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要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的項目到底要哪些條件
申請人應為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和優秀在校學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學成後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外語水平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規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關獎學金項目選拔簡章的具體要求。
Ⅱ 國家留學基金委的公派留學是怎麼一回事
你好。
1、國家留學基金委的公派留學一般是不包含學費的。優秀的學生是不交學費的,這是國際慣例。
依據:【公派研究生是指按照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方式選派到國外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以及在國內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課題研究的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國家留學基金為公派研究生提供的獎學金中包含伙食費、住宿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和零用費等。公派研究生抵達留學所在國後,應從留學所在國實際情況出發,並按照留學所在國政府或留學院校(研究機構)要求及時購買醫療保險。】【一般為往返國際旅費和規定留學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具體資助項目、標准在錄取時確定。】 【對少數赴國外一流高校,一流專業攻讀博士學位人員,如其學科專業確為國家急需、且難以獲得外方學費資助,特別是人文及應用社會科學專業,可提供學費資助。】
2、審核很嚴格的,如果你的學業成績一般的話,別考慮了,需要學校推薦的,個人不能直接申請。
3、重點選派領域為能源、資源、環境、農業、製造、信息等關鍵領域及生命、空間、海洋、納米、新材料等戰略領域和人文及應用社會科學,其他的一般不批准。【申請時須提交國外教育機構的入學通知書復印件。僅限申請規定的專項碩士研究生項目。】
4、具體的可以直接咨詢國家留學基金委。
---非專家
Ⅲ 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的碩士研究生公派留學項目,必須要有擬留學院校的邀請函嗎
必須有邀請函,或者錄取信。
個人申請的話有幾種可能,一是直接讀某個老師的研究生, 讓他給你寫邀請信即可。但一般更多情況是學校有好多碩士項目,你申請,有要求語言成績,或者其他成績的。錄取後給你錄取信,你可以拿來申請。
不知道你們學校是不是跟基金委有合作項目,如果有合作項目的話,是不需要邀請信的,被學校的項目錄取後就可以走項目了。這點你得問你系主任或者國合處。
不知道你是申請今年的還是明年的,今年的話4.5就要截止報名了時間很緊張。
Ⅳ 參加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
一、國家主要項目及選派計劃
1.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3200人(1月5日-1月15日申請,3月公布錄取結果);
2.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8000人,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500人(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3. 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600人(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4.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3400人(12月1-15日申請);
5. 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3000人(9月20-30日申請,11月公布錄取結果);
6. 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2100人、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600人(4月6-20日申請,8月公布錄取結果);
7. 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項目(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計劃)1650人;
8.國外合作項目1650人;
9.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300人(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二、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 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為3-6個月;
2. 訪問學者: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3. 博士後:留學期限為3-24個月;
4. 博士研究生(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留學期限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邀請信為准;
5. 聯合培養博士生(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研究):留學期限為6-24個月;
6. 碩士研究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留學期限為12-24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的學制為准;
7. 聯合培養碩士生(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8. 本科插班生(攻讀學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畢業設計或實習等):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三、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基本原則
1.積極鼓勵教師和學生申報國家面上項目(即不須通過學校組織申報,可直接向國家留學基金委申報的項目),包括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項目(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計劃)、國外合作項目。(詳見招生簡章);
2.申報國家面上項目未成功者,優先推薦參加我校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和中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
3.申報各種項目的師生要嚴格按照簡章要求,根據各類項目的時間節點,提前著手准備邀請函原件和外語合格證書等,以免出現條件不合格情況的發生,浪費錄取名額和申報機會。
四、申報過程中注意事項
2015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對選派政策做了一些調整。
1.申報採取網上報名與提交書面材料相結合的方式申請項目。申請人須按各項目規定的時間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進行報名,並按照《關於准備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材料說明(學生類/非學生類)》准備書面申請材料;
2.已獲得公派出國留學資格的申請人不可再次重復申報公派留學項目;
3.西部項目申報時必須提交邀請信,自2015年起,留學資格有效期將調整為1年,即2016年12月31日;
4.未經批准擅自放棄留學資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員,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自2015年起,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留學資格者,2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
5.國家留學基金委將進一步加強過程和目標管理,訪問學者每3個月應向推選單位提交研修報告,留學人員回國必須向工作單位匯報留學成果。
6.在校職務是處級幹部的申請人,需先向學校組織部提交申請,獲批後方可進行公派出國留學資格申請,後續根據學校組織部規定執行出國留學任務。
Ⅳ 國家留學基金委的「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填寫網申表格時,「獲得最高學位時間」怎麼填寫
「獲得最高學位時間」應該填寫手上已經拿到的最高級別證書上簽注的頒發時間。
「獲得最高學位」必須是關於已經獲取證書的那些學習。例如,今天是7月25日要在網上填表,盡管知道7月26日是大本畢業典禮也不能把這一將來日期填入表裡,因為只有真正到了彼時才能通過接受頒證而「獲得學位」。此時只能如實填寫高中畢業證書上四年前的某個日期。顯而易見,如果該申請步驟中要求提供最高學位證書的影印件,此時申請人也只拿得出高中畢業證。
另外一種情況是,假如學校已經宣布在7月23日畢業,而且申請人確切知道自己已經獲准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只是由於校方時間安排致使畢業禮必須在26日舉行,這時就可以用7月23日作為學士學位的獲得日期。因為此時如果因報名截止期所限必須在25日報名,申請人也可以拿到系裡的書面解釋,以完成報名手續,日後再補交證書影印件。
Ⅵ 留學基金委CSC公派留學批准概率
2015年國家選拔2.5萬人公派出國留學,人數增加17%,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將增加1000人,達到8000人,其中,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3000人,聯合培養博士生5000人。
與以往相比,2015年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選拔范圍,將擴大至所有具有本科招生資格的高校。而在對攻讀博士學位學生學業進展進行年度審核的同時,還將依託派出單位,加強對訪問學者、聯合培養博士生、本科生等的管理。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被錄取人員的資格有效期,則從兩年縮短為一年。
確定錄取留學人員有按期回國服務兩年義務
需要什麼申請條件?上述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人稱,申請人應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身心健康、有較強的工作業務能力、學習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
國家公派出國留學採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評審方式主要包括材料審核、通訊評審、會議評審及面試。
