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 根據項目類型、規模以及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實行成本補償式和定額補助式兩種資助方式。
對於重大項目實行成本補償式資助方式。
對於除重大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實行定額補助式資助方式。
第七條 項目負責人應按照本辦法規定,本著實事求是、精打細算的原則,編制切合實際的項目資助經費預算。項目依託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審核項目資助經費預算,簽署意見後報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八條 項目資助經費預算包括收入預算與支出預算。
收入預算包括用於項目研究的各種不同渠道的經費,具體包括從自然科學基金獲得的資助、從項目依託單位獲得的資助和從其他渠道獲得的資助。
支出預算包括研究經費、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勞務費和管理費。
具體如下:
一.研究經費是指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的費用。包括:
科研業務費:測試、計算、分析費,動力、能源費,差旅費,調研和學術會議費,資料、論文版面費和印刷費,文獻檢索、入網等信息通訊費,學術刊物訂閱費。
實驗材料費:原材料、試劑、葯品等消耗品購置費,實驗動物、植物的購置、種植、養殖費,標本、樣品的採集加工費和包裝運輸費。
儀器設備費:專用儀器設備購置、運輸、安裝費和修理費,自製專用儀器設備的材料、配件購置費和加工費。 實驗室改裝費:為改善資助項目研究的實驗條件,對實驗室進行改裝所開支的費用。不得用於實驗室擴建、土建、房屋維修等費用的開支。
協作費:外單位協作承擔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部分研究試驗工作的費用。
二.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是指用於與資助項目研究工作有直接關系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用,包括項目組人員出訪及外國專家來訪的部分費用,所需外匯額度由項目依託單位自行解決。其中:
面上項目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5%;
重點項目、重大項目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0%。
三.勞務費是指用於直接參加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後人員的勞務費用。
面上項目勞務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5%;
重點項目、重大項目及各類專項的勞務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0%。
四.管理費是指項目依託單位為組織和支持項目研究而支出的費用,包括項目執行中公用儀器設備、房屋用費等。管理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5%,協作單位不得重復提取。
第九條 自然科學基金委組織專家或擇優遴選中介機構對項目資助研究經費預算進行評審或評估,資助額度依據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經費情況和評審專家的意見,以及相關的財政、財務制度並按照規定的程序審核後確定。
第十條 項目負責人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資助經費預算核定的用途、范圍和開支標准使用項目資助經費。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項目資助預算一般不做調整。由於項目研究目標、重大技術路線或主要研究內容調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損失等原因,對項目資助經費預算造成較大影響時,必須按程序報自然科學基金委批准。
第十二條 項目資助經費不得用於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項支出,不得用於各種福利性支出,不得用於國家規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條 項目依託單位應加強項目資助經費的管理。項目資助經費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擠占和挪用。
第十四條 在研資助項目的年度結余經費,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結題項目的結余經費,仍用於項目依託單位的自然科學基礎研究或部分應用研究工作。
B. 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移動通訊費用補貼管理辦法是否廢除了
截止2019年,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移動通訊費用補貼管理辦法並沒有被廢除,現在繼續執行。
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移動通訊費用補貼管理辦法》第二條 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停止用公款為機關工作人員公務活動購置或配備無線行動電話、尋呼機,與此相關的各項費用一律由個人自理,對機關工作人員按職級和工作需要發放公務移動通訊費用補貼。
具體標准為:部級每人每月300元;司(局)級每人每月240元;處級每人每月180元;科級每人每月130元;科級以下每人每月80元;高級技師、技師每人每月130元,其他工勤人員每人每月80元。移動通訊費用補貼在「郵電費」科目中列支。
(2)基金管理辦法通訊費擴展閱讀:
《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移動通訊費用補貼管理辦法》第四條 機關工作人員離休、退休的,停發公務移動通訊補貼費。特殊工作崗位人員變動工作後,不再享受另行增加的補貼。
第五條 機關工作人員領取公務移動通訊費用補貼後,必須保證工作聯系的暢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規定。
第六條 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發放公務移動通訊補貼,不得擅自提高標准和擴大特殊工作崗位范圍。
C. 基金收取管理費有什麼規定
基金收取的管理費有規定的,一般都 是按日計算的,而且還有申購費與贖回費一般每支基金收的比較都不一樣,具體的你可以看一下你買的基金費率介紹,上面明確的介紹,希望給你幫助 望 採納
D. 基金收費標准
基金費用一般包括兩大類:
一類是在基金銷售過程中發生的由基金投資人自己承擔的費用,包括∶(1)認購費,是向在基金設立募集期內購買基金的投資者收取的費用。為了鼓勵投資者在設立募集期內購買基金,許多基金設定的認購費率比基金成立後的申購費率低。(2)申購費,是在投資者申購時收取的費用。我國法律規定,申購費率不得超過申購金額的5%。目前國內的開放式基金的申購費率一般為申購金額的1%~2%,並且設多檔費率,申購金額大的適用的費率也較低。一般最高檔是在100萬元或50萬元以下,散戶就按最高檔計算吧,(3)贖回費:贖回費是在投資者贖回時從贖回款中扣除的費用,我國法律規定,贖回費率不得超過贖回金額的3%,贖回費收入在扣除基本手續費後,余額應當歸基金所有。(4)轉託管費。
另一類是在基金管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主要包括∶
(1)基金管理費∶基金管理費是指支付給實際運用基金資產、為基金提供專業化服務的基金管理人的費用,也就是管理人為管理和操作基金而收取的報酬。基金管理費年費率按基金資產凈值的一定百分比計提,不同風險收益特徵的基金管理費相差較大,如目前貨幣市場基金為0.33%,債券基金通常為0.65%左右,股票基金則通常在1%-1.6%之間。以華夏基金的管理費為例,股票基金華夏復興為1.5%,指數基金華夏滬深300為0.50%,混合基金華夏大盤為為1.5%,債券基金華夏債券A/B為0.60%,華夏債券C因不收申購、贖回費,另收銷售服務費0.30%,貨幣基金華夏現金增利為0.20%。目前,我國封閉式基金按照0.25%的比例計提基金託管費。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乘以管理費率按日計提,按月支付。管理費逐日計提,月底由託管人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
(2)基金託管費∶基金託管費是指基金託管人為基金提供服務而向基金收取的費用,比如銀行為保管、處置基金信託財產而提取的費用。託管費按照基金資產凈值的一定比例提取,目前通常為0.25%,逐日累計計提,按月支付給託管人。此費用也是從基金資產中支付,不須另向投資者收取。其費率也是因基金類型不同不不同。仍以華夏基金的託管費,華夏復興為0.70%,華夏滬深300為0.50%,華夏大盤為為0.25%,華夏A/B和C為0.20%。
(3)基金運作費:主要包括投資交易費用、基金信息披露費用、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持有人大會費等。這些開銷和費用作為基金的營運成本支出,占資產凈值的比率較小,通常會在基金契約中事先確定,並按有關規定支付。
以上三種費用直接從基金資產中扣除,不需持有人另行支付。按目前的辦法,不論投資者盈虧,基金公司的管理費照提,可謂「旱澇保收」。不少基民對此深表不滿。
E. 針對國家對基金公司收取管理費有沒有名為規定
基金的管理費是基金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基金公司是按國家法律規定的標准對所管理的基金收取管理費的。《證券投資基金法》有詳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