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管理制度範本
安防制度的組成,以下內容是安防制度里的幾個重要組成部分:
計算機上機管理制度
計算機上機管理制度討論和定義了公司計算機資源的正確使用辦法。應該要求用戶在開設賬戶時閱讀和簽署這份協議。用戶有責任保護保存在其里的信息資料、這一點必須在協議里寫清楚。用戶的個人電子郵件的使用級別也要在協議里寫清楚。這項制度要回答以下幾個問題:
·用戶能否查閱和復制自己有訪問權仍不屬於他們的文件;
·用戶能否修改自己有寫許可權但不屬於他們的文件;
·用戶能否復制系統配置文件(如etc/passwd和SAM)供個人使用或復制給其他人;
·用戶能否使用.rhosts文件。可以設置使用哪幾個數據項;
·用戶能否共享帳戶;
·用戶能否復製版權機軟體。
用戶賬戶管理制度
用戶賬戶管理制度給出的是申請和保有系統賬戶的要求。大公司里的計算機用戶經常會在好幾個系統上有賬戶,所以這個制度對它們來說非常重要。批閱讀和簽署這份協議做為申請開設賬戶的一項手續是個比較好的辦法。用戶賬戶管理制度需要問答以下幾個問題:
·誰有權批准開設帳戶的申請;
·誰(員工、配偶、兒童、公司訪客等)被允許使用公司的計算機資源;
·用戶能否在一個系統上開設多個賬戶;
·用戶能否共享賬戶;
·用戶都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賬戶都會在什麼時候被禁用和歸檔;
遠程訪問管理制度
遠程訪問管理制度規定了公司內部網路的遠程連接辦法。這個制度對今天的企業有很重要的意義,因為用戶和網路可能分布在廣大的地域上。這個制度應該把允許使用的遠程訪問內部資源的手段都包括進來,比如撥號(SLIP、PPP)、ISDN/幀中繼、經過網際網路的Telnet訪問、有線電視數據機/DSL,等等。這項制度需要回答以下幾個問題:
·哪些人有權使用遠程訪問服務?
·公司支持哪幾種連接方法(比如只支持寬頻數據機/DSL或撥號);
·內部網路上是否允許使用向外撥號的數據機;
·遠程系統上有沒有額外的使用要求—比如強制性的殺毒軟體和安防軟體;
·員工家庭里的其他成員能否使用公司的網路;
·對被遠程訪問的數據是否有限制。
信息保護管理制度
化息保護管理制度規定了用戶在處理、保存和傳輸敏感數據時的正確做法.這個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要確保受保護信息不會被在非授權的情況下被修改和公開。公司的現有員工都必須簽署這份協議,新員工在崗位培訓時必須學習這項制度、信息保護管理制度需要問答以下幾個問題:
·信息的敏感級別是如何設定的;
·哪些人可以訪問到敏感的信息;
·敏感信息是如何保存和傳輸的;
·哪個級別敏感信息允許在公共列印機上列印出來;
·如何從存儲介質上刪除敏感信息(碎紙機、硬碟整理、軟盤消磁等)。
防火牆管理制度
防火牆管理制度規定了防火牆硬體和防火牆軟體的管理辦法,規定了改變防火牆配置、的時的審批手續這項制度需要問答以下幾個問題:
·哪些人有防火牆系統的訪問權;
·如果需要改變防火牆的配署情況,需要向誰提出申請;
·如果需要改變防火牆的配置情況,申請將由誰來批准;
·哪此人可以看到防火牆的配置規則和它的訪問清單;
·防火牆配置情況的檢查周期是多長時間。
特殊訪問許可權管理制度
特殊訪問許可權管理制度規定了系統特殊賬戶(根用戶賬戶、系統管理員賬戶等)的申請和使用辦法。這項制度需要回答以下幾個問題:
·特殊訪問許可權需要向誰提出申請;
·特殊訪問許可權需要由誰來批准;
·特殊訪問許可權的口令字規則是什麼;
·多長時間改變一次口令;
·什麼理由或情況會導致用戶的特殊訪問許可權被取消。
網路連接設備管理制度
網路連接設備管理制度規定了給網路增加新設備的要求,它需要回答以下幾個問題:
·哪些人有權在網路上安裝設備;
·安裝新設備需要由誰來批准;
·安裝新設備時應該通知哪些人;
·網路設備的增減情況由誰來記錄;
·對網路上新增加的設備有沒有安防要求。
商業夥伴管理制度
商業夥伴管理制度規定了企業的商業伙計公司都應該具備什麼樣的安防條件。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公司內部網路對商業夥伴、顧客、供應商的開放程度越來越大,商業夥伴管理制度也就越來越重要。這方面的規定在每一份商業夥伴協議里都會有很大的變化,但它至少需要回答以下幾個重要的問題:
·是否要求每一個商業夥伴公司都必須有一份書面的安防制度;
·是否要求每一個商件夥伴公司都必須有個防火牆或其他網路邊界安防設備;
·通信交流是如何進行的(網際網路上的VPN虛擬專用網、租用專線、等等);
·如果想訪問商業夥伴的信息資源,應該如何提出申清。
其他重要規定
你可能還需要制定其他幾項規章制度,比如說:
·無線網路管理制度—幫助加強無線網路的安全防護措施,內容包括哪些設備可以無線接入、需要採取哪此安防措施,等等;
·實驗室管理制度—如果企業里有一個測試實驗室,就要用這項制度來保護內部網路免受其影響而降低安全性。最好是讓測試實驗室另外使用一條完全獨立的同特網連接,使它與公司內部的業務網路沒有什麼連接通路。
·個人數字助理(PDA)管理制度—這項制度明確了是否允許PDA設備連接到公司的內部網路、怎樣建立連接、是否允許把PDA軟體安裝在公司的系統上等問題。這些設備會給你的技術支持部門帶來許多支持和混用方面的問題。
顧客管理制度
有些公司還向顧客、潛在顧客、和商業夥伴們提供其安全防護體系的概括性討論報告。這有助於展示企業對安防環境的重視和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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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平安保險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三章資本
第四章董事會
第五章監事會
第六章管理機構
第七章財務審理
第八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平安保險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經營保險業務的社會主義股份制保險企業。
公司英文名稱:PINGANINSURANCECOMPANYOFCHINA
第二條公司的經營宗旨是信譽第一,客戶至上,優質服務,公平競爭,積極開拓保險領域,繁榮保險市場,安定人民生活,發揮經濟補償作用,為發展我國金融保險事業作出貢獻。
第三條公司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
第四條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最大責任以注冊資本為限。股東各方以所佔股份金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並按其股份比例分享利益和承擔風險。
第五條公司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領導、管理、協調、監督和稽核,執行國家統一的保險方針、政策和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規章制度,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
第六條公司為區域性保險公司。總公司設於深圳,根據業務發展,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重點在沿海城市設立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七條公司及所屬分支機構的業務范圍為:
1.經營人民幣及境內、外外幣的各種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證保險、農業保險、人身保險等業務;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境內外分保、共保等保險業務及法定保險業務;
3.與國內外保險機構建立代理關系和業務往來關系,代理檢驗、理賠、追償等事宜;
4.參與國際保險學術活動;
5.有價證券投資及公司業務有關的投資、租賃及資金融通業務;
