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團的規章制度要怎麼制定
不要太嚴,有定期的活動,最好有對抗性的活動,有一定的組織
⑵ 社團內部管理制度該怎麼制定
有以下制度可供借鑒:
學生社團的成立
第九條:高校學生社團共分為理論學習、社會科學、學術科技、文學藝術、志願服務、體育健身、其它七類社團,各類社團登記成立時,均需按照以上各類進行申請。一個社團只能進行一類申請登記。
第十條:學生社團的登記管理機構或組織為院(系)團委(總支),基層 團委通過社團工作指導辦公室進行社團成立、變更、注銷登記,並報社團聯合會登記備案。
第十一條:成立學生社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學生聯合發起,發起人必須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且未受過校紀校規處分;
(二)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相對固定的活動場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團指導教師;
(五)有規范的章程。
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校園文明風尚。學生社團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准確反映其特徵。
第十二條:申請籌備成立學生社團,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構或組織提交下列文件:
(一)籌備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介紹、學生證;
(四)指導教師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第十三條:學生社團章程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名稱、活動場所;
(二)宗旨、活動范圍和活動方式;
(三)學生社團類別;
(四)社團成員資格及其權利、義務;
(五)組織管理制度、執行機構的產生程序及許可權;
(六)財務管理、經費使用的原則;
(七)負責人的條件、許可權和產生、罷免的程序;
(八)章程的修改程序;
(九)社團終止的程序;
(十)應當由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登記管理機構或組織會在自收到本條例第十二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30日內,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籌備的決定。批准籌備成立的學生社團,應當自登記管理機構或組織批准籌備之日起60日內召開會員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籌備期間不得以學生社團的名義收取會費和組織籌備以外的活動。
第十五條:從籌備之日起60日內,登記管理機構或組織應當做出批准或不批准成立的決定。期間具體的考察辦法和細則由登記管理機構或組織自行制定。批准成立的學生社團應盡快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布成立。
第十六條:以下情況不得批准社團成立:
(一)社團宗旨、活動內容、范圍不符合本條例第三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的;
(二)發起人受過校紀校規處分的;
(三)在申請籌備成立時弄虛作假的;
(四)批准成立期限屆滿,籌備社團的人數未超過30人的。
生社團的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社團工作指導辦公室負責下列監督管理工作:
(一)負責學生社團的成立、變更、注銷的登記和備案;
(二)對學生社團實施年度檢查;
(三)對學生社團聘請校內外專家擔任顧問的申請進行審查批准;
(四)對學生社團違反本條例的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
第十八條:學生社團的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活動,任何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學生社團的財產,亦不得在社團成員中分配。
學生社團接受捐贈、資助,必須向登記管理機構或組織報告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有關情況,並向全體社團成員公開。
第十九條:學生社團必須遵守所在院系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社團工作指導辦公室的監督。學生社團在換屆或者更換負責人之前,社團工作指導辦公室應當組織對其進行財務檢查。
