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險基礎知識電子版
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輔導縮編教材(摘錄)
————溫久鵬
第一章 風險與風險管理
第一節 風險概述
一、 風險的含義
風險是指某種事件發生的不確定性
發生時間的不確定和導致結果的不確定
廣義:風險——盈利、損失
風險僅指損失的不確定性
二、 風險的構成要素
(一、)風險因素
1、有形風險因素
2、無形風險因素
(二、)風險事故
是指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偶發事件
(三、)損失
在保險實務中分
1、 直接損失
2、 間接損失
在風險管理中分
1、 實質損失
2、 額外費用
3、 收入損失
4、 責任
三、 風險的種類
(一、)按風險產生的原因分類
1、自然
2.社會
3.政治
4.經濟
5.技術
(二、)按風險標分類
1.財產風險
2.人身風險
3.責任
4.信用
(三、)按風險性質分類
1.純粹風險
2.投機風險
(四、)按風險產生的社會環境分類
1.靜態風險
2.動態風險
(五、)按產生風險的行為分類
1.基本風險
2.特定風險
四、風險的特徵
(一、)風險的不確定性
1.風險是否發生的不確定性
2.發生時間的不確定性
3.產生結果的不確定性
風險的這種總體上的必然性和個體上的偶然性的統一,構成了風險的不確定性
(二、)風險的客觀性
風險是一種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獨立於人的意識之外的客觀存在
(三、)風險的普遍性
風險無處不在,無時不有,正是由於這些普遍存在的對人類社會生產和人們生活構成威脅的風險
(四、)風險的可測定性
(五、)風險的發展性
第二節 風險管理
一、 風險管理的含義
風險管理是社會組織或者個人用以降低風險的消極結果的決策過程
風險管理含義的具體內容包括:
1. 風險管理的對象是風險
2. 風險管理的主體可以是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個人、家庭、組織
3. 風險管理的過程包括風險識別、風險估測、風險評價、選擇風險管理技術和評估風險管理效果等
4. 風險管理的基本目標是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5. 風險管理成為一個獨立的管理系統,並成為一門新的學科
(二、)風險管理的演變
二、風險管理的程序
(一)風險識別
是風險管理的第一步,指對企業、家庭或個人面臨的和潛在的風險加以判斷、歸類和對風險性質進行鑒定的過程
(二)風險估測
(三)風險評價
評估發生風險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並決定是否採取相應的措施。
(四)選擇風險管理技術
選擇最佳風險管理技術是風險管理中最為重要的環節
(五)評估風險管理效果
分析、檢查、修正和評估
三、風險管理的目標
是以最小成本獲得最大安全保障
(一) 損失前目標
1. 減小風險事故的發生機會
2. 以經濟、合理的方法預防潛在損失的發生
3. 減輕企業、家庭和個人對風險及潛在損失的煩惱和憂慮
4. 遵守和履行社會賦予家庭和企業的社會責任和行為規范
(二) 損失後目標
1. 減輕損失的危害程度
2. 及時提供經濟補償
四、 風險管理的方法
(一) 控制型風險管理技術
1. 避免
避免風險的方法一般在某特定風險所致損失頻率和損失程度相當高或處理風險的成本大於其產生的效益時採用,它是一種最徹底最簡單的方法,但也是一種消極的方法
2. 預防
3. 抑制
是指在損失發生時或損失發生之後為降低損失程度而採取的各項措施
(二) 財務型風險管理技術
是以提供基金的方式,降低發生損失的成本
包括以下方法:
1. 自留風險
是指對風險的自我承擔
2. 轉移風險
是指一些單位或個人為避免承擔損失,而有意識地將損失或與損失有關的財務後果轉嫁給另一些單位或個人去承擔
轉移風險又分為:
(1) 財務型非保險轉移風險
(2) 財務型保險轉移風險
第二章 保險概述
第一節 保險的要素與特徵
一、 保險的意義
投保人交錢,保險人賠錢
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一種管理的方法,或是一種風險轉移的機制
從 經 濟角度看:非常有效的財務安排
二、保險的要素
現代商業保險的要素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
(一) 可保風險的存在
1. 風險應當是純粹風險
2. 風險應當使大量標的均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3. 風險應當有導致重大損失的可能
4. 風險不能使大多數的保險標的同時遭受損失
5. 風險必須具有現實的可測性
(二) 大量同質風險的集合與分散
保險的過程,既是風險的集合過程,又是風險的分散過程。少數人發生的損失分攤給全部投保人
1. 風險的大量性
2. 風險的同質性
所謂同質風險是指風險單位在種類、品質、性能、價值等方面大體相近
(三) 保險費率的釐定
1. 公平性原則
2. 合理性原則
3. 適度性原則
4. 穩定性原則
5. 彈性原則
(四) 保險准備金的建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九十八條規定:保險公司應當根據保障被保險人利益、保證賠償付能力的原則,提取各項責任准備金。
1. 未到期責任准本金
2. 壽險責任准本金
3. 未決賠責任准本金
4. 總准本金(自由准備金)
總准備金是從保險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提取的
(五) 保險合同的訂立
1. 保險合同是體現保險關系存在的形式
2. 保險合同是保險雙方當事人履行各自權利與義務的依據
二、 保險的特性
(一) 互助性
一人為眾、眾為一人
(二) 法律性
(三) 經濟性
(四) 商品性
直接表現為個別保險人與個別投保人之間的交換關系