6.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三章資本
第八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三億元。根據業務發展,公司可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增加註冊資金。公司股份結構的變化和股權的轉讓需經人民銀行批准。
第四章董事會
第九條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成員由股東選舉產生,董事任期四年,期滿後可連選連任。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若幹人,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並報中國人民銀行核准。
第十條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議,可臨時委託代理人行使其職權,董事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須向董事會出具委託書,代理人在董事會例會期間行使董事權利,但授權委託不能連續兩次,如屆時董事未出席董事會議而又未委託代理人出席視作為棄權。董事會休會期間,重大問題公司直接請示正副董事長一致通過決定。
第十一條董事連續三次不參加董事會會議,原委派方應另行委派新董事。
第十二條董事會職責如下:
一、根據國家政策、方針,審定公司的經營方針、發展規劃;
二、批准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決算與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三、決定公司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的提取比例;
四、討論通過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補充;
五、討論提出公司內部機構及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的設置、變更方案;
六、討論提出公司資本金的增加和轉讓議案;
七、決定聘任總經理。
第五章監事會
第十三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設首席監事一人,監事若幹人。首席監事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名,其它監事成員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監事任期四年,期滿後,如需要可連續受聘。
第十四條監事會職責如下:
一、根據國家政策及國內外的形勢,對公司的經營方針及發展規劃的制定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審查公司的年度預算和決算;
三、對涉及公司的重大問題,參與調查處理。
第六章管理機構
第十五條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幹人,總經理為公司法人代表,對董事會全面負責,執行董事會決議及公司章程,主持領導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及董事會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十六條總經理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按照公司的章程,董事會通過的各項決議、規定和制度、組織公司的經營活動。
二、組織編制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送交董事會審議,經董事會批准後負責執行和實施。
三、主持制定公司的經營管理規章制度、勞動工資制度、職工考勤、升級與獎懲制度和其它各項工作業務制度。
四、根據公司業務發展,合理設置公司內部的部門;決定聘用副總經理(報董事會審定)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和其他中層管理人員,報董事會備案。
五、負責向董事會提交年度工作報告和其它報告,接受董事們的質詢。
第十七條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並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受總經理委託,代行總經理職權。
第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應提前六十天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審定,報中國人民銀行核准後聘任。
第十九條總公司對分支機構及附屬機構的主要人事任免、業務政策、綜合計劃、資金運用、分保規劃、各類准備金管理及涉外事務方面實行統一領導。
第七章財務審理
第二十條公司以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一個會計年度。年終編制資產負債表、營業報告、損益表、財產目錄以及盈餘分配方案,由總經理提交監事會審核並報經董事會審定後,報請國家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提留責任准備金和總准備金。
第二十二條公司資產運用嚴格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未盡事宜,由公司董事會修改補充。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平安保險公司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報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實施,修改亦同。
⑶ 保險公司會議經營制度
企業管理制度一、經營企劃管理十一、質量管理企業經營方針目標管理制度質量管理組織與工作職責經營計劃管理工作制度質量管理作業及相關制度經營計劃的制定質量標准規定企業經營計劃範例十二、采購管理企業經營方針管理制度物料與采購管理制度基礎企業基本經營方針範例采購管理制度企劃管理部門工作責任制度企業采購管理典範二、組織機構管理系統十三、倉儲管理系統組織管理庫存量管理制度企業組織設計原則倉儲管理制度現代企業權責劃分制度十四、銷售管理系統三、辦公總務管理系統銷售管理制度典範會議管理制度銷售計劃管理制度文書管理制度銷售組織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情報管理出差管理制度營業管理辦法車輛管理制度售後服務管理制度出入廠管理制度應收帳款管理制度提案管理制度營銷事務管理制度宿舍食堂管理制度營銷人員工作準則辦公室管理制度行銷評估範例安全保衛制度十五、代理、連鎖業務管理四、財務管理直銷管理制度經營計劃與資金管理制度傳銷管理制度典範利潤中心管理制度連鎖店管理制度財務控制與稽核審計制度特約、代理店管理制度財產管理制度十六、廣告策劃成功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典範企業廣告策劃方法財務部門負責人工作制度廣告計劃方案編擬指南五、會計管理成功企業廣告策劃典範會計管理制度基礎十七、CI管理會計制度典範CI計劃的導入程序帳款管理制度CI的測定方法會計檔案管理CI的設計與開發審計工作制度CI系統規范化管理企業統計管理制度CI設計手冊其他各類會計業務管理制度十八、進出口管理系統六、人事管理進出口貿易工作說明與作業流程人事管理的程序與規則進出口貿易作業標准化手冊各類企業人事管理典範十九、工程管理職員服務規則工程勘察設計工作管理制度成功企業獎金管理制度基本建設管理實施細則七、員工勤務管理房地產開發公司工程管理規則員工聘用制度營建部工程業務處理規則員工管理制度其他工程管理規則考勤管理制度二十、信息管理職員退休管理管理信息系統概述八、員工培訓管理人員、計算機和信息系統員工培訓制度信息管理的基石---信息服務員工教育訓練辦法信息服務的組織結構員工在職訓練管理有關書表信息服務策略和規程公司職員禮儀守則數據管理成功企業營銷人員培訓手冊典範計算機程序設計和軟體企業營銷人員培訓教訓教材典範數據通信九、員工福利管理信息系統開發員工福利組織規章與辦法生產階段第員工健康、安全福利制度辦公室自動化和字處理員工婚喪、住房福利制度信息服務規劃綜述員工退職、儲蓄福利制度信息服務規劃的方法和策略員工子女教育及其他福利制度二十一、現代企業咨詢診斷十、生產管理企業管理咨詢的概述生產部門組織與工作職責企業戰略咨詢生產技術管理制度企業財務管理咨詢生產管理制度新產品開發管理制度生產外協管理制度企業設備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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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保險公司部門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一般包括:
