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的專家是怎樣確定的
每個項目根據申請書的專業領域,在專家庫里選定相關行業專家3名。
B.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通訊評審有迴避制度嗎
有迴避制度。如果在評審申請項目時,遇到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應主動向相關科學處申請迴避:1)如果進行申請書全文電子版的聯網評審有困難;2)對某項目涉及的研究內容不熟悉;3)因為其他原因不便進行評議,或不能按規定時間完成評議工作。
C.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的總則
第一條 青年基金項目支持青年科學技術人員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范圍內自主選題,開展基礎研究工作,培養青年科學技術人員獨立主持科研項目、進行創新研究的能力。
管理職責
第二條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在青年基金項目管理過程中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並發布年度項目指南;
(二)受理項目申請;
(三)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四)批准資助項目;
(五)管理和監督資助項目實施。
第三條 青年基金項目的經費使用與管理,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D.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的申請評審
第四條 自然科學基金委根據基金發展規劃、學科發展戰略和基金資助工作評估報告,在廣泛聽取意見和專家評審組論證的基礎上制定年度項目指南。年度項目指南應當在接收項目申請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五條 依託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青年基金項目:
(一)具有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三)申請當年1月1日未滿35周歲。
從事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前款規定的條件、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託單位的,經與依託單位協商,並取得該依託單位的同意可以申請。依託單位應當將其視為本單位科學技術人員實施有效管理。
第六條下列科學技術人員不得申請青年基金項目:
(一)作為負責人正在承擔青年基金項目的;
(二)作為負責人承擔過青年基金項目的;
(三)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
前款第(三)項中在職攻讀博士研究生學位且符合第六條規定條件的,經過導師同意可以通過其受聘依託單位申請。
第七條申請青年基金項目的數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為申請人同年申請青年基金項目限為1項;
(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當年申請的青年基金項目數,與作為參與者正在承擔的青年基金項目數合計不得超過2項;
(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當年參與申請的青年基金項目數,與作為負責人或者參與者正在承擔的青年基金項目數合計不得超過2項;
(四)年度項目指南中對申請數量的限制。
第八條申請人應當是申請青年基金項目的實際負責人,限為1人。
參與者應當以青年為主體。參與者與申請人不是同一單位的,參與者所在單位視為合作研究單位,合作研究單位的數目不得超過2個。
青年基金項目研究期限一般為3年。
第九條申請人應當按照年度項目指南要求,通過依託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依託單位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統一提交自然科學基金委。
申請人可以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供3名以內不適宜評審其項目申請的通訊評審專家名單。
第十條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申請人或者參與者的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在申請時註明:
(一)同年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各類項目的單位不一致的;
(二)與正在承擔的各類項目的單位不一致的。 第十一條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自項目申請截止之日起45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初步審查。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予以受理並公布申請人基本情況和依託單位名稱、申請項目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過依託單位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一)申請人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
(二)申請材料不符合年度項目指南要求的;
(三)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申請的;
