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地址變更需要哪些手續和流程
一、公司經營地址變更所需手續
1、法定代表人簽署加蓋公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變更後辦公地址的使用證明
3、公司未變更前原來地址的營業執照正本及副本
4、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財務章、企業法人人名章、銀行開戶許可證正本及副本原件
二、公司經營地址變更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文件。
4、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變更後住所的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住所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二、工商變更後,還要進行稅務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
1、首先是新辦公地點的租賃合同(要到出租房管理中心備案),辦這個要交稅不是很多
2、帶上你租賃合同原件,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公章到工商局填一份變更表,如果不是法人本人去辦的話要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3、公司要列印一份公司更改營業地址的決議和公司章程修改修正案(這兩份東西工商局都有樣板看的)
4、備好以上資料後到工商局辦理。
公司變更是指公司設立登記事項中某一項或幾項的改變。公司變更的內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公司組織形式、經營范圍、營業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名稱的變更。
《公司法》第七條規定,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即公司設立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但公司變更住所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向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記機關將公司登記檔案移送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公司地址變更大概需要10天。跨區地址變更需要相對較長時間才能辦理完成,如有涉及辦公地址專項審批的證件,同樣必須進行變更。
2. 保單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地址變更了怎樣處理
其實不影響理賠的,如果方便改一下也可以的,每家公司不一樣,先打客服電話問一下,有的電話能改,有的需要去櫃面辦理,有的業務員上門服務!
3. 單位地址變更需要到社保中心辦理變更么
需要的,樓層變更代表單位具體的地址產生空間變更,是需要向社保部門申請變更的
在辦理社保變更登記的時候需要准備如下手續:
(一)變更社會保險登記申請書;
(二)工商變更登記表和工商執照或有關機關批准或宣布變更證明;
(三)社會保險登記證;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
(3)保險機構地址變更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第三章 變更登記
第九條 繳費單位的以下社會保險登記事項之一發生變更時,應當依法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
(一)單位名稱;
(二)住所或地址;
(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四)單位類型;
(五)組織機構統一代碼;
(六)主管部門;
(七)隸屬關系;
(八)開戶銀行賬號;
(九)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繳費單位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有關機關批准或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和資料到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
(一)變更社會保險登記申請書;
(二)工商變更登記表和工商執照或有關機關批准或宣布變更證明;
(三)社會保險登記證;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
第十一條 申請變更登記單位提交材料齊全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並由申請變更登記單位依法如實填寫,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歸入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檔案。
社會保險變更登記的內容涉及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的內容需作更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收回原社會保險登記證,並按更改後的內容,重新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
第四章 注銷登記
第十二條 繳費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並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時,應當及時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第十三條 繳費單位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有關機關批准或者宣布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繳費單位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第十四條 繳費單位因住所變動或生產、經營地址變動而涉及改變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的,應當自上述變動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並向遷達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4. 投保人地址變更怎麼辦理
1.一般地,為職工辦理三險和戶口其他沒有直接的關系;
2.拿單位有關材料和職工個人身份證等,直接到當地的社會保險管理部門辦理即可.
