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分條列項指出下列公文的錯誤 麻煩各位了……急用啊!
1、標題有四大錯誤,一是沒弄清「轉發」和「批轉」,二是不應該用書名號,三是文種不對,四是語句不通。正確的是: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財務監督的意見的通知
2、發文字型大小標識錯誤。正確的是:
國發〔1997〕9號
3、主送用錯一個標點符號。正確的是: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4、正文表述無條理。正確的是:
國務院同意財政部《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財務監督的意見》,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加強國有企業財務監督,完善企業財務約束機制,是落實和規范企業財務自主權,促進企業依法理財,維護國有權益,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一項重要工作。近幾年來,隨著財務管理許可權的逐步下放,出現了一些企業國有權益被侵蝕,國家收入大量流失等不容忽視的問題,嚴重妨礙了經濟發展和企業改革的順利進行。各地區、各部門對此必須予以高度重視,要通過不斷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企業外部財務監督與企業內部財務約束相結合的監督機制,把國有企業各項財務活動納入法制化軌道。各級財政、審計、監察、稅務等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按照既各司其責,又避免重復監督的要求,通過切實有效的財務監督工作,把企業財務管理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5、附件標識有誤,不能用書名號。正確的是:
附件:財政部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財務監督的意見
6、成文日期應用漢字。正確的是: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綜上,正確的公文如下: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財務監督的意見的通知
國發〔199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財政部《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財務監督的意見》,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加強國有企業財務監督,完善企業財務約束機制,是落實和規范企業財務自主權,促進企業依法理財,維護國有權益,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一項重要工作。近幾年來,隨著財務管理許可權的逐步下放,出現了一些企業國有權益被侵蝕,國家收入大量流失等不容忽視的問題,嚴重妨礙了經濟發展和企業改革的順利進行。各地區、各部門對此必須予以高度重視,要通過不斷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企業外部財務監督與企業內部財務約束相結合的監督機制,把國有企業各項財務活動納入法制化軌道。各級財政、審計、監察、稅務等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按照既各司其責,又避免重復監督的要求,通過切實有效的財務監督工作,把企業財務管理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財政部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財務監督的意見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七日(章)
保證正確。請採納。
② 采購行為規范化管理,體現了依法理財的要求.對嗎
采購行為規范化管理,體現了依法理財的要求,是對的。
采購行為規范化管理,體現了依法理財的要求,有利於依法理財水平的提高。
政府采購 就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
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購對社會資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財政資金的利用效果起到很大的作用,因而是財政支出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
③ 如何提高財務核算水平和內控管理辦法
健全內部財務會計制度
健全內部財務會計制度是提高會計信息准確性、保證資產完整性、保證財務活動合法性、保證業務目標實現的主要措施。健全內部會計制度包括建立嚴密有效的內部會計制度,健全的會計核算規程,合理的會計帳簿組織,憑證組織,及時的財務報告制度,定期的財務盤點制度,必要的預算控制制度和重大投資決策控制制度,這些制度的執行包括:①授權批准控制,即每次經濟業務都必須經過授權。②職責分工控制,即實行職責分工,以防止或減少有意無意的錯誤或舞弊行為發生。③會計記錄控制,建立表格的憑證制度。凡經濟活動所涉及的事項必須要有合格的憑證,規范標準的會計記錄,嚴格的定額核對。
堅持依法理財,嚴格監督管理
