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歸檔
這個具體你要到當地的社保中心,他們有人專門指導辦理。
Ⅱ 如何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
內容繁復,請專業網站查閱
Ⅲ 如何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檔案管理論文
這是一個十分開放的問題。況且養老保險涉及的內容又非常廣泛,我只能提幾點膚淺的建議:
一、養老保險的宏觀政策研究:
1、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完善問題;
2、事業單位參加養老保險的政策建議;
二、養老保險政策的執行研究:
1、單位不願意繳納養老保險的原因分析
2、養老保險繳納過程中的規避行為(探討故意不足額繳納的行為)
3、養老保險待遇給付的合理性
4、養老保險金的缺口問題(基金緊張)
5、參保人的養老保險觀念問題研究
三、養老保險政策的熱點問題研究
1、做實個人帳戶的必要性與合理性;
2、做實個人帳戶對個人養老保險待遇的影響;
3、被單位做出自動離職處理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的對策研究
四、與養老保險相關的問題研究
1、養老保險與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
2、養老保險對單位用人制度的影響。
希望能幫到你,還望採納
Ⅳ 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定的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檔案局 令 第 3 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檔案局制定了《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定(試行)》,現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長 尹蔚民 國 家 檔 案 局 局 長 楊冬權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Ⅳ 陝西檔案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如何分類整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首先,協議書和報到證一般只有兩年的有效期,超過則效力盡失,所以應該在兩年內盡量找到接收單位並辦妥相關手續,哪怕是湊和先把檔案落下也好。
其次,我很想知道,你現在如果有單位的話,單位性質概況是怎樣的?將來有可能的就業環境(如可能跳槽或進入政府等)是怎樣的?——這對給你的可行性建議比較重要些。
第三,我個人感覺你如果是正規統招入學的話,畢業時的檔案是不應該交到你個人手中的,除非是個雜牌學校(請原諒,正規大學是不會將檔案直接交到畢業生手中的,哪怕是有個第三方的虛假協議單位接收也可以,但就是不允許直接交給本人,這是國家檔案管理的基本原則)。現在既然檔案在你手中,如果剛畢業不久,可以再聯系原學校,一般可以補發協議書的,你可以據此與新的接收單位簽訂協議,新單位如果同意接收檔案關系,可以直接通過地市級的人事局轉移接收檔案(根據你的情況,建議運用點關系溝通下,如果你就業還是在教育系統,那更得公關了)。
第四,拋開前期的檔案不談,現在關鍵是要知道你就業或意向就業單位是哪。如果是普通的企業,大多是參加社會統籌勞動保險,這類保險你學生檔案的作用不大,一般開始可以放棄學生檔案直接到勞動局辦理招工手續勞動合同再增加保險,這時的檔案是工人性質的,但不影響你退休或享受其他保險待遇。
第五,如果你現在的就業單位就是教育系統或政府的機關事業單位,目前山東省保險方面還有一個機關事業單位保險系統,繳費基數高,個人繳費低但待遇優厚,假如是進入這一類的保險,那你的學生檔案就是必須要重視的了,現在不管教育廳教育局怎麼答復你,如果你進入了機關事業單位,哪怕是你學校也不管了,報到證也無效了,也要想盡辦法溝通公關一下,把檔案落到工作單位所屬的上級管理部門去,沒有捷徑,票子和人脈就是捷徑。
第六,學生檔案在你個人手中還有一個不便就是,在評聘各類職稱的時候,尤其是人事局教育局進行評審那種,不是考試那種,這需要檔案和學生的身份證明和就業時間、經歷的核算,用途明顯一些。
總之,如果你是個體或在一般企業就業,本身對職稱等方面的意向不大,可以將學生檔案存到就業單位去,只要按規定辦理保險,未來的退休和醫療保障等影響不大。如果是就業到機關事業單位,就甭在這兒問了,盡快公關把檔案交到教育部門或人事部門為妙~
祝一切順利!
