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7新房契稅徵收標准和維修基金各是多少
2017新房契稅徵收標准:
無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當房屋買賣或者贈與過戶的時候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契稅。目前的契稅稅率為房產交易價格的3%。
1、購買首套房:若房屋面積≤90㎡,契稅稅率為1%;若房屋面積>90㎡,契稅稅率為1.5%。
2、購買二套房:若房屋面積≤90㎡,契稅稅率為1%;若房屋面積>90㎡,契稅稅率為2%。
3、購買三套或以上套數住房、非住宅:不論房屋面積大小,契稅稅率為3%,無減免情況。
新房公共維修基金: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開發商)交納維修基金。開發商代收的維修基金屬與全體業主共同,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拓展知識:
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標准:
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多層(含別墅)50元/㎡(各地房屋維修基金標准與經濟水平掛鉤,具體收取標准略有出入);
房屋維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x比例x面積。
房屋契稅:
契稅是房屋買賣中國家規定必須交的稅收,一般按合同中標明的房屋價款的1.5/100稅率征稅(房交會契稅優惠除外),契稅是國家收的。這沒有什麼疑問,無論是商品房還是存量房的買賣都要繳納的。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契稅分類:
一、是按成交價格計算。成交價格經雙方敲定,形成合同,稅務機關以此為據,直接計稅。這種定價方式,主要適用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
二、是根據市場價格計算。土地、房屋價格,絕不是一成不變的,比如,北京成為2008年奧運會主辦城市後,奧運村地價立即飆升。該地段土地使用權贈送、房屋贈送時,定價依據只能是市場價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三、是依據土地、房屋交換差價定稅。隨著二手房市場興起,房屋交換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價格30萬元,B房價格40萬元,A、B兩房交換,契稅的計算,自然是兩房差額,即10萬元,同理,土地使用權交換,也要依據差額。等額交換時,差額為零,意味著,交換雙方均免繳契稅。
四、是按照土地收益定價。這種情形不常遇到。假設2000年,國家以劃撥方式,把甲單位土地使用權給了乙單位,3年後,經許可,乙單位把該土地轉讓,那麼,乙就要補交契稅,納稅依據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單位出讓土地使用的所得。
❷ 開發商是否交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開發商不幫你交,要自己去交的
❸ 孝感房管局官方網站孝感市全洲天悅新天地房產能收房屋維修基金嗎
下單房管局官方網站,孝感市全州天水天皇冠局維修基金有嗎?應該是有個六星近的。
❹ 開發商是否需要繳納住房維修資金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具體情況分區域~~
❺ 開發商維修基金需要繳納多少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辦理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權初始登記前,將該新建商品住宅的維修基金存入專戶銀行。購房人應當在辦理房地產權變更登記前,將所購商品住宅的維修基金存入專戶銀行。繳納標准:
(一)配備電梯的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4%交納;不配備電梯的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交納。
(二)配備電梯的住宅,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交納;不配備電梯的住宅,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交納。
❻ 維修基金是開發商收取嗎
維修基金交由售房單位,也就是開發商,但開發商只是代為收取.
這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
第五條 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第七條 維修基金應當在銀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為了保證維修基金的安全,維修基金閑置時,除可用於購買國債或者用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外,嚴禁挪作他用。
第九條 在業主辦理房屋權屬證書時,商品住房銷售單位應當將代收的維修基金移交給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管。
❼ 房地產開發企業交維修基金做什麼科目
是維修基金不是保修金吧;
維修基金分成二部分,一部分是代客戶交納的,這部分做其他應收款(以後交房時收回來的);
另外一部分是公共面積交納的,比如物業用房等,這部分是房產公司承擔的,可以做開發成本——前期費用或者配套費用……
❽ 新建商品房維修基金如何繳納
按照《上海市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首期維修基金的繳納及繳納時限的規定一般按如下標准執行:
1.首期維修基金的繳納: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應當按照下列標准繳納首期維修基金:配備電梯的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4%繳納;不配備電梯的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繳納。
配備電梯的住宅,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繳納;不配備電梯的住宅,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繳納。
2.首期維修基金的繳納時限: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的時限繳納首期維修基金:
(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辦理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權初始登記前,將該新建商品住宅的維修基金存入專戶銀行;
(2)購房人應當在辦理房地產權變更登記前,按標准將所購商品住宅的維修基金存入專戶銀行;
❾ 房產開發商收取房屋維修基金合理嗎
您好!