堅持依法理財,就是使財務各項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軌道,實現財務收支活動的規范化,做到「取之有據,用之有道」。氣象部門的財務管理要從以下4個方面抓好工作:第1,要從自身抓起,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檢查機制,各級氣象部門要制定內部監督檢查制度。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增強預算分配的透明度,建立內部相互監督制約的機制。第2,要建立健全氣象部門財務規章制度,凡有預算資金運行的地方,就要有相應的制度去規范、去約束。制度要跟支出走。第3,要切實加強對分管預算單位的財務監督檢查工作,除州局內部審計直接監督檢查外,還要充分發揮縣局兼職經檢員的作用,堅持事前、事中、事後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與重要監督相結合。第4,要加強對各縣局財政法規和財經紀律的培訓,提高各單位有關領導和財務人員依法理財的自覺性和業務素質。
加強財務物資的管理
國有資產管理實質上是國有資本金的管理,國有資本金換一種說法是國有產權,包括產權的界定確認、計量、產權糾紛的調處,產權轉讓、交易、資產評估,資產統計及重大的資產處置的監督管理。管理的目的是實現國有資本金的保值增值。由此可見,國有資產不是一種具體存在形態的經濟資源,而是能夠(或者期望能夠)帶來最大增值價值。國有資產管理主要是價值的管理,行政事業單位的財產一般情況下全部國家投入的,就是該資產構成是單一的,所有資產即是國有資產。把財產物資管理和貨幣資金的管理緊密結合起來,做好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對保證氣象事業的發展有著重要意義和作用。近年來,各級氣象部門用國家財政,地方財政撥款的資金建設,購置和調入的各科財產設備,儀器器材等數量總值即在不斷增加。所以,我們要結合黔南州氣象局的實際情況制定一些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加強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做到會計憑證建立帳卡,實行數量、單價、金額3核算,原則上1年清算1次,實現了從以物資量度為主到以貨幣量度為主的轉變。運用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分析的各種手段,加強固定資產、專業設備、儀器等的物資管理,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總帳,定期檢查,做到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帳卡相符,做到認真清查、認真制單記帳、認真管理、認真交接、認真報送報表等5個認真。
大力加強財務管理隊伍建設
氣象部門財務管理與改革工作做得如何,人員素質是關鍵。在新時期,經濟與社會發展對財務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因此,加強財務幹部隊伍建設顯得比以往更加重要。首先,要加強政治思想建設,必須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提高政治素質和政治敏銳力,認真學習《會計法》及有關路線、方針和政策。其次,要加強作風建設。一支隊伍的作風如何,關繫到這支隊伍的凝聚力、戰鬥力,所以要形成務實的工作作風,高效率、高質量的工作態度,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再次,要加強業務建設,加強學習,更新知識,尤其是要結合工作需要參加業務知識培訓,加強計算機在財務管理工作中的應用,逐步建立計算機管理的網路系統,改進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加強內部審計
加強內部審計,發揮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作用,是強化內部控制的一項具體措施,通過健全內控制度,可以提高管理水平,實現對財力、物力資源的有效配置,實現經濟組織的預期運作效率。
④ 財政所如何提高財政管理水平
一、提高思想認識。鄉鎮財政是鄉鎮基層政權的財力保證,它對穩定農村社會、發展農村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起著重要作用,各級政府要重視鄉鎮財政工作,加強對鄉鎮領導幹部法律和財務知識培訓,提高他們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能力和水平。同時,要把鄉鎮財政管理工作納入鄉鎮領導幹部工作考核范圍。
二、加強制度建設。要加快推進鄉鎮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實現部門細化預算和財政集中支付制度,逐步規范鄉鎮財政收支的核算管理,增加預算的透明度和約束力。要繼續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實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收繳分離和財政專戶管理,堵塞資金管理中的漏洞。通過地方政府規章來規范鄉鎮財政收支管理和資產核算,避免財政風險,促進鄉鎮財政的健康發展。
三、強化人大監督。一要規范年初預算的監督。督促鄉鎮政府依法規范預算編制,實行細化預算,增加預算收支的透明度。依法規范鄉鎮人代會審查批准預算草案。二要加強調整預算的監督。合理確定適當的預算調整比例,比例內調整由人代會授權主席團審批,報下次人代會確認;超比例調整應召開二次人代會審查批准。三要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監督作用。成立財政監督代表小組,通過代表小組組織視察、檢查、聽取政府工作情況通報等,強化財政監督。四要依法加強對原鄉鎮的街道財政的監督。街道是政府的派出機關,因此應將街道財政並入本級政府財政預決算中。街道預算作為部門預算一並報人代會審查,會後由財政部門下達街道預算批准書,並報人大常委會備案。街道財政預算的日常監督由縣級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負責。