(四)申請人、參與者在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的處罰期內的;
(五)依託單位在不得作為依託單位的處罰期內的。
第十二條自然科學基金委負責組織同行專家對受理的項目申請進行評審。項目評審程序包括通訊評審和會議評審。
第十三條評審專家對項目申請應當從科學價值、創新性、社會影響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進行獨立判斷和評價,提出評審意見。
評審專家提出評審意見時還應當考慮申請人的創新潛力。
第十四條對於已受理的項目申請,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根據申請書內容和有關評審要求從同行專家庫中隨機選擇3名以上專家進行通訊評審。對內容相近的項目申請應當選擇同一組專家評審。
對於申請人提供的不適宜評審其項目申請的評審專家名單,自然科學基金委在選擇評審專家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考慮。
每份項目申請的有效評審意見不得少於3份。
第十五條通訊評審完成後,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組織專家對項目申請進行會議評審。會議評審專家應當來自專家評審組,必要時可以特邀其他專家參加會議評審。
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根據通訊評審情況對項目申請排序和分類,供會議評審專家評審時參考,同時還應當向會議評審專家提供年度資助計劃、項目申請書和通訊評審意見等評審材料。
會議評審專家應當在充分考慮通訊評審意見和資助計劃的基礎上,對會議評審項目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表決,建議予以資助的項目應當以出席會議評審專家的過半數通過。
第十六條多數通訊評審專家認為不應當予以資助的項目,2名以上會議評審專家認為創新性強可以署名推薦。會議評審專家在充分聽取推薦意見的基礎上,應當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表決,建議予以資助的項目應當以出席會議評審專家的2/3以上的多數通過。
第十七條 自然科學基金委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和專家會議表決結果,決定予以資助的項目。
第十八條 自然科學基金委決定予以資助的,應當根據專家評審意見以及資助額度等及時製作資助通知書,書面通知依託單位和申請人,並公布申請人基本情況以及依託單位名稱、申請項目名稱、資助額度等;決定不予資助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託單位,並說明理由。
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整理專家評審意見,並向申請人和依託單位提供。
第十九條申請人對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資助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書面復審申請。對評審專家的學術判斷有不同意見,不得作為提出復審申請的理由。
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復審申請進行審查和處理。
第二十條青年基金項目評審執行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評審迴避與保密的有關規定。
E.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管理辦法的第三章 評審與批准
第十三條科學部對申請項目進行初審。對不符合項目指南和重點項目申請要求的,經科學部負責人核准後,不予繼續評審。 第十四條科學部按照《規定》有關要求選擇同行評議專家,將研究內容相近的申請項目匯總後送同行評議專家評議。同行評議專家對送審項目逐項評議,並對研究內容相近的申請項目進行綜合分析。每份申請項目的有效同行評議意見不應少於五份,交叉領域的申請項目需有相關領域專家的同行評議意見。 第十五條科學部在對同行評議意見分析和歸納的基礎上將申請書和同行評議材料等一並提交專家評審組會議審議,根據需要可特邀部分專家參加評審。申請者一般須到會答辯。原則上相近研究領域的項目應集中評審,確有必要時部分研究領域可以另行組織評審會,到會評審專家不得少於七人並以專家評審組成員為主。 第十六條重點項目的評審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一)具有明確的科學問題,創新的學術思想,先進的研究目標,合理的研究方案以及必要的研究條件;
(二)具有高水平、活躍在科學前沿的學術帶頭人和精乾的研究隊伍;
(三)具有較厚實的研究基礎,可望取得突破性進展;
(四)具有合理的經費預算。 第十七條重點項目評審應堅持擇優和重點支持的原則,不提倡將幾份申請項目組織成一個項目;對承擔過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者,還應將其原項目完成情況作為新申請項目評審的參考。向自然科學基金委建議資助的項目須以評審專家投票超過半數通過的方式予以確定。 第十八條科學部將項目評審結果送分管委主任逐項審核,並報委務會議審批,根據審批結果向獲資助項目依託單位和負責人下達批准通知,向未獲資助項目依託單位和申請者發出未獲資助通知及原因。
F. 自然科學基金評審過程中遵守哪些迴避規定
為保證項目評審的公正性,項目評審須遵守以下迴避規定: 1)自然科學基金會專職和兼聘人員不得申請或參加申請項目; 2)參加評審的專家和工作人員迴避直系親屬及可能影響公正性的申請項目的評審; 3)自然科學基金會兼聘人員、同行評議專家和專家評審組成員迴避本人所在單位和本人參加的申請項目的評議和評審; 4)專家評審組成員和自然科學基金會兼職專家當年是申請項目負責人時,不得出席與該項目有關的評審會議。 5)申請者可提出不超過三位不宜評議其申請項目的同行評議專家(須註明所屬單位)並說明理由,供遴選同行評議專家時參考。
