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勞動局跟勞動就業局有什麼區別啊
沒有什麼區別,政府編制沒有什麼勞動就業局,並且現在也沒有勞動局一說了。在2008年勞動局已經和人事局合並為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了。現在沒有勞動局了。
勞動局包括勞動分局和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勞動分局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市制定的勞動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綜合管理轄區內城鄉勞動力就業、流動就業、涉外就業。綜合管理轄區內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考核鑒定。實施勞動預備制度和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綜合管理轄區內各類企業勞動關系協調工作,負責轄區內企業勞動合同鑒證、勞動爭議處理、勞動爭議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勞動行政監督檢查權,監督檢查轄區內企業勞動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組織查處勞動違法案件,處理勞動關系方面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勞動就業服務中心主要任務是:負責轄區內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城鄉勞動力就業、流動就業的具體服務工作,負責轄區內政策性就業安置、失業職工再就業的服務工作,受委託承辦用工申報、招用外省勞工和招工廣告的核准工作。
負責勞務扶貧和勞務合作工作,負責轄區內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服務工作,負責勞動力市場信息網路建設工作負責流動就業統計工作,負責臨時工調配費核繳工作。
㈡ 請問,社會和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是干什麼的
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指的是各省市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局及其下屬的人才服務中心、人才市場等機構。
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的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本市關於人力資源服務和促進就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指導各區縣、系統、行業開展人力資源公共服務工作,負責研究本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事業發展規劃並提出建議。
(二)承擔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和管理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承擔大型公益性人才服務活動的具體組織協調工作。
(三)承擔本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公共服務標准化、信息化建設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
功能責任:
1998年以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快,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要素之一的勞動力,其自由流動的訴求越來越強烈。與此同時,政府的公共職能要求進一步強化。通過改革以減少機構重疊、職能交叉與脫節現象,增強政府的協調能力與對社會經濟的宏觀管理能力的社會期盼越來越強烈。
在這種情況下,本屆政府決定不再保留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同時成立國家公務員局、保留國家外國專家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組建,旨在更好地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充分發揮我國人力資源優勢,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同時統籌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完善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
整合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統籌全社會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
作為肩負公共管理職能的部門,她將在兩大領域發揮政府的調控服務功能:一是以促進就業、維護勞動關系穩定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為核心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二是以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管理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職能。
新任部長尹蔚民在新部處級以上幹部會議講話指出,這個部門將承擔起擬訂人力資源管理和社會保障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勞
動收入分配製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職責;承擔起公務員隊伍建設、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和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職責;承擔起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職稱制度改革和軍轉安置制度改革等重要職責。
從新部職能的整合上可以看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就是要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大部制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的一項重要舉措。
此後,這個部門將實現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轉變;實現政府組織機構及人員編制向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轉變;實現行政運行機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規范有序、公開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轉變。
簡潔與高效,是人民群眾對新組成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熱切期盼。隨著機構的正式運轉,所有進入人力資源市場中的人將會實現無障礙流動,勞動力將回歸經濟社會的基本要素功能,其配置將更加的市場化,更趨合理。
㈢ 鄉鎮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屬於公務員序列嗎
勞動保障下屬的社會保險局和就業服務局,這樣的單位,目前屬於參公單位,也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因為以前是純事業單位,但是現在待遇是參照公務員的。陽光工資,比事業單位要好很多。
但是今年社會保險法七月將開始實施,勞動保障以後要做為行政機構存在,所以有可能變成為純公務員。
㈣ 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是什麼單位
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指的是各省市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局及其下屬的人才服務中心、人才市場等機構。
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的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本市關於人力資源服務和促進就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指導各區縣、系統、行業開展人力資源公共服務工作,負責研究本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事業發展規劃並提出建議。
(二)承擔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和管理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承擔大型公益性人才服務活動的具體組織協調工作。
(三)承擔本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公共服務標准化、信息化建設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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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主要職責
(一)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定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組織擬訂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
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華(回國)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節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負責本部和國家公務員局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國際組織職員管理制度。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㈤ 三支一扶中的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機構是不是到鄉下的工作的
是到鄉下工作。大學生在畢業後到農村基層從事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工作。
三支一扶中的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機構是指主要包括組織招募和對大學畢業生工作期間的管理服務兩方面內容,組織招募有一套詳細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匯總、上報鄉鎮一級教育、農業、衛生等基層崗位需求信息;
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據下達的招募計劃,採取考核或考試的方式進行公開招募;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學生到服務單位報到。
(5)皮山縣勞動就業保險管理局勞動服務公司擴展閱讀:
三支一扶的主要工作:
提供社會保險服務。
1.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做好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參保接續工作。
2.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3.負責轄區內企業退休人員社會
㈥ 勞動就業局和勞動社會保險局有什麼區別哪個比較好待遇怎麼樣急急急!!!
同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和人事局合並而來)下屬的二級局,屬於事業單位。
但是社保局好一些,在將來的事業單位改革中不會被劃出財政撥款,就業局將來肯定會被改為自收自支的。
㈦ 勞動保障局是怎樣一個機構
勞動保障局是縣政府組成部門。下屬十一個二級機構,四個職能股室。其中五個副科級二級機構,現有職工72人。勞動保障工作涵蓋就業再就業、社會保險、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仲裁、勞務輸出、職業技能培訓、職業介紹、職業技能鑒定等內容。
主要職責有以下十二項: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總體方案。
(2)對全縣實施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代表國家行使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監督檢查職權。
(3)編制勞動力市場民展規劃,組織再就業工程的實施;規范職業介紹服務機構的管理;負責全縣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工作。
(4)制定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的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全縣就業培訓中心、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並指導實施。
(5)指導和實施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的規范管理;綜合管理全縣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受理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復議和處理社會保障行政爭議。
(6)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政策,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
(7)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工資政策,貫徹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負責企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的監督實施。
(8)貫徹國家和省、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法規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9)對社會保險基本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行政監督;貫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和基金運營機構的資格認定標准實施監督檢查。
(10)貫徹國家和省、市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和補充保險承辦機構資格認定標准。
(11)負責本地區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的資格審查和年度審核工作。
(12)承擔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定期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統計公報、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㈧ 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具體是需要做什麼工作,單位職能是什麼
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具體負責本區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費的征繳,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注銷,管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繳費信息。
職能 :
負責組織指導全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要求,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以及監督基金的儲存、增值工作。
負責制定和完善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加強財會基礎性工作建設,搞好財務電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財務檢查,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
負責組織開展全省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會計核算工作,搞好各項基金的收支平衡與調度,確保基金支付需要;編報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匯總各種財務報表,並按時向省勞動保障廳和其他有關部門報送。
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省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指導性意見,失業保險經辦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工作方案,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操作規程、工作方案和有關規定以及全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經辦業務的工作。
負責全省企業養老保險業務的檢查、指導和督促工作。
負責全省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機關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工傷、生育保險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8)皮山縣勞動就業保險管理局勞動服務公司擴展閱讀:
統籌范圍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的基金結算和靈活就業參保人員養老、醫療保險的參保結算;少年兒童住院大病醫療保險、居民醫療保險的申報繳費,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業務經辦及發放;對困難人群實施醫療救助;參保人員繳費記錄、個人賬戶管理以及各項社保待遇的審核結付、社會化發放等。
㈨ 請問"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所"和"勞動與社會保障局"是不是同一單位
都是屬於同一機構,沒很大的差別,一個是社會人員保險,一個是社會人員工作保障。
只是在工作分配上有不同,都是保障勞動人員的穩定和應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