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律師跟基層法律工作者的區別有哪些
律師跟基層法律工作者的區別,很多人並不是很了解,甚至有些法學生都不知道,將律師與基層法律工作者混淆。實際上,律師與基層法律工作者有著很大的區別!下面中公法考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
一、學歷和法律專業知識要求不同
律師對於學歷要求較高,2018年法考改革之前,大多數要求本科以上學歷,只有少數法考成績放寬地區,才會要求大專學歷;而基層法律工作者的學歷要求大多為專科!不過隨著法律行業的發展,2018年之後基層法律工作者與律師的學歷要求才基本相同,但從整體上看,執業年限較長的基層法律工作者與律師相比,在學歷和法律專業知識上面都是有一定差別的。
二、考試證書要求
就目前情況來看,想成為一名正式的執業律師,需要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簡稱法考)並通過考試;而基層法律工作者則需要參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組織的考試。相比基層法律工作者所參加的考試,法考的難度要大的多。
三、執業核准、執業證頒發部門不同
律師法規定,律師執業核准、律師執業證頒發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負責。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規定,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頒發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負責。
四、執業提供法律服務的業務不同
律師執業提供法律服務的范圍十分廣泛,凡是涉及法律服務的事務,律師都可以提供法律服務,都可以發揮作用。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提供法律服務的業務最大不同就是基層法律工作者的訴訟業務僅限於民事、行政訴訟,不得從事刑事類代理和辯護業務,即不能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不能出庭和檢察院公訴人進行辯論,發表辯護意見。
五、執業區域不同
《律師法》第十條規定律師執業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在中國大陸任何地區執業。而基層法律服務服務定位於基層。
關於律師和基層法律工作者的區別,主要是上述中公法考為大家所介紹的相關情況,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2. 改革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養老保險該誰買
國家和自己各出一半
3. 國家對基層法律工作者有新政策嗎
對基層法律工作者最新的法律規定如下: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第二次修正的《民事訴訟法》第58條明確規定,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律師一樣均可作為訴訟代理人參加民事訴訟。這是我國立法機關第一次從法律層面明確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依據。這對於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調動基層法律工作者的積極性,防止不具有訴訟代理人資格的公民參與訴訟具有重大意義。
4. 什麼是基層法律工作者啊需要考試拿證嗎具體是考什麼試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是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規定的執業條件,經核准執業登記,領取《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在基層法律服務所中執業,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
需要考試拿證,需要領取《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
2000年12月24日,司法部組織了首次全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統一考試。
它主要通過建立法律服務所,利用貼近基層、便利群眾、服務便捷、收費低廉等優勢,面向基層社會提供法律服務。
基層法律服務所主要有以下業務:
1、擔任本轄區內鄉鎮人民政府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門、村(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農村承包經營戶、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組織以及公民的法律顧問;
2、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活動;
3、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4、主持調解糾紛;
5、解答法律咨詢;
6、代寫法律文書;
7、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其它有關法律事務。
5.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業務應當遵循哪些要求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第五章執業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二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持基層法律服務所出具的介紹信、當事人的委託書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調查、收集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證據材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查閱有關的案卷或者庭審材料。
第三十三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對堅持非法要求、故意隱瞞重大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或者嚴重違反委託合同約定義務的當事人,可以拒絕為其代理或者解除委託關系。
第三十四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在執業中發現本地區政府機關、村民(居民)自治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方面存在問題的,可以向其提出法律建議。
第三十五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在應聘執業期間,有權獲得執業所需的工作條件,有權參加政治學習和業務培訓,有權參與所務民主管理,有權獲得勞動報酬和享受保險、福利待遇。
第三十六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對侵犯其執業權利的行為,可以請求司法行政機關、有關司法機關或者基層法律服務行業協會組織依法予以保障。
第三十七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嚴格依法辦事,自覺維護法律尊嚴與社會正義。
第三十八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盡職盡責,努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接受當事人和社會的監督。
第三十九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遵守由基層法律服務所統一收案、統一委派、統一收費的規定。
第四十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履行法律援助義務。
第四十一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遵守司法、仲裁和行政執法活動的有關制度,尊重司法、仲裁和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曾擔任法官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在離任後二年內不得擔任原任職法院審理的訴訟案件的代理人。
第四十二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尊重同行和其他法律服務工作人員,同業互助,公平競爭,共同提高執業水平。
第四十三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當事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第四十四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愛崗敬業、堅持原則、誠實守信、舉止文明、廉潔自律,自覺維護執業聲譽和社會形象。
第四十五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勤奮學習,加強職業修養,積極參加司法行政機關組織的業務培訓和進修,不斷提高專業水平和服務技能。
6. 律師與基層法律工作者有什麼區別
1、學歷和法律專業知識要求不同
律師對於學歷要求較高,2018年法考改革之前,大多數要求本科以上學歷,只有少數法考成績放寬地區,才會要求大專學歷;而基層法律工作者的學歷要求大多為專科!不夠隨著法律行業的發展,2018年之後基層法律工作者與律師的學歷要求才基本相同,但從整體上看,執業年限較長的基層法律工作者與律師相比,在學歷和法律專業知識上面都是有一定差別的。
2、考試證書要求
就目前情況來看,想成為一名正式的執業律師,需要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簡稱法考)並通過考試;而基層法律工作者則需要參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組織的考試。相比基層法律工作者所參加的考試,法考的難度要大的多。
3、執業核准、執業證頒發部門不同
律師法規定,律師執業核准、律師執業證頒發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負責。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規定,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頒發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負責。
4、執業提供法律服務的業務不同
律師執業提供法律服務的范圍十分廣泛,凡是涉及法律服務的事務,律師都可以提供法律服務,都可以發揮作用。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提供法律服務的業務最大不同就是基層法律工作者的訴訟業務僅限於民事、行政訴訟,不得從事刑事類代理和辯護業務,即不能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不能出庭和檢察院公訴人進行辯論,發表辯護意見。
5、執業區域不同
《律師法》第十條規定律師執業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在中國大陸任何地區執業。而基層法律服務服務定位於基層。
7. 國家對基層法律工作者有新政策嗎
對基層法律工作者最新的法律規定如下: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第二次修正的《民事訴訟法》第58條明確規定,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律師一樣均可作為訴訟代理人參加民事訴訟。這是我國立法機關第一次從法律層面明確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依據。這對於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調動基層法律工作者的積極性,防止不具有訴訟代理人資格的公民參與訴訟具有重大意義。
來源:http://china.findlaw.cn/
8. 最高法院關於基層法律工作者的執業區域是如何規定的
9. 有關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問題...
就是,經過當地的司法局統一組織考試,對於合格者,同意發放執也證。那麼你就是法律工作者了。具體可以查閱司法局關於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規定和文件!(地區差異頗大,具體許查詢當地司法局)
10. 基層法律工作者主要是干什麼的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第一條為加強對基層法律服務所的監督和管理,保障基層法律服務所依法執業,結合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實際和發展需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是依據本辦法在鄉鎮和城市街道設立的法律服務組織,是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機構。
第三條基層法律服務所依照司法部規定的業務范圍和執業要求,面向基層的政府機關、群眾自治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承包經營戶、個體工商戶、合夥組織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促進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法制建設。
基層法律服務所接受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或者鄉鎮、街道司法所的委託,協助開展基層司法行政工作。
第四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按照事業法人體制進行管理和運作,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基層法律服務所依法自主執業,其執業活動不受干涉,其財產權益不得侵犯。
第五條司法行政機關依照本辦法對基層法律服務所進行管理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