四、搞好隊伍建設。適當增加鄉鎮財政人員編制,為鄉鎮引進高素質人才創造條件。要切實解決財政所長和總會計的行政編制問題,穩定鄉鎮財政隊伍。同時,各級政府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鄉鎮領導和財政幹部的培訓,加快縣、鄉鎮財政系統的信息網路建設,不斷提高鄉鎮財政管理的整體水平。
五、防範財政風險。要抓緊組織鄉鎮清理往來帳款,制定處理辦法;全面清理鄉鎮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規范固定資產核算和管理。要進一步完善鄉鎮「消赤保平」工作,實行綜合指標考核制。要合理把握政府舉債與財政承受度的關系,防止債務風險。同時,鄉鎮財政要加強對資產經營公司、工業園區等單位財務的監督和管理。要進一步理順縣與鄉鎮間的財權、事權關系,完善財政管理體制,加大對困難鄉鎮轉移支付力度,以促進鄉鎮財政的穩定、協調發展。
⑤ 如何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
一、切實提高對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
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是各級各部門必須長期堅持的方針,要切實增強法制觀念,充分認識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持常抓不懈,務求抓出實效。
(一)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重要手段。近年來,各級各部門不斷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規范財務收支行為,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但從省巡視組、審計、紀檢等監督檢查情況看,仍有部分地區和單位無視財經紀律和法規,財務管理混亂,會計賬務失真,公款吃喝、公費旅遊、公車私用、濫發津補貼等違規違紀行為屢禁不止,擾亂了正常的財經秩序。只有切實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強化約束,築牢防線,維護良好的財經秩序,才能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遏制違規違紀現象發生。
(二)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是推動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必然要求。近年來,為推動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規范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從源頭上狠剎奢侈浪費之風,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各級各部門緊密結合實際,積極構建厲行節約制度體系,明確相關公務支出標准。這些制度是新形勢下規范各項支出行為的根本依據和重要遵循,只有切實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嚴格執行財務規定,堅決維護各項財經制度的剛性約束,才能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切實從源頭上規范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
(三)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是深化財稅改革推進依法理財的客觀需要。黨的十八大報告和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現代財政制度。近年來,各級財政部門不斷推進預算管理、轉移支付、國庫集中支付、公務卡、政府采購等財稅改革和預決算公開工作。這是規范支出、阻塞管理漏洞的重要措施,只有切實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財經方針、政策,遵守財政財務制度,執行財政改革措施和相關配套制度,才能進一步深化改革,推進依法理財取得成效。
二、抓好源頭治理,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與執行
預算編制與執行是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的基礎和前提。各區(市)、各部門要進一步規范預算編制方法,細化預算編制內容,嚴格預算執行,夯實預算管理基礎,切實抓好源頭治理工作。
(一)深化綜合預算改革。嚴格預算編制管理,預算編制要體現依法治國方針,強化預算的嚴肅性、權威性,將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籌各項收入安排支出,嚴格遵循先有預算、後有支出的原則,強化預算觀念、細化預算科目、硬化預算約束,嚴禁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支出,嚴禁虛列支出、轉移或套取預算資金,嚴禁以任何形式隱瞞、截留、擠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非稅收入,嚴禁將應收繳的非稅收入直接抵頂支出。
(二)細化預算編制內容。嚴格遵守各項財經制度規定,通過建立基礎信息資料庫、項目滾動管理資料庫、非稅收入管理資料庫,准確掌握各項基礎數據信息,按照相關支出標准編制預算,做到應編盡編,編實編細;嚴格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要求,准確、真實、完整地反映各項支出的經濟性質和具體用途,增強預算約束力,強化預算編制信息與預算執行環節的銜接與控制。