第二十條:學生社團應當定期向社團工作指導辦公室申請注冊,審批後在每學期初到社團聯合會登記注冊。學生社團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自備藝術圖章和其他標志,但須由社團工作指導辦公室批准。
第二十一條:學生社團開展除內部活動以外的開放性活動,必須經社團工作指導辦公室審核並報社團聯合會批准。
第二十二條:學生社團可以創辦內部刊物,但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和其他相關規定。內部刊物的編印和發行必須由登記管理機構或組織審查通過。登記管理機構或組織有權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社團刊物進行整改和停刊。
學生社團的組織機構
第二十三條:學生社團會員大會由會員組成,會員大會是學生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本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
第二十四條: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選舉和更換社團負責人;
(二)審議批准負責人的工作報告;
(三)對社團變更、注銷等事項做出決定;
(四)修改社團章程;
(五)監督社團財務活動。
第二十五條:社團會員大會應當每學期召開一次,並將大會形成的決議報社團工作指導辦公室批准和備案。
第二十六條:會員大會做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半數以上通過;對社團變更、注銷和修改章程做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二十七條:社團執行機構是會員大會領導下的社團日常事務處理機構。執行機構由社團負責人組成。
第二十八條:學生社團負責人主要指社團正副會長及財務負責人,學生社團負責人由本社團成員通過首次會員大會選舉通過,經登記管理機構或組織審查後產生。學生社團的正副會長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擔任或繼續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
(一) 在校期間曾經受到校紀校規處分的;
(二) 曾因違反有關規定被撤職或社團被宣布解散或注
銷,應當承擔主要負責的社團負責人;
(三) 有一門以上主要課程不及格的;
(四) 其他不宜擔任社團負責人的有關事項。
學生社團成員的權利義務
第三十條:學生有權按照任何一個社團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該社團。社團內部成員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一條:社團成員有權了解所在社團的章程、組織機構和財務制度,對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質詢。
第三十二條:學生社團執行機構負責人違反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和校紀校規,損害成員利益的,社團成員有權向登記管理機構或組織反映問題和情況。
第三十三條:學生社團成員應當接受社團的定期注冊。
第三十四條:社團成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按照章程擔任社團職務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義務。
第三十五條:社團成員應當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並有權向社團建設提出批評和建議,促進社團的健康發展。
學生社團的變更和注銷
第三十六條:學生社團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在7日內向登記管理機構或組織申請變更登記。學生社團修改章程,應當在7日內報登記管理機構或組織核准。
第三十七條: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構或組織申請注銷登記:
(一) 違背學生社團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 會員大會決議解散的;
(三) 分立、合並的;
(四) 社團被責令關閉或解散;
(五) 由於其他原因終止的。
第三十八條:學生社團提出注銷申請登記,應當提交由社團負責人簽名、經會員大會通過的注銷申請書。登記管理機構或組織應當組織對其財務進行清算,並出具清算報告書。清算期間,學生社團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九條:學生社團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構或組織辦理注銷登記。
第四十條:學生社團處理注銷後的剩餘財產,交社團工作指導辦公室後返還社團成員。
第四十一條:學生社團的變更和注銷,應當在報批後以公告形式宣布。
學生社團的獎懲制度
