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服裝廠風險評估
永遠解決不了的難題就是:
1,有活沒工人做。
2,沒活工人太多。
3,支出地方太多。
4,結賬經常沒著落。
5,拖欠是常事,債務人是爺爺,債權人總把孫子做。
以上問題解決了,服裝廠的風險一點都沒了!!!!
2. 服裝行業存在的幾種主要風險
任何行業都有風險,服裝業也不例外。在進入服裝業之前,有必要認識該行業存在的風險。服裝業創業過程中存在的風險有很多,如果一一道來,不切合實際,這里只介紹,供廣大創業者參考。 1.資金風險資金風險是服裝業創業者遇到的第一個問題。店面開張後,創業者必須考慮是否有足夠的資金支持日常運作。對於任何創業者來說,如果連續幾個月入不敷出或者 因為其他突發原因導致現金流中斷,都會給創業者帶來極大的威脅。相當多的創業者在創業初期因資金緊缺而使業務拓展受到嚴重影響,甚至錯失商機而不得不關門大吉。2.競爭風險 有競爭才有發展,但競爭是殘酷的,畢竟在競爭中取勝的是少 力雄厚的從業者,為了把新入行者擠垮,常會採用低價銷售的手段。對於實力雄厚者來說,短時間的降價並不會對他造成致命的傷害,而創業者如果沒有足夠的周圍 資金,就有可能在同行的打壓下徹底毀滅。創業者在創業之初一定要考慮好自己所面對的各種競爭風險,這樣才能在面對同行的競爭時採取有效的應對措施。 3.選址風險關於服裝店面或服裝廠選址的文章有很多,這里從風險角度講兩點。一是火災防範,店面與制衣廠在選址時一定要注意房屋結構、與臨近房屋的連接關系、是否有消防通道、是否有必備的消防設施。二是水患防範,這在多雨地區或 多雨季節更應注意。許多服裝都是需要防濕防潮的,同時,水患還關繫到用電安全,所以店面及制衣廠選址是否處於低窪地區、背後是否面臨河堤等都是需要注意的事項。4.缺乏核心競爭力的風險 選擇服裝業,必然會有長遠發展的打算,是否具有核心競爭力就是那些有長遠打算的人必須考慮的。核心競爭力在創業之初可能不是最重要的問題,但要謀求長遠發展的話,就是最不可忽視的問題。沒有核心競爭力的創業者終究會被淘汰出局。李女士下崗後曾在多家外資金企業打工,但她並沒有安於現狀,畢業於南開大學東方藝術學院並對古典服飾情有獨鍾的她,經營了一家中式服裝店。創業初期十分 艱難,只能靠賣些布藝品艱難生活,後來不斷積累資金,才開了這家服飾店。創業之初,李女士就做好了長遠的打算,她認為,要想長久發展,必須具有優勢(核心 競爭力)。因此,李女士既做老闆又當設計者。她自己進貨,服裝的風格也都是自己設計的,而且還對傳統的中式服裝進行了改良,加入了一些西方的元素。在店內 裝修上,李女士也大膽地設計了一番,古色古香的門、桌椅,鋪滿牆面的書法符號,都讓人回味無窮。如今,不僅中國消費者喜歡到她的店裡購物,有的老顧客還帶 來不少外國的朋友購買服裝。 對於任何一個創業者來說,競爭優勢都是階段性人,是需要不新,因此,服裝創業者在創業的過程中一定要學會保 護自己的競爭優勢,有策略地為同行設置模仿障礙。像李女士的服裝店所具有的競爭優勢就不是其他同行可以模仿的,因為她自己既是服裝店主又是服裝設計者。創 業者只有像李女士一樣具備了競爭對手不能輕易模仿的優勢,才能在創業之路走得更遠、更成功。
3. 服裝廠危險源該採取什麼措施和對策
旁邊多放幾個滅火器,或者乾脆保護起來
既然是危險源就離遠點
4. 服裝廠18000體系認證危險源識別風險評價有哪些
1.1什麼是危險源
要了解什麼是危險源,我們首先必須學習體系的定義。今年發布的GB/T28001-2011體系標准給出的定義是「危險源 hazard: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其組合」。
首先、該定義不再涉及「財產損失」和「工作環境破壞」;而2000版本的體系雖然要求危險源辨識中要包含「財產損失」和「工作環境破壞」,但財產的損失和工作環境的破壞其實並不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重點,其實在大部分企業的管理實際中,特別是大型企業中,安全主管部門一般也沒有這方面的職能。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也從來沒有強調和要求企業在安全管理方面做這些事情,2000版本的體系規范的推行在某種程度上對一些企業的安全管理造成了一些負面的影響(如影響了其正常職能的發揮,減少了對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控制方面的資源投入等)。通過比較,我們發現新版標准給出的定義則更加科學,合理,更加強調了以人為本的理念。
但是,我們必須注意到。如果工作環境的破壞和財產的損失影響到了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損害,仍然需要辨識,只是這方面的辨識需要在後續的風險評價中予以識別。