(三)建立和完善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機制。強化預算執行監督管理,通過建立和完善動態監控管理信息系統,實時監控財政資金支付、清算過程,重點監控違規轉款、超額提取現金,不按預算規定用途擠占挪用資金等行為,並及時對發生的預警問題進行判斷、調查、通報和處理,健全完善預警高效、反饋迅速、糾偏及時、控制有力的預算執行動態監控體系。
三、加強剛性約束,進一步規范支出管理
維護預算的剛性約束是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的關鍵。各級各部門要把財經紀律、支出標準的剛性約束作為高壓線,嚴把支出關口,確保財政資金安全運行和規范使用。
(一)嚴控「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的支出實行審計監督和部門績效考核有機結合,強化監督與預算編制執行的銜接,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厲行節約有關要求,從嚴從緊編制「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預算,將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公車運行維護費、會議費、培訓費等支出全部納入預算,並單獨列示,預算一經批准,原則上不得調整,執行中不得隨意突破預算,確保「三公」經費只減不增。按照《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4〕40號)要求,各級各部門原則上不再購置一般公務用車。
(二)嚴格執行支出標准。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棗庄市實施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細則的通知》以及公務接待、會議、培訓、差旅、出國以及公務用車等管理辦法或規定,嚴格執行各項開支范圍、開支標准和有關規定,強化預算硬約束,嚴禁列支超預算、無預算、超范圍、超標準的費用,切實維護財務制度的支出剛性。各級各部門要強化支出審核責任制,把好資金使用、票據管理和支出審批關。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公函、審批和清單制度,不得報銷無公函的公務接待費用,不得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不得將休假、探親、旅遊等活動納入公務接待范圍。嚴禁以會議、培訓名義進行公款宴請、公款旅遊活動,公務活動用餐費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管理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會議定點制度。
(三)強化工資津補貼管理。嚴格按照財政供養人員實名制和國家工資津補貼政策要求,健全完善人事、編制、財政、監察四部門聯合共管人員信息機制,推進財政供養人員信息系統與人事信息系統數據共建共享工作,如實反映人員信息和經費預算,嚴禁超編制、超標准申報人員經費預算,嚴禁以虛報人數、吃空餉等方式冒用財政資金。各級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市規定的津補貼發放范圍和標准,不得違反規定自行新設項目或者繼續發放已經明令取消的津貼補貼,不得超過規定標准、范圍發放津貼補貼。凡申請調整區(市)級機關津貼補貼的區(市),嚴格執行「先核查後審批」制度,各區(市)對鄉鎮(街道)也要加強管理。建立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正常增長機制,繼續落實好國庫集中支付、財政集中統發工資制度,切實規范收入分配秩序。
(四)增強財經法紀觀念。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是財務工作第一責任人,財務負責人是本部門財務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工作中要牢固樹立法制觀念,視財經紀律為高壓線,像抓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一樣抓財經紀律執行,認真學習《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中辦發[2010]32號)、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審計和財務工作的通知》(棗政室[2012]2號)和涉及領導幹部的有關黨紀、法規,充分認識遵守和維護財經紀律的重要性、緊迫性,增強政治責任感,在思想上築起拒腐防變的堅固防線,切實加強對本部門財務工作的領導,慎用手中的權力,堅決防止失職、瀆職行為的發生。財務人員要帶頭學習、熟練掌握、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提高依法理財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依法依規辦理會計事項,確保會計信息真實。
四、深化財政改革,進一步完善監管措施
改革是破解支出管理難題的有效手段。各級各部門要扎實推進財政改革,強化監管措施,加強資金的動態監管和過程式控制制,確保財政資金的使用合法合規、安全高效。
(一)加快推進公務卡制度改革。健全公務卡制度,實行公務卡消費支出動態監控和通報制度。對公務支出,除按規定實行銀行轉賬或者使用現金外,全部實行公務卡結算,提高公務支出透明度,規范公務消費行為,健全完善公務支出監管新機制。
