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留學基金委CSC公派博士
樓主是想了解csc公派博士留學的事情吧,你可以現在國家留學基金委的官網上了解一下相關的申請條件要求,或者在
Beijing Chenggong Qihang Ecational Consultation Co., Ltd 上查找一些申請案例,或者你目標學校,實驗室或者研究所的申請要求做個全面的了解便於你規劃後期的申請准備。
Ⅱ 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出國讀博士也要考雅思或托福嗎
1)可以申請公派不過競爭相對激烈,工作單位在北京市的,憑國外學校的錄取通知書等向北京海外學人中心(北京市西城區德外大街83號 ,電話010 - 58540502 / 58540561)提交申請材料。他們負責接受咨詢、受理、審核申請材料;
2)國家留學基金採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錄取通知將根據項目要求通過各有關受理機構轉發或由留學基金委直接發至申請人所在單位。
3)公派人員出國前需要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簽訂回國服務協議,交納保證金。原工作單位要出具同意接收的保證書,還要找2位有正式工作(最好是公務員)有固定收入的人簽署擔保公證。學成回國後服務期為2年(不一定回原單位工作),憑工作單位的報到證明取回保證金。
Ⅲ 定向博士可以申請國家留學基金的聯合培養博士項目嗎
你好,我也有同樣的需求,不知道您後來是否成果申請到聯合培養了呢?
Ⅳ 我目前工作,讀了個在職申請同等學歷的博士,請問可否參加國家留學基金委的公派留學項目嗎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所在職金融博士招生說明會即將召開,周茂清教授主持講解,有需要的同學可報名參會。
Ⅳ 在讀的研究生可以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的公派留學項目嗎
CSC項目本來就是面向在讀研究生的,其中碩士很少,博士為主。
首先CSC一般針對的是博一到博二的學生,出去時長從6個月到2年不等,國家按照一定的規則(看國家和地區)給補助。
流程就是首先獲得對方學校的邀請函,然後向自己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每年都會專門組織申請的),學校上報國家審批最後獲批。
一般來說,這種公派的屬於交流訪問,是不拿對方學校學位的。要獲得邀請函相對比較容易。通常的流程就是直接給對方學校的導師寫郵件,介紹你自己的情況,並聲明費用由自己支付,無需對方出錢。如果你的方向和對方有一定契合度,並且自身條件也還可以的話就比較容易拿到邀請函了。另外一條路就是你的導師在國外大學有比較熟悉的人可以推薦你過去,這樣更容易拿到邀請函。
還有一種是聯合培養,拿兩邊的學位的。這種就需要按照對方要求的入學條件來了,比如托福雅思GRE之類的成績,流程相對復雜一些,難度也高不少。這種通常是雙方學校有合作項目,或者是有比較硬的關系了。
Ⅵ 要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的項目到底要哪些條件
申請人應為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和優秀在校學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學成後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外語水平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規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關獎學金項目選拔簡章的具體要求。
Ⅶ 怎樣獲得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資助出國攻讀博士
一、主要項目及選派計劃
1.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3200人;
2.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8000人,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500人;
3. 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600人;
4.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3400人;
5. 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3000人;
6. 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2100人、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600人;
7.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項目(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計劃)1650人;
8.國外合作項目1650人;
9.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300人。
二、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 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為3-6個月;
2. 訪問學者: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3. 博士後:留學期限為3-24個月;
4. 博士研究生(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留學期限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邀請信為准;
5. 聯合培養博士生(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研究):留學期限為6-24個月;
6. 碩士研究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留學期限為12-24個月, 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的學制為准;
7. 聯合培養碩士生(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8. 本科插班生(攻讀學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畢業設計或實習等):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三、優先資助學科、專業領域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
四、資助內容
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生活費,對部分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具體資助內容、標准等在錄取時確定。
五、申請人基本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學成後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 具有中國國籍,須為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優秀在校學生。
3. 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
6. 申請時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的相關要求。
7. 國家留學基金資助范圍不包括以下人員:
①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②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的人員;
③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的人員;
④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的人員;
⑤已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的人員;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員;
⑦正在境外學習的人員;
⑧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工作尚不滿五年的人員。
有關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項目規定執行。
8. 符合所申請項目的其他要求(請登錄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cn查閱)。
* 同一時段內僅限申報一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在已申報項目未公布錄取結果前,不接受申請人申請其他項目。
六、申請、評審及錄取
採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符合申請條件者,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按規定的程序和辦法申請。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根據相關項目要求,組織專家對申請人材料進行評審,並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錄取人員名單。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查詢錄取結果。錄取通知將通過各受理單位轉發或由國家留學基金委直接發至申請人所在單位。2015年各項目申請、錄取時間如下:
1.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1月5日-1月15日申請,3月公布錄取結果。
2.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3. 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4.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項目申請時間:12月1日-15日;人選申報時間:第一批4月21日-5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第二批9月20日-9月30日申請,10月公布錄取結果。
5. 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一批4月6-20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第二批9月20-30日申請,11月公布錄取結果。
6. 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
- 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4月6-20日申請,8月公布錄取結果。
- 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將根據相應項目規定另行公布。
7. 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項目(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另行公布。
8. 國外合作項目將根據相應項目規定另行公布。
9. 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七、派出及管理
1. 被錄取人員須在留學資格有效期內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2. 對留學人員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管理辦法。留學人員派出前須在國內簽訂並公證《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交存保證金、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按相關要求辦理派出手續。
3. 留學人員自抵達留學所在國後十日內憑《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報到證明》向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辦理報到手續後方可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4. 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國內推選單位和駐外使(領)館的管理,定期向推選單位和駐外使(領)館提交研修報告,學成後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義務。
八、本簡章由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解釋。
Ⅷ 我是一個定向培養博士生,國家留學基金委的項目裡面對我這樣的學生有沒有要求
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很扣門,你能扣出機票來就算不錯了.
Ⅸ 國家留學基金委的項目好申請嗎
需要看是否符合條件。
一、基本原則及重點資助領域
根據《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經濟重點領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確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為優先資助學科和專業領域。
二、選派類別和留學期限
1.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為3-6個月;
2.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3.聯合培養本科生(攻讀學士學位期間赴國外進行課程學習或實習等):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三、資助內容
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規定留學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具體資助項目、標准在錄取時確定。
四、申請人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學成後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我校正式工作人員或優秀在校學生
3.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外語水平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規定的要求;
4.身心健康
5.符合所申請獎學金項目的其他要求(詳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指南》
國家留學基金資助范圍暫不包括:①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尚在有效期內的人員;②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的人員;③已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的人員;④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員;⑤正在境外學習的人員(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類別除外);⑥已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工作尚不滿五年的人員,但以下項目的留學回國人員不受此限制:中德學者短期交流項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聯合研究項目、日本電通博士研究項目、日本學術振興會論文博士獎學金項目、中國-蘇格蘭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夥伴關系項目(訪問學者類別)、希臘互換獎學金項目(暑期研修生類別,留學期限1個月)、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提供國際旅費資助)、本科生赴國外學習/實習/交流項目(如印度Infosys實習項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