Ⅵ 我想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改成職工的有檔案其它沒有怎麼辦
居民養老保險,無法改為職工的養老保險,如果你參加工作,可以參保職工養老保險,由單位代為繳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停止繳費,到退休年齡時,可以合並計算,如果你沒有工作,是無法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Ⅶ 社保檔案里是什麼詳細內容
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定(試行)明確社會保險業務材料歸檔范圍:
一、社會保險管理類
(一)參保單位登記材料。包括參保單位辦理參保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時填報的登記表單及相關審核材料〔永久〕
(二)參保人員登記材料。包括繳費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以家庭為單位或個人身份參加社會保險的城鎮無業居民、農村居民、個體工商戶、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辦理參保、社會保險關系變動、基本信息變更等登記手續時,填報的登記表單及相關審核材料〔100年〕
(三)社會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材料。包括養老、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個人賬戶修改等相關材料〔100年〕
(四)社會保險登記證管理材料。包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參保單位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對已核發的社會保險登記證驗證換證、對遺失社會保險登記證的單位補證時的登記表單及相關審驗材料〔10年〕
(五)社會保險卡(證、手冊)管理材料。為參保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卡(證、手冊)首發、補發、收回等管理的登記表單及相關材料〔50年〕
(六)社會保險待遇領取資格驗證材料。包括對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人員進行領取資格檢查驗證的相關審核材料〔50年〕
(七)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材料。包括對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的退休人員進行信息採集、移交、日常管理服務的登記表單及相關材料〔50年〕
(八)異地安置登記材料。包括異地安置應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人員和長期派駐異地工作的參保人員,辦理安置地或派駐地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所填報的核定表、備案表及相關材料〔50年〕
(九)服務協議管理材料。包括與基金收付款協議銀行、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工傷協議醫療康復機構、工傷協議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網路通信運營商、附加保險承保單位等簽訂的協議書、考核材料、終止協議材料〔10年〕
二、社會保險費征繳類
(一)社會保險費征繳核定材料。包括繳費基數核定以及工傷費率確定、中斷繳費、恢復繳費、補繳費、預(補)繳費、退費、加收滯納金、加收利息等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審核材料〔100年〕
(二)收款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確定保管期限。
(三)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明細表和匯總表〔50年〕
(四)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年度匯總表〔永久〕
(五)催繳材料。包括社會保險費補繳通知書、補繳協議〔10年〕
(六)繳費證明材料。包括為繳費單位、繳費個人出具的繳費證明及相關材料〔10年〕
三、養老保險待遇類
(一)養老保險待遇核定材料。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養老金領取人員死亡後供養直系親屬及其撫恤金待遇、養老金領取人員喪葬費、養老保險其他一次性待遇核定、養老保險待遇調整、養老保險待遇更正、養老保險待遇補支付、養老保險待遇減支付等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審核材料〔50年〕
(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支付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審核材料〔50年〕
(三)勞動能力鑒定材料。包括參保人員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及相關文書和審核材料〔50年〕
(四)養老保險付款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確定保管期限。
(五)養老保險支付明細表和匯總表〔30年〕
(六)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年度匯總表〔永久〕
四、醫療保險待遇類
(一)門診特殊病登記材料。包括門診特殊病參保人員登記表單及相關審核材料〔10年〕
(二)就醫登記材料。包括參保人員辦理住院、家庭病床、轉診轉院登記表單及相關審核材料〔10年〕
(三)醫療保險住院待遇核定材料。包括住院醫療費用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審核材料〔10年〕
(四)醫療保險門診待遇核定材料。包括門診醫療費用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審核材料〔10年〕
(五)醫療保險付款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確定保管期限。
(六)醫療保險支付明細表和匯總表〔30年〕
(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年度匯總表〔永久〕
五、失業保險待遇類
(一)失業備案材料。包括失業保險待遇享受資格審查登記業務表單、失業人員名單及相關失業證明材料〔10年〕
(二)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材料。包括領取期限、待遇標准等相關材料〔10年〕
(三)失業保險待遇核定材料。包括失業保險待遇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審核材料〔10年〕
(四)促進就業補貼核定材料。包括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材料〔10年〕
(五)失業保險付款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確定保管期限。
(六)失業保險支付明細表和匯總表〔30年〕
(七)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年度匯總表〔永久〕
六、工傷保險待遇類
(一)工傷備案材料。包括工傷事故備案登記表單及相關材料〔10年〕
(二)工傷認定材料。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及相關文書和審核材料〔50年〕
(三)工傷人員登記變動材料。包括工傷職工登記、工傷保險信息變動登記表單及相關材料〔50年〕
(四)工傷保險傷殘工亡待遇核定材料。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工亡人員喪葬補助金、工亡人員供養直系親屬及其撫恤金等工傷保險待遇申報核定表單及相關材料〔50年〕
(五)工傷保險醫療待遇核定材料。包括工傷人員因工傷發生的醫療、康復、配置輔助器具、勞動能力鑒定等費用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材料〔10年〕
(六)工傷預防費用核定材料。包括參保單位工傷預防費用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材料〔10年〕
(七)工傷保險付款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確定保管期限。
(八)工傷保險支付明細表和匯總表〔30年〕
(九)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年度匯總表〔永久〕
七、生育保險待遇類
(一)妊娠登記材料。包括女職工辦理妊娠登記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材料〔10年〕