其次,對危險是什麼,新版標准在2000年版本的基礎上對其對象給出了進一步的拓展和明確,定義因而更准確和全面。2000版本的體系標準的原定義是「……的根源或狀態」。所謂的「根源」,就是導致這些後果的最根本的因素(或物質等)。比如說如果沒有汽油的存在和使用,就不會發生汽油的火災爆炸事故,如果沒有矽塵、石棉粉塵的危害的物質存在,就不會發生該類型的塵肺病。也就是說,如果危險源不存在,無論採取或不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如電氣防爆措施、通風措施)或個體防護措施(如佩戴防塵口罩、耳塞、戴絕緣手套等),危害都不會發生。從這個角度來說,汽油、矽塵、石棉
粉塵等危險有害的物質或因素便是導致人身傷害或健康損害的根源,需要我們在危險源辨識中予以辨識和分析的對象。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有很多種事故致因理論。據這些理論分析,導致事故的因素還包含了社會文化的原因、社會制度的原因、經濟結構等方面的。這些是否就是我們應該分析的所謂的「根源」呢?我想,這些因素是導致事故的深層次原因,是社會的大背景,某個具體的企業難以左右。我們在此並不應該把根源理解成導致危害的深層次原因,站在某個具體企業管理的角度,分析這些原因可能並不合適,而從社會或行業的角度來分析這些原因,則可能是適合的。
所謂的「狀態」,主要指物質或系統所處的狀況。每個不同時刻,其狀態均不一樣。物質的狀態主要是指物質的不同狀況,物質一般都有液態、固態和氣態三種可能。狀態改變了,危險有害性也就有可能改變。如空氣被壓縮後就變成了危險化學品。又如汽油在液態時主要的危險性是燃燒(極度易燃)風險,在氣態時主要的危險性爆炸風險。而系統的狀態則與各種參數的變化相關。當系統的各種參數如溫度、壓力、體積、物態、物質、所具有的能量發生改變時,系統的狀態也就發生了改變。這時系統的危險性就有可能改變,如鍋爐檢修時其主要的危害是機械傷害、高處墜落、觸電等風險,而其運行時其的危害性則改變為鍋爐爆炸、燙傷等危害形式。人登高作業時,因為高度的增加,勢能的增加,高處墜落變成了其危害的主要形式。一個系統,其正常狀態、異常狀態和緊急狀態,其危險有害因素各不相同,危害和風險也不一樣。從理論上講,無論是某種危險物質、系統或者人(也可以把人視為一個系統),在任何不同時刻,其狀態都有可能不一樣(如水夏天為液態水,冬天則為冰)。在某種狀態的危險源可能會造成較大的危害,而在某種狀態下則又可能變的相對安全。我們應該動態的看待問題。
而新標准則在原來的基礎上又增加了「或行為,或其組合」。很明顯,「或行為」應該強調的是人的因素。GB/T13869-2009標准明確要求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時一定要辨識人的某些不安全行為。當前安全行業的權威教材也明確將包含人的不安全行為的單元定義為危險源。我們知道,體系建設的目的是保護人,而人也是導致事故的關鍵因素。大家經常講的「十次事故,九次違章」便是這個意思。人是最活躍的因素,搞安全管理工作必須研究人,學安全工程學科或相關學科的人員一定要學習人機學、安全心理學、行為學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另外,也有專門的安全技術用於對人的研究和控制,如生物節律研究、人機學。另外,很多事故致因理論中均包含人的因素。
「或其組合」則應該強調的是一種系統的概念,因為從很多事故致因理論研究可以看出,導致事故的危險源有時並不是個別的、孤立某些危險,甚至我們有時候也是無法將危險源類別加以區分,有時區分也是沒有意義的(如發生鍋爐爆炸事故,肯定有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管理的因素、工藝布局等諸多因素共同導致的)。如某個區域或地區的工作環境(或有害的工作環境)也是導致事故的必然因素(現代安全管理的很多研究已經證明,員工的不同工作環境的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在工廠工作時也曾經對工廠自70年以後的300餘起工傷事故進行統計分析,發現不同季節發生事故的概率明顯不一樣,事故容易發生在寒冷季節和酷熱季節)。我們有時也無法將其作為一個獨立的危險源予以識別。因此我們需要把某個系統作為危險源,如把「鍋爐」作為一個危險源,顯然是可以的,如果進一步擴展,把整個鍋爐房作為一個危險源來識別,也沒有什麼不妥。要理解「或其組合」的概念,我認為,需要有系統安全的概念。
標准從形式上回答了什麼是危險源,但標准術語講的比較拗口,晦澀難懂。一些沒有從事過安全管理的人員,難以理解。特別是在實際的安全管理中,或行業中則經常提到「危險、有害因素」、「事故隱患」等概念,但這些概念標准術語中並沒有給出定義,他們與危險源的關系又如何呢?又如何理解呢?
