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 與學位論文需要做哪些修改
過於籠統,題不扣文。如:'金屬疲勞強度的研究'過於籠統,若改為針對研究的具體對象來命題。效果會好得多,例如'含鎳名牌的合金材料疲勞強度的研究',這樣的題名就要貼切得多。再如:'35Ni-15Cr型鐵基高溫合金中鋁和鈦含量對高溫長期性能和組織穩定性能的影響的研究'這樣的論文題目,既長又不準確,題名中的35Ni-15Cr是何含義,令人費解,是百分含量?是重量比?體積比?金屬牌號?或是其它什麼,請教不得而知,這就叫題目含混不清,解決的辦法就是要站在讀者的角度,清晰地點示出論文研究的內容。假如上面的題目中,指的是百分含量,可放在內文中說明,不必寫在標題中,標題中只需反映含Ni和Cr這一事實即可。可參考的修改方案為:'Ni、Cr合金中Al和Ti含量對高溫性能和組織穩定性的影響'。
❷ 2015國家社科基金通訊評審何時開始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常年受理申報,一律實行通訊評審。
計劃於4月(評審3月15日以前申報的)、10月(評審9月15日以前申報的)各集中通訊評審一次,逾期申報的將轉入下一評審批次。
❸ 已錄用未發表的論文可以作為國家社科基金的前期成果嗎
17號結束,已經開始了!!!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研究的優秀學術成果。以資助學術專著為主,也資助少量學術價值較高的資料匯編和學術含量較高的工具書等。
❹ 國家社科的後期資助項目和自然科學基金管理學部有沖突嗎
面上項目的規定入下:
1.有關避免與社科基金重復資助的事宜
為優化國家科學基金資源的配置,保證項目負責人有精力完成好已承擔的國家項目,2011年度本科學部不受理下列申請人的項目申請:
(1)作為項目負責人已經獲得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資助,但在當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截止日前,尚未獲得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頒發的《結項證書》的。
已獲得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頒發的《結項證書》、2011年度作為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G字頭申請代碼)項目的,應在提交的申請書後附《結項證書》復印件,同時由依託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將《結項證書》原件直接提交本科學部綜合處審核。
(2)在2011年度作為申請人申請本科學部項目、同年又作為負責人申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
問題一:那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後期,是否符合上述規定
❺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是什麼級別的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是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主要類別之一,旨在鼓勵廣大人文社會科學工作者潛心治學,扎實研究,多出優秀成果,進一步發揮國家社科基金在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中的示範引導作用。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是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主要類別之一,旨在鼓勵廣大人文社會科學工作者潛心治學,扎實研究,多出優秀成果,進一步發揮國家社科基金在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中的示範引導作用。
1、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申請人所在單位應設有科研管理職能部門,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並承諾信譽保證。科研管理部門要及時通知並積極組織退休科研人員申報。
2、申請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於60%),並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學術專著或學術資料匯編、工具書等。少數民族文字成果需附規范漢字稿。
3、申報成果須政治方向正確,學術上具有原創性或開拓性,達到本學科領域領先水平。申報成果名稱的表述應科學、嚴謹、規范、簡明,一般不加副標題。
4、申報成果需由兩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或我辦指定的出版社(名單附後)書面推薦,推薦者承擔相應信譽責任。已簽訂出版合同的成果需由相關出版社推薦申報。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專家推薦。
❻ 國家社科基金申請經費預算如何填寫
申請書的填寫
1、申請書(包括活頁)一律用A3紙雙面列印或復印,中間裝訂。
2、申請書封面:登記號、項目編號欄空白處不填;
3、項目類別:根據《數據代碼表》的項目類別填寫相應的文字內容,不要填寫代碼;
4、封面處的學科分類:按課題指南的學科名稱(一級學科名稱)選擇其一填寫,後面不要加註任何內容;
5、負責人所在單位:不需要填至具體部門,只需填寫「黑龍江工程學院」;
6、第2頁申請者簽章:請親筆簽名,不得空白;
7、前兩頁的填表日期要一致。
8、申請書內的學科分類:要填至2級學科(一、二級學科均要填寫),前一空格填代碼,後一空格填寫文字;
9、重點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曾經主持而不是參加、並且已經完成省部級以上社科研究項目,相關課題要在「完成項目的條件和保證」一欄得到明確反映;
10、聯系電話:要提供帶區號的電話:家庭或辦公電話;
11、主要參加者欄中主持人不要填進去,出生年月欄要填出生年月日;
12、立項時間從200X年7月1日算起,應用對策研究一般要在一至兩年內完成,基礎研究一般要在兩至三年內完成;
13、申請經費額度請按照項目類別確定(每年額度不一定,詳見當年項目指南);
14、表格第十一頁:
(1)、「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意見」欄由申請人自行填寫,可以適當闡述項目研究的意義及前景,但字數不宜太多,且至少要包括如下內容:申請書所填寫的內容屬實,該課題負責人和參加者的政治業務素質適合承擔本課題的研究工作,本單位能提供完成本課題所需的時間和條件,並同意承擔本項目的管理任務和信譽保證。
(2)、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公章、單位公章、單位負責人簽章均由科研處統一辦理,表格上交我處時此處應空白。
15、成果形式。除重要的基礎研究外,鼓勵以研究報告、論文為項目的最終成果形式。
16、活頁。
活頁內容必須按照要求進行填寫:活頁上方2個代碼框申請人不填;活頁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間接透露課題負責人及成員的相關背景材料,否則將被取消參評資格;課題負責人的前期相關成果只填成果名稱、成果形式和發表時間,不能填寫作者姓名、單位、發表刊物等;課題負責人的相關著作不列入參考文獻。
17、經費預算
(1)各項經費預算按照《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編制。
(2)各項經費預算須與《回執》中的《項目預算表》內容一致。
項目經費開支范圍
(一)資料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資料收集、錄入、復印、翻拍、翻譯等費用,以及必要的圖書和專用軟體購置費等。
(二)數據採集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問卷調查、數據跟蹤採集、案例分析等費用。