第四十二條:共青南開大學委員會、社團聯合會每年對各院、系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估,命名一批「南開大學優秀社團」和「南開大學創優秀社團」。並組織參加天津市社團的評比。
第四十三條:我校「優秀社團」和「創優秀社團」實行掛
牌和年度淘汰制度。每年調整率在10%左右。
第四十四條:我校「優秀社團」如在天津市獲獎,將獲得由團市委、市學聯命名的「天津市學校系統團學工作先進集體」稱號,負責人獲得「天津市學校系統優秀社團負責人」稱號。
第四十五條:共青團天津市委員會、天津市學生聯合會每年將對「優秀社團」和「創優秀社團」進行重點獎勵和資助。
第四十六條:天津市高校優秀社團和創優秀社團的評選細則在《天津市高校優秀社團創建手冊》中另行規定。
第四十七條:校團委和社團聯合會每年五月份對全校社團進行綜合評估,對優秀社團和負責人給予獎勵。
第四十八條: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團工作指導辦公室和上級組織有權責令其停止活動,進行整頓:
(一)活動范圍與內容與社團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條例規定、各高校登記管理機構或組織的規
定和指導;
(三)財務制度混亂;
(四)應當進行定期注冊而未注冊的;
(五)社團執行機構有嚴重違紀行為;
(六)組織紀律性較差,不配合社團聯合會和團委開展工作;
(七)其他應當進行整頓的情形。
第四十九條: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登記管理機構或組織有權將其解散:
(一)社團活動違反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
(二)社團執行機構知道或應當知道有成員利用社團名義從
事非法活動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棄社團宗旨,情節惡劣的;
(四)應當進行定期注冊而未注冊,進行整頓後仍未注冊的;
(五)社團成員連續兩學期不足30人的;
(六)社團連續兩學期未進行活動的。
⑶ 大學社團內部管理制度
第三章 學生社團聯合會組織機構 第七條 組織機構設置 常設機構:秘書長、主席團 機構形式:主席團設主席、副主席 部門設置:辦公室、思政部、活動策劃部、科創部、學術部、涉外部 第八條 崗位職責 (一)社團聯合會崗位職責 秘書長:全面指導學生社團聯合會工作。 主席:全面主持社團聯合會工作;負責召開社團聯合會部門會議、各社團負責人會議等各類會議;領導和監督各社團及主管副主席開展工作;負責審批社團工作和重大決策;根據學生社團章程、管理條例及考核條例,向社團聯合會提出任免學生社團幹部的決議。 副主席:協助主席全面開展社團工作;主抓社團聯合會內部各項日常工作;直接管理監督各社團;負責黨團思政工作的貫徹與落實;主席不在時行使主席職權;在團委領導下開展「思想政治進社團」工作。 辦公室: 負責社團聯合會的工作計劃、總結和文件的起草;定期對社團幹部進行考核,並及時將考核情況向團委指導老師、社團聯合會主席匯報;負責社團聯合會規章制度的起草;協助主席管理日常事務及對各學生社團的管理;管理各社團文件檔案;負責對社團社情的審查、注冊;每學期對社團進行注冊、備案;負責各類會議通知、簽到、組織會議等工作;製作「社聯通訊錄」、證件等;收發傳達各類文件;社團及各種活動經費的發放;配合各部門活動,協調各部門關系。 思政部:對社團思政工作進行指導和考核,組織開展團日活動;負責社團聯合會各社團團支書會議,組織開展「思想政治進社團」工作,組織對社團聯合會及各社團幹部培訓。思政部部長由社團聯合會副主席兼任,監管科創部。 涉外部:為各個協會開展的大型活動爭取社會贊助;與兄弟高校聯合建立聯系,為我校社團與其他各高校社團聯合會開展活動做好前期准備;負責各社團外聯部部長會議;維護各級學生社團的正當權益;承擔就社團工作問題與學校各部門的咨詢工作。 科創部:負責各社團科技創新工作,管理和領導各社團科技部進行科技創新和社團會員技術技能培訓;召開各社團副會長會議;負責對社團聯合會的各項活動進行宣傳和報道,協助各學生社團對內對外活動的宣傳;以多種宣傳手段宣傳全校社團工作成果;負責社團聯合會網頁製作和維護,及時填充更新內容。 學術部:負責組織社團第二課堂的開展;收存各級學生社團編印的刊物;負責召開各社團財政部部長會議;監管社團聯合會及各社團所有財政情況,直接對社團聯合會各部長會議負責。 策劃部:組織策劃社團聯合會各項活動的具體策劃,活動創意、流程等;檢查和督導各社團開展的活動;負責各社團活動策劃部部長會議;負責社團聯合會長短期計劃的製作並對相關部門及社團進行核查,對社團舉辦的大型活動進行檢查評優工作。 (二)學生社團崗位職責 會長:主持社團全面工作,嚴格把握工作方向;負責社團活動計劃的審查和常規活動的策劃;對協會事務進行宏觀調控;理順工作關系;主持召開會員大會及社團工作會議;貫徹執行協會章程,對會員進行監督考評;代表社團參加社團聯合會例會。 團支書:負責社團團的工作,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向協會會員傳達上級指示和文件精神;了解社團成員思想狀況,協助會長做好會員的思想工作;抓好社團活動的宣傳;督導社團活動向正確積極的方向進行。 副會長(技術部部長):協助會長抓好全局工作,負責會員的技能培訓,主抓內部日常事務及有關管理工作,會長不在時代行會長職權。 另外,各社團必設部門:活動策劃部、外聯部、宣傳部、技術部。