一、各部門崗位責任制。
二、人力資源類1、招聘管理制度2、培訓管理制度3、辭聘管理制度4、薪酬管理制度5、績效管理手冊6、員工手冊7、新員工入職培訓手冊8、考核管理制度9、考勤管理制度
三、行政管理類制度1、辦公用品管理制度2、值班管理制度3、印章管理制度4、車輛管理制度5、安全保衛管理制度6、餐廳管理制度7、會議管理制度8、檔案管理制度9、宿舍管理制度10、環境衛生管理制度11、保密制度12、電話使用管理規定13、復印機、列印機、傳真機使用管理規定14、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四、財務類制度1、信用管理制度2、員工交通補助管理辦法3、報銷管理制度4、出差費用管理制度還有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以上是對企業管理制度的闡述,訂立一個比較完善、合法、理性的企業內部規章制度,對於企業而言,具有重要意義。建立一個完善而規范的企業內部制度,可以建立健康而良好管理秩序,不僅是對企業形象的一種宣傳,同時也因其中所包含員工的行為規范及員工的責權利,對規范企業的管理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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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公司規章制度範本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培訓教育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七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八章 獎勵與懲罰
第九章 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十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年齡等情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符合崗位錄用條件。
第8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員工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9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0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1條 公司用於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第12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至6個月: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合同期限滿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3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即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員工領取勞動合同時應當簽收。
第14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簽字、公司加蓋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6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當簽署雙方協議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7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是指(不限於)造成公司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 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8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
a、未能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全部工作;
b、無正當理由經常不能按時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第19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8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1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依法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1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0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3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17條的情形除外)。
第24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並在合同期滿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5條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並在勞動者提供必要證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6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准按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7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准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實行非全日制、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8條 員工作息時間根據季節和工作特點由各部門自行安排。
