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會議費開支包括哪些內容
《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范圍、標准和報銷支付
第十四條會議費開支范圍包括會議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場地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葯費等。
前款所稱交通費是指用於會議代表接送站,以及會議統一組織的代表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
會議代表參加會議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回單位報銷。
第十五條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
會議費綜合定額標准如下:
單位:元/人天
綜合定額標準是會議費開支的上限。各單位應在綜合定額標准以內結算報銷。
第十六條 一類會議費在部門預算專項經費中列支,二、三、四類會議費原則上在部門預算公用經費中列支。
會議費由會議召開單位承擔,不得向參會人員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地方轉嫁或攤派。
第十七條 各單位在會議結束後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會議費報銷時應當提供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定點會議場所等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財務部門要嚴格按規定審核會議費開支,對未列入年度會議計劃,以及超范圍、超標准開支的經費不予報銷。
第十八條 各單位會議費支付,應當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以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禁止以現金方式結算。
具備條件的,會議費應當由單位財務部門直接結算。
❷ 會議費和會務費的區別,最新會議費標準是什麼
會議費和會務費的區別:
會議費:這些支持通常包括廣告及印刷、禮儀、秘書服務、運輸與倉儲、娛樂保健、媒介、公共關系等。基於這些支持均為臨時性質,如果會議主辦方分別尋找這些行業支持的話,其成本費用可能比市場行價要高,如果讓專業會議服務商代理,將獲得價格相對比較低廉且服務專業的支持。對於這些單項服務支持,應盡可能細化各項要求,並單獨簽訂服務協議。
會務費:顧名思義是因為召開會議所發生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租用會議場所費用、會議資料費、交通費、茶水費、餐費、住宿費等等,包含的內容比較多,按照目前較普遍的操作方法,很容易被鑽空子、出毗漏,由此引發了一系列的思考和問題,應當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規范「會務費」處理辦法,使其合規合理,不能任其隨心所欲。
最新會議費標准:
近日,財政部、國管局、中直管理局三部門聯合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新《辦法》沿襲了舊《辦法》中有關中央和國家機關四類會議劃分、會議時長等規定,並對飯店定點等內容進行調整,提高了住宿費標准100元。
新《辦法》指出,一類會議,是以黨中央和國務院名義召開的。二類會議,是由「黨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召開的。要求機構負責同志參加的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一次。
三類會議是黨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及其所屬內設機構召開的,要求有關人員參加的會議。四類會議是除上述一、二、三類會議以外的其他業務性會議。
在會議費用開支方面,與2013年的《辦法》相比,新《辦法》將住宿標准提高了100元,即一類會議、二類會議和三四類會議的新住宿費標准分別為500元、400元和340元。相應地,會議的開支定額分別調整為 760、650、550、550元/人天。
❸ 哪些項目屬於會議費的列支范圍
會議費應該是一個二級明細科目,具體的應該是看什麼費用是為了籌備會議而花費的。
❹ 會議費屬於什麼會計科目
會務費計入「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科目。會務費是因為召開會議所發生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租用會議場所費用、交通費、茶水費、餐費、住宿費等,包含的內容比較多。
應該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內容、目的、費用支出明細、支付憑證等。「會務費」,應該是召開或參加會議而發生的一切合理費用,一般是由會議組織者代辦的,所以也只能由會議組織者以「會務費」的名義開票收取。
發生的費用剔除從參加會議者收取的部分以後的余額,或者全部由會議組織者支付;另一種是參加上級或其他單位組織的會議,由會議組織者收取的代辦費用。
所發生的費用,應該能夠區分內容,並且按照不同的性質區別對待,把租用會議場所費用、會議資料費、交通費等列為「公務費---會議費」,把餐費、住宿費等列為「業務招待費」。
❺ 會議費指哪些費用
會議費指開會是所用的費用,包括水果,香煙,茶水等,如果開會時請小姐的話,小姐的費用也算會議費的,開好會到公司財務上報銷。
❻ 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費用包括哪些內容
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費用是指項目在研究與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一般包括:人員費、設備費、能源材料費、試驗外協費、技術引進費、差旅費、會議費、知識產權保護費、管理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人員費,指直接參加項目研究開發人員支出的工資性費用。項目組成員所在單位有人員事業費撥款的,由其所在單位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標准從人員事業費中及時足額支付給項目組,並按規定在項目經費預算的相關科目中列示,不得在財政資助的項目經費中重復列支。
設備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必需的專用儀器、設備、樣品、樣機購置費及設備試制費。
能源材料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原材料、燃料動力、低值易耗品等費用。
試驗外協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帶料外加工費用及委託外單位或合作單位進行的試驗、加工、測試等費用。
技術引進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購買專有技術、技術成果等費用。
差旅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調研、考察、現場試驗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費用。
會議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組織召開的與項目研究有關的專題技術、學術會議的費用。
知識產權保護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為申請國內外知識產權保護所發生的費用。
管理費,指項目承擔單位為組織管理項目而支出的各項費用。包括現有儀器設備和房屋使用費或折舊、直接管理人員費用和其他相關管理支出。管理費占項目經費總預算的比例原則不超過5%,特殊情況根據項目實施內容及承擔單位的性質核定。
拓展資料
管理原則
縱向科研經費實行預算管理,執行國家相關經費管理辦法,嚴格按照項目主管部門批復的預算范圍和開支比例規范使用科研經費。
橫向科研經費實行合同管理,必須按照項目合同書中約定的經費使用用途、范圍和開支標准,執行國家和學校相關辦法,合理、規范使用科研經費。科研經費預算經批准後一般不作調整。支出預算中的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和管理費預算不予調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過該科目核定預算10%或超過10%但調整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經科研財務管理科審核確認,可以根據項目研究需要調整執行。確因項目研究目標、重大技術或主要研究內容調整而必須對項目經費預算進行調整,超過上述控制范圍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調整意見,經科研財務管理科審核後,按程序報主管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