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內控風險管理是一個管控過程,而不是停留在規章制度中的教條,因而企業、單位中的每一個員工、每一個崗位、每一個流程都屬於內控管理的一部分。
建立內控管理分析制度,先要要找出社會保險內控管理的「風險點」,包括崗位職責是否有交叉;業務銜接是否存在漏洞隱患;健全規章制度;內控環境建設;優化管控過程實現管控體系。
建議建立內控管理制度的步驟:
1.內控評測——提高內控評測的質量與效率;
2.缺陷整改——實現內控管理持續跟蹤,解決部門間配合問題;
3.報告呈現——保證內控管理的實時性;。
本來想提及自動化管理的部分,但感覺不太適應樓主的提問。
如果資金充裕的話,建議找專業的風險管理評估公司做專業質詢。
2. 失業保險金的管理原則
(1)強制性原則。強制性是社會保險的一項基本屬性。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在發展過程中始終面臨資金緊張的約束,實行強制性原則有利於集中資金,分散風險。近10年的實踐也證明了這一點。因此,我國失業保險制度應繼續貫徹這一原則。失業保險的強制性首先表現在它是通過高層次立法來推動的,這是保障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首要條件,在參加人員范圍、享受條件、繳費比例等方面有嚴格規定。(2)公平與效率兼顧,突出效率的原則。公平原則是社會保險的通用原則,而效率原則對失業保險具有獨特的意義。失業保險對象具有勞動能力。失業保險負有促進就業的責任,這種責任要求失業保險要以充分開發利用勞動力資源為目標,這種效率功能具體體現在促進就業、預防失業上。公平和效率的兩重性使失業保險成為我國社會保險體系和就業服務體系的連接點,建立我國失業保險制度的總體原則應當是兩者兼顧,但從我國就業壓力大,勞動力隊伍年輕化這一特點出發,應當適當突出效率原則。(3)適時調整原則。所謂適時調整就是對失業保險的繳費比例、失業保險金支出結構和救濟水平可以在一定范圍內作出變動。這一原則的主要依據是,我國在改革過程中許多方面的情況難以得出准確的預測,失業人員的結構和失業特點也處於不斷變化之中;同時,失業率具有周期性變化的特點,不同階段的就業與失業管理政策重點不一樣,應當留有餘地。除此以外,與其他社會保險項目一樣,我國的失業保險實行統一徵收和統籌基金原則,管理上政事分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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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國失業保險工作的管理體制是如何確定的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失業保險工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具體承辦失業保險工作。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務院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的社會保障工作,包括失業保險工作。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三定方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社會保障方面的主要職責是:(一)擬定社會保險工作基本方針、政策及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編制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二)起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制定行政規章和基本標准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定社會保險政策服務咨詢機構的管理規則;(三)代表國家行使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職權,制定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規范,監督地方社會保險監督檢查機構的工作;(四)擬定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標准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五)制定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政策;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制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劃和基金運營機構的資格認定標准;制定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六)制定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和補充保險承辦機構資格認定標准;審查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七)承擔全國社會保險的統計和信息工作。 為加強對失業保險工作的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設立了失業保險司,主要職責是:(一)擬定失業保險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二)擬定失業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三)擬定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政策;(四)擬定失業人員登記和管理制度及失業保險金稽核規劃;(五)擬定失業人員疾病、生育、死亡的有關待遇政策;(六)擬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建設規劃,組織指導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工作。地方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理失業保險工作的職責是貫徹實施法律、法規,指導經辦機構開展工作,對失業保險費的徵收和失業保險待遇的支付進行監督檢查。
4. 風險管理制度是什麼
風險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公司風險管理,預防事故發生,實行安全技術、安全管理的標准化和科學化,制定本制度。
2、范圍
2.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2常規和非常規活動;
2.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2.4所有進人作業場所人員的活動;
2.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2.6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2.7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2.8企業周圍環境;
2.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3、職責
3.1總經理委派生產副總經理組織建立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
3.2生產副總經理直接負責風險評價領導工作,組織制定風險管理制度,成立評價組織,進行風險評價,確定風險等級。
3.3安全科是風險評價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風險管理的培訓工作,負責公司巨大風險和重大風險的評價分析,負責公司各單位風險評價記錄的審查與控制效果驗收,建立、更新重大危險源檔案,定期進行風險信息更新。
3.4各部門負責人負責低風險即等級判定為重大風險一下(不包括重大風險)各級風險的風險分析、記錄、審查與控制效果驗收。
3.5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應負責組織、參與風險評價工作,提供相關資料,要求從業人員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3.6風險評價和控制主要為從事該工作的人員服務,要求該項工作的從業人員進行評價。評價初期,可由各級管理人員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和指導,進行示範,逐漸轉變由從業人員自行評價,從業人員風險評價可與技能考核相結合。