第29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0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執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體日期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31條 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 假: 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2)、喪 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3)、產 假: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7天。
(4)、年休假: 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按照該員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五章 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2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當地勞動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和公司為員工交納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33條 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34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即員工本人的崗位工資標准)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1.75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35條 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班工資;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36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7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員工需查看工資清單的,公司應給予方便。
第38條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5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並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15日內支付員工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39條 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准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准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0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80%。
第41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准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2條 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3條 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並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全額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全額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全額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員工因私事請假,事假期間公司不發放工資。
第44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經員工確認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45條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46條 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⑹ 保險公司 會議費管理
費用明細科目設置
管理費用
★1.管理費用—工資—基本工資
—加班費
—臨時工工資
說明:本二級科目包含三個三級科目,其中「工資」是二級科目,在這個二級
科目之下又設有三個三級科目「基本工資」,「加班費」,「臨時工工資」。這
里的「基本工資」是指公司管理部門的正式職工應得的工資扣除「加班費」之
外的全部工資。
★2.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福利費
—醫療補助
說明:本二級科目包含兩個三級科目,「福利費」包括管理部員工工作餐,醫
療用品,公司組織職工體檢費,工傷醫療費,注射疫苗費,醫療室葯品費,
工作人員租房費,液化氣,餐廳用廚具,司機保安餐費補助及夜班補助,廚
師工資,職工慰問金,體育用品等。另外,它還包括每月公司按一定比例計職工福利基金,「醫療補助」指公司和個人按一定工資比例交納的一種醫療基金。
★3.管理費用—折舊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是指管理部使用的固定資產每月所計提的折舊。
★4.管理費用—修理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包含電腦,空調,列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等的修
理安裝費,硬體升級費,辦公樓和宿舍裝修費,其他管理部辦公用
品移動和安裝費等。
★5.管理費用—中介費/代理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包含人事檔案代理費,招聘中介費。
★6.管理費用—辦公費—書報費
—印刷費
—日常辦公用品費
—消耗用品費
—年檢/審計費
—其他
說明:本二級科目包含六個三級科目,其中「書報費」指管理部門購書,
訂報刊雜志的費用,「印刷費/復印費」指印名片、勞動合同、公司內
部報紙等,「日常辦公用品」指管理部門每月按預算標准購買的辦公用
品及為新員工購買的小件辦公品,以及傳真機、列印機、復印機用色帶、墨盒、墨粉、復印紙等,「消耗用品費」主要指人事總務部購咖
啡,茶葉,紙杯,純凈水,礦泉水,紙巾以及洗手間用的洗手液,消毒液,
手紙等,「年檢/審計費」指企業參加工商聯合年費,企業變更費,企業驗
資審計費等。「其他」包括財務部購發票費,財務報表,財務帳本和封皮,
以及復印費等。
★7.管理費用—物料消耗
說明:本二級科目包括購買硬碟、光碟、軟盤等電腦用品,以及插座等維修零件,其他扣除「辦公費—日常辦公用品費」和「低值易耗品」外的辦公用品。
★8.管理費用—低值易耗品攤銷
說明:本二級科目是指月底時將用於管理部的「低值易耗品」結轉費用。
★9.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說明:本二級科目指月底對公司所擁有的無形資產分期攤銷,結轉費用。
★10.管理費用—開辦費攤銷