也不知道為什麼,現在購置新房或者舊房,要交納一筆不小數字的房屋維修基金。這對許多不富裕的普通老百姓來說,確確實實是一筆不小的金額啊! 該「基金」既不是行政收費,也不是國家稅收,卻可以和「契稅」等國家稅收平起平坐。如果你不交納所謂房屋維修基金,房管部門就不給你辦理房產證!現在工商局的工商管理費,國家「以人為本」也都取消了,而現在不陰不陽的「房屋維修基金」卻依然堅挺的壓在普通購房者身上!那麼房屋維修基金到底是何物?有沒有存在的必要?是不是合理也合法呢? 所謂《房屋維修基金管理條例》出台後,對房產公共部門的修繕,由房產管理部門按房價一定的比例或購房面積向購房消費者收取房屋維修基金,該基金專款專用,由房產部門代管,或由經批準的物業部門代管。 這里,我想提出幾點疑問: 一是,房屋維修基金,為什麼要向購房消費者收取?作為房屋,本來就是和家電、食品、汽車等一樣,都屬於消費品,只是所謂特殊,特殊,就是因為房屋建設質量要求要更高,標准更高,是國計民生的大件商品,但,房屋畢竟還是商品,可為什麼要向購房消費者收取房屋維修基金?是不是所有購買汽車的消費者,都要交納所謂汽車維修基金呢?彩電維修基金呢?這本應該由建設方承擔的責任,莫名其妙地轉嫁了一大部分給房屋購買者(消費者),請問,這種做法合理嗎?房屋和其他商品一樣,也應該有保質期和維修期,作為房屋這種商品,其期限應該設定為50年以上,如果確實過了維修期,也應該由業主自主選擇修繕方式方法,事前收取這么一大筆所謂「房屋維修基金」,是不是表明,開發商(建設單位)你質量馬馬虎虎就可以了,反正,以後收取了房屋維修基金,由那些消費者自己扛著呢? 二是,所謂「房屋維修基金」管理的問題。有許多購房者反映,有相當一部分購房者交納的房屋維修基金,被房管部門挪用甚至政府挪用!還有的房屋管理部門與物業公司狼狽為奸,任意地挪用或騙取購房者的房屋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失去了本該有的功能。 三是,「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根本沒有消費者的監督和管理,已經成為房產管理部門視同「行政收費」對待。房產管理部門缺乏宣傳力度,很多消費者都不知道房屋維修基金到底是什麼,用在哪裡? 四是,一套房產存在重復收取房屋維修基金的不合理現象。業主在購房時,已經按比例或者面積交納了房屋維修基金,可轉讓後,該房產又要受讓方再一次按同樣方式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同一套房產,如果轉讓多次,就收取多次房屋維修基金,請問,這是什麼邏輯? 五是,房屋維修基金年限跨度那麼大,管理上根本跟不上,甚至不規范,除了給購房者帶來經濟負擔外,對購房者沒有什麼太多益處。不可能房子公攤部分一買下來,就要維修吧?公攤部分,也是開發商應該保質保量的部分,是消費者房產組成部分,攤入了購房者個人房屋面積裡面的。作為房產開發商或生產者,保證房產質量是義不容辭的職責和義務。所以,讓消費者承擔所謂房屋維修基金,沒有什麼道理。就算遇見天災人禍什麼的,房屋公攤部分維修費用,也有業主們共同協商處理。莫名其妙地收取「房屋維修基金」,到底起到什麼作用?值得商榷
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