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責任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向物業管理企業收取保險費,承擔物業管理企業因管理或從事管理的過程中的疏忽或過失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參加物業管理責任保險的物業管理企業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承保的其實就是業主在小區內因為物業的疏忽或者過失帶來的人身財產損失
比如下雪了,沒及時清掃,導致人員滑倒摔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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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怎麼與保險公司合作
一般保險公司都會選擇幾家比較有實力的修理廠作為定點修理廠,保險公司定的價格在定點修理廠都會承認,去外面就可能修不了;同時保險公司可以直接會修理費給定點修理廠,保戶就不需要壓押金。
❸ 與物業合作開拓車險助我車險業績倍增
保險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范圍內的保險事故,造成車身損毀,致使車輛停駛而產生的損失,保險公司按規定進行以下賠償:
(1)部分損失的,保險人在雙方約定的修復時間內按保險單約定的日賠償金額乘以從送修之日起至修復竣工之日止的實際天數計算賠償;
(2)全車損毀的,按保險單約定的賠償限額計算賠償;
(3)在保險期限內,上述賠款累計計算,最高以保險單約定的賠償天數為限。本保險的最高約定賠償天數為90天,且車輛停駛損失險最大的特點是費率很高,達10%。
❹ 物業公司和保險公司之間合作有什麼好處
你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我認為,這可能是將來保險公司發展的一個趨勢。從社區入手進行營銷。我認為,其實除了業務合作,當然是信息共享啦,比如服務提升之類的。如果你要寫這方面的文章,我建議你從信息共享到業務拓展,再到服務一步一步的進行。
簡單的說,作為拋磚引玉。
物業公司可以提供小區車牌號碼給保險公司,掌握車輛數量,每家人口,數量的情況等等。。方便保險公司作客戶分類管理。財產、壽險都可以進行拓展。物業公司也可以根據各家保險公司的服務情況,規模情況向小區內部的區民進行推薦,假如有出險的情況發生,物業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向保險公司咨詢詳細的理賠流程和方法,並進行跟蹤處理,然後向居民進行回訪,既提高保險公司的滿意程度,也對物業公司的服務也有提升。增強居民對物業公司的信心。
希望能幫助你,如有問題,繼續追問。
❺ 保險公司異業合作方案
從國內目前的市場人文環境看,本文認為集團內部縱向一體化式的銀保合作也是最優模式,主要原因:其一,銀行強、保險弱的市場格局短期內還難以改變。由於歷史的原因形成了銀行與保險強弱不平衡的兩極關系,在這種前提下,銀行與保險若作為獨立的主體兩者間沒有平等合作的基礎,而利益不均衡的合作是難以持久的。本文認為包括現在市場較為熱衷的銀行與保險成立合資保險公司其實也會受制於目前的這種現狀難以達到持久合作的目的。因為在現階段的合資公司中一定是銀行占居絕對話語權的,而正處於發展壯大中的保險方必然會尋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機會從而使合作缺乏持久長期的基礎。其二,消費者與市場的成熟度。與發達市場上成熟的消費者習慣利用中介進行產品的最優選擇不同,國內的消費者目前更習慣選擇自己認為可靠品牌的產品,而銀行比保險擁有更可靠的品牌度與信譽度,因此將銀行保險產品進行同一品牌下的一體化設計,既有利於市場開拓,又有利於加強銀行的責任,強化風險的控制。其三,市場與政策風險的規避。任何突破目前單一櫃面形式的銀保合作模式都將意味著雙方客戶信息資源的深度合作,而目前國內關於這方面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容易引起客戶權益糾紛,而同一集團品牌下縱向式銀保的合作由於保險銷售人員也是銀行業務人員,客戶的資料始終是在銀行內部使用,可以有效避免這方面的風險。綜上所述,雖然隨著市場的成熟銀行保險的各種合作模式將並存,但在相當長時期內宜將集團內部縱向一體化式的銀保合作模式作為國內的主要模式給予支持和發展。。2.銀行在銀行保險合作中應發揮什麼樣的作用?不管銀保合作採取什麼形式,銀行保險最基本的實質是利用銀行的渠道及客戶資源銷售保險產品,銀行的作用也就至關重要。所以要取得銀行保險合作的成功,銀行的作用遠不是給保險提供銷售便利以獲取手續費收入這么簡單,應該發揮更積極主動的作用。就國內銀行而言,目前要作到以下幾個轉變:(1)變「短」為「長」即從目前著眼於短期利益轉變為著眼於長期利益的合作。