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尿HCG、婦科檢查、血常規(3分類)、尿常規(10分類)、心電圖、B超。第二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16―18周)產科檢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規、尿常規、腎功能(3項)、肝功能(5項)、乙肝兩對半、丙肝病毒抗體、梅毒血清抗體、血糖。第三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20―24周)產科檢查、尿常規、彩色B超第四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24―28周)產科檢查、尿常規。第五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28―30周)產科檢查、尿常規。第六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30―32周)產科檢查、血常規、尿常規、B超。第七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32―34周)產科檢查、尿常規。第八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34―36周)產科檢查、胎兒監護、尿常規。第九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37周)產科檢查、尿常規。第十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38周)產科檢查、胎兒監護、尿常規。第十一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39周)產科檢查、尿常規、B超。第十二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40周)產科檢查、胎兒監護、尿常規。
2. 哪些產檢項目應該走生育保險
在建冊前檢查,比如查孕,或其它常規性檢查,異常情況檢查等,不屬於保險的第一次檢查。。一般孕3個月後胎兒穩定了,才建冊,驗計劃生育證明,OK後才走生育保險。。
3. 生育險可以報銷哪些項目
現在的生育保險基本上都是一次性包乾的。根本就不存在項目的問題。
4. 生育保險能報銷哪些項目
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在職工產後或手術後 18 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申辦時應填報《職工生育待遇申領表》,並提供以下資料:
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核發的生育證明;
生育醫療證明、門診病歷、出院小結、計劃生育手術記錄等原始材料;
嬰兒出生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對用人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完成後將生育保險費用撥付給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並由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發給職工。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職工辦理生育保險參保手續的,職工發生的生育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
報銷需要帶的材料有:
醫療費用申報單;
本人身份證或社會醫療保障卡;
本人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
本人的病歷本;
生產收費原件;
費用明細單;
出院小結。最好准生證也一起帶上。如由他人代領,需帶上代領人的身份證。
5. 產檢報銷:生育保險能報銷哪些產檢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