說明:本二級科目是對公司在籌建期間所發生的開辦費的攤銷。
★11.管理費用—租賃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包括食堂房租,會議室租賃費,職工宿舍房租,其他的管理部門使用場地時發生的場地費用。
★12.管理費用—運輸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不是很常用,僅指管理部門偶爾發生的通過運輸公司的運費。其他的如EMS費應計入「郵電費」。
★13.管理費用—郵電費—快遞費
—上網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又分兩個三級科目,其中「快遞費」主要指管理部門日常發快件的費用(例如EMS),」上網費「指Internet使用費,LGE-NET使用費。
★14.管理費用—電話費—固定電話費
—手機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含兩個三級科目,其中「固定電話費」指管理部門辦公室有線電話使用費,「手機費」指管理部門行動電話使用費。
★15.管理費用—壞賬准備
說明:本二級科目指公司財務部門依據財務制度規定對「應收賬款」是否壞賬所計提的一種准備金。
★16.管理費用—存貨跌價准備
說明:本二級科目是指公司依據市場同類產品價格漲跌對存貨所計提的
跌價准備。
★17.管理費用—研究開發費—工資
—加班費
—辦公費
—教育培訓費
—修理費
—招待費
—活動經費
—市內交通費
—差旅費
—其他
說明:本二級科目設置的目的是對研究所發生費用的統計,下面對這些科目作一個說明:
「工資」含研究所中外職工的日常工資,年終雙薪等;
「加班費」即研究所職工的加班費;
「辦公費」指研究所發生的郵寄費,復印費,傳真費,沖擴費,購書費及其他雜費;
「教育培訓費」是研究所職工教育培訓所發生的費用;
「修理費」指研究所發生的修理電腦費,購硬碟,數據線等費用。
「招待費」即研究所招待客戶的餐費;
「活動經費」是研究所組織活動所發生的費用;
「市內交通費」是研究所職工市內辦公所發生的費用;
差旅費指研究所職工國內外出差所發生的長途機、車、船票費和出差補助;
「其他」即研究所發生的除以上各項外的費用。
★18.管理費用—技術轉讓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是財務部根據公司與其他公司轉讓技術合同所計提的一種費用。
★19.管理費用—技術研究開發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闡述公司依據一定的比例為新產品研究開發計提的經費。
★20.管理費用—技術提成
說明:本二級科目用於公司與其他公司技術合作所發生的按一定比例計提的基金。
★21.管理費用—待業保險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闡述的是公司和個人按一定比例交納的社會保險的一種。
★22.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闡述的是公司和個人依據一定比例交納的社會保險的一種,包括退休人員工資。
★23.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指的是公司和個人按一定工資比例交納的工會費。
★24.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說明:本二級科目指公司和個人按一定工資比例交納的購房基金。
★25.管理費用—會議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指企業加入政府或社會某協會的會費和活動費。
★26.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指公司按照一定工資標准計提的公司職工教育基金。
★27.管理費用—勞動保護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指公司為職工購買勞保用品所發生的費用。
★28.管理費用—董事會費—活動經費
—會議費
—差旅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包括三個三級科目,「活動經費」指董事會成員組織活動所發生的費用(主要指董事長、總經理、常務副總),如招待餐費等,「會議費」指公司召開董事會發生的會議費,「差旅費」指董事會成員召開會議期間的住宿費、打車費和補助等。
★29.管理費用—培訓費—講師費
—資料費
—餐費
—其他
說明:本二級科目包括四個三級科目,其中「講師費」指聘請講師的講課費,「資料費」指購買培訓材料的費用,「餐費」指培訓期間公司員工發生的餐費,購食品費用,「其他」包含培訓期間的場地使用費及其他雜費。
★30.管理費用—咨詢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包含公司聘請律師顧問費、會計稅務咨詢費及其他信息咨詢費用。
★31.管理費用—差旅費—國內
—國外
—培訓差旅費
—市內交通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含五個三級科目,「國內」指管理部職工國內出差發生的費用,「國外」指管理部職工國外出差發生的費用,「培訓差旅費」指管理部員工培訓期間發生的住宿費等,「市內交通費」指管理部門市內辦公發生的交通費,培訓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等。
★32.管理費用—稅金—印花稅
—車船使用稅
—房產稅
—土地使用稅
說明:本二級科目包含四個三級科目,「印花稅」指公司財務帳本所交的印花稅和公司銷售合同、國外進口合同所交的印花稅,「車船使用稅」指公司管理部門使用車輛所交的稅金,「房產稅」指公司使用廠房所交的稅金,「土地使用稅」指公司征地所交的稅金。
★33.管理費用—水電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指管理部門消耗水電的費用。
★34.管理費用—保險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包含公司為手機運輸所投的保險費以及車輛保險費等。
★35.管理費用—招待費—招待費
—活動經費
說明:本二級科目包含兩個三級科目,「招待費」指公司管理部對外招待客戶發生的餐費,「活動經費」指公司管理部職工內部聚餐發生的費用。
★36.管理費用—車輛費—油費
—養路費
—租車費
—修理費
—車輛維護用品費
—車輛租金
—其他
說明:本二級科目包括七個三級科目。「油費」指管理部車輛使用汽油、機油的費用,「養路費」指管理部使用的車輛按國家規定所交的公路維護費,「修理費」指管理部車輛的修理維護費,「車輛維護用品費」指管理部為車輛購買的日常維修用具及輪胎等,「車輛租金」指公司租用車輛的費用,「其他」指管理部車輛過路過橋費、停車費、交通違章罰款以及車輛年審和駕駛員證件審查費用等。
★37.管理費用—其他—簽證費
—展位/攤位費
—清潔費
—保安費
—其他
說明:本二級科目包括五個三級科目,「簽證費」指辦理出國護照簽證或簽證居留證延期費,國外工作人員專家證延期費等,「展位/攤位費」指公司人事招聘費或管理部搞宣傳的展位費,如參加廣交會、高交會、APEC會等,「清潔費」指公司僱傭保潔員費用,「保安費」指公司僱傭保安的工資費用,「其他」包含人事部在網上招聘廣告費以及「管理費用」其他二級科目所未包括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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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管理制度怎麼寫
公司,司制,制度,度
09年3月預備黨員思想匯… 尊敬的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黨組織: 2009年的兩會中人民代表大會經濟是一個熱門...
我於2008年5月至8月,在中國上海市閘北區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掛職鍛煉,掛任天目西路街道辦..
