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被保險人遭受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永久致殘,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額的全部或一部分的一種保險。
意外傷害指的是外來的、突然的、劇烈的、非本意的和明顯的使被保險人受到傷害的事件。
人身意外傷害不承擔人的患病死亡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保險人承保的風險是意外傷害。
② 家庭人身風險分析,買什麼保險實用
1、生活——生存風險
人自從生下來,就需要吃穿、需要生活費用。如果沒吃沒穿,那麼就出現生存的危機。這是生存的風險。而人們抵禦生存風險的辦法就是工作。
2、衰老——養老風險
年輕的時候,我們可以工作來養活自己,但是等到退休後,我們沒有工作收入,只能依靠養老金和手頭已有的財產理財收入。為什麼不能靠兒女呢?原因在於,現在的家庭越來越小化,很多家庭都是三口之家。並且現在很多人都是晚婚晚育。30歲左右才結婚生子。所以等到年老的時候,孩子很可能才成家立業,可能需要買房買車、子女的撫養和教育支出、日常的生活支出等等,這些已經給成家立業的孩子很大的經濟壓力。所以想要有較好的老年生活質量,靠兒女是不太現實的。特別是長壽的老人,現在中國人的平均壽命是76歲,長壽也是一種風險,長壽意味著需要更多的養老金。
3、疾病——健康風險
年輕的時候,我們會感覺自己身體很健康,對健康風險沒有意識到;但是到了年老,疾病纏身的時候才感受到健康風險,此時已經晚了。
隨著工作壓力大、環境污染等問題越來越嚴重,人們患病的概率越來越大,中國人均的醫療費用支出在不斷攀升。據《2012年世界衛生統計》稱,全球三分之一成年人患有高血壓,這種病症的死亡人數約達中風和心臟病所導致的總死亡人數的一半。十分之一成年人患有糖尿病。
人一旦患病,自己很痛苦,同時也會讓家人痛苦,並且會帶來很多麻煩。特別是長期患病的人,自己一方面需要治療花費,而且還不能工作,並且需要家人放棄工作來照顧,所以疾病帶來的折磨和損失是雙倍以上的。
4、死亡——死亡風險
對於老年人來說,死亡對於家人來說並不能算是一種風險,因為老年人的家庭責任已經完成,他的死亡並不會給家庭帶來生活經濟風險,最多是精神上的悲傷。但是,如果早死、短壽,那麼對於家庭的影響將是非常嚴重的,如果剛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時期,此時死亡,將使得整個家庭不能正常運轉,房貸沒還完、孩子撫養教育費用,家庭日常支出費用等等,都失去了來源。所以早死是很大的家庭風險。
5、殘疾——意外傷害風險
意外時時刻刻都可能發生,例如小孩子被狗咬,走路摔斷胳膊,火災燒傷等等。意外傷害輕則治療後可痊癒,重則殘疾、乃至死亡。但實際上意外致殘的數量更多。
無論在人生的哪個階段,意外傷害和疾病風險都存在,而死亡和養老風險則在不同年齡,區別很大。所以,意外險和疾病保險是基本品,是剛需的,最好每個人都能擁有;而壽險和養老險則是奢侈品,必須滿足了基本品之後,再考慮規劃。
③ 試述個人及家庭人身面臨的風險及其保險應對
小孩生病進醫院就要花很多錢,可以辦理學平險,可報銷85%的費用,人一但有大病或意外事故,全家人都很難擔負的起巨額醫葯費,可以辦理大病險、防癌險、意外險,一處上述問題就可領取巨額保費,還有自己老了兒女不孝順怎麼辦,可以提前給自己辦理理財險,自己手裡有錢,自己一方面可以照顧自己,給兒女減輕負擔,兒女也不會被迫無奈把自己送養老院。
④ 人身險風險保額和壽險風險保額有什麼不同
凈風險保額是在萬能壽險裡面的一個名詞,因為萬能壽險分兩個帳戶,一個死亡給付帳戶,另一個就是凈風險保額,他的波動是根據你的保費和收益情況來決定的,a型的凈風險保額是變化的,他和現金價值有著直接的關系,所以死亡給付就是固定的!
b型就反了過來,凈風險保額固定,其他兩個波動一致
⑤ 保險和風險是什麼關系
論述風險和保險的關系。保險與風險之間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表現為以下幾點。風險是保險產生和存在的前提無風險則無保險。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保險與風險時時處處威脅著人類的生命和物質財富的安全,保險與風險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保險與風險的發生直接影響社會生產過程的持續進行和家庭正常的生活,保險與風險因而產生了人們對風險損失進行補償的需要,保險與風險而保險是一種被社會普遍接受的經濟補償方式。
保險若雙方當事人均接受其作出的結論,自然不會產生任何法律問題,保險當事人會按結論處理相應事項,若一方當事人對結論存有異議,保險其既可以要求重新公估或更換公估主體,保險也可以訴請法院對公估證明進行公正性、保險合法性的審查。因此,保險公估的生命在於超然、中立、公正,保險不能因委託方付費而放棄超然、保險公正的立場。
(5)人身風險與保險擴展閱讀:
首先,需要基本的保障類保險包括重疾險、定期壽險、意外險、醫療險,以轉移疾病、身故、意外這些人身風險,保障家庭正常的生活,避免我們的財產損失。
其次,養老和教育是每個家庭的必然需求,也是家庭財務的兩項大額支出。養老金、教育金等年金險可以為我們提供安全、穩定、持續的現金流,以應對資金挪用、投資失誤、過度消費等支出性風險。
最後,對於高凈值人群,需要考慮婚變、債務、稅務、傳承等風險,通過終身壽險和大額年金險的方案設計,可以解決對應的財務風險,進行家庭財富的風險隔離和財富傳承。
⑥ 與人壽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相比健康保險中道德風險的情況
d,當醫生和患者聯手起來,保險公司基本是沒有辦法的
⑦ 人身保險包括哪些方面
人身保險包括:人的壽命的(壽險)和人的身體健康與否的(重疾),同常重疾是附加在壽險上面的。
再加一個意外險就能解決人的基本保障問題了。
俗話也說:一個人無論能力再強,有兩件事情無法把控:意外的發生和健康的變化。
首先恭喜你有遠見、責任心能為自己考慮保障問題!