G.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管理辦法的第三章 評審與批准
第十條面上項目評審與批准按科學部初審、同行專家評議、專家評審組評審、委務會議審批的程序進行。
第十一條自然科學基金委科學部的科學處按照《規定》的要求對所受理的申請項目進行初審。不符合要求的項目經科學部核准後不予繼續評審。
第十二條對通過初審的申請項目,科學處按《規定》要求選擇同行專家進行評議,一般採取通訊評議方式。內容相近的申請項目應盡可能選擇同一組專家評議。學科交叉的申請項目應選擇所涉及不同學科的專家評議。
第十三條每項申請一般由五位同行專家評議,可作為評審依據的有效同行評議意見不得少於三份。
第十四條科學處對同行評議意見進行綜合分析,對申請項目擇優提請專家評審組審議。提請審議項目的數量須在計劃批准項目數的130%以上。
第十五條在綜合評價相近情況下,對以往資助項目完成質量優秀、成果突出並遵守自然科學基金委有關規定的申請者的申請項目,可提請專家評審組重點審議,建議優先資助。
第十六條對探索性強、風險性高的申請項目,可建議予以小額資助開展預研探索研究,資助期限一般為一年。
第十七條科學部組織專家評審組會議審議當年的申請項目。科學處須向專家評審組報告說明當年申請項目的初審、同行評議情況以及計劃資助指標等重要問題。專家評審組充分討論審議項目,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向自然科學基金委建議資助的項目。通過的項目須獲投票人數二分之一以上的贊成票。
當專家評審組審議某一項目時,應迴避的成員須迴避該項目的討論過程,但可以參加項目的投票表決。
第十八條專家評審組可要求調閱科學處未建議審議項目的同行評議結果,如發現其中有需要復議的項目,須經兩位或兩位以上專家評審組成員提議,方可納入審議。
第十九條專家評審組成員提請復議的項目以及申請者以往負責的基金項目在近三年內有中止、撤銷、逾期結題等記錄的申請項目,須獲投票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贊成票方可建議資助。
第二十條對創新性很強的探索項目,評審會議上如不能取得共識,專家評審組成員個人或科學處均可署名向科學部推薦,闡明建議資助的理由和資助方式,由科學部主任會議審查。如需資助,可使用科學部當年面上項目經費,也可用科學部主任基金。
第二十一條科學部根據專家評審組的資助建議,提出科學部建議資助方案,經分管委主任審核同意後,提請委務會議審批。資助金額超過當年面上項目預計平均資助強度三倍的項目,須經委務會議逐項審批。
第二十二條科學部根據委務會議審批結果向申請者及項目依託單位下達批准資助通知,對未獲資助的申請項目反饋不予資助的原因。
H.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評審的流程是怎麼弄的,現在到了
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的流程:
1、先查閱資料確定你的研究主題和內容。
2、對你確定好的研究點進行查新(也就是請有科技情報查新資格的單位幫你檢索查閱你的研究點是否新穎,一般是查不到或很少查到已經有研究結果則可認為新)。
3、到國家自然基金委網站(或其它單位)下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並按照裡面要求的條款和資料逐項填寫好,也就是常說的填寫標書。這部分的工作至關重要。
4、將寫好的標書和要求的相關材料上交你項目的依託單位的主管部門審核(在高校的話這部門通常是科研處或科研部)。
5、審核通過後,填寫承諾書、簽字蓋章等。
6、最好將所有相關申請材料上交給依託單位的主管部門,紙質版和電子版的都要。同時將電子版上傳到國家自然基金委指定網站和項目申報系統。
7、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組織專家審閱和審批。
8、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公布結果。
二、20世紀80年代初,為推動我國科技體制改革,變革科研經費撥款方式,中國科學院89位院士(學部委員)致函黨中央、國務院,建議設立面向全國的自然科學基金,得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首肯。隨後,在鄧小平同志的親切關懷下,國務院於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自然科學基金堅持支持基礎研究,逐漸形成和發展了由研究項目、人才項目和環境條件項目三大系列組成的資助格局。二十多年來,自然科學基金在推動我國自然科學基礎研究的發展,促進基礎學科建設,發現、培養優秀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績。
I. 如何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評審意見
今天收到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發來的基金評審意見,既是鞭策也是鼓勵,謝謝各位前輩,一定要這個課題做好,為中國力學史出一份力!
一、關於你的項目的同行評議意見如下:
<1> (一)本項目擬從高等教育側面研究我國現代力學事業的發展史,選題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際意義,而且由於我國在這方面的研究比較薄弱,極有必要立項。
(二)申請者是國內為數不多的青年力學史研究者,關注和從事力學史研究已有十年,學識豐富,並積累了一定的研究基礎和經驗,有較強的研究能力。
(三)申請書內容翔實,方案具體,技術路線可行。梯隊陣容強大。
(四)申請者擬採取文獻調研於口頭訪談相結合的手段,輔以實地調查和案例分析,立意新穎,有創新性。
(五)申請者的研究內容的七個部分,可歸納為建國前的力學史;准備階段;發端階段;繁榮階段;軟硬體分析。內容較為全面。設想具體,目標明確,有望達到預期目的,取得一批有意義的成果。
(六)鑒於上述,建議給予優先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