感恩教育活動方案 建國60周年活動策劃方案 提升村幹部素質工作措施 關於全體教師工作中開展強化質量意… 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學習調研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管理效率,提高全員士氣,並使其依據及遵守,特製定此公司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均應遵照執行。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包含試用期人員。 第三條 本公司屬對外營利單位,全體員工必須共同投入,積極表現個人榮譽感和責任心為宗旨。 第四條 未在公司管理制度章法上簽名者,不得列為公司正職員工。 第五條 本公司對所有在職員工的升遷、加級、加薪及考核等,皆以該員工的平時表現與業績為主要依據,包含員工的向心力,榮譽心,責任感等。 第二章 人事制度 第一條 新進人員經公司錄用開始上班日起,前三個月為試用考核期,經試用合格者將轉正,享有公司的一切待遇。 第二條 考核期間業績表現優良者,經主管核報後,可申請提前轉正,但試用期不得低於兩個月;若考核成績太差,且無改進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 第三條 須辦手續 1、填寫員工崗位申請表 2、繳學歷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近照兩張。 3、請領公司制度,並實施在職教育。 第四條 新進人員自上班日起十五天內為新人培訓期,若無故離職者,不得向公司申請任何薪資及費用。 第五條 新人在考核試用期三個月內,領試用期基本工資,通過後再予調整薪資。 第六條 未經主管許可,未經請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者,視同曠職,一日扣三日,二日口六日,三日以上且無正當理由者予以開除。 第七條 若因工作環境不適或因其他個人因素而想自行離職者: 1. 試用期內提出辭職者,須提前15天以書面上報公司,否則以15天薪水相抵,補償公司損失。 2. 轉正後提出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上報公司,否則以一個月薪水相抵,補償公司損失。 3. 未經核准而自行離職者,自願放棄上月薪資及任何工作獎金。 第七條 員工辦理任何請辭時,須先行提交「辭職報告」,經核准後,再填寫「離職手續」方可到財務結算。口頭呈報不予承認,不得生效。 第八條 員工在自動離職或請辭期間內,因職務交接不清,或手續不全而導致公司資金及財物上有所損失,須負賠償責任,公司將依法解決。 第九條 離職員工之當月薪資,須在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憑主管及總經辦簽訴方可到財務部門結算。非當事者不得代領。 第十條 已請辭員工在待退期間,若在公司表現惡劣或影響公司其他人員者,可予以直接開除。 第十一條 離職員工交接重點: 1. 個人職責所屬資產列報表,清點移交予接管人員。 2. 原服務客戶各項余額,資料檔案及後續服務重點移交。 3. 個人所負責之各項本冊移交。 4. 呈報手中未完成的工作及其情況予接管人員。 註: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完成後到離職前,若取消去意仍可繼續恢復工作。 第十二條 為不動搖團體士氣,將「員工請辭」列為公司機密。已辦理離職手續人員不可到處宣揚,或到處表態及表現出不合作的態度,經查實一律立即開除,取消當月一切福利。 第十三條 員工無論到職時間長短,表現優異者,可直接升級或跳級。員工表現極差者,須實施在職教育,仍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 員工的裁減或增加,須以部門業績表現而改善,淘汰劣質員工,保留優質員工。 第三章 出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實行兩種工作時間:標准工作時間和不固定工作時間。公司職能人員實行每周五天(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時(早8:30——午12:00;午13:30——晚6:00)的標准工作時間制,若節假日較忙,部門負責人可根據情況安排加班,但原則上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客戶服務部工作人員操作工人、勤務、保安及一線員工可採用相應靈活的工時制度。 第二條 考勤工作由公司總經辦統一管理,各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第三條 因公司業務及部門需要而必須加班者,不可借故拒絕,否則若因而影響公司運作者,扣個人考核成績。 第四條 員工因公司外出須向部門主管匯報,在一定時間內須回公司正常作息。私自外出未向主管報告,2小時以內扣薪半日,2小時以上以礦工論處。 第五條 本公司正常上下班作息,遲到者十分鍾以上者,每次罰款5元。 第六條 公司設立全勤獎,每月兌現,全月無違反出勤規定並准時上下班者,可領全勤獎60元。 第七條 員工出勤打卡屬正常作息,凡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計。 第八條 出差公務等未執行打卡者,在回職24小時內,未經主管簽名保證者,每次罰款5元。 第九條 在職員工出勤作息狀況,有任何異常現象時,即由主管負責記錄於考勤卡上以供核查。 第四章 請、休假制度 第一條 公司全員請假必須事先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並取消全勤獎。 第二條 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二天。 第三條 一般事假應於兩天前請妥(急事經核准則例外),請假時必須填妥假單,由部門領導批准後交總經辦審核存檔。 第四條 請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以曠工論處,每曠一日扣除當日薪資外,另罰三日綜合薪資,並取消全勤獎。 第五條 公司上班時間內,非有重要事故,不得臨時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否則扣全日薪資。 第六條 請任何禍假皆須職業醫生開具證明,並在48小時內回報公司,否則以事假論處。若因傷重住院或卧床無法行動,2日內公司皆全薪付給,2日後暫停正薪部分,並留職備核,待正常上班後開始恢復正常。 第七條 輕微病假可商請主管核准,唯需請代理人全權代理,以示負責。 第八條 公司會議不定期舉行,會前提前公告通知,全員參加。曠會按曠工論處,遲到按正常上班遲到條例處罰。 第九條 員工享有國家規定的所有法定節假日及其他假日,細則如下: 1、帶薪假期 元 旦 3天 春 節 7天 勞動節 7天 國慶節 7天 婚 假 3天 (女23歲或以上,男25歲或以上結婚為10天),以南京政府規定為准。 喪 假 3天(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 1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表親) 產 假 90天(晚育增加15天,遇難產或剖腹產增加15天),以南京政府規定為准。 用產假的員工,須在預產期前二個月向總經辦提出申請。 護理假 3天(適用於試用期滿的全職男員工),以南京政府標准為准。 護理假應以嬰兒出生證為依據在孩子出生一個月內完成。 探親假 此假只適用於員工直系家屬(父母、配偶或子女)分居兩地,員工須在假期 前一個月向主管遞交請假申請表。具體條款按國家及當地政府規定細則執行。享受探親假的員工將不再享受當年年假。 哺乳假 女員工產後一年內可向公司申請產後哺乳時間(每天一小時)。 2、年假 員工根據在公司服務年限的長短,享有10—20天帶薪年假 。 完成工作的年數 年假時間(工作日) 1—3年(含3年) 10個工作日 3—5年(含5年) 15個工作日 5年以上 在15個工作日基礎上,每滿1年增加1個工作日,累計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員工試用期滿後,可以開始享受年休假,新員工第一年的年休假將按比例計算。員工的年休假視員工的工作時間長短而定。 員工如需使用年休假,須於一個月前填寫申請單,遇特殊情況需事先得到人事經理同意。年休假應於當年12月31日前休完,辭職員工的年休假也將按此比例計算,公司對辭退員工未用完的年休假可以以薪資進行補償。 第五章 加班、調休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不適用於公司高級職員,其額外工時工作視作應盡義務。 