間接表現為在一定時期內全部保險人與全部投保人之間的交換關系
(五) 科學性
三、 保險與相似制度的比較
(一) 保險與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分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事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1. 人身保險與社會保險的共同點表現為:
(1) 同以風險的存在為前提
(2) 同以社會再生產人的要素為對象
(3) 同以概率論和大數法則為定製保險費率的數理基礎
(4) 同以建立保險基金作為提供經濟保障的物質基礎
2. 人身保險與社會保險的區別
(1) 經營主體不同
(2) 行為依據不同
(3) 實施方式不同
(4) 適用的原則不同
(5) 保障功能不同
(6) 保費負擔不同
(二) 保險與救濟
民間救濟(社會救濟)和政府救濟
(三) 保險與儲蓄
保險與儲蓄都是以現在的剩餘資金做未來所需的准備
1. 消費者不同
2. 技術要求不同
3. 受益期限不同
4. 行為性質不同
5. 消費目的不同
第二節 保險的分類
一、 按照實施方式分類
(一) 強制保險
具有全面性、統一性
(二) 自願保險
二、 按照保險標的分類
(一) 財產保險
1. 財產損失保險
2. 責任保險
3. 信用保險
4. 保證保險
(二) 人身保險
1. 人壽保險——壽命
2. 健康保險——身體
3. 意外傷害保險——身體
三、 按照風險轉移層次分類
(一) 原保險
(二) 再保險
四、 按照承保方式分類
(一) 共同保險
(二) 復合保險
(三) 重復保險
第三節 保險的功能
一、 保險保障功能
保障功能是保險的立業之基,表現為:財產保險的補償和人身保險的給付功能
(一) 財產保險的補償
通過補償使得已經存在的社會財富因災害事故所致的實際損失在價值上得到了補償,在使用價值上得以恢復
(二) 人身保險的給付
二、 資金融通功能
保險資金融通應以保證保險的賠償或給付為前提
三、 社會管理功能
(一) 社會保障管理
(二) 社會風險管理
(三) 社會關系管理
(四) 社會信用管理
第四節 保險的產生與發展
一、 保險的歷史沿革
(一) 人類保險思想的萌生
中國最早運用風險分散這一保險基本原理的國家
《漢謨拉比法典》是一部有關保險的最早法規
在各類保險中起源最早、歷史最長的是海上保險
共同海損分攤是海上保險的萌芽
(二) 保險的雛形
1. 船舶抵押借款制度
2. 黑普瑞制度
3. 基爾特製度
(三) 現代保險的形成與發展
1. 海上保險——源於義大利
2. 火災保險——巴蓬_現代保險之父
3. 人壽保險——哈雷=編制生命表
4. 責任保險——始於19世紀
5. 信用保險
二、 中國保險業的現狀與發展前景
(一) 中國現代保險的形成
1949年10月20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正式開業
(三) 我國保險市場的現狀
保險密度是指按照一個國家的全國人口計算的人均保費收入
保險深度是指保費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GDP)比例
1992年美國友邦第一家獲准在華營業
(四) 中國保險業的發展前景
第三章 保險合同
第一節 保險合同的特徵與種類
一、 保險合同的意義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當事人為了實現一定的目的,以雙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設立、變更和終止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條規定: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收取保險費是保險人的基本權利,賠償或給付保險金是保險人的基本義務。相反。。。
二、保險合同的特性
(一)保險合同是有償合同
主要體現在投保人要取得保險的風險保障,必須之父相應的代價,即保險費
保險人要收取保險費,必須承諾承擔保險保障責任
(二)保險合同是保障合同
(三)保險合同是有條件的雙務合同
(四)保險合同是符合合同
由一方當事人事先擬定,另一方只能作取捨決定
(五) 保險合同是 射幸合同
(六) 保險合同是最大誠信合同
三、保險合同的種類
(一)補償性保險合同與給付性保險合同
1. 補償性保險合同
2. 給付性保險合同
(二)定值保險合同與不定值保險合同
1.定值保險合同
2.不定值保險合同
(三)單一風險合同、綜合性風險合同與一切險合同
1. 單一風險合同
2.綜合性風險合同
3. 一切險合同
條款確定其不承保的風險,凡未列入責任免除條款中的風險均屬於保險人承保范圍
(四) 足額保險合同、不足額保險合同與超額保險合同
1. 足額保險合同:是指保險金額大於保險事故發生時的保險合同
2. 不足額保險合同:是指保險金額小於保險事故發生時的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
3. 超額保險合同:是指保險金額小於保險事故發生時的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
(回復不能超過1萬字,刪了好多)
『貳』 保險作為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其基本作用是
損失,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不可排除。正確答案只有D
『叄』 有關人壽保險基礎管理
農合是國家管理的,提供的是基礎保障,建議先上這個。人壽保險包含的類型比較多,有養老,疾病,意外等等,而農合只有養老功能。在買了農合的基礎上,經濟條件允許的可以再去人壽保險公司買一份壽險作為補充。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肆』 保險管理風險基本手段首先避免
答案:C
『伍』 保險公司基礎管理工具使用
保險的基礎知識:
一、保險的涵義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二、保險的種類
保險大致可分為: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津貼型保險、海上保險。
大類別按照保險保障范圍分類,小類別按照保險標的的種類分類。
按照保險保障范圍分為:人身保險、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證保險。
1.火災保險是承保陸地上存放在一定地域范圍內,基本上處於靜止狀態下的財產,比如機器、建築物、各種原材料或產品、家庭生活用具等因火災引起的損失。
2.海上保險實質上是一種運輸保險,它是各類保險業務中發展最早的一種保險,保險人對海上危險引起的保險標的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3.貨物運輸保險是除了海上運輸以外的貨物運輸保險,主要承保內陸、江河、沿海以及航空運輸過程中貨物所發生的損失。
4.各種運輸工具保險主要承保各種運輸工具在行駛和停放過程中所發生的損失。主要包括汽車保險、航空保險、船舶保險、鐵路車輛保險。
5.工程保險承保各種工程期間一切意外損失和第三者人身傷害與財產損失。
6.災後利益損失保險指保險人對財產遭受保險事故後可能引起的各種無形利益損失承擔保險責任的保險。
7.盜竊保險承保財物因強盜搶劫或者竊賊偷竊等行為造成的損失。
8.農業保險主要承保各種農作物或經濟作物和各類牲畜、家禽等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
9.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不論企業、團體、家庭或個人,在進行各項生產業務活動或在日常生活中,由於疏忽、過失等行為造成對他人的損害,根據法律或契約對受害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都可以在投保有關責任保險之後,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10.公眾責任保險承保被保險人對其他人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應負的法律賠償責任。
11.僱主責任保險承保僱主根據法律或者僱傭合同對雇員的人身傷亡應該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12.產品責任保險承保被保險人因製造或銷售產品的缺陷導致消費者或使用人等遭受人身傷亡或者其他損失引起的賠償責任。
13.職業責任保險承保醫生、律師、會計師、設計師等自由職業者因工作中的過失而造成他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14.信用保險以訂立合同的一方要求保險人承擔合同的對方的信用風險為內容的保險。
15.保證保險以義務人為被保證人按照合同規定要求保險人擔保對權利人應履行義務的保險。
16.定期死亡保險以被保險人保險期間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保險。
17.終身死亡保險以被保險人終身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保險。
18.兩全保險以被保險人保險期限內死亡或者保險期間屆滿仍舊生存為給付條件的保險,有儲蓄的性質。
19.年金保險以被保險人的生存為給付條件,保證被保險人在固定的期限內,按照一定的時間間隔領取款項的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各種物質財產為保險標的的保險,保險人對物質財產或者物質財產利益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身體或者生命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保險人承擔被保險人保險期間遭受到人身傷亡,或者保險期滿被保險人傷亡或者生存時,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人身保險除了包括人壽保險外,還有健康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險。
疾病保險又稱健康保險,是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因疾病而支出的醫療費用,或者因疾病而喪失勞動能力,按照保險單的約定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人壽保險:簡稱壽險,是一種以人的生死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是被保險人在保險責任期內生存或死亡,由保險人根據契約規定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保險。
分紅保險,就是指保險公司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將上一會計年度該類分紅保險的可分配盈餘,按一定的比例、以現金紅利或增值紅利的方式,分配給客戶的一種人壽保險。
投資連結保險就是保險公司將收進來的資本(保費)除了提供給客戶保險額度以外,還會去做基金標的連結讓客戶可以享受到投資獲利。
萬能人壽保險(又稱為萬用人壽保險)指的是可以任意支付保險費以及任意調整死亡保險金給付金額的人壽保險。
再保險以保險公司經營的風險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按照保險費用分,還有一類特殊的保險類別,即免費保險,也叫零險。
免費保險是指一種保險公司或保險代理機構免費贈送給客戶的保險產品。保險公司或者保險代理機構通過這種方式,使客戶增加對保險公司或代理機構的認知。是通過客戶對保險產品的免費體驗,獲得客戶信任的方式。
三、保險的相關概念
1、保險主體