由於前述銀行強、保險弱的現狀,銀行從獲取短期最大利益的目標出發,導致目前內地的銀保合作更像是銀行的選秀,選秀的標准就是手續費,結果銀行保險合作演變為保險公司間的手續費競爭,合作協議也是朝三暮四,最終是銀行保險合作難以持續,並在短期內就面臨發展瓶頸。這里並不是說銀行不應該基於利益關系進行合作對象的選擇,而是說這種選擇應該是基於長期合作關系的選擇。除了利益關系考慮外,以下兩個因素也是必須重點考慮的:首先:品牌因素,即合作的對象是否與你的品牌匹配,或者有助於你的品牌提升。因為客戶到銀行買保險,買的不是保險公司的品牌,而是銀行的品牌和信譽,所以如果合作對象的品牌會損害到自身的品牌信譽,手續費再高也是不能考慮的。國外的銀行保險合作中對合作對象選擇都非常慎重,會進行較長時間的調查研究,尋找最適合自己的對象,但一旦確定了合作對象,又會一心一意從長遠發展的角度進行持續的合作。也就是說,選擇的功夫要作在前且要非常慎重,但選擇後就要從共同發展的角度追求長期的合作。其次:經營理念與文化,合作都有溝通磨合成本,要使這種成本降低到最小,使合作產生雙盈而不是相互抵消的作用,就需要找經營理念和文化比較接近的合作對象,這樣的合作容易持續。(2)變被動為主動首先是業務推動的主動性:變由保險公司推動銷售到由銀行自身推動銷售,包括培訓、激勵和考核等,都成為銀行體系內的組成部分,才能產生最大效應。其次是銷售的主動性:銀行與保險的服務文化有著較大的差異性,通常銀行是坐等客戶,而且客戶的需求是明確的,而保險則是要主動推銷的,且客戶的需求是要挖掘的。香港匯豐的保險在近年得到迅速發展,主要作法就是通過各種激勵和考核方式,將保險業務內化到銀行產品中成為銀行每一級銷售人員的任務,從而使銀行的銷售人員改變銷售習慣。只要有客戶到銀行櫃台或者打電話到銀行辦理相關銀行業務,銷售人員馬上就會從電腦中查找客戶的相關資料,電腦系統會顯示該客戶已購買的保險種類,或可能需要的產品種類,銷售人員再有針對性的進行推薦。(3)變單一為多元:銀行保險的合作必然要求銀行從單一的銀行類業務變為多元化的金融服務,為此銀行的產品體系、培訓體系、銷售人員的知識甚至叮支持系統都需要向多元化轉變。3.如何使以客戶需求為導向不是停留在口頭上或形式上?以客戶需求為導向內地企業提了很多年,但大部分都還停留在口頭上或表面上,這里有兩個方面的問題,其一是在經營理念上還不能擺脫規模至上的粗放式經營使以客戶需求為導向僅僅成為口號,其二是從技術層面看還不知道如何以客戶需求為導向因而僅僅停留在表面上。實現以客戶需求為導向的關鍵是經營理念的轉變,這將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與市場成熟度、產權制度和企業治理以及行業評價標准等密切相關,本文將不作詳細探討,這里僅探討幾個技術層面的問題:其一,IT系統的升級:如前所述,以客戶需求為導向的服務沒有盯的支持是難以實現的,而目前內地保險企業的IT系統有以渠道為基礎開發的,有以保單為基礎開發的,鮮有以客戶為中心進行開發的,所以無法分析客戶的完整需求,並形成相應的服務,因此保險企業的IT都將面臨升級問題。同時要實現銀行與保險的充分合作,銀行與保險的I丁對接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前提,否則銀行與保險的合作就只能停留在淺層無法深入。其二,客戶細分:資源的有效性決定了任何一個企業都不可能滿足市場上所有客戶的需求,因此必須要有明確的市場定位,以集中資源為公司選定的客戶群進行優質到位的服務。目前內地企業沒有明確的市場細分,尤其銀行保險方面客戶同質,產品雷同嚴重,銀行保險方面基本上是一個產品面對所有客戶,根本談不上客戶需求,由此導致了一系列的問題,銀行保險面臨瓶頸也就很自然了。4.如何看待銀行保險對保險業傳統渠道的沖擊?香港匯豐的壽險業務超越友邦表明銀行保險對傳統的壽險銷售渠道有相當的替代作用,因而銀行保險的大發展必然使現有營銷渠道受到沖擊。從保險業來說,要正確看待並且積極應對。首先,目前內地保險企業最為擔憂的無疑是銀行建立保險公司形式的銀保發展,因為目前銀行的強勢地位會使保險公司在競爭中處於劣勢。但如果從保險業整體來看,銀行保險的發展無疑將有力的推動保險業再上新的台階,是銀行與保險共同將保險的蛋糕作大,它將有效的擴大保險業的影響和覆蓋面,對於保險業而言是增加了一個有力的銷售渠道,所以保險業要以積極的心態支持銀行保險的發展。其次,要作好傳統渠道與銀行保險間的市場細分。即今後的保險企業最優先服務的將是銀行接觸不到或接觸較少的客戶群以及銀行渠道無法銷售或銷售較少的產品。銀行接觸客戶的主要渠道還是櫃台和電話及網路,因此營銷員在面對面的銷售方面有著無可替代的競爭優勢。在明確市場細分的前提下再進行共同市場的競爭將是今後的趨勢。最後,現有營銷隊伍的轉型。銀行保險的發展將使現有營銷員渠道失去相當部分的大眾客戶即簡單產品客戶,因此及時進行現有營銷員隊伍的轉型非常重要。具有銷售復雜產品和綜合理財產品技能的營銷員將更受歡迎,這就需要保險公司從現在開始在營銷員隊伍的建設方面從招聘選擇、培訓到銷售習慣和產品開發甚至營銷員的管理定位等方面進行相應的准備,為即將到來的銀行保險大發展作好應對的准備。綜上所述,在內地金融業日漸走向國際化的進程中,金融混業經營正成為趨勢,在這種趨勢下,銀行保險將得到快速的發展,香港匯豐銀行保險給我們的啟示在於選擇合適的模式使保險內化為銀行產品鏈的一部分從而使銀行成為推動保險發展的主導,並最大程度的體現以客戶需求為導向的服務理念是銀行保險成功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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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物業與保險公司協議
