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管理辦法怎麼寫
請問是什麼管理辦法 是什麼類別的公司的還是單位還是部門
② 管理辦法,管理條例,細則有什麼區別
1、內容針對的不同。
管理條例,一般針對企業基本行為規范,而且內容比較簡單,工作內容及表現行為容易界定。如勞動紀律、安全管理、日常行為規范、黨、政、工團的組織要求行為約束、廉潔自律等。
管理辦法,一般針對比較復雜的工作和業務活動,制定具體運行規范和規范處理流程。細則是專門對某一管理制度具體如何落實和操作進行更一步明確,是針對具體工作實踐的落實辦法和步驟。
2具體內容性質不同。
條例一般針對較多的工作內容或一種業務的多種情形,制定具體的規范,多為允許和禁止的規定。
辦法一般是為組織某一工作或業務問題提供一種規范的操作流程和具體的解決方案,一般包括、適用范圍、原則、目標、標准、措施、責任人、考核及獎懲等一個完整的管理系統。
細則重點在落實執行,針對性強,是廣泛的制度和原則性規范的本地化、部門化實操步驟。
前兩種形式,重點是建立一種規范和標准,細則是對現有制度的落實提供具體可操作的解決辦法和步驟,是對已有管理制度和辦法的補充。
(2)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管理制度
是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置的規范。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
它具有如下特點:
1、權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范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排它性。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抵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范圍內的普遍適用性。
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范圍,在這個范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相對穩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管理制度具有社會屬性。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③ 實施辦法和管理辦法的區別
管理辦法與管理規定的區別
辦法指一種應用寫作的法規性公文文件。
特點
(1)辦法的法規約束性側重於行政約束力。
(2)辦法的條款都具體、完整,不能抽象籠統。規定是強調預先(即在行為發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於法律條文中的決定。規定是用於特定規范內工作和事務制定具有約束力的行為規范。
特點
1.從針對的問題和涉及的對象看,它們都是針對帶有一般性和普遍性的問題,涉及的是大多數的人和事,並非少數或特定的人和事。
2.從約束力和法定效力看,它們都具有極強的強制約束力,它們的效力是由法定作者的法定許可權與規范的公文內容決定的,包括效力所及的時間、空間、人員、機關等等。
3.從產生程序看,它們產生的程序極為嚴格和規范,需要履行嚴格的審批手續和正式公布的程序。
4.從公文語言的使用看,它們要求運用語言要講究高度的准確、概括、簡潔、通俗、規范。
5.從效用原則看,一般實行「不溯既往」和「後法推翻前法」的原則,即公文效力所及只對文件正式成立後發生的有關人和事;與其規定不一致的「舊文件」即行廢止,以新文件為准
規定的分類 大致可以分為方針政策性和具體事宜性兩種。
範文: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1】
第一條為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保障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物業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所收取的費用。
第三條國家提倡業主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管理企業;鼓勵物業管理企業開展正當的價格競爭,禁止價格欺詐,促進物業服務收費通過市場競爭形成。
第四條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第六條物業服務收費應當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具體定價形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