叫它一切險。2,另外在意外傷害保險里頭,有些是特定范圍的,例如:飛機意外傷害保險,只有在飛機上發生意外傷害才負責賠償;但是有些是叫做意外傷害保險,它不固定一定在飛機上發生意外才賠,只要發生意外,那麼保險公司就得負責賠償,所以這種是不分區域的。基於你的問題,只能簡單從以上兩個方面來做初步解答。
E. 保險的前提要素是什麼
現代商業保險的前提要素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
1、可保風險的存在
可保風險是指符合保險人承保條件的特定風險。一般來說可保風險應具備的條件包括:
(1)風險應當是純粹風險。即風險一旦發生成為現實風險事故,只有損失的機會而無獲得的可能。
(2)風險應當使大量的標的均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3)風險應當有導致重大損失的可能。
(4)風險不能使大多數的保險標的同時遭受損失。這一條件要求損失的發生具有分散性。
(5)風險必須具有現實的可測性。
2、大量同質風險的集合與分散
保險的過程,既是風險的集合過程,又是風險的分散過程。保險人通過保險將眾多投保人所面臨的分散性風險集合起來,當姓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又將少數人發生的損失分攤給全部投保人,也就是通過保險的補償或給付行為分攤損失,將集合的風險予以分散。保險風險的集合與分散應具備兩個前提條件:
(1)風險的大量性
風險的大量性一方面是基於風險分散的技術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概率論和大數法則的原理在保險經營中得以運用的條件。
(2)風險的同質性
所謂同質風險是指風險單位在種類、品質、性能、價值等方面大體相近。不同質的風險,損失發生的頻率與幅度是有差異的,這也就使風險均應進行統一集合與分散。
3、保險費率的釐定
保險在形式上是一種經濟保障活動,而實質上是一種特殊商品的交換行為,因此,制定保險商品的價格,即釐定保險費率,便構成了保險的基本要素。
保險商品的交換行為又是一種特殊的經濟行為,為保證保險雙方當事人的利益,保險費率的釐定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則:
(1)公平性原則
(2)合理性原則(針對某險種的平均費率而言)
(3)穩定性原則
(4)適度性原則
(5)彈性原則
4、保險准備金的建立
保險准備金是指保險人為保證其如約履行保險賠償或給付義務,根據政府有關法律規定或業務特定需要,從保費收入或盈餘中提取的與其所承擔的保險責任相對應的一定數量的基金。為了保證保險公司的正常經營,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各國一般都 以保險立法的形式規定保險公司應提挈保險准備金,以確保保險公司具備與其保險業務規模相應的償付能力。
(1)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2)未決賠款准備金
(3)總准備金
(4)壽險責任准備金
5、保險合同的訂立
(1)保險合同是體現保險關系存在的形式。
(2)保險合同是保險雙方當事人履行各自權利與義務的依據。
F. 保險中風險怎麼分類
可保風險和不可保風險
保險公司承保的只是可保風險。
G. 下面哪些屬於特定風險
答案:B ,D
解析:特定風險指個人行為引起的風險。它只與特定的個人或部門相關,不影響整個團體和社會。特定風險一般較易為人們所控制和防範。
例如:火災、爆炸、盜竊及對他人財產損害或人身傷害所負的法律責任等均屬此類風險。綜上所述選B,D。
依據風險影響的結果分類,風險可分為基本風險和特定風險。
基本風險是指那些由超出個人甚至是群體的原因引起的風險。而且很多人都能感受到基本風險的影響。這類風險包括地震、水災、飢荒、火山及其他自然災難。然而,把基本風險局限於自然危險是不準確的。社會變革,政治干涉和戰爭都可以被認為是基本風險。
與這種非人為而有廣泛影響的風險相對的,我們說是特定風險。特定風險在起因和影響兩方面都更加與人相關。它包括我們已經提到過的很多風險,例如火災、偷竊、工傷以及車禍。所以這些風險由個人引起並且最終影響到個人。
對基本風險和特定風險加以識別是非常必要的。因為導致基本風險的原因通常不在個體的控制之下,因而應該更多地依靠公共部門,必要時動員全社會來應對這類風險,例如建立社會保險體系來抵禦由於失業、老年、早逝、健康等因素導致的社會風險。
特定風險通常是由個體原因所導致的,因此可以通過提高風險防範意識、適當的保險、損失防範和其他手段來進行控制。
網路-特定風險
H. 保險五要素是什麼
保險五要素的主要指: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標的及可保風險。
可保風險指符合保險人承保條件的特定風險。一般來講,可保風險應具備的條件包括:
1、風險應當是純粹風險。
即風險一旦發生成為現實的風險事故,只有損失的機會,而無獲利的可能。
2、風險應當使大量標的均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3、風險應當有導致重大損失的可能。
重大的損失是被保險人不願承擔的。如果損失很輕微,則無參加保險的必要。
4、風險不能使大多數的保險標的同時遭受損失。
要求損失的發生具有分散性。因為保險的目的,是以大多數人支付的小額保費,賠付少數人遭遇的大額損失。如果大多數的保險標的同時遭受損失,保險人通過向被保險人收取保險費所建立起的保險資金根本無法抵消損失,從而影響保險公司的經營穩定性。
5、風險必須具有現實的可測性
在保險經營中,保險人必須制定出准確的保險費率,而保險費率的計算依據是風險發生的概率及其所致保險標的損失的概率。這就要求風險具有可測性。
(8)保險特定風險是指什麼擴展閱讀:
目前可以提供大病保障的險種從性質上分,主要有三類:
1、主險
可單獨購買,一般保障期限都較長,價格中等,大病保障充分,是最主要的大病險。
2、附加險
價格便宜,大病保障充分,但保險期限較短,不可單獨購買,續保時要面臨再次核保。因此客戶的最大風險是真正風險來臨時,可能無法擁有保險。
3、組合險
由若干個險種捆綁銷售,價格較貴,一般都包括大病、意外、壽險等綜合保障,大病保障相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