(二)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建立預算信息公開監督體系,將預算信息公開納入部門績效評價體系之中,各級各部門要按照中央和省預決算公開工作總體部署,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除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要求須保密的內容和事項外,全部按要求落實好公開任務。進一步細化部門預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內容,所有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都要向社會公開。探索推行公示制,以適當方式公開單位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經費總額,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支出金額,培訓的項目、內容、人數、經費,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的審計結果等情況。
(三)積極推進縣級政府公務接待經費公開試點。財政部門要加快推進試點地區縣級政府公務接待經費公開試點工作,按照《山東省縣級政府公務接待經費公開試點方案》(魯財行〔2013〕48號)要求,及時向社會公開試點單位公務接待經費預算、公務接待制度和公務接待支出明細,並密切關注群眾輿論,做好意見收集、整改、反饋等工作,深入查找不足,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確保公開工作穩步進行。通過推進試點工作,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用,完善單位公務接待審批控制制度,加大公務接待經費公開力度,向群眾說真話、交實底,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四)扎實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實施。按照財政部、審計署工作要求,加快推進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內控規范實施工作。切實抓住單位經濟活動的客觀規律,以預算管理為主線,以資金管控為核心,以防範風險為目標,將制衡機制嵌入到單位內部管理的全過程,實現內部控制對單位經濟活動全過程、全方面控制,實現加強財政管理與強化預算執行監督的有效銜接。各級財政部門要研究制定《內控規范績效考評辦法》,建立單位自評、主管部門評價、財政部門評價「三位一體」的考評體系。審計部門要將單位內控建設列入行政事業單位審計檢查范圍,提高《內控規范》實施的執行力。
五、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推進制度落實
制度建設是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紀紀律的重要內容。各級各部門要積極構建符合厲行節約要求的支出標准體系,確保在制度建設、培訓、宣傳、執行上不留死角。
(一)構建制度體系。各級各部門要按照《關於加強厲行節約制度建設的通知》(魯財辦〔2014〕14號)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和職責任務,抓緊完成本地區、本部門「6+1」項制度建設任務,使公務支出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真正實現依靠制度規范支出,盡快形成全方位、立體式的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度體系。
(二)加強制度宣傳。各級各部門要採取多種措施,加大厲行節約制度體系的宣傳力度,要加強與有關新聞媒體的溝通,做好制度宣傳和解讀工作,加強對部門主要負責人、財務、人事負責人以及社會大眾的宣傳,使各項厲行節約制度、各項財經紀律深入人心,繼續營造學習、宣傳、貫徹厲行節約制度的良好氛圍。
(三)開展制度培訓。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各項政策的培訓和解讀,使各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准確理解、全面掌握各項制度、政策的背景和內容,充分認識厲行節約制度實施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貫徹落實制度的責任感和自覺性,為推進各項制度執行與貫徹落實奠定基礎。
六、強化監督管理,進一步加大懲戒問責力度
強化監管、實施問責是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的保障。各級各部門要健全信息披露機制,推進預決算公開,自覺接受監察、審計、財政部門和社會大眾的監督。強化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審計、財政等部門要加大對財務制度的監督檢查力度,根據中央統一部署,通過開展嚴肅財經紀律專項治理,重點關注公款吃喝、公款旅遊、公車私用、濫發津補貼等違規違紀行為,對有具體舉報線索、社會反映比較集中、日常監管發現問題比較多的部門和單位,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對不聽招呼、頂風而上、公然違規違紀的典型案件,查實一起、剖析一起、通報一起,充分發揮警示、威懾和教育作用,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對各種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零容忍」,嚴格依照《預演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構成違紀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切實扭轉財經秩序混亂的狀況,促進部門、單位增強遵紀守法意識,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加強財務管理,為全面深化改革,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⑥ 財政決策民主化的成效和缺陷分別是什麼