沒有權利
物業公司是否給員工購買保險,屬於企業內部管理行為。
業委會和物業公司是兩個獨立的組織。業委會是業主自治的代表,物業公司屬於獨立經濟組織,雙方沒有任何行政隸屬關系,業委會不能幹涉物業公司內政。盡管物業公司不給員工上保險的行為違反勞動法,但是業委會不屬於相關責任人,無權去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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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億家物業是和那個保險公司合作
物業公司和保險公司的合作,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這家物業公司是很坑人的
❽ 保險公司與物業對業主房屋損失的配付流程
自己交納了物業管理費,自己住宅的安全卻沒有得到保護,法庭認為,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沒有很好地履行職責。法庭認為,物業公司與小區業主簽訂的合同中承諾小區為封閉式管理,而小區的一處側門卻沒有鎖上,而這與李某的失竊有直接的因果關系,物業管理公司未必就一定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只有在物業服務合同中明確物業管理公司的權利義務的情況下,如果有證據證明是物業公司管理,還是負有保護業主人身財產安全之責。換言之,就是物業服務合同中是否約定了相應的安保條款。權利義務必須對等,不可能做到時刻出現在小區的每個角落,並嚴格地執行;配備必要的保安人員,並工作到位等。才導致了實踐中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發生糾紛時法院難以做出判決,於是將物業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不久。但是,實踐中不同的業主可能有不同的服務要求、服務不到位。
首先應明確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性質,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之間是一種民事合同關系,業主的義務是向物業管理企業交納管理服務費用,而物業管理企業的義務則是向業主提供各種約定的服務。
其次。
實踐中,業主索賠的理由大多為物業管理費中包含了保安費,並保證良好運行,因此對於一些無法預料的損害。由於法律規定的不完善和不明確,導致法院審判時總是《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類似上述小區財產被盜,業主將物業管理公司推上被告席的訴訟屢見不鮮。然而實踐中,並不是每個業主都像李某那麼幸運,最後能夠找的到承擔賠償責任的主體。現行法律中關於物業公司是否賠償失竊物品的規定暫時缺乏。如此業主被盜,所以不同的「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服務內容也不盡相同。
一般情況下,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上述條例的規定似乎解決了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之間的權責問題,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只有在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才能適用無過錯原則,在警方全力追查下,盜賊被抓獲。該盜賊供認自己是從小區的一個忘記上鎖的側門進入小區行竊的。
《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就認為物業管理企業適格履行了自己的安保義務,盜賊已經逃之夭夭,負責小區安全的保安沒能提供有力的線索: 「物業管理公司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承擔法律責任必須以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為前提,是僅僅對公共設施設備的管理。」
