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IPO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IPO)一般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所投資的企業經營達到理想狀態時進行。當被投資的企業公開上市後,私募基金再逐漸減持該公司股份,並將股權資本轉化為現金形態。IPO 可以使投資者持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轉變為可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實現資本的盈利性和流動性。根據Bygraveand和Timmons的研究發現,IPO 退出方式可以使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獲得最大幅度的收益。
IPO退出方式主要的有利之處在於:
1、能夠讓投資者獲得較高的收益回報。
對於PE的投資方來說,通過IPO退出能使其獲得較其他方式更為可觀的收益,一般可達投資金額的幾倍甚至幾十倍。尤其是在股票市場整體估值水平較高的情況下,目標企業公開上市的股票價格相應較高,基金公司通過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所持股份,可以獲得超過預期水平的高收益。例如2007 年11 月6 日,阿里巴巴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融資額高達15 億美元,其投資者軟銀、高盛約獲得超過34倍的收益率。IPO是金融投資市場對被投資企業價值評估的回歸和投資的價值凸顯,資本市場的放大效應,使得PE退出獲得高額的回報。
2、是實現投資者、企業管理層、企業自身三方利益最大化的理想途徑。
在投資者獲得豐厚回報的同時,企業家和企業管理者所持股份也會因股市較高的市盈率而獲得大幅增值,若在二級市場套現可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被投資企業也由私人企業變為公眾企業,除了提升企業的知名度以外,更增強了企業資金的流動性,IPO所募集的資金有力地保障了企業規模經濟和戰略發展的需要,滿足了企業進一步發展和擴張的需求。企業為成功上市經歷的股改、完善治理結構、清理不良資產的過程,也為企業建立了良好的內部發展環境,從而對企業長期發展有著積極而長遠的影響。
3、有利於提高PE的知名度。
目標企業IPO的成功,實際是對私募股權基金資本運作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的肯定,不僅提高了目標企業的知名度,同時也提高了私募股權基金的知名度。一方面,私募股權基金通過IPO退出所獲得的豐厚收益將吸引更多有著強烈投資願望和一定資金實力的投資者前來投資,以便更好地開展下一輪私募股權投資。另一方面,在市場優質項目源較為匱乏的時期,IPO退出的成功也會擴大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人在市場中的影響力,為其獲得優質企業項目資源創造了條件。
IPO作為最理想的退出方式,具有實現PE和目標企業雙贏的效果。但就現實情況來看,IPO退出也存在著一定的局限:
1、上市門檻高。
各國股票主板市場的上市標准都比較高,因為涉及到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利益,所以對其監管十分嚴格。擬上市企業需要滿足諸如主體資格、經營年限、公司治理方面的較高規范和要求,使得大批企業望而卻步,而PE的投資收益也可能因為退出渠道不順暢而有所減少甚至發生虧損。鑒於此,創業板上市成為了新興中小企業的第一選擇。
2、IPO所需時間長、機會成本高。
即使被投資企業滿足上市條件,繁瑣的上市程序使得企業從申請上市到實現上市交易需要經過一個漫長的過程,再加上對包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內的原始股東持股鎖定期的規定,PE從投資到真正退出之間的周期相當長。從機會成本考慮,在等待IPO退出過程中,市場上一定存在很多投資機遇,可能會錯失更好的投資項目。
2. 私募基金退出繳稅嗎,該怎麼退出
退出都是要交稅,根據退出時間來決定交稅比例,交稅一般都是基金公司代扣。
3. 什麼是資金退出
一般就是指上繳稅金,向所有者分配利潤,償還各項債務這三項,沒其他的了,發工資什麼的,看似「退出」的資金,其實又通過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等等轉移到產品中,銷售後又回到了企業。
1、資金運用:將貨幣資金變成固定資產或是有關費用。資金退出:撤資。
2、從資金面撤出正在投資的項目,就是資金退出。資金的退出有完全退出和部分退出兩種。完全退出是指完全放棄權益;部分退出往往暗含某種戰略意圖。
3、資金不再在企業里運轉,指資金離開某企業或行業,不會為該企業或行業再帶來任何自己流入。資金的退出有完全退出和部分退出兩種。完全退出是指完全放棄權益;部分退出往往暗含某種戰略意圖。
包括:上交稅費 ,向所有者分配利潤, 歸還借款等等。一般就是指上繳稅金, 向所有者分配利潤,償還各項債務這三項,沒其他的了,發工資什麼的,看似「退出」的資金,其實又通過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等等轉移到產品中,銷售後又回到了企業。
(3)基金的項目推出擴展閱讀
意義和作用
風險投資是一種循環性投資,其賴以生存的根本在於與高風險相對應的高度的資本周期流動,它通過不斷進入和退出風險企業實現資本價值的增值。
風險投資產生的意義在於扶持潛力企業成長,那麼其自身有限的資產就必須具備一定的流動性,才能不斷地扶持新企業。
