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險拒絕話術
1、我已經有保險了
買保險是一輩子的事情,隨著你事業的發展,需要不斷的完善。你幾年前買的保險,可能已經不符合你現在的身份了。。。。
2、什麼新產品,保險都一樣。
時代在進步,我們的保險產品也在發展。像我們的這款XX產品C型,相對於以前的XX產品B型,特意為客戶增加了XXXX,而且價格更優惠。
3、我有錢不如自己做股票。
做股票是90%的人虧10%的人賺,買保險是100%的人賺。不要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合理分配股票、保險上的資金,是需要一定的理財技巧的。
4、現在買保險都已經漲過價了,幾乎沒有回報,你們的新產品怎麼可能會好?
先生你可以聽聽我們這款新產品的幾個數據,讓我們用數據來說話,。。。。
5、我有錢不如自己做股票
同3
6、我太忙了,下次再來吧。
再忙也要注意自己的身體。我的很多客戶都非常忙,但是他們覺得越忙越要買保險,忙忙碌碌地賺錢,不就是為了給家庭生活一份保險嘛。我只要2分鍾,。。。。。
7、我即使買,也找朋友買。
我的原則是,保險絕對不賣給朋友。為什麼,世界上最難得的是擁有一個真心的朋友。友情需要維護,摻上經濟利益的友情容易變質。同樣,友情保單也容易出問題,我這兒的類似案例是在太多了。
8、我覺得自己投資(房地產,商業)很好,沒什麼風險
李嘉誠大牛人都說過,屬於他的財產,也就是他手裡的一份巨額保單。這是你家庭事業的最後一份保障。連孫子都說過,先為不可勝,再求可勝。有了我們的保險,你就可以放放心心去賺大錢了。
9、我怎麼相信你們的專家呢
說得再多不如見面談,相信以你的眼力,是不是專家你一眼就能看出來。
10、保險我沒興趣
當風險來臨的時候,保險也會對你沒有興趣。趁自己有條件給自己一份保險的時候,趕快給自己的人生設計一份保障。保險不是想買就能買的。
Ⅱ 保險有風險嗎
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一種風險管理的方法,或是一種風險轉移的機制。這種風險轉移機制不僅體現在將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而且表現為通過保險,將眾多的單位和個人結合起來,將個體對付風險變為大家共同對付風險,能起到分散風險、補償損失的作用。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和提供經濟保障的一種非常有效的財務安排。投保人通過交納保險費購買保險,將不確定的大額損失轉變為確定性的小額支出(即保費),或者將未來大額的或持續的支出轉變成目前固定的或一次性的支出(即保費),從而有利於提高投保人的資金效益。在人壽保險中,保險作為一種理財安排的特性表現得尤為明顯,因為人壽保險還具有儲蓄和投資的作用,具有理財的特徵。從這個意義上講,保險公司屬於金屬機構,保險業是金融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Ⅲ 買保險有風險嗎
保險不騙人,只有人騙人,具體的保險產品是不會騙人的,騙人的只有保險營銷員。
一般買保險的,最容易在以下幾個方面受騙:
1、保費扣除。
保險一般是由保險營銷員賣出去的,保險公司會給付一定的傭金給營銷員,另外會發生一些其他費用。所以保險如剛剛投保一兩年就退保,保險公司會扣除已經發生的費用。保險合同我看過一些,沒有一定的知識基礎和耐心,一般是看不懂的。而保險營銷員一般出於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因,根本不告訴客戶如果提前退保,只能得到保費的一部分,越早退保,扣除越多。於是發生客戶退保,甚至只能得到保費一半的情況,於是這些客戶認為保險是騙人的。其實保險合同肯定非常清楚地說明了在投保的第N年如退保,要扣除多少費用。營銷員不予提示,甚至欺騙客戶隨時退保,本金無損,或客戶未完全理解保險合同,於是造成退保時的反差。
2、10天的猶豫期。
根據《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在交付保費,保險公司交付保單後的10天內,投保人可以退保,並且得到所有的保險費。遺憾的是,同樣是部分保險營銷員故意隱瞞這10天猶豫期的規定,客戶一般也不仔細看合同條款,於是客戶不能正常退保。我最近就知道一個案例,有人向某外資保險公司投保後,感覺不適合自己,要求退保,營銷員說不能退,否則要扣除不少錢。這個人就向主管部門投訴,因為在10天內,當然是可以的。主管機關就要求這個保險公司退保,於是這個營銷員打電話給客戶,說本來是不行的,但在自己的爭取之下可以退保。看看,明明是自己在欺騙客戶,卻反而說成是自己幫了客戶的忙。
3、自殺條款。
曾看到一個新聞,說某中西部的農民,在兒子考上大學後,沒有學費,於是買了保險後自殺,希望以這種方式為兒子帶來大學學費。其實根據《保險法》規定,買保險後,被保險人在兩年內自殺,保險公司是不賠的。這位父親白死了。象這種情況,自然不能說保險公司騙人,因為自殺並非屬於保險事故。相反,如果是因為意外事故,或因他人的犯罪行為受傷或死亡,保險公司就要賠償。而如被保險人參予犯罪行為受傷或死亡,保險公司要賠了,豈不是慫勇犯罪?
