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保險的基本邏輯是用戶和保險公司之間建立的一對一的商業合同關系,「我」承擔的風險與他人毫無關系,繳納保費後就獲得保障,一旦觸發了風險,保險公司需要剛性賠付的職能。
網路互助本質上是不具備有非風險性的成本,會員之間所產生的費用是採用事後均攤的形式,這就決定了所有成員的支出僅僅跟風險成本相關。大家按照共同的契約去抵禦風險。比如e互助e互助做癌症互助,大家約定為了一個真正得癌症的病人,經過e互助調查和審核的人,大家去湊這筆錢。值得注意的是,這中間並沒有人一定得承擔100%的剛性兌付責任。也就是說它不是雙方之間的風險買賣關系,它更多是基於大家共同的契約約定的群團關系。
『貳』 什麼是互助保險
您好,互助保險即由一些具有共同要求和面臨同樣風險的人自願組織起來,是預交風險損失補償分攤金的一種保險形式。這種互助形式曾存在於古今各種以經濟補償為目的的互助合作組織之中。
『叄』 保證互助是風險管理方式的一種,該方式屬於哪種
保證互助是風險管理方式的一種,該方式屬於(答案:C )
A.避免B.自留C.轉移D.懸賞
轉移指單位或個人通過經濟合同,將損失或與損失有關的財務後果,轉移給另一些單位或個人去承擔,如保證互助、基金制度等。
『肆』 保證互助是風險管理方式的哪一種
保證互助是風險管理方式的風險轉移的一種。
『伍』 保證互助時風險管理方式的一種該方式屬於什麼
會員在遭受風險互助責任范圍內損失時,依據相應的農機風險互助保險條款和本辦法之規定獲得損失補償;享受協會提供的各項服務。 第十三條 會員應遵守本會章程和本管理辦法,按風險互助保險條款之規定交納風險互助金;接受本會專業技術人員
『陸』 所謂的互助保障是什麼,靠譜嗎
張棟偉:「互助計劃」到底是不是網路保險?
前些日子,我寫過一篇《相互保險和互助保險是什麼?》,對國家保監會發牌試點的3家相互保險公司,與類似水滴互助、壁虎互助之類的網路互助計劃平台公司的差異,做了一些對比。隨著近期互助類公司的大量涌現,多個傳統媒體都刊發了關注性文章,但遺憾的是,這些報道大多屬於門外看花,鮮有深入分析了解,甚至發明出「互助保險」這樣的概念。
其實在中國,「互助保障」根本不是新鮮事物。只是在今年5月份,年僅29歲的前美團外賣創始人沈鵬,創辦了「水滴互助」網路互助平台,不到一個月就獲得了包括高榕資本、IDG資本領投,騰訊、真格基金、新美大、點亮資本等跟投的5000萬元天使投資,估值高達3億元,引發了社會上的「互助計劃熱」,這才引起了公眾對互助保障的關注,也由此引起了互助計劃、互助保障、互助保險、互聯網保險、相互保險等一系列新名詞之間的概念混淆。
國內目前成立最早、會員最多的互助保障組織,其實是官方的:1993年,「中華全國總工會」經原勞動部(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准,在民政部注冊登記創立了「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
互助會在組織形態上是由各級工會組織和職工自願參加、自籌資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保障、非盈利性的全國性互助保障社團組織。該組織實行統一組織、統一法人、統一產品、統一管理、統收統支的管理模式,目前在全國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了37個派出機構,在各所在地工會設立職工互助保障工作管理委員會。
互助會的會員形式為繳納50元起到100多元不等的參會費,參加大病、意外、婦女等不同的互助計劃,如果不幸患病甚至罹難,可以獲得從幾萬元到十幾萬元不等的互助救助金-----------------這與現在的網路互助模式:繳納9元錢入會,不幸發生時獲得30萬元互助救助金的模式基本一致。
核心不同點在於互助金來源:由於互助會的會員眾多,且成立時根本不存在互聯網這種管理模式,所以不可能把每個案例補償都進行會員分攤。互助會直接收取一次性的保障費,差額部分是由工會費用或企業社保費用補足。並且,互助會的救助金額並不多,最高救濟為13萬元左右。
由互助會的監管方式可以看出,實際上互助計劃是被時任政府按照「社會保障」的一種手段來對待,由社會保障部委批准,而不是按照營利性的商業保險管理。
國家保監會對此的表態也是:「對於打著互助計劃的名義,而實際非法經營保險業務的,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堅決予以打擊和取締。」也就是說,從保監會的態度看,純粹的社會互助保障服務,不管是線下的互助會組織,還是互聯網的網路互助平台,都不是保險業需要監管的范圍。
如何界定「互助保障」與「互聯網保險」之間的紅線?可以參考三條:
1、剛性兌付。保險業務有剛性兌付的屬性,投保人如果發生了觸發賠償的條件,保險公司就必須依法給予兌付。為了保障這一點,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是不允許倒閉的。而互助計劃、互助平台都是屬於民間行為,必然存在企業倒閉的可能性。
2、投資收益。保險業務屬於一種理財金融產品,投保人既可以把購買保險作為避險保障,也可以當作是理財投資。互助類服務則是非營利性,嚴禁出現分紅或者其他變相金融收益。
3、資金使用。商業保險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所以將保費收納之後,會用於各種投資經營行為來獲得最大化收益(現在除了石油和黃金領域之外,保險資金已經全面開花在到處投資),以實現資產增值。互助類服務的資金屬於全體會員,只准專項使用於會員賠付,不得轉作他用。
互聯網創新需要有相應的制度土壤,現在互助平台如雨後春筍,難免泥沙俱下。不管是保監會還是人社部,或者是民政部乃至其他某個機構,還是需要盡快開展市場調研,早日給互助監管確定個婆家,更有利於行業發展。
『柒』 互助保險是什麼重大疾病互助保險又是什麼
根據保監會的定義,互助保險是有同質風險保障需求的個人或者群體通過訂立合同成為會員,並且繳納保費成立互助基金,由互助基金對合同約定的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或者在合同約定時間給付保險金的保險活動。互助保險是由一些具有共同要求和面臨同樣風險的人自願組織起來,是預交風險損失補償分攤金的一種保險形式。在國內比較少見,而相互保險公司將其任何分布式盈餘資金全部支付給投保人,再以10%比例的盈餘支付給股東換取他們的資金提供給支持業務。
而重大疾病互助保險招商信諾專家告訴大家就是在互助保險的基礎之上,以重大疾病為所需要面對的風險組織起來的互助保險。與社保和商業保險不同,但也能作為醫療保險的補充保險。
『捌』 網路互助平台越來越多,它們如何做風險管控和保險之間有何區別
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時代的進步,為我們所提供到的便利也同樣是越來越多了,而我們也看到網路互助平台也是越來越多了,並且這個網路互助平台給予我們的幫助也是非常大的,所以我們就可以看到大家對於這個網路互助平台也同樣是非常支持的,並且我認為這樣的一個平台其實對於我們來說也是非常有著幫助的。
當然這個網路互助平台其實和保險有著非常大的區別,因為我們知道的保險其實只是針對於個人去保護的,但是這種網路互助平台她更是一種分享的平台,所以這個的受眾人群是非常廣泛的,並且也沒有針對性的。所以這個就是網路互助平台和保險的區別。
『玖』 保證互助是風險管理方式的那一種(A避免B自留C轉移D抑制)
是轉移,指單位或個人通過經濟合同,將損失或與損失有關的財務後果,轉移給另一些單位或個人去承擔,如保證互助、基金制度等。
『拾』 保證互助是管理風險的一種,該管理屬於()
屬於轉移風險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