3.7非本公司施工單位到車間從事某項工作時,風險評價和控制由施工單位為主、車間為輔一起進行討論、分析,分析人員簽字也應包括兩部分人員。審核審定由施工單位管理人員負責。
3.8同一項目涉及多個部門作業(維修、電器、儀表、外單位等)由各部門自行分析評價後,項目負責人進行匯總。
4、控製程序
4.1風險的分級管理
4.1.1風險評價根據《風險評價准則》進行分級;
4.1.2各部門負責對所管轄范圍內所有直接作業、操作崗位、關鍵裝置與重點部位進行風險評價。
4.1.3作業風險。巨大風險作業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初審簽字,經安全科復審簽字後,報公司領導終審批准;重大風險作業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初審簽字後,報安全科終審批准;中等風險、可接受風險和可忽略風險作業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或該部門專(兼)職安全員終審批准。
4.1.4崗位(裝置、部位等)風險。巨大風險和重大風險所在的崗位(裝置、部位等),由所在部門作為重點部位和關鍵裝置按照《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進行管理;中等風險、可接受風險和可忽略風險所在的崗位(裝置、部位等)應由所在部門採取隔離、防護、制定操作規程等措施降低風險。
4.1.5風險評價、分析職責:
項目規劃,設計前應由有資質的機構做安全預評價;
項目的建設應由技術部進行風險分析並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項目投產運行後,常規和非常規活動風險應由各部門進行分析並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較重要的工藝改變應由技術科、安全科負責進行風險分析並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設備新增或拆除的風險分析應由設備技術科負責分析,並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事故及潛在緊急情況的風險應由所在部門進行評價,並做好控制記錄;
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活動,均由所在部門進行作業風險分析;
原材料、產品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的風險分析應由供應、銷售部門進行分析並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應由有評價資質的單位進行風險評價。
4.2風險評價方法選擇
4.2.1直接作業的風險評價方法為工作危害分析(JHA);
4.2.2崗位、部位、裝置等風險評價方法為工作危害分析(JHA);
4.2.3重要設備、關鍵設備的風險評價為安全檢查表(SCL);
4.2.4經生產副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風險分析方法。
4.3評價准則
公司定性風險評價按《風險評價准則》進行,需進行定量的風險評價由風險評價小組採用合適的評價准則。外部評價由相關資質機構自行選用評價准則。
4.4風險評價活動的實施步驟
4.4.1生產副總經理主持風險評價活動,成立評價組織。組織成員由有安全評價工作經驗和安全生產管理經驗豐富的人員組成。
4.4.2各相關部門收集、整理風險評價所需資料,提交評價組織。
4.4.3危害辨識,實施現場檢查、識別危險有害因素。
4.4.4通過定性或定量評價,確定評價目標的風險等級。
4.4.5根據評價結果,提出控制措施。
4.4.6得出評價結論。
4.4.7風險評價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3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重點考慮一下因素:
火災和爆炸;
沖擊和撞擊;
中毒、窒息和觸電;
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露;
其他化學、物理性危害因素;
人機工程因素(指人員、設備、工作環境合理匹配,使設備、環境適應人的生理及心理特徵,從而使操作簡便准確、失誤少);
設備的腐蝕、缺陷;
對環境的可能影響等。
4.5確定重大風險
4.5.1有關法規、標準的要求;
4.5.2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後果的嚴重性;
4.5.3公司的聲譽和社會關注程度等。
4.6風險控制的內容
4.6.1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考慮:
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控制措施的先進性和安全性;
控制措施的經濟合理性及公司的經營運行情況;
可靠的技術保證和服務。
4.6.2控制措施應包括:
a.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
b.管理措施,規范安全管理;
c.教育措施,提高從業人員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d.個體防護措施,減少職業危害。
4.6.3風險控制管理:
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落實所選定的風險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對於確定為重大風險的項目。需建立檔案,內容包括:
a.風險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
b.審查意見;
c.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預算情況等;
d.治理時間表和負責人
e.竣工驗收報告。
4.7風險信息更新
不間斷地組織風險評價工作,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和隱患,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控制結果。風險評價的頻次一般每年一次,當下列情形發生時,公司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
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項目;
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4.8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
4.8.1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按照《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規定,識別公司生產區域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公司現有重大危險源有三氯氫硅貯存罐區。
4.8.2重大危險源管理按照《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4.9風險管理的宣傳、培訓
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風險培訓,內容包括危險因素識別、風險評價方法、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等,增強從業人員的風險意識,使其認識到所在崗位的風險,並掌握控制風險的技能。
4.10風險評價准則
4.10.1術語
(1)風險:風險(R)是發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L)及後果(S)的結合。
風險R=可能性L×後果嚴重性S
(2)危害:也較危險源、危險因素、危害因素,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3)危害辨識:識別危害的存在並確定其性質的過程。
4.10.2風險評價方法
風險評價方法選擇。
表1 風險評價方法
作業活動 選用方法 頻 率 備 注
直接作業活動 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作業活動前進行 檢維修作業
崗位、部位、裝置 首選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其次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LEC) 每年一次 一個工序如:三氯氫硅充裝
關鍵、重要設備 安全檢查表法(SCL) 每年一次 氫壓機、隔膜壓縮機、冷凍機單個設備