(三)差旅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開展國內調研活動所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及其它費用。差旅費的開支標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會議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為組織開展學術研討、咨詢以及協調項目或課題等活動而召開小型會議的費用。會議費的開支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控制會議規模、會議數量、會議開支標准和會期。
(五)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赴國外及港澳台地區調研的交通費、食宿費及其它費用。項目經費應當嚴格控制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支出,並執行國家外事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因項目研究確需開支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的,應當在項目預算中單獨列示,並按照以下程序經批准後執行:重大項目、特別委託項目和年度項目中的重點項目由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社科規劃辦)批准,其它項目(不包括後期資助項目)由省(區、市)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區、市)社科規劃辦)或在京委託管理機構批准。
(六)設備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購置或租賃使用外單位設備而發生的費用。項目經費應當嚴格控制設備費支出。因項目研究確需購置的,應當在項目預算中單獨列示,並經全國社科規劃辦批准後方可購置,並由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按照國家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
(七)專家咨詢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咨詢費不得支付給課題組成員及項目管理的相關人員。咨詢費的支出總額,重大項目一般不得超過項目資助額的5%,其它項目不得超過項目資助額的10%。
(八)勞務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支付給直接參與項目研究的在校研究生和其它課題組臨時聘用人員等的勞務性費用。勞務費的支出總額,重大項目不得超過項目資助額的5%,其它項目不得超過項目資助額的10%。
(九)印刷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項目研究成果的列印費、印刷費和謄寫費等。
(十)管理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對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為組織和支持項目研究而支出的費用。管理費的支出總額,重大項目每項不超過5000元;其他項目不得超過項目資助額的3%,其中,年度項目中的重點項目每項不超過3000元,年度項目中的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和西部項目、後期資助項目每項不超過2000元。嚴禁超額提取和重復提取。
❼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的平時評審黑嗎
2015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公告
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准,現將2015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宗旨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是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主要類別之一,旨在鼓勵廣大人文社會科學工作者潛心治學,扎實研究,多出優秀成果,進一步發揮國家社科基金在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中的示範引導作用。
二、資助對象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研究的優秀學術成果。以資助學術專著為主,也資助少量學術價值較高的資料匯編和學術含量較高的工具書等。
三、申報范圍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范圍為國家社科基金26個學科,包括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涉密成果除外)三個單列學科。
四、申報條件
1.申請人須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申請人所在單位須設有科研管理職能部門,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並承諾信譽保證。科研管理部門要鼓勵和組織退休科研人員申報。
2.申請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成果須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於60%),並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學術專著或學術資料匯編、工具書等。少數民族文字成果須同時附規范漢字稿。
3.申報成果須政治方向正確,學術上具有原創性或開拓性,達到本學科領域目前先進水平。申報成果名稱的表述應科學、嚴謹、規范、簡明,一般不加副標題。
4.申報成果須由三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或我辦指定的出版社(名單附後)書面推薦,推薦者須承擔相應信譽責任。已簽訂出版合同的成果須通過相關出版社推薦申報。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專家推薦。
5.同一申請人一次只能申報一項成果。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成果不屬於基礎研究類學術專著,包括:非學術研究的通俗讀物,應用性研究成果,論文及論文集、研究報告、教材、軟體,譯著,等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成果完成不足60%);
(3)博士論文、博士後研究報告通過後不滿2年,或雖滿2年但未作較大修改(以博士論文或博士後研究報告為基礎的成果申報後期資助項目,須提交論文或研究報告原文,並附詳細修改說明,註明申報成果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之間的聯系與區別);或未提交答辯的博士論文、博士後研究報告;
(4)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爭議,或嚴重不符合學術規范;
(5)推薦意見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申請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復10%以上;
(7)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項目的成果;
(8)同期申請了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和中華學術外譯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以內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請了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項目;