第二條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如因個人問題故意拖延加班的,不算作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第三條 為更好地培養員工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執行加班提前申請的制度,若未能提前填寫加班申請並經領導批示的加班,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第四條 加班時間限制: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超過3小時者以3小時計,達8小時者按一天計;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 第五條 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 第六條 凡需加班者,均須填寫加班記錄表申請加班,經申請者上級領導批准後方能加班;加班完畢後填寫加班記錄情況,經有關主管驗審後送人事部留存;每月總經辦統計加班情況,在員工工資中支付加班費。 第七條 加班費用計算 1、平日加班。平時加班為平時工資的1.5倍。 加班工資= 平時工資(全勤)÷22÷8×1.5倍×加班時間 2、雙休日加班。雙休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2倍。 加班工資= 平時工資(全勤)÷22÷8×2倍×加班時間 3、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3倍。 加班工資= 平時工資(全勤)×3倍×加班時間 4、超過加班定額(每月36小時)部分,不支付加班費。值班津貼另行計算. 第八條 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雙休日加班按2倍時間調休,法定節假日加班按3倍時間調休。 第九條 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並經主管和人事部門同意審批;加班沖抵以半年為最小單位,即所有調休必須在半年內沖抵完,未沖抵部分以加班工資形式結算。 第十條 特殊或緊急情況處置可突破加班時間限制和常規程序,但須事後補充有關手續。 第六章 員工薪資與福利制度 為加強公司員工薪資收入管理,規范員工薪資收入分配辦法,並激勵公司全體員工的工作熱情與職業生涯規劃,實施「管理人員年薪制」與「普通員工月度考核薪資制」相結合的薪資制度。實施細則如下: 第一條 管理人員年薪制 管理人員薪資的支付辦法,即薪資以年為單位,依據管理人員所承擔責任確定其年薪;每月薪資以年薪分攤12個月薪資後,按70%的比例發放(基薪);年終以業績考核來確定效益薪資,將剩餘30%的年薪按一定比例發放。具體內容包括: 1、年薪制適用人群:本公司管理人員,即公司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各部門負責人。 2、年薪構成:年薪收入由基薪和年薪中效益薪資兩部分構成。 3、年薪的確定:公司根據崗位要求、工作性質、責任大小、難易程度、風險大小,及工作基礎、工作條件與環境等諸方面要求,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定薪定級,核定年薪標准。 4、年薪中基薪的確定:年薪中的基薪按月發放,發放標准為年薪平均分攤為十二個月薪資後的70%,於每月10日發放,不參與績效考核。即基薪=(年薪÷12)×70%。 5、年薪中效益薪資的確定: 效益薪資依據前一年度績效考核的結果和當年公司經營狀況進行綜合評價,根據績效考核指數,將年薪中剩餘的30%,按效益薪資於年底統一發放。即效益薪資=(年薪÷12)×70%×績效考核指數。 6、績效考核指數的確定:堅持嚴格的績效考核制度,公司於年底設立管理人員年薪考核委員會,下達年度考核指標和進行考核、清算;考核指標明確、公開;堅持先考核後兌現的原則,享受年薪制管理人員的薪資在年終考核後予以兌現。 7、年薪中的效益薪資,發放時間定為每年農歷十二月二十日至二十五日。 8、管理人員年薪收入,按月平均計算,依法納稅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第二條 普通員工月度考核薪資制 普通員工薪資的支付辦法,即以月為單位,依據員工所承擔責任確定其月薪;將月薪的一部分按月發放(月基本薪);剩餘月薪用於指標考核,月終以考核成績來確定應得(月考核薪),月終連同月基本薪一並發放,不足扣罰額度的從第二月薪資中扣除。具體內容包括: 1、月度考核薪資適用人群:本公司普通員工,即上述年薪制適用人群以外的公司正式員工。 2、月薪的構成:月薪收入由月基本薪和月考核薪兩部分構成。 3、月薪的確定:公司根據崗位要求、工作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條件與環境等諸方面要求,並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定薪定級,核定員工月薪標准。 4、月基本薪的確定:月薪中的月基本薪按月發放,發放標准以個人崗位、職責的不同來確定,於每月10日發放,不參與績效考核。 5、月考核薪的確定:依據月度考核的結果進行綜合評價,根據考核指數,將月薪中的剩餘部分,作為月考核薪與月基本薪一並發放。不足扣罰額度的從第二月薪資中扣除。 6、月度考核指數的確定:堅持嚴格的考核制度,各部門制定月度考核指標並進行考核,部門負責人於每月5日前對上月考核成績進行清算,經總經辦核實後方可生效;考核指標明確、公開;堅持先考核後兌現的原則。 7、普通員工月薪收入,依法納稅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第三條 試用期員工的薪資 1、處於試用期的員工,工資以月薪形式發放,根據級別、崗位、職責確定其標准月薪。 2、處於試用期的員工,其月薪同樣參與其所在部門的月度考核,根據考核指數確定其實際月薪。即根據表現,實際月薪≤標准月薪。 3、試用期員工的月薪收入,依法納稅,但不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第四條 獎薪制度與員工福利 1、年度獎金。根據當年實際業績,員工按比例享受第13個月工資,第13個月工資隨同當年第12個月工資一起發放。 2、保險。當員工被公司正式錄用後,公司即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每位員工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險。 3、工傷。員工因工負傷,經勞動管理和鑒定部門認定為工傷的,公司將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負擔必要的醫療費用和負傷期間的工資。公司對員工的工傷處理,將遵照工作所在城市的國家有關規定。 4、誤餐費。公司為全員提供五元/工作日的誤餐補貼,全員均應享用。 5、制服。根據季節不同,公司免費為員工提供製服,但必須自備皮鞋。同時員工須自己保管和清洗制服。離職時應悉數歸還。 6、生日。在你的生日這一天,公司會為你送上一份蛋糕以示慶祝。 7、員工同樂、聯誼活動。你有機會參加由公司組織的各項員工活動。 8、年假。轉正滿一年以上之員工,公司給予帶薪年假。 9、榮譽假。給予表現優良員工,可視具體情況予以一定時間的帶薪榮譽假。 10、無論一般員工還是主管,凡有任何違反本公司章程制度中各項條例及要求時,公司有權停止或取消各項福利。 第七章 服務規章 第一條 不得於上班時間內在工作場所吃零食,做與正常工作上無關的事。 第二條 正常上班時,務請隨時佩帶工作證,未帶公司工作證者除罰款20元/次外,不得進入公司內所有場所。 第三條 上班時必須穿戴好工作服,嚴禁便裝上崗。制服必須保持整潔。 第四條 員工隨時保持親切自然的笑容,在公司所屬范圍內遇有陌生人,無論認識與否,皆應點頭問好,保持禮貌。 第五條 對外來訪客,來賓或消費客人皆應以引領觀看或安請入座,並以茶水招待,並立刻替其做最好的服務。 第六條 使用電話時,語言盡量簡短,禁止電話聊私話。在工作繁忙時,暫勿接聽親朋好友的私人電話。 第七條 工作時間內,員工彼此間不得大聲嬉笑或吵鬧及其他有失儀態行為。 第八條 公司各部門皆有權責劃分,員工堅持自己崗位,並毫無條件的支援其他部門。 第九條 公司實行「個人責任制」,在部門資產列報,部門環境整潔,部門業務業績等,皆由個人負責到底,決不推諉。 第十條 公司內部一切訊息,資料,檔案,記錄等,一律保密,不得外借或攜帶出公司。凡公司的所有資料以及商業秘密,一律不得外泄。非經公司負責人同意時,不得私自轉借、佔有、拷貝及攜出公司等,否則將予以提出訴訟及要求賠償。 備註: 凡違反上述各項條例者,主管可直接進行處分,並報總經辦備案作為月度/年度考核依據。 第八章 獎懲制度 第一條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製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 本公司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揚; 2. 獎金獎勵; 3. 晉升提級; 第五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 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 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六條 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 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 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為公司採納; 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5. 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 6. 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 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備註: 有以上表現,公司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七條 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 部門負責人會同總經辦審核; 3. 董事會或總經理批准。 第八條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 警告; 2. 記過; 3. 降級; 4. 辭退; 第九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 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 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 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 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 遺失員工證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第十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 2. 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 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辦公區域參觀; 5. 在禁煙區吸煙者; 6. 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 7.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製造事端; 8. 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卧、睡覺者。 9. 塗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一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處分: 1. 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 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 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4. 泄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 5. 違反公司規定帶進出物品; 6. 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9.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10. 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二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 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 於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3. 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 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 5. 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6. 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7.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執行董事會決議及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 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 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 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 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 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 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 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7. 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 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 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公司秩序; 20. 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產秩序; 21. 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 22. 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3. 因行為不當,公司無法再對其信任; 24. 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後果; 第十三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相應責任外,需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四條 總經辦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總經辦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准,交有關部門執行並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五條 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徵求有關部門意見,並允許受處分人進行申辯。 第十六條 調查、審批員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2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1個月。 第十七條 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於處分決定後七日內,陳訴理由申覆之,並以申覆後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後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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