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險公司理賠需要什麼材料
一、基礎性理賠資料⑵ 保險索賠資料需要哪些
1、單車事故無人傷,無物損:金額小於3000的只需要提供維修發票、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及銀行帳號;超過3000元的還需要提供交警事故證明;(有的保險公司對於小金額案件有快捷處理,可能不需要提供發票);
2、雙、多方事故,無人傷,或單方事故,有物損:需提供交警事故認定書、雙方維修發票或物損發票、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及銀行帳號等;(雙方事故,3000以下簡易案件有些是提供自行協商書)
3、有人傷案件:除需要需提供交警事故認定書、雙方維修發票或物損發票、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及銀行帳號外,還需要提供傷者病歷、發票、住院清單、診斷證明、檢查報告、工資清單、完稅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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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傷案件較為繁雜,所需材料根據所要理賠項目而變化,建議你補充完整問題,好有針對性的回答你的問題!
⑶ 建築工程一切險如何理賠
簡述EPC工程管理模式下,承包商的全過程工程保險管理任務-工保網
2、後期保險管理
作為一項重要的風險管理手段,工程保險在投保後的相應管理工作,直接影響著投保人最初風險保障目標能否實現,即業主方或EPC工程總承包商能否順利獲得保險理賠,或相應事故預防技術能否有效發揮作用。這里主要涉及兩方面的保險管理內容,即重視保後索賠管理與配合風險管理服務。
重視保後索賠管理
工程保險索賠管理,對於各類工程險種能否發揮、或能夠發揮多少實際理賠功能有著重要影響。由於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長期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情況,保險公司為防範道德風險發生,降低自身損失,其理賠處理過程與要求往往十分嚴格。如是否及時報險、是否報警、是否採取相應事故減損、是否提供各類理賠材料等,都直接影響著保險公司是否理賠,或最終承擔的賠償責任。
同時,在保險責任、除外責任、免賠額等保險合同條款的理解與運用上,承包商天然處於弱勢地位。一些應由保險人承擔的保險賠償責任,往往被「除外責任」、「免賠額」等理由解除。這客觀上要求EPC總承包商重視工程保險的保後管理工作,通過委派專項人員或部門進行保後理賠管理,真正實現各類工程險種的保險保障作用。保後管理人員的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兩方面,即風險事故前的保險條款研究與風險事故後的索賠處理。
配合風險管理服務
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是指保險機構依據保險合同約定,通過自身風險管理或第三方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服務機構力量,為投保項目工程提供的工程質量或安全生產管理風險管理服務。其涉及的工程險種主要包括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服務)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
由於目前這兩大險種的風險管理服務主要通過第三方專業風險管理機構實現,而後者的工作內容往往涉及相應工程建設活動主體的工作規范、標准與質量安全責任,因此,在相應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服務的實施過程中,經常會遭遇來自如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的工作不配合或其他阻力,嚴重影響著具體風險管理服務的實施質量。
EPC工程總承包商在投保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或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項目管理過程中,應尤其重視相應的保險風險管理服務,配合風險管理服務機構完成相應檢測、檢查,通過其風險建議解決相應工程質量或安全生產風險問題。
⑷ 保險理賠要些什麼資料
保險理賠的時候需要的材料:
1、因被保險人的人身傷殘、死亡而索賠的,應由醫院出具死亡證明或傷殘證明。若死亡的,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銷戶證明。如果被保險人依保險合同要求保險人給付醫療、醫葯費用時,還須向保險人提供有關部門的事故證明,醫院的治療診斷證明及醫療、醫葯費用原始憑證。
2、因發生火災而索賠的,應提供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由於保險范圍內的火災具有特定性質──失去控制的異常性燃燒造成經濟損失的才為火災。短時間的明火,不救自滅的,因烘、烤、燙、烙而造成焦糊變質損失的,電機、電器設備因使用過度、超電壓、碰線、弧花、走電、自身發熱所造成其本身損毀的,均不屬火災。所以,公安消防部門的證明文件應當說明此災害是火災。
3、因發生暴風、暴雨、雷擊、雪災、雹災而索賠的,應由氣象部門出具證明。在保險領域內,構成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這些災害,應當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例如,暴風要達到 17.2 米/秒以上的風速,暴雨則應當是降水量在每小時16mm 以上,12 小時30mm 以上,24 小時50mm 以上。
4、因發生爆炸事故而索賠的,一般應由勞動部門出具證明文件。因發生盜竊案件而索賠的,應由公安機關出具證明。該證明文件應當證明盜竊發生的時間、地點、失竊財產的種類和數額等。
因陸路交通事故而索賠的,應當由陸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證明材料,證明陸路交通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及其損害後果。如果涉及第三者傷亡的,還要提供醫葯費發票、傷殘證明和補貼費用收據等。如果涉及第三者的財產損失或本車所載貨物損失的,則應當提供財產損失清單、發票及支出其他費用的發票或單據等。