(二)並發症登記材料。包括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等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材料〔10年〕
(三)生育保險待遇核定材料。包括參保人員因生育、計劃生育、治療並發症發生的醫療費用及生育津貼等申報核定業務表單等相關審核材料〔10年〕
(四)生育保險付款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確定保管期限。
(五)生育保險支付明細表和匯總表〔30年〕
(六)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年度匯總表〔永久〕
(7)居民保險檔案管理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業務檔案,是對參保單位和個人權益的真實記錄,是確定參保個人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是實現為參保個人「記錄一生、跟蹤一生、服務一生、保障一生」目標的重要條件,也是反映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寶貴資料和重要歷史憑證。
做好社保檔案工作的意義:
一是從廣大參保人員來說,社會保險業務檔案是對參保單位和個人權益的真實記錄,是確定參保個人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做好社保檔案是實現為參保個人「記錄一生、跟蹤一生、服務一生、保障一生」目標的必要條件。
二是對各級經辦機構而言。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貫穿於社會保險登記、征繳、統計、待遇核發、稽核和社會化服務等經辦業務的全程,與社會保險各項經辦業務既緊密關聯又相輔相成,是正確處理各項具體經辦業務、支持經辦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基礎,在整個社保工作中的具有非常重要的地
位。加強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其實質就是推進社保經辦機構進行科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過程。因此,依法加強和規范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既是加快推進社會保險經辦工作標准化和規范化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全面提升經辦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徑。
三是從社會保險制度運行的角度看。實現社會保險事業可持續發展,既要不斷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同時也需要不斷打牢確保制度健康運行的各項基礎工作。而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就是支撐社會保險制度健康運行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我國的社會保險制度從局部試點到全面推開,
已經走過了20多年的歷程,各地已經積累了大量的業務檔案資料,但在《規定》頒布之前,國家還沒有制定全國性的社會保險檔案業務管理規定。法律的缺位使各地在業務檔案管理無法可依,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威脅到社會保險事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規定》的頒布實施必將有力推動社會保險
業務檔案管理走上標准化、規范化的軌道,為實現社會保險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重要的保障和支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定(試行)
Ⅷ 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定的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定(試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的管理工作,並接受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
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由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集中保存。 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10年、30年、50年、100年,各種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的具體保管期限按照《社會保險業務材料歸檔范圍與保管期限》執行。
社會保險業務檔案定期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的保管期限,自形成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計算。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對已到期的社會保險業務檔案進行鑒定。
鑒定工作應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相關負責人、業務人員和檔案管理人員,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有關人員組成鑒定小組負責鑒定並提出處理意見。
鑒定中如發現業務檔案保管期限劃分過短,有必要繼續保存的,應當重新確定保管期限。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經過鑒定可以銷毀的檔案,編制銷毀清冊,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主要負責人批准後銷毀。
未經鑒定和批准,不得銷毀任何檔案。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派兩人以上監督銷毀檔案。監督人員要在銷毀清冊上簽名,並註明銷毀的方式和時間。銷毀清冊永久保存。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限期改正,並對直接負責的工作人員、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給參保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 不按規定歸檔或者不按規定移交檔案的;
(二) 偽造、篡改、隱匿檔案或者擅自銷毀檔案的;
(三) 玩忽職守,造成檔案遺失、毀損的;
(四) 違規提供、抄錄檔案,泄漏用人單位或者個人信息的;
(五)違反社會保險業務檔案和國家檔案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 (一)參保單位登記材料。包括參保單位辦理參保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時填報的登記表單及相關審核材料……………………………〔永久〕
(二)參保人員登記材料。包括繳費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以家庭為單位或個人身份參加社會保險的城鎮無業居民、農村居民、個體工商戶、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辦理參保、社會保險關系變動、基本信息變更等登記手續時,填報的登記表單及相關審核材料………………………………〔100年〕
(三)社會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材料。包括養老、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個人賬戶修改等相關材料………〔100年〕
(四)社會保險登記證管理材料。包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參保單位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對已核發的社會保險登記證驗證換證、對遺失社會保險登記證的單位補證時的登記表單及相關審驗材料…………………………〔10年〕
(五)社會保險卡(證、手冊)管理材料。為參保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卡(證、手冊)首發、補發、收回等管理的登記表單及相關材料…………………………………..〔 50年〕
(六)社會保險待遇領取資格驗證材料。包括對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人員進行領取資格檢查驗證的相關審核材料………………………………〔 50年〕