專家主要從申請人的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擬留學單位和留學專業、國外導師或合作者的水平,出國留學的必要性及國內單位推薦意見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審,確定錄取人員。
確定錄取的留學人員,須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並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後派出。留學人員有按期回國服務的義務,服務期為兩年,但如果回國後又再次出國進行更高學位學習,服務期可順延。
上述負責人稱,在2015年選拔計劃中,被錄取人員即使經批准同意放棄資格,2年內,也不得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以進一步提高派出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益。
Ⅶ 國家公派研究生留學項目留學期限
一般是不允許的,你要向國外大學和國內教育部申請,延期了國家應該不會給你資助了,你可以申請國外的經費。國外老闆會給你工資的。
Ⅷ 怎樣才能申請到國家留學基金
目前可以申請公派出國留學的途徑似乎只有一條:通過國家留學基金委的項目申請資助。
201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
第一條2016年計劃選派各類國家公派留學人員29000名。
第二條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高級研究學者:3-6個月。
2.訪問學者:3-12個月。
3.博士後:6-24個月。
4.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為准。
5.聯合培養博士生(在國內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研究):6-24個月。
6.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12-24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為准。
7.聯合培養碩士生(在國內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3-12個月。
8.赴國外攻讀學士學位本科生:一般為36-60個月,具體以相關項目規定為准。
9.本科插班生(在國內攻讀學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畢業設計或實習等):3-12個月。
第三條主要項目
1.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計劃選派3500人。選派類別包括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和博士後。
2.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計劃選派8500人,選派類別包括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博士生;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計劃選派500人,選派類別為高級研究學者。
3.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計劃選派800人,選派類別包括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碩士生。
4.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計劃選派4200人,選派類別為本科插班生。
5.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計劃選派3800人,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和博士後。
6.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計劃選派2950人,其中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2450人,選派類別包括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和博士後;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500人。
7.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計劃選派1950人,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博士後、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生、赴國外攻讀學士學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8.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計劃選派300人,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博士後、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生和本科插班生。
9.國外合作項目計劃選派2500人。國外合作項目是指與外方機構簽署協議並由中外雙方聯合評審、聯合資助的項目,如中美富布萊特項目、中英聯合志奮領獎學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項目、中德學者短期合作交流項目等。
10.2016國際組織實習項目
第二章 優先資助學科、專業領域
第四條優先資助學科、專業領域主要為《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以及其他國家戰略和重要行業發展急需領域。
第三章 資助內容
第五條資助內容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對部分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具體資助方式、資助標准等以錄取文件為准。
第四章 申請條件
第六條申請人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應為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在校學生,年齡滿18周歲。
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6.符合申請項目的其他具體要求。
第七條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1.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
2.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
3.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
4.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
5.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服務尚不滿五年。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選拔辦法
第八條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採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
第九條符合申請條件者,按規定程序和辦法申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根據相關項目要求,組織專家評審,確定錄取結果。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查詢錄取結果。錄取通知發至申請人所在單位。
第十條主要項目申請、錄取時間
1.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1月5日-15日申請,3月下旬公布錄取結果。
2.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部分中外合作協議/項目需與外方合作院校/機構確認錄取結果,公布時間略晚)。
3.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4.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項目申請時間:2015年11月15日-25日;人選申報時間:第一批2016年4月21日-5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第二批2016年9月20日-30日申請,10月公布錄取結果。
5.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一批4月1日-1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第二批9月1日-10日申請,10月公布錄取結果。
6.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
①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4月1日-15日申請,7月公布錄取結果。
②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按照相應項目規定施行。
7.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3月20-30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根據相應項目規定施行。
8.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9.國外合作項目根據相應項目規定施行。
Ⅸ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留學完必須要回國嗎
那是當然的事,不然為什麼國家花錢把您送出國門留學呢,國家有前提條件
Ⅹ 在讀的研究生可以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的公派留學項目嗎
CSC項目本來就是面向在讀研究生的,其中碩士很少,博士為主。
首先CSC一般針對的是博一到博二的學生,出去時長從6個月到2年不等,國家按照一定的規則(看國家和地區)給補助。
流程就是首先獲得對方學校的邀請函,然後向自己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每年都會專門組織申請的),學校上報國家審批最後獲批。
一般來說,這種公派的屬於交流訪問,是不拿對方學校學位的。要獲得邀請函相對比較容易。通常的流程就是直接給對方學校的導師寫郵件,介紹你自己的情況,並聲明費用由自己支付,無需對方出錢。如果你的方向和對方有一定契合度,並且自身條件也還可以的話就比較容易拿到邀請函了。另外一條路就是你的導師在國外大學有比較熟悉的人可以推薦你過去,這樣更容易拿到邀請函。
還有一種是聯合培養,拿兩邊的學位的。這種就需要按照對方要求的入學條件來了,比如托福雅思GRE之類的成績,流程相對復雜一些,難度也高不少。這種通常是雙方學校有合作項目,或者是有比較硬的關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