可見,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因此當事人約定的不同,具體的安保義務內容也不相同。一般的安保義務包括物業管理企業要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設備,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所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都約定有包括對相關小區內的秩序進行維護、管理和對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進行防護的安保條款。此約定的安保條款內容也就是通常意義上的物業管理企業對業主的安保義務。這種安保義務是基於當事人的約定而產生,那麼屬於物業公司違約,可以就此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物業管理公司承擔與己不利的法律後果。
第三,物業管理公司過錯行為與業主被盜存在因果關系。例如上述案例中,李某的失竊與物業管理公司的過錯存在直接關系,因此法院判其負賠償責任。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如果失竊案件正處於公安機關偵破過程中,物業管理企業不應該承擔責任;制定完備的安全防範制度,門衛也沒有陌生來訪人員的登記記錄。李某認為,物業管理企業理應保護業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而物業管理企業則認為,小區的保安人員只有安全防範的功能。也正是因為物業管理合同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定,物管公司和業主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未能明確約定,因此須明確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是否包括了保護業主人身財產安全的費用、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屬於違約行為,應該賠償李某相應的損失。
近幾年,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某小區業主李某,上班回家後發現自己的住房被盜賊光顧,房內的財物損失上萬元。只要物業管理企業依約履行了上述內容,一般也要等偵查終結或偵查無結果後再進行處理比較妥當
❾ 簡述保險在物業管理中的作用。
物業管理中,購買保險的種類,一般有:
1、房屋財產保險;
2、物業責任保險(主險為公眾責任險,可附加停車場責任險、電梯責任險);
3、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簡述購買保險的作用,主要有:
1、可以抵禦意外不幸。物業保險使人們在房屋及相關利益遭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而發生損失以後,可以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幫助受災害家庭迅速重建家園,為企業的經營活動和人們的日常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2、可以促進住房制度改革。隨著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自有房產已成為不少家庭的財產重要組成部分。住房的安全與否對一個家庭很重要。
3、增強投保人的信用程度。投保人在辦理房屋抵押按揭貸款時,通過辦理物業保險,可以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增強自身信用程度。進而提高其融通資金的能力。
4、可以增強社會防災救災力量。物業保險的承保人可以對被保險的房屋財產等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運用日常業務活動中積累的防災防損經驗,向被保險人員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合理建議,從而起到促進保護社會財富安全的作用。
❿ 物業公司保險合作協議
一般來說,這是物業公司和保險公司之間根據物業服務范圍(也就是面積)、項目特點(商業、住宅、公園還是商場等)進行確定,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賠償額,出事後要賠償的標准,標准高保費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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