(七)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材料。包括對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的退休人員進行信息採集、移交、日常管理服務的登記表單及相關材料……〔 50年〕
(八)異地安置登記材料。包括異地安置應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人員和長期派駐異地工作的參保人員,辦理安置地或派駐地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所填報的核定表、備案表及相關材料………………………………………〔50年〕
(九)服務協議管理材料。包括與基金收付款協議銀行、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工傷協議醫療康復機構、工傷協議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網路通信運營商、附加保險承保單位等簽訂的協議書、考核材料、終止協議材料……〔10年〕 (一)社會保險費征繳核定材料。包括繳費基數核定以及工傷費率確定、中斷繳費、恢復繳費、補繳費、預(補)繳費、退費、加收滯納金、加收利息等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審核材料……………………………〔100年〕
(二)收款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確定保管期限。
(三)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明細表和匯總表.…….〔50年〕
(四)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年度匯總表……………〔永久〕
(五)催繳材料。包括社會保險費補繳通知書、補繳協議……〔10年〕
(六)繳費證明材料。包括為繳費單位、繳費個人出具的繳費證明及相關材料………………………………〔10年〕 (一)養老保險待遇核定材料。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養老金領取人員死亡後供養直系親屬及其撫恤金待遇、養老金領取人員喪葬費、養老保險其他一次性待遇核定、養老保險待遇調整、養老保險待遇更正、養老保險待遇補支付、養老保險待遇減支付等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審核材料……〔50年〕
(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支付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審核材料………………………………………〔50年〕
(三)勞動能力鑒定材料。包括參保人員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及相關文書和審核材料………………..…〔50年〕
(四)養老保險付款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確定保管期限。
(五)養老保險支付明細表和匯總表………〔30年〕
(六)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年度匯總表……………〔永久〕 (一)門診特殊病登記材料。包括門診特殊病參保人員登記表單及相關審核材料……………………………〔10年〕
(二)就醫登記材料。包括參保人員辦理住院、家庭病床、轉診轉院登記表單及相關審核材料……………〔10年〕
(三)醫療保險住院待遇核定材料。包括住院醫療費用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審核材料…………………〔10年〕
(四)醫療保險門診待遇核定材料。包括門診醫療費用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審核材料…………………〔10年〕
(五)醫療保險付款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確定保管期限。
(六)醫療保險支付明細表和匯總表…………〔30年〕
(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年度匯總表……………〔永久〕 (一)失業備案材料。包括失業保險待遇享受資格審查登記業務表單、失業人員名單及相關失業證明材料………………………………〔10年〕
(二)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材料。包括領取期限、待遇標准等相關材料…………………………………〔10年〕
(三)失業保險待遇核定材料。包括失業保險待遇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審核材料………………………〔10年〕
(四)促進就業補貼核定材料。包括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材料………〔10年〕
(五)失業保險付款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確定保管期限。
(六)失業保險支付明細表和匯總表…………〔30年〕
(七)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年度匯總表……………〔永久〕 (一)工傷備案材料。包括工傷事故備案登記表單及相關材料…………………………………………………〔10年〕
(二)工傷認定材料。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及相關文書和審核材料…………………………………………〔50年〕
(三)工傷人員登記變動材料。包括工傷職工登記、工傷保險信息變動登記表單及相關材料………………〔50年〕
(四)工傷保險傷殘工亡待遇核定材料。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工亡人員喪葬補助金、工亡人員供養直系親屬及其撫恤金等工傷保險待遇申報核定表單及相關材料……〔50年〕
(五)工傷保險醫療待遇核定材料。包括工傷人員因工傷發生的醫療、康復、配置輔助器具、勞動能力鑒定等費用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材料………………………〔10年〕
(六)工傷預防費用核定材料。包括參保單位工傷預防費用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材料…………………〔10年〕
(七)工傷保險付款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確定保管期限。
(八)工傷保險支付明細表和匯總表…………〔30年〕
(九)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年度匯總表……………〔永久〕 (一)妊娠登記材料。包括女職工辦理妊娠登記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材料………………………….……〔10年〕
(二)並發症登記材料。包括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等申報核定業務表單及相關材料………………………….〔10年〕
(三)生育保險待遇核定材料。包括參保人員因生育、計劃生育、治療並發症發生的醫療費用及生育津貼等申報核定業務表單等相關審核材料………………………...…〔10年〕
(四)生育保險付款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確定保管期限。
(五)生育保險支付明細表和匯總表………..….〔30年〕
(六)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年度匯總表……………〔永久〕 (一)各項社會保險年度統計報表………………〔永久〕
(二)社會保險數據和分析報告等資料…………〔30年〕
(三)社會保險業務月/季統計報表…………….〔10年〕
(四)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年度預決算表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確定保管期限。 (一)社會保險稽核材料。包括稽核方案、稽核通知書、工作記錄、相關證據、稽核告知書或整改意見書、處罰建議書、稽核報告等專業文書及相關材料………………..〔30年〕
(二)社會保險監察材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的社會保險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及相關行政執法文書和其他材料…………………………………………. ……………〔30年〕
(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材料。包括內部控制監督工作方案、內部控制檢查通知、工作記錄、相關證據、告知書或整改意見書、內部控制報告等專業文書及相關材料……………………………………………………….〔30年〕
(四)社會保險大案、要案、特殊案件的稽核材料……………………………………………………..…〔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