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成都失業保險中心電話是多少
成都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地址:成都市二環路北一段四號社保大廈
電話號碼:028-87706602
咨詢電話:028-12333
Ⅱ 成都市失業保險金辦理程序中各個部門地址
二環路北一段四號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求職大廳去辦登記.具體培訓他們會給你打電話
Ⅲ 成都領失業保險的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按照《四川省失業保險條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持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到單位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並按以下程序進行:
1、由失業人員填寫《失業登記表》、《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求職登記表》;
2、失業人員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本人照片;
(2)本人身份證;
(3)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4)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並將結果及有關事項告知本人。經審核合格者,從其辦理失業保險申領登記次月計發失業保險金。
Ⅳ 成都市失業保險怎麼領取需要什麼手續准備些什麼資料
一、成都失業保險領取流程
1.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後,到社保局辦理;
2.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後,7日內到就業局失業保險處辦理失業人員登記備案手冊
3.經審核後,符合條件的,失業保險處簽發《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單位及時將其送達失業人員本人
4.失業人員在單位與其解除勞動關系的60日內,持《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身份證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張到就業局培訓處、職介中心分別辦理職業培訓登記和求職登記
5.失業人員持《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戶口本、身份證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張到其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按月簽領失業保險金。
二 、申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明;
2、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3、《勞動合同》復印件或能證明勞動關系的相關材料;
4、失業人員在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指定銀行開具的個人銀行賬號。
三、辦理條件:
1、已參加失業保險;
2、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
3、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4、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
5、有求職要求的。
(4)成都社會失業保險管理局擴展閱讀: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Ⅳ 成都市失業保險管理中心
成都市失業保險領取:
1.用人單位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為失業人員辦理社保參保人員減少手續;
2.用人單位自辦理社保參保人員減少手續之日起的7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等材料提交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3.用人單位或失業人員本人應在社保參保人員減少之日起60日內,持相關資料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4.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符合條件的,應將有關事項告知經辦人,並納入次月發放計劃。審核不符合條件的,說明具體原因;
5.失業人員憑《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辦理「求職登記」、「培訓登記」和「失業登記」,次月起按月簽字申領,申請成功人員的失業保險金在簽字申領的當月月底前發放到賬,連續兩個月未簽字做自動放棄處理。
下面是成都市失業保險領取文件網址,供參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Ⅵ 成都市失業金怎麼領取
在成都繳納失業保險後,因個人原因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根據《四川省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一)已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前款第(二)項所稱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勞動合同終止的;
(二)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單位解聘、辭退、除名或開除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成都社會失業保險管理局擴展閱讀:
《四川省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職工失業後,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應當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在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的7個工作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將失業人員檔案提交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
第二十條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起始時間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失業保險金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失業人員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
Ⅶ 成都個人失業保險查詢個人賬戶
成都市蒲江縣失業保險金次月5日前到個人賬戶。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在離職60日內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就業局或者行政服務中心的就業局服務窗口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通常需要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身份證,失業證,失業保險金領取登記單和銀行賬戶。
失業金領取條件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1)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2)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5)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第四十八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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