選擇保險的三要素:1)選擇一家專業的保險公司(需要有事時服務好、理賠快;沒事時投資回報高)2)選擇一個合適的代理人(需要值得信任,能站在客戶角度上考慮問題)3)選擇適合的產品(保險產品一般分為四大類:第一人身風險保障類,第二健康醫療保障類,第三儲蓄分紅型,第四投資型)
前兩類是保障型的,是轉嫁風險的,解決家庭財務風險的,所以請在保障充足的情況下再考慮後兩類。
先問問自己為什麼想買保險?每個月能投入多少?能保證在未來的20~30年內都交費嗎?
買保險需要量力而行、慎重考慮。
大病保險的四大要素:
1)保障要選擇終身的,根據統計,人到65歲以上,得大病的概率會越來越高,因此只有選擇終身保障的才有意義。
2)大病涵蓋范圍一定要廣泛
3)保額要能逐年遞增的,有效抵禦通貨膨脹以及未來的醫療費用越來越貴的問題
4)性價比要高
小孩的保險不外乎三種情況:1)一般的意外和醫療 2)健康醫療(終身健康保障)3)為小孩做一個理財規劃(長期的資產配置)
基本原則就是這么多吧。
⑧ 人身保險承保風險與財產保險承保風險相比有何特殊性
保險的標的物不一樣,人身保險是以人的生命或健康為標的物。財產是以物品的財產價值為標的物。
⑨ 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風險的區別
人壽險性質與財產保險的區別
人壽保險與財產保險都隸屬於保險領域,具有共性。如兩者都能消除不幸事故造成的災難,解除經濟上的後顧之憂,都採取組織保險基金,互助共濟的方法。投保險者要簽發保險單,收取保險費,在保險責任范圍內賠款和給付保險金。但是,兩種業務具體性質和做法,卻各有不同的地方。
人壽保險以人的生命或身體作為保險標的,因意外災害,不幸事故,致死亡、傷殘、喪失工作能力,可按照保險條款的規定,給予保險金或年金。通常一般只承保與「生、死」有關的險別,它叫人壽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的有形利益或無形利益作為保險標的。企事業單位或人們的一般財產,在遭受不幸事故而受損時,根據保險條款的合同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廣義的財產保險又統稱「非壽險」。它除了各種財產險(如火險、運輸險、盜竊、台風、洪水等保險)外,也包括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信用保險、農業保險。各種財產有客觀價值可以查證,而人們的生命價值是沒有客觀價值衡量的,它只能由投保人根據需要選擇保險金額,保險公司則按投保人的經濟情況、工作地位、經濟收入、生活標准、繳付保費能力等因素加以衡量。經過體檢認為健康情況正常,就可接受承保。也就是說,財產價值按市場或客觀估價,而生命價值由投保人自定,只有在保險公司認定金額過高時,才可以向投保人提出意見,協商修改或拒保。因為過高或不合適人幫險保額會引起投機或逆選擇的道德危險,也易於中途繳不起保費而退保。在我們的社會主義國家裡,不能以工資的高低或賺錢的多少來衡量人的生命價值,只能取決於人們的生活需要,或估算由於死亡而需要的物質上幫助。因此,人壽保險金額的合理與否,只能是從需要與可能上來衡量。
財產保險和人壽保險的危險性質有許多地方不同。人壽保險中的死亡危險及其費率,是根據職業危險和生活環境與年齡大小等因素來確定的。一般來說,人壽險費率應逐年遞增,但實踐上按均衡費率在年度間進行平衡使各年費率保持一致,從而使費率結構發生變化,導入儲蓄因素。對於財產險,一般來說,作業條件,建築情況,消防設備,管理方法等項目,都不發生變化時,保險責任事故一般是比較穩定的,其費率也就無需均衡了,亦就不存在儲蓄因素。
財產險承保的現代化高科技火箭、飛機、投保大型工廠、高層大樓、集中存放在機器物資倉庫,以及萬噸級海洋輪船的貨物,集中著高度危險。在洪水、台風等災害中,廣大地區都在同一災害情況下受損,則是特大的高峰危險。為了分散危險,就必須分保。但是,人壽險業務中,特別在社會主義國家裡,沒有百萬富翁和億萬資本家投保人壽險,只有一般工資收入者投保各種人壽險,即使人壽險保險金額大點,一般符合危險分散原則,對分保的要求相對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