財政是國家實現其職能,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重要物質基礎,擔負著維護國家機關的正常運轉、促進經濟文化事業繁榮和社會穩定等重要職責。因此,我們必須不斷加強財政法制建設,將財政管理活動納入法制化軌道,實現依法理財,依法行政,依法治國。
一、實現依法理財,必須加強財政法制建設
1.加強財政法制建設,建設法制財政,有助於實現財政管理的法制化。
2.加強財政法制建設,建設法制財政,有助於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3.加強財政法制建設,建設法制財政,有助於建立公共財政體制。建設公共財政體制框架,必須遵循公平、公正、法制等市場經濟基本通行的規則,也就是要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財。 4.加強財政法制建設,有助於實現財政職能,保障財政部門依法履行其職責。因此,加強財政立法工作,加快制度建設步伐,對於部門立法中不合理的減收、增支內容予以抑制,從法律的角度為實現財政職能把關。
運用法律手段,將法治貫穿於財政管理的全過程,才能確保財政行為規范化,不斷提高財政管理水平。
二、加強財政法制建設亟需解決的主要問題
1.財政法律體系不健全的問題,造成財政行政行為違反現行法律。
2.財政法律制度總體的立法層次比較低,法律規定之間存在著不協調的問題。 3.財政立法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的問題。
4.財政執法行為有待進一步規范的問題,加強執法監督仍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依法理財面臨的重大課題。
5.法制意識、依法理財觀念有待進一步增強的問題,迫切需要提高法制意識,樹立法制觀念。
三、加強財政法制建設,積極推進依法理財
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積極推進依法理財,必須進一步加強財政法制建設。通過加強財政立法,建立健全財政法律體系,嚴格財政執法,完善財政執法監督,深入開展財政法制宣傳教育,為財政管理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1.建立健全財政法律體系,使各項工作有法可依。 2.加強財政立法工作,切實提高立法質量。
3.強化財政執法,規范執法行為。加強財政執法,使財政管理法制化、規范化,提高財政管理的透明度,有利於提高財政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4.加強財政法制宣傳教育,促進依法理財工作的順利開展
民主化部分
民主最初體現於政治領域,即政府行為的合法性只能源於主權人民行使其自治權所授予的權威。從政治角度,實現所有公民的民主、政治平等以及基本的政治權利是國家的基本任務;從經濟角度,保護財產權,實現經濟的自由,增加財富的機會,實現社會整體福利的增進是國家職責所在。
財政橫亘一國政治、經濟領域,構成市場經濟下政府進行資源配置、提供公共物品的政府性經濟組織安排和政府性經濟行為的規則體系。一方面,財政是一國政府得以生存的經濟支柱,其經濟來源是建立在對公民私有財產合法的剝奪之上,這種對公有領域和私有領域的劃分,無疑應當取得利益受損方的認可,才能實現和維持國家行為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從經濟學角度,財政提供公共物品,必須是任何個人無法排他地佔有和消費的物品,否則政府參與市場競爭,不僅是對私人經濟自由的侵害,同時也是對源於公民的財政資金的不當使用。因此,政治民主和經濟民主集中在財政領域就表現為財政民主。一方面,在政治的領域中,財政民主是公民政治參與和政治溝通的權利的保障;另一方面,在經濟的領域中,財政民主是公民基本財產權的保護。
之所以強調財政民主,是因為在我國,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通過其選舉產生的人民代表大會以及其他方式、途徑行使管理國家事務、社會事務的權力。如審批預算是憲法等相關法律賦予人民代表大會的一項職權。因此,無論是預算的編制還是審批,均應反映人民之意願並得到人民代表大會的批准。
貫徹民主原則,一是可以保證公共財政的科學性,使公共財政符合國民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以及真正反映未來年度財政收支情況;二是有利於實現對政府財政收支行為的監督,防止出現隨意性。防止政府濫用權力,就必須以公民的民主權利約束國家公共權力。
二、財政民主的制度構建
從理論上看,財政旨在提供公共物品。在現實生活中,為防止財政活動偏離公共利益,保留公民對重大財政事項的決定權,是財政民主的核心和目的所在。財政民主一般表現為財政議會主義,即重大財政事項必須經過代議機構審批。我國《憲法》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因此,從淵源上看,財政民主是憲法所規定的人民主權理論在財政法領域的落實和體現。而《立法法》第8條明確規定財政、稅收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從形式和程序上保證了財政的民主性。