.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
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
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表格填報說明:
1、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
「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
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
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但不得低於586元)
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表:
險種國有、集體企業三資、私營企業外來務工人員
單位繳納個人繳納單位繳納個人繳納單位繳納個人繳納
養老保險22%7%20%7%13%7%
註: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住房公積金辦理如下:
一、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如下:
(1)到當地財政局資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填報《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資金管理中心」按規定對申報單位進行審核並指定住房公積金經辦銀行。
(2)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須附的相關證件: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行政事業單位及其它機構批准設立的批文原件及復印件;2、法人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3、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漢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記表後留存二份;單位送交指定的公積金辦理銀行一份,憑此表設立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帳戶和職工個人帳戶;公積金帳戶建立後將每月交一份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錶及匯補表交附給公積金辦理銀行。
二、單位為新錄用或者新調入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辦理手續如下:
新的正式錄用職工或者新調入及調出職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內到受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手續,並同時為已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的職工辦理帳戶轉移。
三、核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如下:
按職工月均工資總額的10%計繳。
(其中單位部分按5%計繳,職工個人部分按5%計繳。
)
四、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更的,辦理手續如下:
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理的,原單位應當自發生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經「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審核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變更登記表》到受託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的,辦理手續如下:
單位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三十日內持相關證明文件,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辦理注銷登記並自注銷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二十日內持「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審核的《單位住房公積金帳戶注銷登記表》,到受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續。
失業保險相關手續如下:
新參保失業保險的公司應在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如做異動的單位需在原單位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開出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再拿現單位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登記辦理手續,並蓋上現管轄失業辦的章,然後,再拿到原單位所管轄的失業辦蓋章;最後,在拿到現單位所管轄的失業辦辦理此事。
一、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在失業辦領取:失業保險登記表、繳費單位月度繳費基數申報(異動)表及失業保險繳費職工花名冊(一式四份)。
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
(3)地稅登記證及復印件;
(4)財務報表及工資表;
(5)軟盤一張拷貝(做一份失業保險繳費職工花名冊)拷貝到失業辦作記錄;
二、失業保險繳存比例如下:
按職工月均工資總額的3%計繳。
(其中單位部分按2%計繳,職工個人部分按1%計繳。
)
註:每月5日至每月18日之前在所管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辦理,每周四下午不辦理業務
5. 求:保險公司名稱及地址變更公告登報電話怎麼辦理
現在我們班裡登報的話都是在線辦理了呢,支付寶主頁搜索企初,進去以後裡面有登報的模板和流程的,選擇一個合適自己的模板就可以操作了,很方便的
6. 保險營服營業執照地址變更需要哪些程序
辦理跨區經營地址變更流程
一、第一步先辦理營業執照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門辦理「移送企業登記檔案通知函」,辦理時需要帶與新企業新辦理所提供的資料一樣,資料齊全當時就可取到「移送企業登記檔案通知函」及《關於遷址變更登記的通知》。
2、 憑「移送企業登記檔案通知函」到原來工商登記部門辦理工商資料轉出手續(資料由兩地工商部門進行郵寄),舊地址工商部門接受「移送企業登記檔案通知函」後出具「企業遷出核准通知書」給企業。
3、 手續辦理後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門接到企業工商資料後給企業電話通知,帶上「企業遷出核准通知書」到新工商部門辦理具體的地址變更事宜(填一份「變更登記表、指定委託書、」)手續辦理完七日後帶上《關於遷址變更登記的通知》到領證窗口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二、第二步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1、 到原來舊地址的技術監督局辦理注銷舊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所需資料:新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並出俱「組織機構代碼證注銷證明」。
2、 帶上「組織機構代碼證注銷證明」原件、新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並填寫一份「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表格」及30元錢,技術監督局出具30元的收據,3個工作日後憑30元的收據領取新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三、第三步辦理地稅
1、 新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近三年納稅情況統計表(按年度、按稅種)及帶上公章填寫其他相關資料。
2、 辦理完畢上述手續後等待專管員的通知,接到通知後帶上企業近三年所有帳務讓專管員核查,核查完畢後再等待核查結果。
3、 核查通過後地稅通知帶上公章再去辦理相關手續並給企業出具「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納稅人遷移通知書」。
4、 帶上「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納稅人遷移通知書」及新企業報到所需要的(營業執照副本、章程、銀行開戶許可證、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身份證、公章、財務章、組織機構代碼證、房屋租賃合同及租金發票,以上均是復印件)其他相關資料、公章到新地址所屬的地稅局辦理報到事宜並交納40元錢列印新的地稅正、副本。
5、 新的地稅局出具「新企業報到證明單」到新地址所屬的街道稅收服務站辦理相關事項(包括辦理地稅網上報稅、領取稅單、辦理辦稅人員聯系卡及住所證明、完稅憑證、個人所得稅第一次網上申報成功界面列印件等)
四、第四步辦理國稅
1、 帶上新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股東會決議、申請書、地稅結算證明、國稅正副本原件、公章到舊的國稅局辦稅窗口辦理相關手續。
2、 辦理完上述手續後等待專管員的通知,接到通知後帶上企業近三年所有帳務讓專管員核查,核查完畢後再等待核查結果。
3、 核查通過後國稅通知帶上公章再去辦理相關手續並給企業出具「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同時專管員讓企業拿上企業檔案資料到稅務征管科辦理相關轉出手續。
4、 企業帶上檔案資料到新國稅局征管科辦理登記手續,辦理完後再到辦稅窗口辦理具體稅務登記手續(需要新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等)並交納10元錢列印國稅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