⑷ 投資理財俱樂部
重慶工商大學大學投資理財俱樂部(FinancialInvestment Club,英文縮寫為FIC),俱樂部由2009級長江上游經濟研究中心區域經濟學研究生魯正莉 與覃世凱於2010年6月4日創立,是集學術性和實踐性一體的學生專業社團組織。俱樂部在學校校團委的指導下,經濟管理實驗教學中心管理下獨立運作。俱樂部會致力於向會員傳播正確的投資理念,傳授合理的投資技巧。俱樂部與海通證券,招商證券,中銀國際,銀河證券等證券公司建立了廣泛的聯系與合作,與其他校內學生組織保持著良好的關系。協會的指導老師由財政金融學院研究生導師唐平老師擔任。
⑸ 幫寫一個社團規章制度
文筆不好,瞎寫
1.社團的名字,口號。提高技術,休閑身心,挑戰極限。
2.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漂移板。對漂移板有著極大的熱情,極大的耐心和刻苦練習的決心。
3.社團自願加入,首先向管理者提出,待同意後與其他團員見面相互認識。
4.各團員團結互助,有矛盾和平解決,不得與其他團員辱罵打架,否則視情節輕重加以處分直至驅逐出團。
5.積極宣傳漂移板運動,吸引新玩家加入,幫助新人。
6.服從社團安排,社團組織的活動要報名,有事不能到或早退要向管理人員請假,無故擅離者按情節處分。
7.外出聚會實行AA制。外出刷街注意安全,帶好護具,量力而行,不得擅自脫離隊伍,出事後社團不負任何責任。
8.群內交流不得使用暴力黃色及辱罵詞語,不得發布色情黃色圖片,一旦違反,立即踢掉。
9.遵守法律法規。
暫時就想到這些了,文筆不好。
⑹ 社團管理辦法
英語沙龍在社團管理上一貫堅持自由、靈活、有序原則,對社員提出的關於社團建設和社員自身權利的合理要求和建議予以高度的重視,尊重社員的意願,對社員負責。社員在按照有關制度享有入會和退會自由的同時在社團組織中要服從英語沙龍社團的領導,遵守社團各項規章制度,享受權利的同時履行自己的義務。
一、具體管理條例如下:
1、英語沙龍社員須有熱情飽滿的態度,吃苦耐勞的精神,隨即應變的思維,良好的口頭表達能力,對分配的工作能夠認真負責,努力完成任務;
2、社員須嚴格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衣著整潔大方,微笑待人,禮貌用語,不做有損英語沙龍形象的事情;
3、社員不得在與會期間喧嘩吵鬧,不得隨意亂拿社團內部物資。否則,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與警告、記過、開除等相應的處分;
4、開社團及部門會議時社員不得遲到、早退、無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須先向部門負責人提前請假,未經請假,遲到早退達5次者、無故缺席3次者,予以處理,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5、社員不得以權謀私,不得以社團名義從事不法活動。一經發現,視情節分別處於警告、批評、通告、辭退;
6、培養社團意識,全面了解社團,為社團的發展獻計獻策。
7、正確行使社員權利,確實履行社員義務。
二、社團定期根據有關規定對社員的表現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如下:1、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強化法律意識,遵守校規、校紀,注重師表形象,做文明大學生。
3、積極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樹立高度的主人翁責任感,團結社團會員,配合社團各部門工作。
4、遵守英語沙龍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有關文件,領會文件指示精神,執行各項決議。
5、結合社團特色,注意全面發展,學習一技之長,提高自身素質。
6、重視專業學習,拓寬知識面,認清我要學和要我學之間的關系。
英語沙龍是學校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補充,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載體,是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的重要渠道。英語沙龍將進一步結合學校有關規定對社團進行管理,把社團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據可查。從而規范社團行為,實現同學、社員、學校和英語沙龍監督的三維一體化。對此,我們將始終堅持「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強社團內部的管理,規范各個部門的行為、明確各個部門的職責、推進各個部門的工作,進而使社團內部的各項工作更上新高。
法學院團總支學生會英語沙龍
社團規章制度
各社團內成員要本著盡忠職守的態度,認真完成每一次的組織計劃。
1、社團內成員不得玩忽職守,利用職務便利破壞學校規章制度,如有此類事件發生(包括被別的同學舉報),給予社團考核中扣分的處罰,一次扣2分!