重大財政事項由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決定也是財政民主的重要體現。除了對財稅方面的基本制度制定法律以外,人民代表大會的財政決定權也體現在預算審批上。根據我國《憲法》及《預演算法》的相關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審批中央預算,地方各級人大負責審批本級地方預算,這表明,財政民主的基本要求在我國已得到了確認。同時,財政民主還要求賦予人民對財政事項的廣泛監督權。這要求財政行為的決策程序、執行過程以及實施效果,須具備公開性、透明性等特點。否則無論預算審批或預算監督,都只會流於形式,公開透明更無從談起了。細化到具體的財政行為,則表現為財政收入與支出行為的民主化。
(一)支出民主:以公共需要定位財政支出
政府的支出邊界到底在哪裡,這不是單純用理論可以解決的問題。雖然古典學派認為政府的活動是一種消費現象,主張縮小財政規模。但新財政思想卻認為市場機能在實際經濟社會中根本難以發揮,更何況還存在分配不均的問題,若政府不介入幾乎無法平息。兩種觀點都從不同角度反映了市場和政府的界限的模糊性。但事實是,由於政府執行宏觀經濟職能的需要,財政職權在一定程度上有擴張的趨勢,從而引起財政支出的增加。
一般說來,財政支出是國家通過財政收入將集中起來的財政資金進行有計劃的分配以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是財政職能的具體化,服務於政府職能。基於公共物品理論的分析,既然市場無法有效提供,那麼財政支出就是全部公共物品(包括全部純公共物品和部分准公共品)。只有滿足公共需要的事務,財政才應提供資金支持,否則偏離公共物品的政府財政分配行為本質上不能反映公民對公共物品的偏好而不能被視作財政民主行為。因此,財政支出民主首先應當表現為在財政支出決策的達成上,主要反映為人民對政府開支的權力制約和政府經濟職能執行的協調和平衡。
(二)收入民主:以公共權力定位財政收入
政府為履行公共職責所承擔的財政支出,需要積極謀取財政收入。財政收入,是政府為履行公共職能,滿足公共服務要求的財政支出需要,通過國家依法籌措的所有貨幣資金的總和,一般包括:稅收、費、國有資產收益、公債以及罰沒等其他形式收入。國家獲取財政收入憑借的是公權力,即由立法機關賦予公共部門代表公眾行使的強制性的權力。這種強制性權力是在分散決策基礎上集體選擇的結果,用來解決分散決策難以解決的各種問題。現代民主制下公共部門的任何權力都應通過公共選擇程序如投票,由立法機關審批、賦予,否則就是濫權,構成對私權利的侵犯。因此,議會制之所以能夠從社會中吸取更多的財政收入,其原因就在於代議制給予了財產權利人參與決策的機會,使他們相信代議機構決定的合法性, 這也是國家獲取財政收入的正當性基礎。
由此可見,在一個國家的「錢袋子」問題上,財政民主實踐了權利與權力之間的良性互動。財政的一系列環節中,從征稅開始,到支出、績效評估和監督,都應該在代表機構的決定與掌控之中,從而依法實現對政府活動的范圍、方向和政策目標的監督與有效控制。
⑦ 如何規范財務管理制度
包括:籌資管理、投資管理、營運資金管理、利潤分配管理
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有:
1、籌資管理 2、投資管理 3、營運資金管理 4、利潤分配管理
財務管理是指運用管理知識、技能、方法,對企業資金的籌集、使用以及分配進行管理的活動。主要在事前事中管理、重在「理」。會計是指以資金形式,對企業經營活動進行連續地反映、監督和參與決策的工作。主要在事後核算,重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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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談談如何完善財政政策的民主性與法制性
法制化部分-
財政是國家實現其職能,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重要物質基礎,擔負著維護國家機關的正常運轉、促進經濟文化事業繁榮和社會穩定等重要職責。因此,我們必須不斷加強財政法制建設,將財政管理活動納入法制化軌道,實現依法理財,依法行政,依法治國。
一、實現依法理財,必須加強財政法制建設
1.加強財政法制建設,建設法制財政,有助於實現財政管理的法制化。
2.加強財政法制建設,建設法制財政,有助於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3.加強財政法制建設,建設法制財政,有助於建立公共財政體制。建設公共財政體制框架,必須遵循公平、公正、法制等市場經濟基本通行的規則,也就是要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財。 4.加強財政法制建設,有助於實現財政職能,保障財政部門依法履行其職責。因此,加強財政立法工作,加快制度建設步伐,對於部門立法中不合理的減收、增支內容予以抑制,從法律的角度為實現財政職能把關。
運用法律手段,將法治貫穿於財政管理的全過程,才能確保財政行為規范化,不斷提高財政管理水平。
二、加強財政法制建設亟需解決的主要問題
1.財政法律體系不健全的問題,造成財政行政行為違反現行法律。
2.財政法律制度總體的立法層次比較低,法律規定之間存在著不協調的問題。 3.財政立法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的問題。
4.財政執法行為有待進一步規范的問題,加強執法監督仍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依法理財面臨的重大課題。
5.法制意識、依法理財觀念有待進一步增強的問題,迫切需要提高法制意識,樹立法制觀念。
三、加強財政法制建設,積極推進依法理財
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積極推進依法理財,必須進一步加強財政法制建設。通過加強財政立法,建立健全財政法律體系,嚴格財政執法,完善財政執法監督,深入開展財政法制宣傳教育,為財政管理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1.建立健全財政法律體系,使各項工作有法可依。 2.加強財政立法工作,切實提高立法質量。
