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不做招工違反勞動法么不做用工怎麼能上保險
公司有用工自由權,如果公司認為現有人員已經足以應對產能,當然可以不招工啦!
繳交社保的問題,只要你是這家公司的職工,與該公司發生勞動關系,就應當為你繳納社保。
『貳』 沒有簽勞動合同,但是給上保險了,這樣合法嗎
即使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繳納了社會保險,但是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
1、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從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立案後,開庭,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3、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叄』 單位不做用工登記就可以給職工上保險嗎
社保不可以。
『肆』 企業不為員工繳納社保有哪些法律風險
1、法律賦予勞動者對於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書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
2、並且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話還應當支付兩倍於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3.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退休;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失業;生育。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5.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6.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7.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8.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第五十五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伍』 公司沒營業執照不能給員工上保險,要把保險掛靠到別的公司,這樣做可以嗎個人有風險嗎
對於員工倒是沒什麼風險,把社保強制要求的險種都依法繳納了,就可以。
但是在這種公司工作,確實存在一定法律風險,沒有合法的經營主體,如果企業是從事一些違法行為,那麼所謂的有可能會被認定為共犯,到時很難說的清楚。
『陸』 公司沒有注冊登記也不給員工上保險怎麼辦
公司注冊,沒領社保登記證,去社保經辦機構補一個。每年參保都要帶社保登記證去年審,如果沒有年審,監察大隊來查時,出示的社保登記證沒有年審,執法人員就知道這個單位今年沒有參保。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公司繳納社保的規定:
1、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勞動合同法:
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工之日滿1個月的次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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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沒有登記勞動用工,公司該怎樣為我們補交社保
1.沒什麼不好的影響,勞動糾紛是很正常的事,申請勞動仲裁也是很正常的事
2.勞動仲裁不收費,由員工或者員工代表去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辦理就好了,去了,先說明情況,然後填個仲裁申請書,然後勞動部門就找單位核實情況了,單位有申訴的,申訴,沒有申訴的,很快就會下達仲裁結果,單位就可以按照仲裁結果去辦理了
3.沒有其他辦法,不注冊的企業是不能補交之前社保的
4.我認為現金補償應該是比較好的辦法了,省事啊,也是合理的
5.勞動合同法和社保條例明確規定,必須強制參保,不參保的風險在公司,將來被社保查到或者說有員工舉報、申請勞動仲裁,那麼任何的不交社保的書面協議(哪怕是你已經給補償的),統統不算,公司一樣需要補交和承擔被罰款的處罰,所以,社保一定是要強制參加的,這個是對勞資雙方最大的保障
補充:
你的補充太復雜了,我無法給你一個准確的回復
1.該立什麼名目來合理避稅,建議你去財務那裡咨詢下看看,一定要簽個協議,這樣對公司有保障
2.關於麥當勞的問題我不清楚,不知道他們是以什麼名義做的,這點上,建議你仔細看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