4.10.3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和安全檢查表法(SCL)及風險等級判定
(1)工作危害分析(JHA)
a.工作危害分析流程
b.從作業活動清單中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的危害因素,然後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
c.作業步驟應按實際作業步驟劃分,佩戴防護用品、辦理作業作業票等不必作為作業步驟分析。可以將佩戴防護用品和辦理作業票等活動列入控制措施。
d.作業步驟只需說明什麼,而不必描述如何做。作業步驟的劃分應建立在對工作觀察的基礎上,並應與操作者一起討論研究,運用自己對這一項工作的知識進行分析。
e.識別每一步驟可能發生的危害,對危害導致的事故發生後可能出現的結果及嚴重性也應識別。識別現有安全措施,進行風險評估如果這些控制措施不足以控制此項風險,應提出建議的控制措施。
f.如果作業流程長,作業步驟很多,可以按流程將作業活動分成幾大塊。每一塊為一個大步驟,可以再將大步驟分為幾個小步驟。
g.對採用工作危害分析的評價單元,其每一步驟均需判定風險等級,控制措施首先針對風險等級最高的步驟加以控制。
h.頻繁進行的類似作業,可事先制定標準的工作危害分析記錄表。
(2)安全檢查表(SCL)
a.安全檢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擬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設備和操作有關的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後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製成表,以便進行檢查和評審。
b.檢查項目列出之後,還應列出與之相對應的標准。標准可以是法律、法規的規定,也可以是行業規范、標准或本企業有關操作規程、工藝規程等。列出標准後,還應列出不達標准可能導致的後果。
(3)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和安全檢查表(SCL)風險等級判定
a.危害發生的可能性L判定準則見表2.
表2 危害發生的可能性L判定準則
序號 標 准
5 現場沒有採取防範、監測、保護、控制措施,或危害的發生不能被發現(沒有監測系統),或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生此類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發生不容易被發現,現場沒有檢測系統,也未作過任何監測,或在現場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執行,或控制措施不當,或危害常發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生。
3 沒有保護措施(如沒有保護裝置、沒有個人防護用品等),或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執行,或危害的發生容易被發現(現場有監測系統),或曾經作過監測,或過去曾經發生類似事故、事件,或在異常情況下發生過類似事故、事件。
2 危害一旦發生能及時發現,並定期進行監測,或現場有防範控制措施,並能有效執行,或過去偶爾發生危險事故、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範、控制、監測、保護措施,或員工安全衛生意識相當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極不可能發生事故、事件。
b.危害後果嚴重性S判定準則見表3
表3 危害後果嚴重性S判定準則
S值 人員 財產損失/萬元 停車 其他
5 造成人員死亡 ﹥60 公司停車 重大環境污染
4 造成人員重傷 ﹥20 部分關鍵裝置停車 公司形象受到重大負面影響
3 造成輕傷 ﹥10 降低生產負荷 造成環境污染
2 造成人員輕微傷 ﹤3 影響不大,幾乎部停車 造成輕微環境污染
1 無人員傷亡 無損失 無停車 無污染、無影響
c.風險等級R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見表4
表4 風險等級R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
風險等級 風險(R=L×S) 控制措施
巨大風險 20~25 在採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措施進行評估
重大風險 15~16 採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運行控製程序,定期檢查、測量及評估
中等風險 9~12 建立目標、建立操作規程、加強培訓及交流
可接受風險 4~8 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等,定期檢查
可忽略風險 ﹤4 無需採用控制措施,保存記錄
4.10.2識別危害(危險源)方法
(1)按物的不安全狀態(使事故可能發生的不安全舞台條件或物質條件)進行識別
GB644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中將物的不安全狀態歸納為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以及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等4大類。
(2)按人的不安全行為(違反安全規則或安全常識,使事故有可能發生的行為)進行識別
GB644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中將人的不安全行為歸納為操作失誤、造成安全裝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設備等13大類。
(3)按導致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直接原因進行識別
根據GB/T13861-92《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的規定,將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危害因素分為6類: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生物性危險和有害因素、心理和生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行為性危險和有害因素、其他危險和有害因素。
5. 失業保險經辦業務規程
一、負責組織指導全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要求,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以及監督基金的儲存、增值工作。
二、負責制定和完善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加強財會基礎性工作建設,搞好財務電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財務檢查,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
三、負責組織開展全省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會計核算工作,搞好各項基金的收支平衡與調度,確保基金支付需要;編報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匯總各種財務報表,並按時向省勞動保障廳和其他有關部門報送。
四、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省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指導性意見,失業保險經辦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工作方案,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操作規程、工作方案和有關規定以及全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經辦業務的工作。
五、負責全省企業養老保險業務的檢查、指導和督促工作。
六、負責全省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機關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工傷、生育保險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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