4、疾病險不賠。
有些人買了醫療疾病險後,得了病保險公司卻不賠,自然非常憤怒。這主要是四種情況:
一是保險公司為了防止有些人得了病之後再買保險,規定了一個觀察期,好象是90天,只有在保險公司成立後90後以後得合同約定的疾病,保險公司才給付保險費。這樣的規定是公平合理的,否則大家都在檢查得了病之後再買保險,保險公司的賠付一定非常多,這樣不得不大幅提高保費,這對正常的投保人是不利的,也是不公平的,對保險公司也是不公平的。所以如果在90天內得病保險不賠,是合理的,不叫騙人;
二是除外責任,目前愛滋病是不治之症,所以商業保險公司都不予賠償,這在保險合同的除外責任中都有明確規定,這樣被保險人得了愛滋病保險不賠,也是合理的;
三是如實告知的責任,保險公司不大可能對被保險人的情況了如指掌,一般就要求被保險人如實回答自己的身份狀況,健康不佳的,有可能要按高於正常保險水平標准收保險費,如果已經得病了,保險公司就會拒保。所以如果被保險人故意隱瞞自己的健康狀況,保險公司拒賠同樣是合理的,也是考慮了其他投保人的利益;
第四種情況才是真正的騙人。就是我曾看過一些報道,根據保險合同,有些公司的醫療險,必然要按合同規定的辦法治療,而實際上按這些辦法治,只能是死路一條。另外比如腎壞了,也不賠,因為根據條款,只有兩只腎都壞死才能賠,理由是人有一隻腎就可以正常生活。具體記不太清了,總之離譜的情形比較多。
5、分紅低。
分紅保險最早出現在英國,是為了抵禦通貨膨脹。保險公司把實際利率高於預期利率,實際死亡率低於預期死亡率,以及實際費用低於預期費用的部分的總和,不少於70%分給投保人。這部分紅利顯然是不固定的,同時中國的保險公司絕大部分保費只能存入銀行或是買國債,少量可以買股票和基金,這樣分紅不可能象招商銀行的漲幅那樣多。而不少營銷員騙投保人說分紅險象基金一樣。分紅險有其一定的道理,在90年代中期,當時中國通脹厲害,銀行利率也高,當時就因為沒有分紅險,保險公司以明顯高於10%的收益率銷售的保險,就是保險公司的不良資產,而當時買保險的人,已經沒事偷著樂好幾年了。但如果利率規定太低,當利率上漲,又對投保人不利,所以分紅險是比較合理的。
6、個人所得稅。
有一個案例,有營銷員對某公司的幾個員工說,買他的保險,保費部分可以不交個人所得稅,就相當於打折買保險。這當然是騙人的。《個人所得稅》法根本沒有這樣的規定。等發現上當時,早過了10天的猶豫期了,要退保也要損失不少保費。但沒辦法,當時並沒有把這個人的話錄音錄下來,這個保險營銷員死不承認自己說過這樣的話。
總之,保險本身一般不是騙人的,騙人的是保險營銷員。而之所以有這么多人受騙,和他們不認真讀保險合同有關,如果認真讀了合同,不可能不知道10天猶豫期,提前退保保費扣除等各種規定。
Ⅳ 買保險有風險嗎
買保險也有風險。
風險都是存在的,如自然界的地震、風暴、洪水,社會領域的戰爭、瘟疫、沖突、意外事故等,都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獨立於人的意識之外的客觀存在。
損失性是指風險與損失相關聯,不管有多少種可能後果,只要不帶來損失,都無所謂風險。
不確定性是指無法預知損失的後果會不會發生,肯定損失必定發生或肯定損失不會發生,都不存在風險。
(4)你拒絕保險能風險嗎擴展閱讀:
可保風險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大量同質的風險存在。保險風險的集合與分散應具備兩個前提條件:一是多數人的風險;二是同質風險。
2、風險必須能計算出來。損失發生的可俄性可以用數學方法計算,保費的計算即建立在對未來損失預測的基礎之上。
3、風險必須是偶然性的。有意造成的損失或必然發生w損失不適宜保險。
4、風險不具有普迫性。保險標的大多數不能同剛遭受損失,否則保險分擔損失的職能會因無力承擔而喪失。