如果缺乏退出機制,風險投資者投入到風險企業的資金達到預期增值目的後,卻難以套現,將會使風險投資者的資產陷入停滯狀態,它就無法再去尋找新的投資對象,那麼,這種風險投資本身也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風險投資所投資的企業往往是比較「新」的企業(包括重組、並購等),或者說是高新技術的新興產業企業,而市場也缺少對於其本身價值評估的度量標准,
因為這類企業的無形資產往往佔有很高比重,並且評定企業需要看其未來的成長,所以按照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投資者所獲得的資產增值恰恰可以作為一個比較客觀的市場依據,如此,市場也將更成熟與規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投資退出機制
4.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如何實現退出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渠道主要有回購,兼並收購,公開上市,清算破產四種方式。而不同的行業在這四種退出渠道上的比例是不同的,總體上看回購的比例最高,兼並收購(M&A)的比例其次,公開上市(IPO)與兼並收購(M&A)接近。生物技術、物流、醫療保健、計算機相關產業、消費品的企業的公開上市(IPO)的比例較高;電子元件、工業品、醫療保健的兼並收購(M&A)的比例較高;電腦企業的清算破產的比例較高;消費品、工業品、能源、電子元件、通訊、軟體業的企業的回購的比例較高。
5. 私募基金的退出機制
(1)公開發行上市:這是私募基金的最優結果。
(2)售出或並購:在投資之前確認的未來不確定性較大,可考慮在適當時機將其出售或進行並購。
(3)資本結構重組:指的是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通過使投資標的再借款或增資擴股並向公司股東分配特別分紅來重新組織資本結構。通過投資標的再借款,私募股權投資公司可以將受資公司的股權債務比例調整甚至超過最初進入時的水平,這樣可以債務代換股權而把現金分給股東。資本結構重組能夠讓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變現一部分股權而由此實現一種退出,但因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同樣會保留一部分股權,所以此類退出方法只不過是部分退出。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是目前最活躍的私募基金,它將非公開募集的資金投資於證券二級市場(包括衍生金融工具市場),它是與向廣大投資者公開發行的「公募基金」(如開放式基金)相對的一種方式。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經陽光化後又叫做陽光私募(投資於股票,如股勝資產管理公司,赤子之心、武當資產、星石等資產管理公司)。
6. 私募基金退出後 還能繼續投下一個項目嗎
不好說,要看基金募集說明書。
基金投資成功退出後,資金可以投資下一個項目。
但如果該私募基金成立時是專門對應某一項目的話,一旦該項目運營結束,基金就要進行清償。
7. 私募基金怎樣通過IPO方式退出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IPO)一般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所投資的企業經營達到理想狀態時進行。當被投資的企業公開上市後,私募基金再逐漸減持該公司股份,並將股權資本轉化為現金形態。
IPO 可以使投資者持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轉變為可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實現資本的盈利性和流動性。根據Bygraveand和Timmons的研究發現,IPO 退出方式可以使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獲得最大幅度的收益。
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對基金的成立和管理、項目選擇、投資合作和項目退出的整體運作過程。每個投資機構都有其獨特的運作模式和特點,其運作通常低調而且神秘。
從某種程度上看,私募股權投資的不同運作模式直接影響了投資的回報水平,是屬於不能外泄的獨占機密。雖然我們可能無法知道各個投資機構在具體的投資運作中的許多細節,但通常私募股權投資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
8. 私募股權基金退出方式有哪些
私募股權基金產品三種退出方式:
1、公開上市(IPO)
公開上市(IPO)是指風險投資者通過風險企業股份公開上市,將擁有的私人權益轉換成為公共股權,在獲得市場認可後,轉手以實現資本增值。公開上市被一致認為是私募股權投資最理想的退出渠道,其主要原因是在證券市場公開上市可以讓投資者取得高額的回報。
2、並購或回購
股份並購是指一家一般的公司或另一家私募股權投資公司,按協商的價格收購或兼並私募股權基金所持有的股份的一種退出渠道。股份出售分兩種:一是指公司間的收購與兼並;二是指由另一家私募股權基金收購接手。股份回購是指投資企業或企業家本人出資購買私募股權基金持有的股份,通常企業家要溢價回購股份,保證私募股權基金基本的收益水平。
3、破產清算
當投資企業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時,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組織股東、有關專業人員和單位成立清算組,對風險企業進行破產清算。對於私募股權基金來說,一旦確認企業失去了發展的可能或者成長太慢,不能給予預期的高額回報,就要果斷地撤出,將能收回的資金用於下一個投資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