2、各社團在組織每一次大、中型活動時,必須具備四份書面材料:活動前三份(申請活動書,活動計劃書、活動具體內容),活動後一份(活動後的總結)。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動不能舉行。沒有活動後總結書的,在社團考核中扣0.5分!
「 1」 「 2」
3、未經團委允許,社團私自舉行活動或組織成員集聚,擾亂學校秩序,產生不良影響的,在社團考核中扣2分,並要接受學生處的處罰。
4、社團組織活動期間,發生各種矛盾、沖突等不良現象(無法避免的事件另外處理),屬於社團部門的疏忽、不認真的,在本社團考核中扣1分!
5、社團成員必須服從團委統一領導和管理,未經批准,擅自舉辦活動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嚴重後果者,追究該社團負責人責任。
6、若有同學反映社團的不足或搞活動時不認真,缺乏公平競爭的意識,將給予該社團扣1分的處罰!
7、社團組織活動,在全校范圍內影響面較大、效果較好的,在社團考核中給予加2分的鼓勵!
8、各社團要相互幫助、相互協作,不允許出現排斥、損害社團利益和影響的事件發生,如有類似事件,將對其社團進行嚴重警告,在社團考核中扣5分!並對該社團負責人進行嚴厲批評和留職察看!
9、學校社團是為全校同學服務的,搞各項活動應該面向全校各個班級(特殊活動除外),如有社團故意分裂在校學生,有嚴重的級別歧視,將給予本社團在考核中扣10分的處罰!給本社團主要負責人停職處分!
10、各社團在一個學期內最少要組織兩次全校性大型活動,要充分作好活動前的准備,作到「辦一次活動,成功一次!」
本規章制度的決定權屬於團委,任何人(團委領導除外)無權修改!希望各社團能夠認真完成各次活動,很好的為同學們服務!
⑺ 大學社團財政財務管理制度
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管理部工作流程
一、預算的審批
(一)預算表填寫說明
1、日期:預算表的填寫日期。如2010年3月20日填寫,則註明:2010.3.20
2、活動申報單位:此處填寫協會名稱。如:大學生科技協會。
3、活動名稱(形式):填寫活動的名稱,如無活動可不填寫。如:協會聯誼。
4、活動時間:此處註明活動具體時間,無活動則不填。
5、活動地點:註明活動地點,無活動則不填。
6、負責人:填寫協會會長的名字。
7、外聯形式(金額):若獲得校外其他單位提供的贊助,則在此處填寫獲得的贊助金額。若沒有進行外聯,則在此欄填寫無。
8、需購買物品名稱:詳細寫清購買的具體物品。
9、預計單價:填寫預計物品單價。
10、物品數量:註明需購買各種物品的數量。
11、總額:購買此種物品的總額。
12、總計金額:此次購買所有物品的總金額。
13、審批意見:此處由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管理部相應負責人填寫。填寫內容為同意或不同意。在審批人處填寫審批人名字,並在日期處填寫審批日期。
14、備註:填寫內容如下①協會會長名字及聯系方式;②協會財務負責人名字及聯系方式;③剩餘會費。此預算總金額為5.0元,協會會費為150.0元。則應填寫剩餘會費:150.0-5.0=145.0元。
(二)注意事項
1、若預算需購置的物品與即將進行的協會活動有關,則需在周二8:00之前填寫預算表。
2、若有外聯,本部人員應及時記錄,給予協會相應加分。
2、一個活動只能填寫一張預算表。若需購買項目較多,單張預算表無法陳列,則可以使用多張,但預算表需裝訂在一起。若多個協會同時舉辦一個活動,要求參加協會均需填寫相關預算,並註明各協會分擔的金額。
3、餐飲費、水費、打的費等不予填寫預算(即不予報賬),公交車票只報單程。部分宣傳品(宣傳部能夠提供的物品)不予報銷。
4、詳細填寫購買物品。
5、協會上交發票進行報賬時,本部人員必須查看有無相關預算,及發票內容與預算內容是否相符。無誤後方可收取發票。發票超出金額不能超過總預算金額的10%。
6、報賬完畢後,本部人員須在預算表左側上方註明「已報」。
7、協會人員填寫完預算表後,本部人員還應該及時填寫預算統計表。
8、未報賬和已報賬的預算表應分開保存,按時間順序排好。
9、預算應及時審批,審批後立即通知填寫人審批結果。
10、備注項應注意以下內容,若是協會會長填寫此預算表,則直接填寫會長的名字及聯系方式。若是協會財務負責人填寫此表,則填寫會長及財務負責人的名字和聯系方式,本部人員一定要與協會會長進行核對,確保會長知道所買物品,具體數量和金額。
二、物品購買
協會在得知我部門同意購買的前提下才可購買。在采購物品時應索取簽章齊全的收據或發票,以備報賬。
注意事項:
1、在購買物品後一個月以內報賬,過期不予報銷
2、購買物品後及時索要單據,並要求蓋章,在單據上填寫大學生社團聯合會XX協會,並標明日期。
3、購買物品時若價格有所變動或物品數量種類有所變化應及時與我部門聯系,經協商一致之後方可購買。
4、數額比較大的單據需要正規的收據,超市小票,以及正規發票才予以報銷。數額較小的單據只需正規收據或超市小票即可予以報銷。
三、單據上交
注意事項:
1、 發票收取時,請注意時間,一個月之內的發票有效,過期作廢。
2、 大小寫要對應,不能隨意改動。
3、 右上角應有會長、協會財務負責人、經辦人(購買物品的人員)的簽名。
4、 發票必須有相關單位的公章。
5、 顧客名稱處要寫協會全稱,如:大學生交誼舞協會。
6、 收取發票是請本部人員將發票核對相關預算,協會所購買物品必須與預算相符。金額超出部分不予報銷。
7、 發票上填寫的所有文字需用黑色中性筆填寫。