(9)申請人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尚未結項(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須附相關證明);
(10)不同意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統一安排出版;
(11)成果距上次申請未立項不足一年。
五、申報辦法
通過同行專家推薦或出版社推薦,由個人申報。具體程序如下:
1.填寫申請書和申報信息匯總表。申請人登陸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網站(「項目管理—項目申報與結項—後期資助項目」欄目),下載2014年12月修訂的《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和《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信息匯總表》(見附件1、2),用計算機填寫。將填好的申請書(一式2份,A3紙,雙面列印,中縫裝訂)和申報信息匯總表(電子版),連同申報成果交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審核、簽署意見並蓋章。
2.准備申報材料。包括:(1)申請書2份;(2)《成果介紹》活頁一式5份;(3)申報成果5套(申報書稿字數在80萬字以上的,同時報送5套書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萬字以內的成果內容介紹,以及全書目錄和參考文獻)。書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紙雙面印製、左側裝訂成冊,並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現申請人姓名和單位等信息,否則取消申報資格;(4)電子光碟,須包含申請書、書稿、成果概要、附件、申報信息匯總表等所有申報數據,光碟上請標明申請人姓名、單位及學科分類。
3.各省(區、市)社科規劃辦或在京委託管理機構審核申報材料,簽署意見並蓋章後寄送我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社科規劃辦受理兵團的課題申報,中國社會科學院科研局受理本院的課題申報,中央黨校科研部受理中央國家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課題申報,教育部社科司受理中央各部委所屬在京普通高等院校的課題申報,全軍社科規劃辦受理軍隊系統(含地方軍隊院校)的課題申報。紙質版申報材料可由各地社科規劃辦和在京委託管理機構統一寄送,也可由各科研單位寄送;電子版申報信息匯總表須由各地社科規劃辦或在京委託管理機構匯總審核後,統一發送至我辦調研處郵箱[email protected],並確保電子數據和《申請書》中「數據表」一致。
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三個單列學科的項目申報,分別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辦、全國藝術科學規劃辦和全軍社科規劃辦受理。
我辦將做好申報材料的保密工作,申報材料一律不再退回。
六、受理申報和評審安排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常年受理申報,一律實行通訊評審。計劃於4月(評審3月15日以前申報的)、10月(評審9月15日以前申報的)各集中通訊評審一次,逾期申報的將轉入下一評審批次。
七、資助強度
2015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資助強度與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大致相當,一般為20萬元。申請人根據此資助強度及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的資助金額。
八、出版要求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成果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統一組織出版。項目申報評審期間、鑒定結項之前,申請人不得擅自出版,違規者將中止申請或撤項,並通報批評。
九、其他要求
為保證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評審工作的公正性和嚴肅性,特提出以下要求:
1.申請人須按照《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和申報公告如實填寫申請材料,並保證不存在知識產權爭議;推薦人要如實填寫推薦意見,並承擔相應的信譽責任。凡在申請和推薦時弄虛作假的,申報成果存在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3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並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申請人和推薦人5年內不得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凡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和評審中發現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除按規定進行處理外,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2.申請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要加強審核,確保申報材料內容真實、符合要求,申請人具備申報條件,並承擔相應管理責任。各地社科規劃辦和在京委託管理機構要嚴格把關,簽署明確意見。
3.請參考《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問答》(見附件3),進一步提高項目申報質量。
❽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的第五章
第十四條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資助經費主要用於後續研究和出版。
第十五條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經費資助強度與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大致相當。具體數額由本人申請,評審專家提出建議,全國社科規劃辦批准。
第十六條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完成後,按有關程序送全國社科規劃辦辦理結項手續。
第十七條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立項後的繼續研究經費,由項目負責人按規定自主使用並由單位財務部門管理;其餘經費待驗收合格後撥付有關出版社資助出版並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統一管理。如申報評審過程中或立項後申請人擅自出版申報成果,將視為申報無效或終止立項協議,並按有關規定追回所撥經費。
❾ 社科 後期資助 什麼意思
是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簡略。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設立於2004年,主要資助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研究領域中完成80%以上且尚未出版的優秀科研成果,旨在鼓勵廣大人文社會科學工作者潛心治學,扎實研究,多出優秀成果,進一步發揮國家社科基金在促進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中的示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