我國現行有效的有關法規、標准或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評級師的培訓教材中對以上的相關術語均給出了權威的解釋。危險因素:是指能對人造成傷亡或對物造成突發性損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響人的身體健康,導致疾病(職業病),或對物造成慢性損害的因素。根據這些解釋並對照GB/T28001-2011標準的定義,從其解釋中我們可以看出,危險因素主要是指導致人身傷害的因素,而有害因素則是導致「健康損害」損害的因素。與我們標準的要求和解釋是一致的。在日常安全管理中,
通常情況下,二者不加以區分而統稱為危險、有害因素。
危險源與「危險有害因素」又是什麼關系,具體如何描述呢?《安全評價》第1版給出的解釋是「危險有害因素主要指客觀存在的危險、有害物質或能量超過一定限值的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安全評價師》第2版對此定義又給出了進一步的解釋,解釋指出「生產過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分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管理因素。而存在危險、有害因素的裝置、設備、設施和場所就稱為危險源」。另外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教材也給出了類似的解釋。另外,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也指出「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根據以上的有關法規和權威的資料中給出的解釋,結合體系標準的理解,站在系統安全的角度,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點結論:
1. 危險、有害因素和危險源的概念並不等同,而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
2. 危險源和危險、有害因素均是客觀存在的;
3. 生產過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可以從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管理因素四個方面去分析;
4. 危險源可以是指裝置、設備、設施和場所;
5. 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區別主要是危險物質數量的區別。
從上面的解釋中,有關的法規和標准等均給出了明確的定義,裝置、設備、設施和場所可以是危險源。如實際審核中,很多審核員認為,鍋爐不是危險源,危化品庫不是危險源,而「安全閥失效」、「壓力表失效」、「電氣不防爆」等才是危險源。本人認為,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甚至是錯誤的,因為安全閥、壓力表等並不是致害物(也許在特定條件下變成致害物),而且,也明顯不符合我國當前的法規要求。就算正確,也會因為其不能系統的看待問題,只見樹木,不見森林,抓不住問題的關鍵和要害,達不到危險源辨識的目的。
我分析,之所以很多單位將而「安全閥失效」、「壓力表失效」、「電氣不防爆」、「 停電作業時誤合閘」等作為危險源,其實質是擔心該種現象出現。安全管理中通常稱這些現象為事故隱患,是不允許出現的。但實際工作中企業並不存在這些現象。其實這些現象是需要關注的,這些主要在風險評價中予以發現,並予以消除的。曾經有個單位,在其行業中安全管理工作做得非常優秀,但其危險源辨識時辨識了1200多個危險源,竟然有700多個不可容許風險,結論明顯與其管理現實不符,令人驚訝。之所以出現這些現象,明顯將危險源、危險特性和風險的概念混淆了。如果我們學過FMEA(故障模式分析方法),可以很清楚的知道,「安全閥失效」、「壓力表失效」、「電氣不防爆」等這些現象有時就是我們所談的系統的某種故障模式。我認為,我們應該在具體的認證審核中對這些問題予以重視,正確引導企業。
還有很多人僅根據英文單詞「hazard」的名詞屬性,就簡單的推斷出,所謂的「危險源」,從表述上一定是「名詞」或「動詞(或形容詞)+名詞」,很有大玩文字游戲的嫌疑。
需要進一步指出的是,體系中所講的危險源,不但包含這些具有有毒有害因素的裝置、設備、設施和場所,而且還有其他所指,其含義應該比這些法規的定義的范圍更寬(因為現行的法律法規的要求需要考慮可操作性,需要針對特定的管理對象的)。正如前面所講的一樣,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其組合」都是我們在危險源辨識中需要考慮的。在此解釋法規的定義和行業的要求只是想進一步解釋和闡述標准中危險源的含義,加深對危險源的理解。
通過分析,我們區分了危險源和危險、有害因素的概念。那「事故隱患」的概念又是什麼呢?能不能允許單位使用「事故隱患」的概念呢?首先,我國現行的各類法規均提到「事故隱患」,如安全生產法第17條明確指出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目的便是「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不允許認證單位使用該詞語和概念是不合適的。另外通過查閱相關法規和資料,經綜合分析可知事故隱患的含義就是傳統安全管理中的習慣用語,是指人的活動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或者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者經濟損失的潛在危險。 事故隱患通常指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隱患給出了一個廣義的概念。如果按「是指人的活動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或者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者經濟損失的潛在危險」來理解,他就是