8、單據上交時應找到相應預算,如有預算可以報銷,否則不予報銷,並給予扣分。
9、單據上內容填寫不全或無章時要求協會拿回填寫完整後才可報銷,並給予扣分。
四、單據報銷
協會在上交單據後下周的周一或周二在值班時間攜帶賬本到社團聯合會辦公室報銷。
注意事項:
1、填寫兩表一賬本,即財務收支一覽表、會費報領登記表、賬本。
2、填寫之後將單據粘貼在賬本相應位置,值班人員應在單據上簽字。賬本上需註明日期,剩餘會費,物品用途且由報賬人簽名,需用黑色簽字筆填寫
3、核對無誤後將錢給予報銷人員。
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管理部
⑻ 大學生社團管理制度
學生社團,是大學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載體。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學生社團的管理,推進學生社團自身建設,打造我校品牌社團,促進社團不斷向規范化、有序化方向發展,充分發揮其培養學生興趣、拓展學生能力、豐富校園文化的職能,促進校園文化的凝聚融合,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星級社團的評比活動在校團委的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校團委學生委員會社團部負責實施。 第二條 星級社團的評比本著以評促建、以評促改的方針,按公平、公正、公開、有序的原則進行。 第三條 評比級別分為一星級社團、二星級社團、三星級社團、四星級社團、五星級社團。最高為五星級社團。 第四條 參加對象為在校團委學生委員會社團部注冊登記的正式社團。 第五條 各校級社團需參加每學期舉行的星級社團評比。第二章 星級社團的條件 第六條 一星級社團評比條件 1、建制完善。組織機構健全,宗旨明確,建有完備的章程,配合社團部工作,社團負責人按時參加社團部召開的會議。 2、文檔管理規范。社團制度、人員情況(含現有會員的聯系方法等個人資料)、活動及歷史沿革等資料詳實齊全。 3、社團活動開展較正常,日常制度運轉正常。4、按期注冊,與社團部保持正常聯系,社團負責人正常參加社團部召集的會議與活動。 第七條 二星級社團評比標准 1、同第六條1、2、3。 2、按期及時注冊,與社團部保持緊密聯系,社團負責人正常參加社團部召集的會議與活動,並能認真貫徹落實相應的工作部署; 3、有計劃、精心組織,積極參加大學生社團活動月活動。4、一學期在校內開展集中活動不少於2次。 第八條 三星級社團評比條件 1、同第七條1、2。 2、積極參加大學生社團活動月活動,按計劃精心組織,項目計劃完善、活動設計新穎、體現社團特色。在校內有一定影響。 3、一學期在校內開展集中活動不少於3次。4、一學期內以社團名義向校廣播站、學生在線等學校媒體提供社團活動報道至少1篇 5、在參與評比前(指上一學期評比活動結束至本學期開評前),社團相關事跡曾在學校的各種媒體上公開報道過。第九條 四星級社團評比條件 1、同第八條1、22、一學期在校內開展集中活動不少於4次。 3、在參與評比前(指上一學期評比活動結束至本學期開評前),社團工作曾受到上級組織表彰,或社團相關事跡曾在校級以上(不含學校媒體)各類新聞媒體上公開報道過。4、一學期內以社團名義向校廣播站、學生在線等學校媒體提供社團活動報道至少3篇 第十條 五星級社團評比條件 1、同第九條1、32、一學期在校內開展集中活動不少於5次。3、一學期內以社團名義向校廣播站、學生在線等學校媒體提供社團活動報道至少5篇 第三章 星級社團的評比 第十一條 評比程序1、社團部召集社團第一負責人會議,部署星級社團評比工作,一般在開學一個月內進行。2、以調查問卷形式對協會會員及非會員進行問卷調查。(此項評分比重占總評比的20%)3、社團負責人召集社團成員會議,整理參選材料,材料包括:本學期工作計劃、上學期工作總結、活動總結、財務報告、申請書(活動書面申請及參加評比申請)、會員檔案表(可復印)(此項評分比重占總評比的30%,其中:上交的積極性15%,材料的內容15%)4、問卷材料及參選材料交校團委學生委員會進行初步評定後,遞交大會裁判組評定。5、召開星級社團評比大會,由各社團結合自身建設實際,整理材料,以幻燈片等形式,在大會演講展示。大會評審組由校團委老師、校團委學生委員會代表、社團部代表、各協會代表、非協會會員代表組成。(此項評分比重占總評比的50%)6、社團部負責匯總評比結果、整理相關材料,並遞交學校團委進行審批。 第四章 獎勵 1、獲星級社團將由學校團委頒發的榮獲獎狀、獎金。2、獲一星級社團的協會可評優秀會員2名,獲二星級社團的協會可按15%評選優秀會員,獲三星級社團的協會可按20%評選優秀會員,獲四星級社團可按25%評選優秀會員,獲五星級社團的協會可按30%評選優秀會員。優秀會員將榮獲由學校團委頒發的榮獲證書、獎品。 第五章 附則本辦法從頒布之日起執行。本辦法解釋權歸校團委學生委員會社團部。
⑼ 中國投資協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協會名稱:中國投資協會(英文名稱:The Investment Association of China,縮寫IAC,以下簡稱協會) 。