Ⅳ 如何拒絕保險推銷
明確表示不需要,這時候一大部分人會放棄再聊下去。不用說原因,就說不需要就好,不然對方會捉住你的原因繼續聊下去。
對於那些知道你的名字的推銷人員,可以說,本人不是該號碼的主人;善意的謊言,你懂的。
如果是現場推銷的話,可以依然說不需要,但可以留份資料了解,有需要再找你。給個台階下來,大家都舒服點。如果真的有需要,也可以有資料參考。
保險(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 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保險通常被用來集中保險費建立保險基金,用於補償被保險人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或對個人因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行為。
Ⅵ 保險真的能管理風險嗎
保險真的能管理風險嗎?對呀,嗯,尤其對哦,有錢的人還無所謂,尤其對沒錢的,越沒錢,應該約寶保險,因為一旦你有病,你就傾家盪產都看不起病啊,所以說保險是必須得保的
Ⅶ 我們什麼都能拒絕,唯獨風險我們無法拒絕,現如今什麼都能省,唯有買保險的錢不能省,真心希望街頭少一些
期望值不是太高! 保險除了意外險,其他的險種都是忽悠人的,特別是分紅保險,坑人不小,要小心欺詐。
1,想算計在保險公司得到錢的,最後反被保險算計了!商業保險,就是你消費,保險公司為你服務,他是賺你錢的,不是給你分錢的,你不能把保險的本意給弄錯了,弄錯了就會上當受騙!
這個保險裡麵包含了更多的忽悠和欺騙, 給人留下的就是更多的心酸和不靠譜!
2,保險分紅和所謂的商業養老保險就是一種忽悠陷阱、首先將你的錢款長期鎖定。陷入其中。長期不能自理。所謂理財分紅就是要自己存取自由,沒有分毫損失。這種忽悠陷阱既不能自己理財,又不知道最終的效益。如中途取款要損失慘重,只能按現金價值退保,而這個現金價值遠遠要比本金要少的多,一直到死,死的時候還要得的病,和保險合同上的病對號入座才可以理賠,否則就不會理賠!
應該在人大,政協會上提議,抵制保險分紅忽悠客戶陷入理財陷阱,同時也要給保險公司有個規則不允許也無權給公民強制,變相,誤導公民財產以保險分紅為由,使財產投入分紅陷阱,給客戶造成經濟損失,也會給社會帶來不穩定的因素。
3,買了這個險種的人, 絕大部份人都會在兩年內感覺上當受騙而退保,(合同期內,客戶要解除合同時, 保險公司是要扣相當一部份金額.而銀行只將定期的利息以活期算。) 因此,該險種是保險公司最賺錢的險種。除非你是錢多了沒地方花或在洗黑錢才需要該險種,否則,該險種是絕大部份人所不需要的。它的最好作用應該大概是用來洗黑錢。自然也就成了那些貪官污吏們的最愛,把那些來歷不明的「黑錢」以他們的子女名義洗成了」合法」賺得。保險公司也就為他們提供了最佳場所。就算你10年拿到本金,你10年的利息加本金就是是8萬多了,你還是虧損了很多!以後要記住!所謂「保險」就是用來抵禦風險的,不是用來理財的,更不能想用保險來賺錢。想理財賺錢或想抵禦貨幣貶值,可以做基金和國債。所以,分紅型保險是以保險的名義騙客戶的錢。
4,有句話叫做 :防火防盜防拐子,推銷保險全打死 。 可見當初保險業剛在國內起步的時候 ,用了許多老百姓無法太理解和欺騙的手段,導致了目前保險業的巨大阻礙!什麼銀行的是單利,保險的是復利,我們來問下,保險的復利怎麼就跑不過銀行的單利?保險業以後要是不終歸於保障,意味要和銀行拼理財分紅,只會自尋死路。
還有很多其它原因就不一一列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