保險主體,就是保險合同的主體,只包括投保人與保險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單所有人,除非與投保人是同一人,否則,都不是保險主體。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必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保險人,保險人又稱「承保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在中國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兩種形式。保險人是法人,公民個人不能作為保險人。
被保險人,是指根據保險合同,其財產利益或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在保險事故發生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時就是被保險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未指定受益人,則他的法定繼承人即為受益人。
保單所有人,擁有保險利益所有權的人,很多時候是投保人、受益人,也可以是保單受讓人。
2、保險客體
保險客體,即保險合同的客體,並非保險標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可保利益。
可保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這主要是因為保險合同保障的不是保險標的本身的安全,而是保險標的受損後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收益人的經濟利益。保險標的只是可保利益的載體。
3、保險標的
保險標的即保險對象,人身保險的標的是被保險人的身體和生命,而廣義的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經濟利益和損害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其中,財產損失保險的標的是被保險的財產,責任保險的標的是被保險人所要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信用保險的標的是被保險人的信用導致的經濟損失。
4、保險費率
保險費率是保險費與保險金額的比例,保險費率又被稱為保險價格。通常以每百元或每千元保險金額應繳納的保險費來表示。
保險人使用保險精算來量化風險。保險人通過數據的編制來估算未來損失(預定損失率),通常採用合理的近似。保險精算使用統計學和概率來擬合並分析風險分布狀態,保險人運用這種科學原理並附加一定條件來釐定保險費率。
這些附加條件包括預定投資收益率、保險單預定利率、預定營業費用和稅金,人壽保險公司的附加條件還主要包括預定死亡率。
保險公司所必須支付的預定利率將會拿來與市場上的借款利率相比較,根據比較,許多保險公司並沒有在預定利率方面勝出,但是他們寧肯將其控制到比從別處借款的利率還要低。如果不這樣,保險公司將不會給所有者的資本以回報,那麼他們將借錢給其他地方以獲得市場價格的投資回報。
5、保險利益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通常投保人會因為保險標的的損害或者喪失而遭受經濟上的損失,因為保險標的的保全而獲得收益。只有當保險利益是法律上認可的,經濟上的,確定的而不是預期的利益時,保險利益才能成立。一般來說,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存在,這時才能補償損失;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必須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存在,用來防止道德風險。
以壽險為例,投保人對自身及其配偶具有無限的可保權益,在一些國家地區,投保人與受保人如有血緣關系,也可構成可保權益。另外,債權人對未還清貸款的債務人也具有可保權益。
其成立條件是:保險利益必須是合法的利益,保險利益必須是經濟上有價的利益,保險利益必須是確定的利益,保險利益必須是具有利害關系的利益。
6、保險價值
保險價值是保險標的物的實際價值。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保險標的保險價值並在合同中載明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約定的保險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投保人和保險人未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簡單說來,保險價值可由三種方法確定:
(1)根據法律和合同法的規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確定保險價值的根本依據;
(2)根據保險合同和雙方當事人約定。有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難以衡量,比如人壽保險,健康保險,人的身體和壽命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則其保險價值以雙方當事人約定;
(3)根據市價變動來確定保險價值。一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並非一直不變的。大多數標的物也會隨著時間延長而折舊,其保險價值呈下降趨勢。
7、保險合同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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