3.強化財政執法,規范執法行為。加強財政執法,使財政管理法制化、規范化,提高財政管理的透明度,有利於提高財政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4.加強財政法制宣傳教育,促進依法理財工作的順利開展
民主化部分
民主最初體現於政治領域,即政府行為的合法性只能源於主權人民行使其自治權所授予的權威。從政治角度,實現所有公民的民主、政治平等以及基本的政治權利是國家的基本任務;從經濟角度,保護財產權,實現經濟的自由,增加財富的機會,實現社會整體福利的增進是國家職責所在。
財政橫亘一國政治、經濟領域,構成市場經濟下政府進行資源配置、提供公共物品的政府性經濟組織安排和政府性經濟行為的規則體系。一方面,財政是一國政府得以生存的經濟支柱,其經濟來源是建立在對公民私有財產合法的剝奪之上,這種對公有領域和私有領域的劃分,無疑應當取得利益受損方的認可,才能實現和維持國家行為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從經濟學角度,財政提供公共物品,必須是任何個人無法排他地佔有和消費的物品,否則政府參與市場競爭,不僅是對私人經濟自由的侵害,同時也是對源於公民的財政資金的不當使用。因此,政治民主和經濟民主集中在財政領域就表現為財政民主。一方面,在政治的領域中,財政民主是公民政治參與和政治溝通的權利的保障;另一方面,在經濟的領域中,財政民主是公民基本財產權的保護。
之所以強調財政民主,是因為在我國,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通過其選舉產生的人民代表大會以及其他方式、途徑行使管理國家事務、社會事務的權力。如審批預算是憲法等相關法律賦予人民代表大會的一項職權。因此,無論是預算的編制還是審批,均應反映人民之意願並得到人民代表大會的批准。
貫徹民主原則,一是可以保證公共財政的科學性,使公共財政符合國民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以及真正反映未來年度財政收支情況;二是有利於實現對政府財政收支行為的監督,防止出現隨意性。防止政府濫用權力,就必須以公民的民主權利約束國家公共權力。
二、財政民主的制度構建
從理論上看,財政旨在提供公共物品。在現實生活中,為防止財政活動偏離公共利益,保留公民對重大財政事項的決定權,是財政民主的核心和目的所在。財政民主一般表現為財政議會主義,即重大財政事項必須經過代議機構審批。我國《憲法》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因此,從淵源上看,財政民主是憲法所規定的人民主權理論在財政法領域的落實和體現。而《立法法》第8條明確規定財政、稅收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從形式和程序上保證了財政的民主性。
重大財政事項由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決定也是財政民主的重要體現。除了對財稅方面的基本制度制定法律以外,人民代表大會的財政決定權也體現在預算審批上。根據我國《憲法》及《預演算法》的相關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審批中央預算,地方各級人大負責審批本級地方預算,這表明,財政民主的基本要求在我國已得到了確認。同時,財政民主還要求賦予人民對財政事項的廣泛監督權。這要求財政行為的決策程序、執行過程以及實施效果,須具備公開性、透明性等特點。否則無論預算審批或預算監督,都只會流於形式,公開透明更無從談起了。細化到具體的財政行為,則表現為財政收入與支出行為的民主化。
(一)支出民主:以公共需要定位財政支出
政府的支出邊界到底在哪裡,這不是單純用理論可以解決的問題。雖然古典學派認為政府的活動是一種消費現象,主張縮小財政規模。但新財政思想卻認為市場機能在實際經濟社會中根本難以發揮,更何況還存在分配不均的問題,若政府不介入幾乎無法平息。兩種觀點都從不同角度反映了市場和政府的界限的模糊性。但事實是,由於政府執行宏觀經濟職能的需要,財政職權在一定程度上有擴張的趨勢,從而引起財政支出的增加。
一般說來,財政支出是國家通過財政收入將集中起來的財政資金進行有計劃的分配以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是財政職能的具體化,服務於政府職能。基於公共物品理論的分析,既然市場無法有效提供,那麼財政支出就是全部公共物品(包括全部純公共物品和部分准公共品)。只有滿足公共需要的事務,財政才應提供資金支持,否則偏離公共物品的政府財政分配行為本質上不能反映公民對公共物品的偏好而不能被視作財政民主行為。因此,財政支出民主首先應當表現為在財政支出決策的達成上,主要反映為人民對政府開支的權力制約和政府經濟職能執行的協調和平衡。
(二)收入民主:以公共權力定位財政收入
政府為履行公共職責所承擔的財政支出,需要積極謀取財政收入。財政收入,是政府為履行公共職能,滿足公共服務要求的財政支出需要,通過國家依法籌措的所有貨幣資金的總和,一般包括:稅收、費、國有資產收益、公債以及罰沒等其他形式收入。國家獲取財政收入憑借的是公權力,即由立法機關賦予公共部門代表公眾行使的強制性的權力。這種強制性權力是在分散決策基礎上集體選擇的結果,用來解決分散決策難以解決的各種問題。現代民主制下公共部門的任何權力都應通過公共選擇程序如投票,由立法機關審批、賦予,否則就是濫權,構成對私權利的侵犯。因此,議會制之所以能夠從社會中吸取更多的財政收入,其原因就在於代議制給予了財產權利人參與決策的機會,使他們相信代議機構決定的合法性, 這也是國家獲取財政收入的正當性基礎。
由此可見,在一個國家的「錢袋子」問題上,財政民主實踐了權利與權力之間的良性互動。財政的一系列環節中,從征稅開始,到支出、績效評估和監督,都應該在代表機構的決定與掌控之中,從而依法實現對政府活動的范圍、方向和政策目標的監督與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