第二條 協會性質:協會是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批准設立的從事資本投資的各類投資主體(包括國有、民營、外資等)以及相關研究機構自願參加的行業性組織,是具有社團法人資格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協會宗旨:協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堅持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堅持改革開放;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積極推進投資體制改革和完善資本市場;發揮政府與投資主體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貫徹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維護投資主體的合法權益,嚴格實行行業自律;促進投資決策與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
第四條 主管部門與登記機關:協會的主管部門為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為國家民政部。協會堅持從實際出發、平等協商、協調服務的原則,依法與會員開展雙向服務活動,並接受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民政部等有關政府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協會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外大街7號國投大廈16層
郵編:100037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協會的業務范圍:
1.積極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不斷深化投資體制改革,促進中國投資頁的健康發展,為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作出貢獻。
2.充分發揮政府與投資主體、投資主體與投資主體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貫徹政府的產業政策和投資政策,提供宏觀經濟信息,引導投資活動;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投資政策、立法、重大改革等建議。
3.隨著政企分開和政府機關改革的推進,協會要逐步增強投資管理職能,充分發揮投資協會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
4.堅持共同需求的原則,圍繞在實踐中普遍遇到的重大問題,廣泛開展投資理論研究、政策調研和經驗交流,探討各類投資主體的定位、發展戰略、經營模式,科學決策與管理等,促進各類投資主體的健康發展。
5.促進多元投資主體格局的形成和資本市場的完善,推進投資活動的市場化、法制化、規范化。
6.為會員和各類投資主體提供法律、會計、審計、工程咨詢、監理、資產評估等咨詢服務。
7.為會員和各類投資主體推薦投資項目,介紹合作夥伴,招商引資,拓展投資渠道,協助做好招投標工作,提供市場預測、分析、促進經濟合作。
8.組織會員和各類投資主體的高級管理人員進行國內外專業培訓和考察,提高決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9.積極促進中國投資業與國際接軌,與境外投資機構監理廣泛的聯系,加強國際交往和經濟合作,擴大對外投資,成為投資業的對外窗口。
10.建立會員之間的電子信息網路,編輯出版協會刊物,加強信息交流,擴大對外宣傳。
11.加強投資主體自律建設,依法維護會員單位的權益。
12.主管部門交辦和會員代表大會確定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協會以單位會員為主,並吸收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協會章程;
(二)自願申請加入協會;
(三)單位會員中,國有投資主體是指由中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政府出資設立或授權的以及少數地級市政府出資設立或授權的資產規模大、有一定影響力的國有投資公司、控股公司和國有資產經營公司;非國有投資主體是指凈資產、總資產達到一定規模和具有一定影響的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合作企業、以及非國有投資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外資投資主體是指由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機構、跨國公司、投資基金、投資咨詢顧問公司、外資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投資經營的機構和企業。
(四)個人會員是在投資研究和投資管理方面有造詣的領導和知名專家學者。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向專業委員會提交入會申請書及相關材料;
(二)經專業委員會考察同意和經協會常務理事會批准後,即成為該專業委員會和協會會員;
(三)由協會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協會和專業委員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各項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對協會其他會員的違法行為的檢舉權和本人的申述權;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執行協會會員自律要求;
(四)完成協會和專業委員會交辦的工作;
(五)單位會員按規定交納會費;
(六)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協會和專業委員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協會的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協會章程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聘請與投資業務由密切聯系的領導同志擔任協會名譽會長和顧問;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專業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投資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 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協會秘書長為協會法定代表人。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協會會長和會長授權常務副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批准協會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條 協會秘書長和秘書長授權副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專業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專業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代表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條 協會下設若干專業委員會,實行總會、專業委員會兩級組織體系。各專業委員會在協會章程的總原則下,制定工作條例,參加協會活動,獨立開展工作。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三十一條 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或上級主管單位按規定核撥的經費;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各種渠道籌集的協會發展基金;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三條 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 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 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 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 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條 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一條 修改後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二條 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有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三條 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通過,並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 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 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 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經2001年2月17日中國投資協會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由協會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