指我們GB/T28001標准中所講的危險源,如果從狹義上理解,根據「 事故隱患通常指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來理解,並結合事故處理的一些法規和相關要求,則可進一步理解為事故隱患是對危險源中的危險、有害因素未進行有效的控制,是引發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據國家的有關法規如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事故隱患是需要消除的,不允許存在。而我國現行的相關法規中則從來沒有要求不允許危險源的存在。而只有在風險控制的時,如要求本質安全才要求消除危險源。
因此在此理解的基礎上,站在系統安全的角度,我們可以得出危險源、危險有害因素、事故隱患、事故的一個邏輯關系。圖示如下:
從以上論述及圖示中,我們可以看出,事故隱患無論怎樣理解,其都應該是體系標准4.3.1條款中需要考慮的內容。如果我們在具體的審核中要求被審核單位必須談「危險源」,不能提「危險、有害因素」、「事故隱患」等概念,並認為那是傳統安全管理中所做的事情,已經落後並不合時宜了。顯然有些教條和脫離實際,與體系要求並不符合。
最後,需要進一步明確的是,危險源就是危險有害因素的載體。標准要求進行危險源辨識,關鍵是其含有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也就是說,其危險有害因素才是我們需要關注的。我們審核時總是要求被審核單位提供一個詳細的危險源清單,但我們必須認識到,在具體的管理實際中,有時危險有害因素存在,但有時我們卻很難找到那個載體。如這次職業病防治法修訂,便將職業病的定義由「接觸……有毒有害物質」修改為「接觸……有毒有害因素」,就是這個道理。另外,從系統的角度來分析,危險源有時就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如我們可以將危化品庫作為一個危險源,卻也可以將其內部的油庫、劇毒品庫、氣瓶庫等單獨作為一個危險源,也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只談危險源,不談危險有害因素等,並沒有太多的實際意義。具體審核時只關注單位危險源的數量和名稱,倒不如具體關注有哪些危險有害因素,及其危害性,致害模式等更為合適。
5. 保單風險分析,應該怎麼做
1
意外險保單
20-25歲是人生風險規劃的起點,盡管沒有家庭負擔,但是在事業打拚階段,經濟能力有限,風險無處不在。人生不怕一萬,就怕萬一。我們不知道風險何時來臨,但是有了意外險,卻可以在風險來臨時給最愛的至親一個交待。
如果你已成年,還沒有意外險,趕緊補上它!它提供的殘障費用和補償金既是自己的保障也是至愛的保障!
2
重疾險保單
現代社會,呼吸的空氣受污染、吃喝的食品帶毒素、出行的道路意外多,工作的壓力特別大,疾病的發生率特別高!健康之所以這么重要,是因為健康風險會導致家庭高消費、高負擔,甚至更嚴重的後果。
重疾保險不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家庭負擔,還可以保證家庭經濟不會因為健康風險受到重創。保險是聚萬家之力救一家之難,也就是說有風險不用自己扛,大家一起來幫忙。
3
養老險保單
人生最大的風險,恰恰是沒有風險!養老是絕對的必然風險,中國進入老齡化社會,家庭結構發生改變,養兒防老已不現實,不要等到老了成為兒女的負擔!
想追求高品質的老年生活,唯有靠年輕時提前規劃。從30歲開始,在資金允許的情況下,應該開始考慮買一份養老保險。
4
定期壽險保單
風華正茂,躊躇滿志的你是否憧憬著美好的未來?房貸、車貸等等應有的中長期計劃開始實施。明智的你也一定會意識到有許多的責任未完成,比如贍養父母,對孩子撫育,對配偶的承諾.....你做好應對這類風險的准備了嗎?
要做到留愛不留債,唯有提前規劃壽險。壽險是自己生命的保障,是家庭收入的保障,是至愛親人財富的保障!
5
子女教育金保單
人活一世,為兒為女。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所有做父母的心願,教育支出成為剛性需求。如果說意外、疾病等風險是偶發事件,子女的教育定是必然事件,這錢是必需准備的。
關鍵是我們能否保證自己一直陪孩子成長?因此,投保帶有投保人失能的保費豁免功能的子
6. 服裝企業崗位風險點管控措施是什麼
從安全技術、培訓、管理、個體防護、應急幾個方面制定管控措施,每個風險點的管控措施都不一樣的。
7. 如何做好保險公司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及報告工作
做好保險公司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建議從兩個大范圍開始:
一、內部;
1、加強公司一線業務人員對風險管控、風險初審基本知識的學習與控制。
2、提倡、推動業務人員對客戶保險風險隱患的宣傳。
3、加強櫃面審單人員對風險隱患的學習與嚴格把控
4、做好服務大廳、職場風險隱患提示語的張貼
二、外部;
做好對外保險風險隱患的大力宣傳力度。
媒體、宣傳欄、報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